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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八章 同 病 ...

  •   我叫狐三,但是我不是狐狸,我叫狐三,只是因为我前生在青楼中的艺名叫做狐三,所以到了六道,地藏谛听他们依然叫我狐三,不过我在生前确实长得很美,丝毫不亚于现在的这张皮囊,不过是两种美丽而已,以前的我古典妩媚,现在的沈陶芝明媚现代,只是不同时代的审美观点都不可能来否定这两种美丽而已。

      他带我到了一个天文台的高处,有一个很大的半圆形遮雨台,我们坐在那个半圆形的台下面,并排的,好像因为他像兄长一样的对我好,并且刚才还开口说要照顾我,保护我,让我有安全感,我特别的信任他,其实我自己是鬼,当然不会像人一样的去怕鬼怪,花布娃娃之所以把我吓到的很大原因是因为她刚才回头看我的那一眼,那么的凶恶,而且她那张脸也是没有预期的不定向改变,并且日韩很多的鬼片中都描述了布娃娃其实是恶灵附着的,和普通的鬼怪其实不太一样,因为普通的鬼怪有些怨气其实是不太深的,但是凡是被成为恶灵的一般都是很深的怨气没有投胎成功,只能依附在布娃娃身上,来报复很多人,其中有些可能根本没有开罪过她,就是毫无理由的杀人,这样的变态你见了你要是不怕我就该佩服你了。

      所以我并不是怕鬼怪,我只是怕那些恶灵缠身的鬼怪。

      他抚摸一下我的头发:“你好像有很多的故事藏着,从来不愿意告诉别的鬼怪吗?”

      真是修行的高深啊,连我有很多的故事他都知道,可能这就是动物类的鬼怪相对来说比较敏感了,而我只是普通的一只鬼,所以他心里有些什么我是看不到也才不出来的。

      我点头,因为刚才他对我的温柔和好,我变得也很温顺:“我已经忘记很多事情了,也许很快就会忘记的一干二净。”

      “那为什么不去投胎呢?你看上去也在六道里呆了很久了啊?”他靠在椅背上,侧头问我,“你冷吗?”

      我笑着,很轻声的那种:“我根本不怕冷啊,你忘记了我是鬼呢。”

      他用胳膊搂着我的身子,我没有反抗,我不认为这是他故意在占便宜或是耍流氓,而是一种对我的怜悯,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谈过恋爱,但是那种感觉我明白,从他说他喜欢我的一刹那开始,我就知道他是真心的喜欢我,如果说我有什么是比较出色的,可能就是在六道里那么久,我依然没有忘记怎么去读懂一个男人的心,在前世里,我读懂过很多男人的心,也曾经得到过他们,但是始终看不透的是那个负我的男人的心。

      “我是狼族的王子。”他说,果然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因为不想投胎去做狼做犬,所以才干脆就不转世了,在人间做个狼人,一样的自由自在,一样的可以做很多快乐的事情。”

      我歪着脑袋想了半天问他:“那你为什么不想法子,转世做人呢?就算不想做狼做狗,也不用永远的远离轮回啊。”

      楚风看看我,又看看雨水珊珊的挂下:“那你为什么不这样呢,也要远离轮回呢?”

      我想了一会,还是觉得说出来比较痛快:“其实我跟你不一样的,我不去轮回是因为我不想做人了,前生很多不愉快,使得我觉得没有必要那么痛苦的再在红尘里痴缠娇嗔,最后呢,其实还不是一样要死,要重新回六道,只不过从前的事情会不记得,从前的爱情也会忘记掉。”

      “你现在也是在做人,有什么分别呢,就是可以不用从婴儿做起。”他耸耸肩,问我,“还是有什么难言的痛苦,所以对于轮回再也没有兴趣。”

      我也很无奈:“至少,不用对自己的身世无从选择,我前生因为家道中落,为救被人诬告的父亲,卖身青楼,没有想到贪官当道,还没有等我存够救父亲的银子,我父亲就在牢中被人害死了,于是我在长安城出名以后,就利用一个王侯的权势把仇人杀了,报仇以后,我只能继续留在青楼,虽然是受尽荣华富贵,却没有亲人朋友,虽然爱我的男人不胜枚举,但是我爱的那个却最最无情的背叛了我。”这样的人生,我还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如果重新的投胎,我怎么才能保证不象前一世一样的悲哀。

      他不说话,后来顿了一会,又清淡的说了句:“其实你是个很单纯的女鬼,你难道不会任何的法术吗?”

      这次轮到我笑了,我呵呵的一阵娇笑后说:“其实我不是不会法术的,只是我的这个法术是没有什么用的,又没有什么打斗本事,也没有什么吓人的技能,只有这个很不实用的法术,是当年地藏王见我可怜,教我的,也只是想逗着我玩的。”

      他表现出相当浓厚的兴趣,“是什么,原来你真的会一点法术,我还以为你真的很笨,笨到什么也不会呢。”

      我瞪了他一眼,“我看上去真的有那么没用吗?你想知道我有什么法术吗,让到一边,我表演给你看。”

      楚风很快的让开了两步的距离,我酝酿着感情,五分钟以后就哭出了眼泪,我招招手,“仔细看呢?”然后默默的念起咒语,眼泪一滴一滴的掉落在地上,地上立刻就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是红色的鲜艳的花朵,异常的美丽,但是这样的美丽里面透着一种微微的诡异与危险感觉。

      “这是虞美人,又名赛牡丹、蝴蝶满园春,它的花语是安慰,遗忘。不过你的是深红的,深红代表着狂热,梦想。虞美人花未开时绿色白边的萼片,垂独生于细长直立的花梗上,极像低头沉思的少女。待到花蕾绽放,虽无风亦自摇,风动时更是飘然欲飞,虞美人姿态葱秀,袅袅娉娉,因风飞舞,俨然彩蝶展翅。地藏很喜欢你?”他蹲下去看那些花,“在你可怜的时候,教你遗忘,教你重新开始生活,应该是很喜欢你吧。”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这种花还有这样的意思,也是第一次知道地藏还能有这样的用心,他看上去是那么的不解风情。

      楚风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的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的杯子,“现在有花有酒,忘记所有的过去,其实我们都可以在人间开心的生活。”

      我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伤感,因为我是要回去的,我只是来帮地藏一个忙,过不了几天,至多也就是半个多月的时间,我就要回六道了,只要让这位沈大小姐能够度过这段时间的难关,不要自杀或是被人杀,就可以了。所以我很快就会回我原本在的那个地方,尽管来人间的两天,我已经对这个地方有了很大的好感,但是命运这个东西往往是这样的,不过,我想,也许回去以后,我会考虑让地藏帮忙找一张好看的新鲜死去的废皮囊,然后可以不经历婴儿的时期,直接来人间生活,也许也可以有一天,我就又可以回来了。

      我想了一想,没有说我的事情,也没有说我来人间干什么,萍水相逢,只求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多说多问呢?想着,就将杯里的红酒大大的喝了一口,酒当然是微甜中更多的甘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晚的红酒特别的好喝,他的爪子仍然很自然的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把他的狼爪狠狠的咬了一口,他没有防备,轻微的吃痛,于是笑着拉了一把我的头发,但是我的头发与我的神经是分开的,所以我没有任何的痛觉,只是更重的去咬了他,居然让我在这场短暂的人间之旅中认识了一只狼人,你想象一下,一只狼呢,在我身边,而且是狼族的王子,多拉风啊。

      他大口的喝酒说:“我本来是狼族最合适的继承人,也就是狼王的人选,但是就在我最信任的朋友中,有人出卖了我,用我的信任出卖了我,私自与其他族勾结,并且诬陷了我,我被我们族的长老赶出了王宫开始流浪,我的妻子被敌人残酷的杀害了,我过了很难过的一段岁月,最后在六道里遇见了很多族人,他们都不愿意堕入轮回,所以我就学习了他们的办法,修炼成精,来到人间。”

      我问他:“你的妻子呢,她应该早就轮回做了人了吧?”

      他点点头:“是啊,我在人间的另外一个愿望是可以经常的照顾到她,她投在这个城市的一个很不错的家里,有很疼爱她的父母,但是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所以有时候我会去医院里看她。”

      “你还会娶她吗?”我已经有些微微的醉,脸上有点发热,“她需要你的照顾。”

      他摇头,沉默了一下子,他很冷漠的说:“今生她应该还有更好的姻缘,我不是她最好的人,因为平凡对她来说是最好的,找一个合适的人,爱她,疼她,与她生一个宝宝,然后一生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生活。”

      这就是我在人间的第二个夜晚。在我醉得倒在他怀里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说:“就让我给你做个伴,你给我做个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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