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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来过足矣 ...

  •   人人都有不同的喜好,有的喜欢阅读书籍,有的喜欢四处旅游,有的喜欢听歌唱歌……
      而我,就是第三种人。不但对歌曲有着浓厚的兴趣,还每天都要带着耳机听歌,不然就心慌意乱。两年前,这个让我爸都替我头疼的习惯终于被我改了。
      我将所有听歌的设备不是送人就是锁了起来,总之再没有动过它们。确切的说,是连看一眼都会心痛要死,因为它们见证了我悲伤的爱情。
      “因为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
      《刚好遇见你》是他给我唱的第一首歌,也是他唯一会唱的歌。说来也怪,以前我听这首歌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甚至都没完整的听过。
      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这首歌被他“重新演绎”后,我就迷上了“刚好遇见你”。每天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循环播放,直到听得耳机手机都发烫了才停止播放。
      机器虽然停止了,但“真人环绕声”就在身边,我会让他继续唱。讲真,他的嗓音挺好听,特别适合唱这类型的歌曲。
      可惜,我们当时只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却忽视了歌词都带着注定分手的结果。
      两年前的那个秋天,当我们初遇的那一刻,便一见钟情的爱上了彼此。这样的爱情除了甜蜜就是幸福。相恋刚满一年,他便向我求婚了,我想都没想的就答应了。
      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就在我们准备拍婚纱的那天,他母亲找到了我们。她冰冷的语气透着坚决的反对,她不许我和他儿子在一起。
      理由只有一个:我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没错,我是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虽然我已经恢复单身了,但结果都一样。
      她绝不会答应我们在一起,除非她死了。
      他妈是个强势的女人,性子刚烈,向来说一不二。他要是敢反对,他妈就敢从楼上跳下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们还怎么可能在一起不被祝福的婚姻不会幸福,况且他是家里的独生子。
      我不恨他母亲,真的不恨,换作是我的话,我也会为自己的孩子打算。
      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临走的时候,我将手上的钻戒取了下来,将他所有联系方式全部删除。既然决定离开,就彻底消失,彼此也少些痛苦。
      “因为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曾经来过,就够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来过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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