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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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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
一、良辰美景
那是个有点点繁星的夜晚,命运之神挑了个良辰让我降于人世。这也早就了我那个很土的名字“良美”。意为“良辰美景”。值得我拍胸脯庆幸的是我那个自以为很有才学的父亲没把我叫成“辰景”。不然,我就得做一世“神经”了。
在我家对面有个臭小子,仗着比我先出娘胎两个月,就要我叫“哥哥”,啧!我才不要呢!于是,从我会说话以来,我对他总是直呼其名,或者干脆简略为一个“喂”字,并且头一次觉得自己做这样的决定很伟大。
家的西边有一大片荷塘,每到夏天,这里便是碧叶连天,荷香满径。这也是我们这俩小P孩的乐园,暑假的时候,我们通常整天呆在这里。他会在塘边的水沟里抓泥鳅,而我常常呆在小路边,头顶着一片大大的荷叶,神气活现地指挥他:“左边,右边……”
童年如梦,走得那么匆匆。在我们还来不及回头望的时候,那段无忧的日子就结束了。
他虽然只比我大两个月,却高我一届。当我还在小学里混日子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上初中了。换句话说,以后我就得一个人去上学,再一个人回家,也就是说下雨的时候没人背我过那条泥泞的小路了,也就是说……
心里有种淡淡的失落感,我那颗小小的心,头一次觉得没他有点过不下去。
二、半路杀出的小妖精
我们毕竟住的够近,所以就算不同校了也能天天见面,感情当然还是像以前那么铁。我依然会厚着脸皮到他家去蹭饭吃,吃饱喝足了还霸占他的‘领地’,强占他的游戏机,直到老妈把我拖回家。当然,这种日子也才一年而已,糊里糊涂地我也上初中了,又和他在同一个学校学习。
猛地有一天,我发现他的名字与一种薯片的名字发音一样,自此我就叫他‘薯片’。这个外号还挺美味的,呵呵。
薯片在初三的时候迷上了他们班的一个小美女,啧,在我看来,她就是个小妖精,比苏妲己还妖的妖精。
一天放学,我照常等薯片下课,在手表跨过4点半的时候,他们老师终于唠叨完,每次都要这样拖上20分钟的课。我在想,这会不会是我明年的命运呢?呸!呸!呸!乌鸦嘴!
我看着小妖精脸红红,羞答答地从我面前经过,然后薯片从他们班后门慢慢悠悠地晃出来,每次他都是最后一个走的。
一路上他都安安静静地,听着我的抱怨也没有回嘴,还露出一脸的呆笑,发春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
趁他不备,我狠狠地往他的后脑勺来了一下‘如来神掌’。
他摸着被我打过的地方,用他那600度近视的死鱼眼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嘀咕了句:“你干嘛?”
“春天还没到呢,有人就开始发春了!”我白了他一眼,继续走我的路。
“小美,你走慢点,我有事跟你说。”发愣的他不知道怎么就意识到了我离他已经很远了,“小美。那个,那个……”他吞吞吐吐,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我……她……她说她喜欢我。”
我的心咯噔沉了一下,喜欢?谁?哦,是那个小妖精吧,“哦。”对于他的吞吞吐吐我只是随便‘哦’了一下。
之后的日子,我们的‘二人行’转眼成了‘三人行’。薯片那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居然让这么个小妖精闯入了我们的世界,我打心眼里鄙视他!
她叫小月,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切!还学习委员呢,根本就是‘早恋代表’。她跟着薯片叫我‘小美’,也跟着我叫乐是‘薯片’。而且平时还摆出一副温温柔柔死乖乖女的样子,看着就让人讨厌,讨厌!
我的身边冷清多了,他们两个总是并排走在我前面。某次回家的路上,我突然觉悟了,原来真正讨人嫌的那个人是我,良美!
好吧,我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我也不想老是当一盏亮堂堂的电灯泡,于是我退出了‘三人行’。就让薯片继续他幸福的‘二人行’吧!
以后的每天下午放学,我都不用傻不拉积地坐在楼梯上等他下课。当然每天早上他也不用跑我家来等我上学,因为我总是在他来之前先走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不知实情的老妈还以为我跟薯片吵架了。当然,我不可以把实情告诉老妈,不然薯片就真的要变成薯片了(变成薯条也是有可能的)。虽然他是那么的见色忘义,可我也不能出卖他,在一次觉得自己很伟大。
常常可以在学校看到薯片和小妖精出双入对,一个是班长另一个是学习委员,走得近自然是常事,他们就打着这样的幌子搞‘地下恋’。
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薯片要中考了,成绩一向顶呱呱的薯片考取了市里最好的那所中学,可是小妖精却没考上,她哭着闹着要薯片跟她一起读她考上的那所学校。薯片很无奈。
后来小妖精还找上了我,让我帮着说说话。
我对她说:“若是你真喜欢他,你就不会这样无理取闹,可见你并不是真的喜欢他.”我没看错,她的确是只小妖精,还是只很会流泪装可怜的小妖精。她看着我,流着泪说:“原来你也不是好人,你们是一伙的!”然后就拂袖而去,留给我一个黑黑的背影。
我很清楚,这并不是薯片不愿意,只是他不能够。对于读哪所学校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是薯片自己能够左右的。关于这档子事他父母向来是‘霸权主义,强权政治’。
薯片,你一定很伤心的吧!
三、那么近,那么静……
那个夏天,西边荷塘的莲叶还是碧连天,只是少了我和薯片的身影。
伤心的薯片天天呆在家里,不知道他是不是整天以泪洗面呢?
算了,我已经原谅他的重色轻友,见色忘义了。我得去看看这个快“过期”的薯片了。
“薯片。”我以最快乐的声音叫他的名字。“薯片。”我以最豪迈的声音叫他的名字。“薯片。”我以最具穿透力的声音叫着他的名字。“薯片。”我以渐渐沙哑的声音叫着他的名字。
“干嘛?”他终于回了我一声,虽然只是很轻很轻的一声。
“哦。你还没死啊!”我冷不丁往他身上泼盆冷水。
“快了。”他还是有气没力。
“走,我们钓鱼去。”我伸手去拉他。
“没心情。”
“那我们去打游戏。”我还在拉他。
“还是没心情。”
“那我们找几个人去打群架。”我继续拉他。
“无聊!”
这小子什么时候敢这样跟我说话了,胆子不小啊!
“喂,你到底要怎样!不就是只小妖精嘛,至于你在这里要死要活的吗?你再这样,我真的不理你,让你自生自灭算了。”我放开他的手臂,准备离开。
“等一下!”在我转身后,他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凉凉的。
“坐下来,陪陪我。”他说得那么低声下气,我心底的不忍全给他勾引出来了。
我们就那样一直坐着,已经很久没跟他这样肩并肩坐着了。
我像是睡着了,对之后发生的事已经没什么记忆了。我靠着他,他也靠着我,那么近,那么静……
薯片又变回了原来的那个薯片,那个和我最要好最铁的薯片。小妖精已经离开我们的世界,从此灰飞湮灭了。
这就是我们薯片的初恋,青涩的、单纯的、忧伤的……
四、七年又七天
高中对于我像个神秘园,神说,在那里我会找到自己的第一次。
开学典礼,这是进入高中的第一次集体活动。可是那玩意儿也挺无聊,反正就是一大帮子领导轮番的口水轰炸。老掉牙的讲话内容让我昏昏欲睡。
同桌推了我一下,说:“良美,快看那个学生代表,听说他是我们学校第二帅的男生。”
我吃力地抬起沉重的眼皮,看向主席台那边。他!一个熟悉的面容出现在了那群正襟危坐的领导中间。“薯片!?”我瞳孔微撑,小声呐喊了句。
“你说什么?”同桌凑过来问。
“没,没什么。”我僵硬地对她笑了笑,我记得她说什么‘第二帅’来着。咦?薯片有这么帅吗?我认识他都十六年了,我怎么没觉得他帅呢?等一下,她刚刚说‘第二帅’,那第一帅是谁?脑子里好多问好哦!
开学典礼结束,人群从礼堂里涌出,同桌拉着我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她这张嘴似乎说上三天三夜都不会觉得累。我边听着她的叨念边打着哈欠。切!什么鬼开学典礼,跟追悼会没什么差别。
正在天马行空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脚底软软的。低头一看,嗯?为什么我的脚下还会有一只脚呢?
“小美女,你踩到我了。”一个声音从头顶飘来。我抬起头望见一双好看的眸子,我从未遇见过这样的人,被别人踩了还一副捡到钱的样子。这个家伙不是色狼就是变态,心里给眼前这个人下了这么个定义。
“喂,你什么时候可以把你那只脚从我宝贝的鞋上拿开!”他依然一副笑眯眯死色狼的样子。
“哦,对不起!”出于对那双好看的Nike运动鞋的歉意,我道了声歉。外带学着他的样子送了他一枚微笑。
“没关系。”他虽然长着副死色狼的样子,可声音却蛮好听的,然后他微笑着离开了我的视线。
回头看了眼同桌,她一副呆呆的表情,像被人点了穴一样。“喂,你怎么了?”我推了推她。“他,他是楚成!全校最帅的就是他了。”同桌在清醒一点过后这样说。哦。原来‘死色狼’就是传说中的‘第一帅’啊,还真没看出来,不过他好像是比薯片长得‘登样’了那么一点。因为如果刚刚被我踩的是薯片的话,他一定会踩回我,两脚!
后来在学校也遇到过‘第一帅’几次,每次他都叫我‘小美女’。长这么大,他是第一个这么叫我的,薯片就从不这么叫我,他叫我小美,后面从来没跟过‘女’字。大概他从来不把我当女的看待,就把我当他哥们儿了。
某日放学的时候,我照常在车棚等薯片下课。为什么薯片的命这么苦,碰上的老师都喜欢拖课,以至于我的命也变‘苦’了。
我坐在车棚边边的栏杆上,脚一晃一晃很悠闲地哼着曲儿。忽然身后传来一个很好听的声音:“怎么还没走,等人吗?”我回头,看见了那张满是笑容的脸。
“嗯。”我点点头。
他把车停在一边,然后也坐到了栏杆上。
“你干嘛?”我抬头问他。
“陪你一起等啊!”他笑得很灿烂。
“我跟你又不是很熟!”我往旁边挪了挪。
“放心,我不是坏人。”他拍拍胸脯,像是在保证他真的不是坏人。
“切,有哪个坏人会说自己是坏人的?”我很不屑。
“呵呵,那你看我像坏人吗?”他脸上依然有笑容。
“像。”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哪里像?”
“你老是一副笑眯眯死色狼的样子!”我向来是直言不讳的。
“哦,原来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个形象啊。”他还是笑。
“嗯。”我点了点头。
“你还真是坦白啊!”不知道他这话是夸我呢还是损我。
“对,对不起,我又晚了!”远处薯片正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这家伙平时太缺乏锻炼了,大概读书快把他给读傻了吧,跑几步路就喘成这样。
“喂,你不用这么急,我也不赶这几分钟。”我帮他拍着背。
“楚成,你这怎么在这里?”他忽然发现我身后还有一个人。“我在这儿陪她等你啊。”他指了指我。
“小美,你认识楚成?”他一脸疑惑。“算认识,不太认识,准认识。”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们俩认识?”我看了眼薯片又看了看楚成。
“嗯。我们都是同学会的。”他们两个异口同声。
“你们是什么关系?啊!你不会是乐是的女人吧!”他看了看薯片又看了看我。
“什么女人、男人的!她是我邻居家的妹妹。”薯片解释。
“哦,原来是‘邻’妹妹啊。可是,你们真的没别的关系?”他还是一副不太相信的样子。
“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没有!”这种个人清白的事情是得搞搞清楚的,不然就毁了我的名声了。我怎么能和薯片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呀!
“可是,你问这些干嘛?“薯片看了眼身边的楚成。”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去追她了嘛。”他指了指在看天空的我。
追谁?我吗?不是吧!
“她?!”薯片看看楚成又看看我。
“对啊,你跟她应该认识很久了吧,你不觉得她很漂亮,很可爱,很与众不同吗?”咦?他在夸我啊。我漂亮?可爱?与众不同?为什么这些优点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是吗?”薯片神情复杂地看了我一遍又一遍。
“喂!你那是什么烂表情啊!”我拍了他一巴掌。有人夸我,他心里不爽是不是。
而后我便和楚成交往了,那年我高二,他和薯片一样都高三了。
我知道我该拒绝的,毕竟他高三了,这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年。但是,我没有。他的出现,于我,宛若一次行星撞击,火光四射,那么灿烂,那么耀眼。只是那时的我不知道,不知道所有不管不顾的结果都会是灰飞湮灭。
十七岁的记忆还那么清晰,他的所有都那么美好,他完美的与梦一样。只是这一切美好现在都不是我的了。他就如我眼前这滚滚东流的江水,奔流到海不复回。
我独自一人坐在江边吹着凉凉的江风,已近深秋,这里虽是南方的城市,但夜里的气温也低得可怜。
远处江上船只的灯火,远处城市高楼的灯火,远处天空点点的星火,都无法给我取暖。
已是第七罐啤酒下肚了,可我还是清醒得很。
我要醉!这是我现在最强烈的念头。
手机响了,我以为会是楚成,可惜不是。我得记得我和他分手已经七天了。上帝用七天创造了这个世界,我用七天来追悼我死去的爱情。
“小美,过来吃火锅吧,雪儿买了好多你喜欢吃的料理。”薯片的声音那么快乐。雪儿是他现在的女友,也就是当年高中时我那位可爱的同桌。
“薯片,我现在在江边。嗝。我给你半个钟头时间,半个钟头后你要是没有到我面前,我就去江里洗个澡。”现在的我大概是醉了,还一直打嗝。
“你,你这丫头说什么疯话呢!?”他的声音一下变得很激动。
“计时开始。”说完这四个字,我关掉手机。楚成说得对,我就是那么自我而任性。
高中的时候花了两年的时间爱着这么个不相干的人,之后的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我和他仍是在一起。也许还是爱着又或者变成了一种习惯。
我是个木讷的人,在我发现他不爱我之前,他诚实地告诉了我他爱上了别人。脾气一向不好的我却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人的变心,,在他向我诚实诉说她的好时,我隐隐地觉察到左边胸口的疼痛,木讷的我才知道,原来“习惯”也是一种爱。
还爱这他,所以我安安静静地离开,甚至还带这微笑。成全,是我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我不哭!至少在他面前我要做一个无泪天使。
冷冷的江风迎面袭来,半个钟头快到了吧。薯片还没有来,看来我可以去洗一个‘江浴’了。想着想着,我便伸手去脱脚上新买的皮鞋。
脱下一只,薯片仍是没有来,他该是和雪儿一起吃火锅呢吧,火锅很暖很香吧,混蛋薯片!
脱下另一只,薯片仍是没有来,他该是和雪儿一起吃火锅呢吧,火锅很暖很香吧,坏蛋薯片!
眼角湿润了,我没有哭,没有!只是那该死的风让我的眼睛起雾了。我才不会哭呢!
地好冰!每一步都那么痛彻心扉,可恶的薯片为什么还不来,我想吃火锅,香香的火锅。
我已经趴在了江边的栏杆上,准备攀越。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靠近,一双温暖的大手把我从栏杆上抱了下来。
熟悉的眼眸,熟悉的呼吸,熟悉的叫嚣声。
“你疯啦!想吓死我啊!玩什么不好,来这里玩跳江,你很无聊耶!”看着他因紧张而变得苍白的脸,我突然很想笑。
“猪!笑什么笑,我跟你说正经的呢,严肃点!”哪有人像他这样教育别人的,我继续笑。
他把我放到石凳上,蹲下身给我穿好鞋子,然后把我乱放的空罐子都清理干净。
“你怎么了?”他还不知道我失恋了。
我没有回答,只是抓过他的手臂把我满脸的泪水往上蹭,他很仗义,没挣扎。事后才发现那件大衣是雪儿给他买的Gucci。
现在可以回去了吧?”他拍拍我的脑袋。
“嗯。”我点点头,“你背我好不好?”我望向已起身的他。
“上来吧!”原来他的笑比楚成的温暖。
他没有围围巾的习惯,他的脖子很好看。我的脸贴在他的脖子上,暖暖的。我想我是真的醉了。
眼角又湿润了。薯片,凉凉的我的眼泪落到你的脖子里会不会冷?薯片,对不起!薯片,幸好还有你!薯片,谢谢你!
这个人,我认识他已经二十四年了。扒在他的背上我感觉到了安逸,这种感觉楚成不曾给过我。也许是爱神敲错了门吧,所以才会把楚成带来又带走。那薯片呢?他一直在,不管我开心、悲伤,他一直都在。只是这个一直都在的人在不久以后也将属于别人了。
或者,在爱情这条路上,我注定是个‘吉普赛’。如果是,木讷又懦弱的我一定认命,即使不愿意!
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薯片的床上,我已经很久没来他这儿了。在雪儿的妙手之下这里没有脏乱的痕迹,一切井然有序。
他已经上班去了,桌上的豆浆和油条还都热着。旁边的便签上写着:豆浆油条永远是最佳拍档,就像我们。记得多点微笑。
五、我愿意
我喝着温温的豆浆满屋子转悠。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屋子。这里有许多我喜欢的CD。木质的墙壁上还有我用小刀刻的:良美到此一游!沙发上还有我买的加菲猫抱枕,阳台变成了温室,里面还有我搬来的三棵比我还高的向日葵。
可是这个地方在两个月后将会是新房了,薯片和雪儿的新房。我心里还在纳闷呢,这俩家伙怎么会凑到一起的?奇怪!
想到薯片要结婚这件事,我心里头还真是忽上忽下的。他不是说如果我到了30岁还嫁不出去他就娶我的。那他怎么可以比我先结婚!混蛋薯片!可这话他到底是什么对我说的呢?为什么我一点记忆也没有,只是隐约记得他是微笑着这样对我说的。
闲着无聊,我到浴室拿了抹布开始擦地板,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遗传来的,反正从小到大我只要一觉得无聊就喜欢擦地板。
从客厅到厨房从厨房到书房再从书房到卧室,我跪在地上,撅着屁股,哼着小调,卖力地擦着。也不知多少时间过去了,我看着那锃亮锃亮的劳动成果心里十分满意。不知不觉就躺在地板上睡着了。
恍恍惚惚,仿佛回到了从前,一个夏日的午后,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靠墙坐着。女孩像是睡着了。男孩的脸上有些许忧伤,只是有了女孩的陪伴以后男孩发誓他不再悲伤。他握着女孩的手轻声说:“如果你到30岁还嫁不出去,我就娶你。”
我猛地惊醒,直起身体的时候,额头不幸地与另一个额头相撞。痛!痛!痛啊!我捂着受伤的额头怒视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薯片。
他也捂着额头,坐在地板上:“你怎么不吭一声就直起身体来了?”
“还说我,你呢?你怎么不说一声就把头伸出来了!?”我继续怒视。
这几日一直在为他们结婚礼物的事伤脑筋。一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哥儿们。一个是多年的同窗好友。这两颗‘重磅炸弹’加一块是得好好伤一下我的脑细胞的。
某日下班又不想回家,于是到街上闲逛,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我发现了一家字画店,不知不觉就走了进去,一眼就望见了墙上那四个字:天作之合。
问了价钱,还不便宜。据说是什么名家之作,可我却没听过那个名字。出于懒惰心理,我买下了它,没有杀价,只是让他们给我重新裱了一下。
上头突然派下了任务。我没机会参加薯片和雪儿的婚礼了。周末的时候把他们约了出来,告诉他们我无法参加他们婚礼的事情,顺便当面把礼物给了他们。
薯片摆出一副令人费解的烂表情,他低下头思考了片刻,然后对雪儿说:“要不,我们把婚礼延期吧?”这句话让在场的我和她都吃了一惊,雪儿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薯片这个笨蛋又在说什么疯话了……我拍着桌子说:“不行!不行!怎么可以改!”
雪儿不做声,脸色依旧不好看。
那顿饭就是让薯片那句该死的话给搅和了。我们仨应该都是食不知味吧。
一月天,我们头儿就那么狠心地把我派到了哈尔滨,还好工作上的事比较省心,不然等我回去我们头儿就别想过好这年了!
17日,他们结婚的日子,应该是不会改的吧。这个日子还是我给他们选的呢‘一一七’就是‘要一起’的意思。
下午,独自在房间里整理着文件,那一大堆的数据把我搞得晕头转向的。门铃响了,我以为是幻觉,这几天老是会有幻觉。蓦地会看到薯片这个家伙出现在我面前。
门铃第N次响起,我才确定那不是幻觉,幻觉哪有那么执着的。
开门,看到雪儿出现在我面前,那一瞬间我有以为是幻觉。可,那是真真实实的雪儿,她今天不是该在千里之外的地方结婚吗,怎么会出现在我面前呢?
她说:“我不要再委曲求全了!”
她说:“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他不爱我。”
她说:“现在,我和他都自由了!”
对于别人的私事,我向来没什么热情。我安静地听着她平静地诉说。
几天以后,我打点行装要回家了。雪儿没有与我同行,她说她要远行,她说她想一个人旅行,她说迁就一个人太久,自己应该放纵一下了,她说她没有目的地,也许下一站就是,也许……
在机场,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并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她,没有谁失去谁就会枯萎。
回家后,没有找薯片。一大堆的工作快让我连打哈欠的时间都没有了,再者我也懒得去管他们那档子事儿!
终于到了年假,可以在家好好休息一下了。
小年夜,家里十分热闹,亲戚们该来的都来了。我却一个人在房间里独享清净。老妈的敲门声怎一个“响”字了得,“小美,开门!小乐找你。”
薯片?我犹豫着,却还是开了门。完全是出于同情房门的缘故,我深刻地了解迟一点开门,那门就会被老妈拍烂。
“找我什么事?”我抬头望向他,这小子在不知不觉中竟长这么高了,都需要我仰视了。“今天约了几个朋友出去玩,你去吗?”他脸上带着浅笑。
“去,当然要去!”老妈先于我答应了薯片,“你老是忙着工作,也不找男朋友,我真担心你会嫁不出去!”老妈不管家里有没有客人很豪迈地说了这些让我很丢脸的话。
我穿上外套,拉着薯片就往外走,省得在这儿丢人现眼!
街上灯火辉煌,他带着我走了好长一段路,就是不见他所说的朋友。
“你把嘴张开!”我走到他面前,他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我。
“干嘛?”
“我要看看你的牙齿还在不在!”
“嗯?”他还是不了解我在说什么。
“说大话,会掉大牙!”
他笑了,露出两排整齐又洁白的牙齿。
“一直很想问你个问题。”忽然他收起了笑脸,变得有些些严肃。
“什么?”不知道他会问什么天大的问题。
“我们算是什么关系?”
“哥儿们?!”说实话,这种问题实在很难回答。
“这样啊!”他依然严肃,甚至有点凝重。
“如果你想跟我做姐儿们,我也不会介意的呀!”我以为自己讲了个冷笑话,可他没有笑,眉头反而更紧了。
“如果,”他深吸了一口气,“如果我们不是邻居,如果我们不是从小就认识,如果你没有遇见楚成,如果我曾经没有跟雪儿在一起。如果我们只是因为同校才认识,如果……”他断断续续说了这么多如果的事,如果是这样,我们还会是我们吗?
我一直仰望着他,他的表情那么认真。“你还会背《长干行》吗?”我打断了他的“如果”。他看了看我:“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他一字一句背得清清楚楚,“……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相迎不远道,直至长风沙。”我与他一同背完了这首诗。
“记忆力不错嘛。”我微笑。
“呵呵,我还记得那时你问我,为什么她不跟他一道走,这样就不用‘坐愁红颜老’了。后来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小美,如果是你,你愿意为爱走天涯吗?”他像是在期待一句“我愿意”。
“呃……”我想了想,“那要看跟谁了。”我尽量回避‘是’或‘不是’。
“比如……比如我?”
我迟疑了片刻,然后指着他背后的天空说:“咦,那是什么?”他回头,我转身拔腿就跑。
“喂,你还没回答我呢!”他在后面追我。
我贼笑着朝他挥了挥手。他一直跟在后面,没有要放弃的意思。
薯片,在我说出那三个字之前,我得听到你那三个字才行。
这是“我愿意”与“我爱你”的较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