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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曲 事有万千, ...

  •   怪胎

      事有万千,人有各异。不过都可以归纳总结。
      孔语把人分三类:性情稳定型,以单一方式终其一生;雨过天晴型,性格由冷转暖,结局是好的;晴天霹雳型,第二种的逆转,他是第三种人。
      成为第三种人通常需要一些外界的因素,而他没有,他是这类人中的怪胎。
      八岁之前,他活泼可爱,是众人的开心果,随后开始转变,没来由的在变。他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双亲和弟弟,他很聪明,父母疼他多于弟弟,而弟弟也没有像肥皂剧情节那般由此怀恨在心,反而很佩服,崇拜他。一句话他很幸福,真的没理由。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变,从八岁到现在。已经初二的他外表是花季少年,心智却进入老年,没有同龄人的热血兴奋,有的只是对这个了无生趣的世界的厌倦。他想到死亡,但下一秒爸妈和弟弟的特写涌入脑中,彻底焚毁了这个想法,没错,他不可能这么做,他爱他的家人,他要给他们幸福,到目前这是他存在的唯一理由。
      他知道什么可以使父母高兴,他是年级第一,是父母骄傲的资本,他希望弟弟真正快乐的成长,他用他能给的最大的能量宠着弟弟,他也知道如何能使自己舒服一些。
      他喜欢刺眼的阳光,喜欢浑身被晒得暖洋洋的感觉,如果老天现在给他一个可以实现的愿望,他希望把心掏出来晒一晒。他喜欢和温暖搭上边的东西,它们可以让自己舒服。如果有一种花像他,那就是向日葵。

      朋友

      寻着笑闹声,孔语不经意的一扫,不由得愣了一下,一张灿烂的笑脸。教室左后方一群人笑着,闹着,青春洋溢,他们都在笑,但郝大同笑的时候,孔语觉得教室亮了一下,本想收回的眼光就这样停留着。
      整个星期孔语将多半的时间都放在观察郝大同上,他经常与朋友聊天,讲话时会带上夸张的手势,爱笑,笑起来的样子让人很舒服,没错,他舒服地直直地盯着他的笑脸。仿佛感应到他的视线,郝大同对上了他的目光,然后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礼貌性的笑脸,孔语嘴角上扬回应着,心下做了一个决定。
      当孔语和几个朋友拿着餐盘来到郝大同他们一桌坐下时,孔语嘴角上扬,说“一起吧,人多吃饭热闹些”,只要不是看不顺眼,年轻人很容易打成一片,孔语平常给自己塑造的中庸形象——既不死板读书,也不嚣张跋扈——很少让人看不顺眼,成为朋友顺理成章,他和他成了好朋友。
      孔语人缘很好,在什么时机应给与对方什么他拿捏得很好,他的招牌脸部表情¬——眼睛稍眯,让感情涌入眼睛,嘴角维持真诚微笑的弧形——向来很有用。跟郝大同一起时他的招牌表情没变,与跟他人无异,不过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这个表情并不虚假,郝大同的笑脸让他一时间多出许多耐性。
      郝大同也乐于跟他在一起,总是快乐地讲述着五花八门的事情,孔语是个让讲述人心情不错的优良听众。
      一起学习,吃饭,运动,聊天,中学时光快乐的度过。

      升入高中
      他们共同升入文汇高中,一所普通高中。
      孔语是中考状元,本应就读精英高中——瑞格高中,他以离家较远,不愿住宿为由,选择了文汇,起初孔爸孔妈极力劝说,因为不但儿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日后向别人提起来也是特别有面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文汇离家近,不用适应陌生环境,如果精英高中在联考竞争中未能拔得头筹,说起来不是更有面子嘛,孔语一击即中。
      同校但不同班,两人有各自的朋友圈,但是全校都知道两人关系非常好,通常是孔语到一年五班找郝大同,每天午餐,运动,一起回家。大同家较近,所以孔语回家途中的一站必是大同的家,很多时候会跟大同回家玩一会游戏对战,然后回家。
      快到两年了,从中学到现在,很多东西都在变化,可能是常运动的关系,大同身高飞窜着,由原来的172cm拔高到183cm,脸部线条也硬朗许多,反观孔语却没多大长进,最初比大同高三公分,两年的时间只抽高了三公分,算不上帅,只能说鼻眼周正,没人时他全身会散发出难以接近的冷气,不过人前他掩饰的极好。
      大同的笑容依旧灿烂,和大同一起时,孔语心里是相对舒服的,如果可能的话,他会尽全力维持目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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