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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   “其实我会告诉大家我自己如此傻不拉叽的原因的,”陶元把烟点燃,给我一种要听故事的错觉。“但是不是现在。”
      当然认识这个人久了,就习惯了这种无聊的装模作样,偶尔觉得烦了,我就装忧郁,装得要死要活,装得陶元赶紧把烟按灭扬着他那傻不拉叽的脸问,“咋了,哥们?我给你讲个你听过的笑话吧。胡晓雨那个?”
      胡晓雨最恨的就是陶元的无聊细胞,“陶大元是我见过最无聊的男的。”还有就是她一直不满于自己——用她的话说叫做庸俗没营养没文化的——名字,“晓雨?真搞不懂,这名字谁起的……”每次当她絮絮叨叨的时候,我就在心里想啊,胡晓雨,陶大元,这两人还真是无聊。后来,胡晓雨同志洞穿了我这种想法后,就趾高气扬的数落我,“你觉得你多高雅?还不是一傻缺!”
      很多年以后,我们已不再能坐在一起犯无聊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我挺高雅的。
      话说,那时的陶元还是一个感情汹涌的小青年,逮谁都哥们哥们的。“嘿,哥们!我今晚有点事,嘿嘿,你知道的,我爱人…借我点钱?”他挤眉弄眼的拍我肩。他爱人是他女朋友,一个短发碎丝的叫徐颖的娇小女孩。我很鄙视他管女朋友叫我爱人,不过这又恰恰符合他傻不拉叽的特征,所以在多次不认同之后我还是很可耻的妥协了。作为我的忠实的饭友,卫苇会义不容辞的站出来,“别借给他,有去无回!”然而,我好像每次都很无耻的再一次妥协了,可能是我的肩膀实在是承受不了他的友好表示,反正一直到大家分开我都没弄清这小子从我这“借”了多少人民币。

      这么说吧,当一个人难受的时候,回忆可以让人更加沉重,也可以让人觉得无奈。

      那时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我却认识很多人,我知道很多秘密。唐朝是我的狐朋狗友中最人模人样的,他还有几个长得还不错的追随者,坦白讲我还曾经犯傻的对其产生过一定痴迷,当然在对其深入了解并幡然醒悟后我意识到自己的愚蠢,及时纠正了错误,回头是岸啊。那时唐朝暗恋一个很一般的女生,我记不得那女孩的名字了,只记得唐朝有事没事跑食堂门口蹲点等一个扎马尾的小姑娘。可以说,自从认识了唐朝,我就一步步背离了我父母的谆谆教诲,彻底的沦为一个不要脸的白痴。所以,唐朝一直沾沾自喜于毁人的效果。在认识他之前,我一直热衷于默默的观察这个世界,属于一个爱好旁白的种类,别人踩我一脚我就温和的傻笑下,然后找个阴暗角落拼命的擦鞋,然而在唐朝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终于,别人踩我一脚,我依然面带微笑,然后潇洒的踩回去,最后把鞋子和这位同学的比一下看谁踩的比较脏一点,哇哈哈。

      正如你所见,因为唐朝这小子,我从一个纯洁的中国公民变成了一愤青。

      唐朝有一个小他17天的表弟,很神奇的叫做宋朝,每次想到他们俩我就乐不可支,瞧这名起的,太反映当代人民的高度发达综合素质水平,都知道前后呼应了,我坚信唐朝他姑找对象的时候一定是故意的有预谋的。每到周末时候,宋朝都会来找唐朝,每次两人站一块就逗笑得很。宋朝个子不高,不过长得还挺随他表哥的,胡晓雨经常勾搭宋朝:“嘿,小宋,要不咱俩就好的吧??”宋朝唰一下脸就红了,“瞧,这是一腼腆的孩子,哈哈哈。”卫苇拽着我胳膊开始乐。我连忙把宋朝拉到身后,“别呀,别欺负人呀,把人吓的。”我转身眯起眼又添了了句,“人早就跟了我了,小宋你说是不,哈哈哈哈!”

      工作以后我偶然在一次公务出差中碰到宋朝,从后面拍他跟他来了句“你就跟了我吧!”,先是身体一硬,接着噌一下,他窜出好远,见是我又摇摇头惊奇的走回来。我瞬间生出一种沉重的罪恶感,那时原本一个大好青年被我们残害成现在这样了。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这样频繁的回想以前的事情的呢?之前,在胡晓雨出车祸以后,我和陶元坐在马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汽车,良久,他说,“她还没告诉我盐多少钱一袋呢?”“没有吧,我不记得她说要告诉你这件事啊?”“那就是,没告诉我糖多少钱一袋,哎呀,你咋这么啰嗦,反正她还有事没告诉我!”是啊,她还没告诉你她是那么喜欢你呢,我轻轻的在心里对他说。当时我就想,过去离我们好远好远。我不再想过去,想那些人那些事,然后,我们毕业了,工作了,各自奔走着自己的生活,很少碰面。
      那我还是没弄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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