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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凤楼 ...


  •   七凤楼曾经是这里最好的饭店,路过小金川的普通旅人怕是只敢远远的远远的闻一闻味儿,想要尝尝那令人闻到就已经沉醉的沽酒鹅,银子当然是要的,价格也是不菲的。但不是光有银子就能办到,还要在春天看看那去年立冬投料的黄酒是不是酿得适意,鹅是不是长得肥大,气温是否合适,最重要的是老爹的心情怎么样。哪怕是有一项不满意,崔老爹也宁可不做这沽酒鹅。食客们总是盼望着每年十一月七凤楼的大厅里高高的挂起沽酒鹅的牌子,一年的心头大石也算是放下了一半。为什么只一半?因为崔老爹从来不肯委屈自己,做鹅只做六十天的分量,一天也就是八只,卖完也就没有了,从不外送,想吃必得亲自在大堂吃。雅间?没有。
      我知道今年是个崔老爹十分满意的光景,黄酒的芬芳从七凤楼的后厨里飘荡到镇上愚公镇上每一个角落,城郊庄子上的老农那里产了一批新的狮头鹅,比白鹅和灰鹅做起来口感上更进一步,就连新的漕醉发酵缸用起来都十分得劲。我十分喜欢这个脾气古怪,干起活来精神头十足的大胖子。我穿着我的隐身衣常常跟在他身后进进出出,看他对着一只只肥鹅喜笑颜开,却对着光顾的金主横眉冷对,对着细碎的炭火津津有味的给鹅翻身,却对沈三娘的殷勤兴趣缺缺。
      父亲总是担心我,在跟着我一起来看了几次这个胖子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只是告诉我不要偷吃崔老爹的鹅,要吃的话就和孟贲一起像平常人一样在柜台点单付账。我是一个惫懒的人,瞧着每日夜深之时便开始排的队伍,便兴趣全无。要知道,崔老爹做的猪蹄也是一样很好吃啊。
      “阿茵,今天又要偷吃一个猪蹄吗?”孟贲很是不耻我这样的行径,每次都只是看着我吃,自己是绝对不会动手的。
      “不。”我显得特别诚恳。
      “哦,今天竟然忍得住?”他很是不相信。
      “你错了,我今天要吃两个。”我得意的笑着,小心的拿油纸包了两个猪蹄打算回了厢房再吃。昨天的雪实在下得不大,只外面的地上有一层薄薄的雪,我却穿了一双厚底翘尖角的靴子,上面缀着好看的珍珠和穗子,实在是很有趣。我低着头看着裙子里若隐若现的自己的脚,觉得十分有趣。
      孟贲总是会在我拿了吃食之后去掌柜的抽屉旁站一会儿,侍机把银钱放进去,每次总是要比要价多一些。我觉得十分没有必要,反倒搞得人家不好算账,十分迂腐。今天他进去的时间有点久,我便在门口倚着墙等他,免得他找不到我。
      我看见胖胖的崔老爹从沈三娘的店铺里出来,还是一副被占了便宜的懊恼样,脚步有些急,手里捻着一串孔雀石的佛珠。刚要上台阶,一个人拦住他说了句话,我没听清。
      七凤楼的崔老爹躺在自己的饭店的台阶旁,血还是热的,慢慢的沁到雪里去,寒冬的天气里蒸出一丝丝热气。突然间,真静啊,静到都能听到热血漫过雪花时,雪花的惨叫。呼呼的风穿过大堂,里面吃酒的客人满满当当,举杯提箸,拔刀四顾,神色各异,只是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没有一丝活气。地上暗红色的一溜血迹,一滴一滴,隔得很开,遥遥的像是开了一支红梅。血迹的主人躺在后厨的地上,浑身血污,胸膛急促起伏,出气多进气少。
      一只鹅在烤架上不合时宜的冒着滋滋的油花,在火的热力下欢快的唱着歌。一只白皙的手拈着一只小刷子,仔仔细细的往上涂着酱料。
      “你不用问了,杀了我。”地上的人说话十分吃力,有些含混不清。
      “你一张嘴被刺穿了还是这么紧?”那只手的主人并没有停下,不紧不慢的刷着。
      “见识到你的霜菊剑,我已无憾。”将死之人语气竟然十分释然。
      “不要紧,没有你,我也能找到。”慢条斯理的人显得十分有风度。
      “那你为何,还不动手杀我。”身体里的血液流出身体,凉凉的贴在身上,如坠冰窖。
      ”嘘。”白衣人示意禁声,“没看到我的鹅快好了吗?不急。”
      七凤楼的崔老爹实在是做鹅的一把好手,养得肥肥的大鹅经他旋毛烫皮,黄酒里泡一泡,秘制的槽缸里呆过几日,拿出来上了火架拿炭火细细的烘烤,不停地转啊转。鹅就在这慢慢的时光里变得与众不同了。
      这空气里散发出来的迷人的香味,让白衣人欲罢不能。噼啪作响蹦出来的小火星溅到地上人的脸上,有烫人的温暖,转瞬即逝。
      “我唐琦也是江湖上有些名号的人物,你如此折辱我,就不怕人知晓?”仿佛在问鹅好不好吃,也没有多计较自己是否真的受辱。
      “我想你应当不是很在意。”终于从架上取下这最后的一只沽酒鹅,白衣人全神贯注的用手扒开鹅,开始大快朵颐,毫不在乎这满手油渍和满屋血腥。
      “我一直听说你,但是,从未见过。”唐琦吐出嘴里的一口血,“你做事如此不顾后果,是因为无量山吗?”
      并没有回音,那人在默默的咀嚼,吃一会儿喝一点小酒,空气中似乎有一种莫名轻快的氛围。是了,这人从来不会为了什么而放肆,他一直都对什么都不在乎。那为什么店堂里的人都被一剑封喉,而自己却在一刹那只是被挑了手筋?是了,我当时正在催店小二赶紧去后厨把鹅端上来。混元王世子的下落于他而言也许不是那么重要,只是顺道问问而已。
      唐琦没有再问,只是在自己虚弱的气息中慢慢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江湖征战,年少成名,江南怪刀客也会在此刻只是惦念家中娇妻幼子。嘴里集聚的鲜血让他呼吸有些不畅,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将它吐出来,勉强歪了一下头让血慢慢的流下去。
      “我是最看不得人这个样子的。”白衣人擦了擦手低头看了唐琦一眼,“在死面前就当应有个怕举,不然也太对不起这一辈子。”
      “我……”唐琦刚一张嘴,有些凝固的血块便要涌进喉头。
      “我知道你在想着什么,不过就是娇妻幼子。”白衣人嘴角泄露一声嗤笑,“我也不是狠心的人,一家人,当然是要整整齐齐在一起。”
      唐琦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痛苦的神色,一张英俊的脸上已经显出死灰。被霜菊剑撕碎的四肢筋脉让四肢显得沉重笨拙,连死神将至也不多抽搐一下。
      白衣人满意的转身而去,走出门口,拨开目瞪口呆的两个衙役,施施然消失在忽然而至的鹅毛大雪里。
      我看见了他进去,看到了他出来,房子里的一切是后来孟贲告诉我的。我倚在墙边没有动,不敢动,幸好有隐身衣,没有让他发现我。但是鞋子还是湿得透透的,漫天的大雪让人记不清他的长相,真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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