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1 我跟 ...
-
我跟所有人宣布说要成为一个侠客去流浪的时候,方兰才十三,刚及笄,整个人干干瘦瘦的。她哭着走到我面前说,阿黑,等你成为一个侠客,就要回来娶我。我看了看她,侠客需要一个红粉知己,于是我点了点头,说,等我回来娶你。
我不知道我要怎么成为一个侠客。但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叫做江湖,我提着村子里唯一的铁匠黄叔给我打的剑,准备去寻找江湖。茶馆里的店小二告诉我,西域即将举办武林大赛,那里的人,都是侠客。我想,我属于这个地方。
在去西域的途中,我途经一个酒楼。侠客好酒,为了成为侠客,我饮了一夜的酒,却没什么醉意,后来店家给我送来几碟下酒菜,我却有了些睡意了。等我醒来时,店家已将我的包袱收拾好了,整个酒楼被拆的七零八落,旁边的店小二战战兢兢的瞄我,我想这应该是我所做,我很愧疚,欲要赔偿。店家却哆嗦着将包袱递给我,另加了一叠银票,说是给我赔罪。我甚为疑惑,无法推却,便收了银票继续远行了。
赶路半月后,西域依旧很远,武林大赛却快要开始了。我决定去买一匹马。在到了西出镇后,我去了最大的车行,将酒楼老板给的银票的一半用来买了一匹马,名叫追云。数银票时,马行的老板很是好心,告诫我财不外露,要好好保管才是。我看他很是温厚,便谢过他回客栈了。晚上我睡到半夜惊醒,发现窗户半开,关窗时楼顶有个人,我好心请他下来,他却很是惊异,失足从房顶上滑了下来。次日我雇了人去寻那人,人没寻到,却收到了马行老板送来的一个小厮。我依旧推却不得,于是我有了一个随从,阿蓝。
以前总听人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不懂,但是村外的人都很奇怪,我是感觉到了的。
于是我带着阿蓝和追云继续西行。走之前镇子里的百姓纷纷来送我,叫我阿黑大侠。我还是不懂,但我本身便是为了成为侠客,便也没有否认。
在路上时,我只能和阿蓝聊天,有一日阿蓝跟我说,我应该改个名字。不然等我成了真正的侠客,叫阿黑很不威风。他说的很对,于是我改了名字,从此,我便是如素。但很久以后我回想起从前的事,最后悔的,就是改了名字。
一路向西的日子里,如素的名声越来越大。在茶馆歇息的时候,我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和各种与我名字有关但我却从没做过的事。我问阿蓝为何,阿蓝说,主子,这说明你已经是一个侠客了。我还是很迷茫,我已经成为了一个侠客了吗。
既然沿路的所有人都说我是一个侠客,那么西行对我来说便没有意义了。我去西域本是为了学习如何做一个侠客,现在却已经成了一个侠客。我依然不懂为何,也不明白江湖到底是什么。
但我已是侠客了,我便准备归家了。我识字不多,但还是给方兰写了封歪歪扭扭的信。我跟她说,驼铃响时,我便归家。驼铃是我给方兰买的礼物,我没有去到西域,但我想,我得给方兰带些什么。
变故发生的时候,我正要启程,许是如素大侠的名头太盛,而那些路边茶馆用来招引客人的评书竟然真的有人信。我使剑使的并不好,我用的最好的,其实是我的手。村长伯伯说,这世上的手,没有再比我快的了。所以我的剑没动,而我的手驱使了我的剑。
温热的血洒在我的脸上。我忽然想起在村子里的时候,方兰总给我做饭,饭菜蒸腾的热气扑到脸上,和现在很像。我一下子顿悟了,现在,我真的成了一个侠客。
我费了些时间去查,这世上不可能有人凭空消失,我捂住了知府的小儿子的脸,然后看着他的头颅滚落在地上。
我决定接着去往西域,我已经成为了侠客,但我想,成为一个绝顶的侠客,芳兰也会替我开心的。
武林大赛没有很残酷,江湖也没有那么精彩,我的对手甚至比不过村口卖豆腐的张大娘。我登上武林中最高的那个位子时,内心里还有些失望。我掏出要给方兰的驼铃,摇了两下,感觉自己想回家了。
责任这个东西挺让人讨厌的,但偏偏我看的很重,所以,我要等到后续的事情办完再回。每天我要见很多人,一直持续了半月。
阿蓝那天跌跌撞撞的跑进来,我还从未见到过阿蓝那么慌张。我见到了天下最尊贵的人,但我看着面前的人的两撇小胡子,甚至有点想笑。
他跟我说,朝廷受一件旧事的困扰很多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解决,直到见到我。
我受命带领江湖众人去摷灭一群武功高强的极恶之人的栖身之所。前去之时我一直坐在朝廷所准备的车里,途经何处也并不知晓。我只能每天摇摇驼铃,想想村子,只等着这任命完成,我便归家。
到达目的地时,天色漆黑,朝廷的人过来唤我。我便下了车,举起了手中的剑。他们真的很强,比起村长伯伯和村口卖豆腐的张大娘也不追也不遑多让。我有些敬佩他们了,但我不能收手,我要快些,我还要归家。方兰还在等着我迎娶她呢。
在天将放亮时,我们就又开始了回程,回到他们给我建造的府中的时候,管家告诉我,前几日有个女子来找人,找一个叫阿黑的人。说他是个很有名的侠客。我很激动,那一定是方兰,她定是看到我之前给她的信,来找我了。
我问管家她人呢,我无比迫切的想看到她。管家说我们府中没有叫阿黑的,我就派人把她请出去了。我眼前一阵发黑,方兰一定打不过我府中的人,我是她的阿黑,我没有保护好她,如素,如素,什么破名字,我就是草狗村的阿黑,是方兰的阿黑。
方兰一定是回村子里去了,我没告诉任何人,骑着追云回了村子。我日夜不停的赶路,心里想着我和方兰的婚礼。
我最后还是回了西域,我用我武林中至高无上的权利集结了人,去往皇城,我不管他是不是天下最尊贵的人,我只知道他必须死。
我知道我的剑有多快,所以有再多人保护,他也活不过今晚。
我在一间石屋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我在村子的时候给方兰盖的屋子,很丑,可是方兰很喜欢。
我杀过很多的人,一直不觉得红色刺目,但那天回到村子里的时候,我觉得那漫天的红压抑的我喘不过气来。我很后悔,这个世界上,武功和我村长伯伯相差无几的能有几个,我早该想到。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方兰是笑着走上黄泉路的,凤冠霞帔,红烛燃尽。芳兰到死,都在等我回来迎娶她。
我是草狗村的最后一个人,也就是那个我亲手屠尽的恶人村。这世上没什么可以让侠客落泪的,还好,我现在不是侠客,是恶人,最后一个恶人。
黄叔并不是一个铁匠,他铸的剑是天下最好的剑,而从他手中铸成的最好的剑,是我手中的无名。
村长伯伯,村口卖豆腐的张大娘,等等。我们村子里的每一个人,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我现在知晓江湖是什么了,但我宁愿我还是那个什么都不懂,心心念念想成为侠客的阿黑。
驼铃响时,我便归家。这是我对方兰的承诺,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摇响了手中的驼铃。可等我归家的人,每个人,都已经在忘川河边等我了。我也要去了,方兰做了饭菜等我回来,村长伯伯还等我给他讲村外的事呢。
倘若黄沙再扬起一次,我一定在草狗村陪方兰白头到老,陪他们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