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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点不亮的那盏灯(上) 我们居然把 ...

  •   这天我比平时早下班,拖着两条疲惫的腿从桌球厅一步步往回走,还没走到弄堂口我就发现那盏灯比从前敞亮了些,从灯壳子里露出的光甚至可以照亮我前面的那一根电线杆。也许是因为我对这盏灯的关注度太高,灯杆上有人,猴子一样不安分的蹿来蹿去,我甚至疑心那个人是在偷灯泡。
      可我又清楚的知道他不是。
      我想他们家小卖铺还没关门大吉呢,不至于可怜到要他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吧。电线杆挡住了我身影,我站在那后面看他喝完一整瓶可乐,在灯下焦躁不安的走来走去,猛然间想起来,我似乎才说过再不躲他。也是这一晃眼才想起来,他说自己要去一趟广州,那天走的急没来得及详细问,或者我压根没想起来再追问什么……总之他走我不知道,他回来我也不知道。
      灯下乱糟糟的杂声太多,光越亮,越吸引蚊虫靠近。此时已经入秋,可穿着短袖的人毫无意识,我看了一眼李小帅露在外面的那两条细长胳膊,从电线杆后面走出来,迎面朝他点了点头。
      桌球厅的背巷子,我们两个人似乎不约而同的忘记了一件事,我说的“我等你,就在那盏路灯下”。他只说了回来给我带礼物,也很巧妙的避开了这一声——我仰首盯着路灯看,被那锋芒毕露的光亮灼的紧眯起了眼睛,看了有一会儿,我动动了脚,可能是准备往家走。
      “哎,陆小曼,你走路不带响儿的啊,是不是得改名叫陆小轻?”
      我一露面他就大声喊住了我,没几步路他却夸张的张开步子飞奔过来,堵在我面前确保我跑不掉。
      李小帅探头看了看我后头那根灯柱子,“你是不是早过来了,在想着怎么避开我?”
      “这灯现在这么亮堂,你可别说你没看见我!”
      他说的特自豪,仿佛一早就预料到我见着他会躲开,会拿灯光太暗没看见做借口避开他一样。
      李小帅这张爱胡乱跑火车的嘴,惹得我眉毛一动,我心想如果今晚我不是这么疲惫这么累,我或者还能拿捏出几分心情来回嘴,好让这会儿的气氛显得热络些。
      抬起的脚重新落在地上,我站定了才回答他。
      “我没避开你”
      我在他满胳膊被咬出的蚊子印上一瞥,我实话实说,甚至没去想他是不是要计较我有意无意让他在灯下喂蚊子的这点时间,或者怀疑我是在故意折磨他?
      “要避着你,我就不走出来了……你难道能等一晚上?”
      一句轻的,听起来可能像讽刺,可不是。我只是在阐明事实。
      我能绕开李小帅一避就是大半年,我如果执意躲开他,便是躲电线杆后面躲整整一晚上也不算什么,他根本发现不了。何磊说我把自己藏起来没有任何用,摆在心底的伤口要见光才能痊愈,捂着掩着只会变本加厉,我听进去了,顺道连带他那晚上那一声“街坊邻居”我也听进去了。我动了动唇,只道,“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太没意思的事,我不会做了。”
      看了眼他口中太过亮堂的灯,再转到灯下站立的看起来变得更温暖的人,说了一句不像笑话的笑话。
      “我刚只是在瞧,你在干什么……难不成手痒了,爬杆子偷灯泡?”
      李小帅翻了个白眼,对我这话明显愤愤不平。
      “陆慢慢,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偷灯泡的贼!?”
      “我们家是穷到要我偷鸡摸狗了,还是怎么滴啊……我家杂货店里连个灯泡都没了!?”
      他撒完气忽然拍了下自己脑袋,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
      “哈,这么说,你还真是故意躲电线杆子后看我笑话……现在才走出来的?”
      他可能是想到自己在灯下被蚊子围追堵截那一幕,抓着一只空可乐瓶跟一群飞虫打太极,居然有点恼羞成怒。
      “陆慢慢,你……哼!”
      久违的语调吧,我居然会有些怀念。本该可有可无的解释,我依旧解释了句。
      “看见你被蚊子咬了一胳膊,我就走出来了。”
      他“哦”了一声,磨磨蹭蹭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指头半掩着递给我。
      “我从广州回来了……答应了要给你礼物的,自然得做到。”
      “喏,给你的……嗯,口红,美宝莲的。”
      我盯着他摊平五指,躺在他手心的这一只短短小小的银质圆管,想伸出手去握,最后还是缩了回去。
      可再一想,又觉得这也在情理中。
      女孩子都喜欢的礼物,李小帅大概只是觉得这东西小巧,帮她挑选时顺手多拿了一只,但我还是觉得拿到手会有些烫手。
      没有灯的暗巷里我看着他背影,一直看到眼里什么也没有。曾有一念我是这样想的,他留下的那一声带礼物什么的也不过就是随口一说,好让他那一晚的到来和离去不显得那么突兀,给他自己或者给我们之间留一点冠冕堂皇的理由。但下一秒钟我又觉得是我自己想多了……一场自以为是,从头至尾狼狈的是我一个人,他其实并不怎么知情,他只是委屈自己为什么突然间就遭受到不公待遇,像他自己说的,他气恼在于他对我好,我却见着他绕道走?
      到这一秒,我还在给李小帅找理由,似乎不找出这些支撑依据,我就走不出那一晚的榆树下,走不到他面前,做不到我想做的“街坊领居”。我甚至在回想,冰冰和孙胖胖这些人面前,我都是什么样子,好把这副模样原封不动的搬到李小帅面前来。
      “这个,太贵了……”
      “美宝莲”这牌子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与现如今的“ysl”“TomFord”一样受热捧,那价钱对于小地方的我们而言不算便宜,尤其是在我眼中。
      李小帅盯着我,伸长胳膊,把口红往前推。
      我回瞪向他,忽然不想再做无意义的抵抗。
      没揭开盖,没看一眼颜色,拇指和食指捏住口红两端,偶尔用中指指腹摩挲那圆溜溜的管身。我仿佛是心疼他被叮咬出的这一身包,说的都很真切。
      “要送东西,去我家给我就好了……或者,让李小冰带给我。”
      我曾答应过要在这盏路灯下等他回来,可是这一会儿我们似乎不约而同的跳过了这盏路灯存在的意义,甚至他特意出现在这盏灯下面,我也没去追问他这是因为什么。
      究竟是我们两个都刻意忘记了,还是,不敢提起?
      我没仔细观察李小帅是什么表情,目光落在夜里浮动的那层层光晕上,终于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下午到的,坐的火车,颠死我了,回来先睡了。”
      他不知道是真痒痒,还是怎么了,忽然使劲儿的用左手抓自己右胳膊,挠的那几个包变得通红一片,看的我眉毛跟着一跳。
      “妈的,痒死我了。来来来,用你那指甲往这蚊子块上刻上去,横十竖十,直接摁扁掐破!”
      我还是见不得这个人随便糟蹋他自己,落胳膊上的手就跟使劲儿挠的不是他自己的肉一样。他把胳膊往前伸,我听着那句“摁扁掐破”,下意识就伸出指甲,狠扣住的却是他乱挠的手,只是一下又松开。我好心提醒他。
      “别掐了,留疤!”
      李小帅忽然笑了,闷闷说,“又不是你们女孩子家,细皮嫩肉的不能留疤。有块疤不错啊,省的去纹身了,还天然款……帅不帅?”
      他扬起脖子,看着我继续说。
      “你不知道,广州那儿真是鸟语,那女营业员说了半天什么肤色、唇色还有这唇膏的各种色,我头都听大了。最后也不管她,我凭直觉挑的,就觉得这颜色好看,不艳。”
      他盯着我嘴唇看,目光带一点我形容不出的留恋缱绻。
      “太红了,跟海报上的女明星那样,嗯,反而不好看……”
      “你,你看看这颜色喜欢么?我挑了好半天呢。也不算很贵,一支……我还是买的起的。”
      我反问了声“一支”,随即停顿了下,像不用等他回答似的直接挑起另一个话题。
      “其实没那么麻烦,我不挑颜色。”
      伸手迎着路灯的光举高了些,银质圆管在灯下看起来那么精致漂亮,圆管上还有星星点点烁动的光,光看外壳就比我用过的那些口红高级很多。
      可转眼间我又想起什么肤色、唇色可能也不是因为我而问的,很快打开盖,三根手指轻巧一旋,推出一截口红,挺真诚的附和一句,“你眼光挺好的。”
      我伸手露出自己纤细的手腕子,在白皙的皮肤上轻描出一道红,红里带一点偏暖的橘,自然而然显得手腕这一片肌肤更白了,映衬着点点橙黄色的光。
      他说“昨天下午到的”,我描口红的手突然就乱了,下意识在手腕上乱涂一道。
      “每次我回来的时候,你得去巷子口等我,你还得给我礼物”,我想起李小帅当年说的那么理直气壮的一声,猛地睁开眼睛。
      我们居然把所有一切都颠倒过来了,这算什么呢?
      “那什么……一支就在化妆品柜台坐了半小时了,再多买两支的话,我,我不得头皮都要炸了。”
      “后来导购说像我这样耐心好,还是一个人来的不多。其实可以问好女朋友喜欢的色号,直接过来买完了事。那我只能老实说,我是买给女的朋友的……”
      他看着我,似乎很小心翼翼。“以前呢,很熟……但是自从她开始用口红,就不和我熟了。”
      “可我呢,上午胖子他们来我那儿,吵着闹着非要看我广东带回来的碟,眼巴巴等他们闹腾完有了空,我第一件事就是给人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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