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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鼹狸   鼹 ...


  •   鼹狸,是生长在雪地的一种哺乳动物,外型与白狐接近,但偏小。
      由于长年生长在冰雪地带,需要在几尺雪深的地方寻找食物,所以世代养成了鼹狸一种极度灵敏的嗅觉。
      鼹狸的生命力很强,战斗力也不弱,本来它们根本就无须躲到那种雪地里艰难地生存,它们可以活跃在肥沃的土地上,可以在食物丰富的地方惬意地生活,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世间开始有一个传闻,说这种鼹狸是天生的神物,吃了它们的肉,便能够长生不老,于是人们大肆地追捕这种生物,而当鼹狸们看到自己的同伴死的死,伤的伤,被吃的吃,被抓的抓,无奈之下,便整个族群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
      经过了几百年,有人在冰雪地里发现了这种鼹狸,但是那时候的鼹狸,数量已经少之又少,而且更让人觉得讽刺的是,当年为了长生不老对这些鼹狸赶尽杀绝的人,也没有一个能“长生不老”,反而是在吃了鼹狸之后不久的一段时间里,暴病身亡,查不出任何原因。
      于是又有传言流传开来,说这鼹狸依然是天生的神物,但是却是被诅咒的神物,任何人吃了它们,都将死于非命。
      于是乎,有鼹狸的地方,人们都不再涉足,而鼹狸们,也因为人们不再对它们有威胁,所以才能修养生息。
      只是,从那时候开始,所有的雌鼹狸,一生就只能生一胎,而且一胎也只是一至两只。
      。
      “那,那个游历的僧人干嘛送鼹狸给你父亲,而且它又有什么用呢?”丁芹听筱箫在讲述有关于鼹狸的故事,突然就感到悲从中来,原来人类自古至今都是如此,为了一己私欲,而全然不顾其它生灵,任意地践踏屠杀,而终有一日,必将被这些生灵报复。
      “我父亲有个很特殊的喜好,他偏爱世上珍稀的生物,那个僧人对我父亲有所求,于是便千里迢迢地带来了这只鼹狸,博我父亲一笑。”
      “这么一说,你父亲应该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了哦!”丁芹笑笑,想起似乎听过民间流传过这样的顺口溜,就是说在提职的之前,有个潜规则:不跑不送,降格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想来那和尚,估计想在凡世安个家,于是找上某些能够利用的达官贵人。
      “了不起?不见得吧,只是喜欢收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而且,他耶只是喜欢而已,根本就不会照顾,放他手里,也许没几天就会给折腾死,所以当我知道这小东西还有一个了不起的用处时,我便跟他讨要了来,而当我父亲听说它虽然珍贵,但却是个诅咒之物的时候,一甩手就丢给我了,而那个和尚也被赶了出去。”筱箫有点幸灾乐祸,那和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好好念他的经不去,非要去凑那凡世的热闹。
      “了不起的用处?”
      “是的,刚刚不是说了,它们必须在雪地里寻找食物,所以嗅觉很灵敏,而实际上,它们的嗅觉并不是‘灵敏’二字足以形容的,举个例子来说吧,你看看这是什么。”筱箫从聋子里面抽出了一件衣物,贴身衣物。
      诶?
      “筱箫,你,你怎么有这种东西?”天,男人的内裤,四角的,而且,貌似很眼熟。
      “偷的嘛!”
      “哦,原来是你!”怪不得前几天卓涯一直嚷嚷说不知道是哪个浑蛋偷了他什么宝贝东西。
      “嘘,小声点!”筱箫也不脸红,仿佛她本来就很正派的样子。
      “你,该不会是想让这小东西去追踪卓涯吧?”当它是猎狗?实在不像!
      “答对了,因为这家伙对肉类的味道比较敏感,而且每个人的体味不同所以才不会搞混,所以我才去偷表哥的贴身衣物啊,总不能挖他块肉出来给小狸闻吧!”
      小狸?
      “呃,那你确保它真的能找到卓涯?”
      “千真万确,我试验过了的!在家里的时候跟几个丫头玩捉迷藏,小狸一抓一个准!”
      “好吧好吧,那你又知道卓涯会先溜?”真是诡异得很哦!
      “这个很简单,他每次都溜的!”
      “每次?”
      “是啊,他每趟出门都会给我那个讨厌的二表哥刁难去找那个什么烂药鬼药的,每次都搞到一身伤回来,又不给我们跟,所以我这次出门就先带好小狸咯,准备随时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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