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案发现场3 警笛声包裹 ...

  •   警笛声包裹了整个球馆,这次随岚探长前来的主力警员是黑猫埃斯皮内斯和王环,因为风正和甄艾去调查黄旭和扎琪的问题了。岚探长一边做着祈祷的手势一边走进球馆。
      “别再死人了,我这饭碗怕是要丢啊。”
      王环则是带着嘲笑的表情看着正为自己前途担忧的岚探长,黑猫则是依旧面无表情眼神深邃。三人进了场馆,到了球馆的厕所然后法医秦医生就拿着报告过来了。
      “探长,是这样,死者身份不明,男,但依据尸体的穿着推断应
      该是这幢球馆的清洁工人向嘉。”
      “没法断定吗?”
      “没办法,因为尸体上并没有头。但是场馆里有一个清洁工失踪了,大体就可以断定了。”
      “无头死尸?”
      王环惊讶的捂着嘴。黑猫则是冷静的询问。
      “报案人呢?”
      “报案人是这座场馆的工作人员,因为球队的训练结束后要进行闭馆的,但是在五点查看馆内是否还有人时在厕所的隔间中发现了尸体,发现时死者就是在马桶上,没有头的。尸体左胸中了一枪,我经过对尸体进行检验,断定那枪击就是致命伤,而为什么要砍掉死者的头现在还不得而知,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意义的证据。”
      “这次没有那该死的‘X’吧?”
      岚探长草木皆兵的试探着。
      “没有,虽然是枪杀,但我估计和之前的连环枪杀碎尸案无关。”
      “怪了怪了,这社会怎么了啊。”
      岚探长十分不悦,然后回头发现黑猫不见了。
      “环环,那小子呢?”
      “哦,技术科提取了球馆的录像在技术车上让黑猫去帮着分析了。”
      “这样啊,那去看看。”
      埃斯皮纳斯指着屏幕说。
      “看来今天‘天眼’是派不上用场了。”
      “此话怎讲?”
      岚探长有些痛苦的问。
      “因为厕所是不允许安装监控的,自然就没拍下案发像现场,这球馆内的监控系统也好像出了问题。”
      “怎么回事?”
      “从4:50以后的画面就没有完全黑掉了,估计是监控系统出现了毛病,所有的机器在那之后都不工作了。”
      “那之前呢,拍到了什么有价值的画面吗?”
      黑猫开始快速的双手敲击着键盘然后语气平淡。
      “发现尸体的时间是5:00,而监控是在4:50之后停止工作的,这黄金的10分钟没有任何记录,但在那之前,最后离开厕所的据指认是这个球队的一名运动员,此人是在4:35分离开的厕所,走出的球馆。”
      “那这个人呢?给我把他找来!”
      “这个球队的队员都已经在侦讯了,场馆的所有工作人员也都录入口供了,但是他们都拥有不在场证明,因为当时球馆的负责人在开会讨论清洁工近期工作状况的事情,所以所有人都在会议室,而死者是因为肚子不舒服去厕所的,所以所有工作人员都可以排除嫌疑,而球队的球员可以说都有嫌疑也可以说都没有嫌疑,因为球员只要在5:00之前是可以自由出入球馆的。但……”
      “那最后那个人呢?”
      黑猫的话还没说完岚探长就追问。
      “最后那个人是最没有嫌疑,因为大家4:20左右全都离开了,是收到报案又紧急将队员召回的,可是有的队员已经到家换衣服了,洗了澡了,所以回来时即便检测不到硝烟反应也没意义了,而那个最后离开的球员,因为去球馆附近的家庭餐馆吃晚饭,所以回到场馆时没有换衣服也没有洗澡,但依旧没有硝烟反应且在监控里显示有10分钟的空白,故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个最后的球员是最没有嫌疑的。至于餐馆的证词我们已经核实过了没有问题。”
      “我要亲自去问问。”
      岚探长像极了没头的苍蝇,想要四处找寻线索。这个球员是一个相对普通人来讲身材高大魁梧的人,但是因为他是一名篮球运动员就不会让人觉得惊讶了。岚探长和他面对面坐下。
      “你就那个最后离开的球员?你看起来不像是拆纳的人,你能听得懂拆纳语吗?”
      男子端正的坐着慢慢的开口。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最后离开的,我是4:35分左右离开的球馆,我是布瑞特诗人,但是作为一名职业球员学会效力球队国家的语言是很平常的事情,至少要能正常交流。”
      男子的口音有些生涩,语调也有些执拗。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凯勒,是这个球队的队员。”
      问讯草草收场了,因为岚探长实在不精此道,且凯勒也并没有任何问题。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