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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岂曰无衣 ...

  •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岂曰无衣!”

      无衣是我的名。幼时家贫,没有多的钱给我买花花绿绿的新衣,只能穿由娘亲手改良后两个哥哥的衣服。旧衣大多以黑灰两色无主,又尽是些补丁,一看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小孩,而且还分不清男女。

      忘了说,我的家住在一个叫程家村的小渔村里。前边望海,后边伴山。所以每天闻的是海水、海产带着咸味儿的腥气,吃的是山中的野味。那一年,小小的我每日跟在自家哥哥和几个同族哥哥的屁股后沉溺于海中的嬉戏玩闹,和山林中不尽的鸟语花香。

      我的爹娘都是老实巴交的渔民,娘是那种典型的夫为天、夫为地的女人,爹不苟言笑对两个哥哥很严厉,早早的就将哥哥们送去了离家很远的学堂。虽然是老实的渔民可是爹娘不象一般家庭一样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很是疼我。

      我的大哥因为是家中第一个儿子所以叫程丁,大哥也是程家村一大班孩童的头儿。

      我的二哥叫程荣,爹娘希望这个儿子的出生能带给家中荣华富贵。听大哥说二哥是学堂老先生的得意弟子。我也想和哥哥一样去学堂,可爹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我去,二哥疼我,偷偷的告诉我女孩子也应有才,德才兼备才是最好的。于是闲暇时候总是教我认字念书,教我写诗写词。

      我七岁时,倭寇扰民,渔村众多的叔伯兄弟总是从海上空手而归,更厉害的是有时候还会负伤而回,爹因为收成总是一个人抽着闷烟,娘也在一边叹气。不久朝廷派兵,顿时狼烟四起,战火乱飞。不过也因为朝廷的那一员大将倭寇的活动不象原来一般频繁了。但我们的渔村并没有因为这样有什么太大的起色,日子依然一天不如一天,越来越紧巴。不少族人离开了渔村另寻生存的地方。

      转眼晃过一年。大哥从学堂逃回了家,爹大为不解,为什么大哥不走登科中举的路却要逃回这不起眼的渔村,于是发狠的打他。爹的力气大,大哥也不还手,娘也只是在一旁一边骂大哥是不孝子,一边大哭。爹罚大哥跪在村口的码头,不到晚饭的时候不准回来,我在门外偷瞄爹涨的通红的脸,瞧见他的手还在不住的发抖,看来是气得厉害啊!

      晚饭后我看见大哥从门外一拐一拐的跨进屋子里,对爹恭恭敬敬的拜了拜,爹没说话只是若有若无的瞟了大哥一眼便径自进了内屋。大哥叹了叹气也转身回了自己的屋子。过了一会我看见娘背着爹拿着一个托盘进了大哥的房间,我将耳朵贴着门,听见娘不时的叹一口气,偶尔也有大哥传来的一两声闷哼声,没多久娘就从房里出来了,几丝银发在落日的余辉中更加突出,我们的娘啊~~!

      怕惹着大哥休息,我只能蹑手蹑脚的走进大哥的房间,大哥趴在床上眉头紧锁,我不爱看到平日那个谈笑自如的大哥这样的忧虑,不禁想伸出小手想将大哥眉上的皱纹抚平。“小衣?”大哥睁开了眼,但其实还是半开半眯状。

      我轻声的问:“大哥,疼么?要不我去三婶那讨点草药来?”
      “傻无衣,别去,逃学回家可不光彩,让三婶知道了岂不是丢了自家的脸,”都什么时候了,还那么的在乎脸面,“再说了,是我有错在先,辜负了二老的期望。”话还在说,大哥的眼中分明有了一丝雾气,他顿了顿,而后深深的看我哦一眼:“小衣,假若有天哥哥不告而别,你一定要和你荣哥哥好好的照顾爹娘!”
      “哥哥?”我不解的望着说这话的大哥。

      显然大哥没有听见我的疑问:“渔村的人越来越少了,但倭寇的侵扰并没有减少。小衣,你知不知道那个威震四方的大将军----涂风。“我点头,大哥在说到那位大将军时双眼如炬,”我在学堂上听了不少关于倭寇骚扰我朝东南沿海一带的恶事,虽然在论时课上都是大家都评论不断、个个都是义愤填膺之状,可真正想要来到前线的却少之又少。想我前方的战事不断,而我们这些五尺男儿却还在学堂之中满口的‘之、乎、者、也’‘仁义道德’实在是羞愧难奈啊。保家卫国才是男儿本色,涂风将军才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真君子。”

      “大哥是想当涂风大将军般的热血男儿?”我突兀的打断大哥,大哥楞了一会似乎惊讶于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摸着我的小辫儿笑了笑。

      “呵呵,小衣还真是聪明。我想弃文从武,国难当头就算跑头颅洒热血我也也无愧于天地良心。”我的大哥在那时似乎就脱离了这白里大的渔村,似一把闪亮的宝剑,带着出鞘的寒意。那种样子直至今日我都会时常记起。

      大哥留下了四个字----保国从军,就走了,在伤好的第二天,潇洒的走了,真的没带走一片云彩。`|||

      那年大哥十四,二哥十二,我八岁。

      ······CI···CI···的···可···爱···分···割···线······

      爹气急攻心晕了过去,娘顿时少了可以依靠的顶梁柱,白发日渐增多。我无法,只好第一次提起笔,用大哥从学堂带回来留在家中的文房四宝给二哥写了封家书。那是我第一次写家书。

      二哥在信发出后的第四天风尘仆仆的从学堂回来,比起大哥来二哥显得瘦些,虽然赶路辛苦但却有掩不住的书卷气,显得很有精神。我给二哥看了大哥留下的那四个刚劲有力的字,同时也没有放过二哥眼中透出的一丝激动,我生怕二哥也和大哥一样来个留书出走(我的老天,行行好吧,,咱可经不起再次的打击啊),忙扯了扯二哥的衣袖:“二哥,爹娘和我就只有你了。”我想应该是我无辜的眼神外加略带哭腔的语气使二哥心软了吧,二哥抱起我把我放在椅子上也和大哥一样摸着我的小辫儿,笑着对我说:“放心我的小衣,大哥去保卫国家,我就来保卫咱们共同的家。”才十二岁的二哥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刚毅,如果说我的大哥是宝剑,那么我的二哥肯定是雪白的天鹅。都有着过人的气势,锐利的双眼,也都盼望着展翅高飞。那时我就明白我的哥哥们肯定是会飞出这个小小的渔村,翱翔在外边广阔的天地之中的。自从二哥从学堂回来,天天忙着照顾爹,但是对我也是一刻也不放松,每日都布置功课让我做,看书、写字、画画,我对于二哥给的《诗经》、《论语》兴趣缺缺,到是喜欢看二哥摆在案上的《史记》、《三十六记》之类的书,不过最喜欢的还是故事叙事性比较强的书,二哥见我对读书的兴趣还蛮大的,也颇为欣慰。我曾经在他那么多书里发现了一本记叙鬼怪神仙的书,我问他信不信有鬼怪神仙一说,他笑而不答,见他不语我只能先开腔了,“也未必是真的有神仙吧!指不定其实是那些自己心里有古怪,却又不敢大方承认的人,才会杯弓蛇影一番罢。”“傻无衣。”二哥没有评论什么,只是拍了拍我的头。我心说怎么这两个不大的人儿都说我傻呢,难道我真的傻,不可能吧~~!

      我从来不晓得哥哥们念书的学堂是这般的出名,在我奈落皇朝排名第二,是名振江南的第一名塾----雅鸿苑,也从来不晓得我的二哥是雅鸿苑文章做的最好的学生,而我的大哥是军事方面的佼佼者。天啊,我的爹娘竟是如此的大下血本。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我的二哥三年之后成为少年榜眼的时候学堂的老师说的。果然,白天鹅飞出了渔村,但是我的大哥却在这三年中没有一丝的音讯,这漫长的时间应该几乎可以让爹娘淡忘了有这样一个叫程丁的大儿子了吧。

      当今的皇上应该是个爱才之人,从他对待二哥就看的出来,他知道二哥的家境不好,于是赐了一座府邸给二哥,还封了个当朝的三品叫做紫襟光禄大夫的官职。我们一家子随着二哥带着那一张黄纸往京城赶去,渔村的房子在身后越变越小。

      来到了京城,它的繁华让我和娘惊的傻了眼。那时的我还是个十一岁的孩子,何况还是个小渔村里长大的孩子,没有见过的东西多之又多,光是一方小小的绣花丝帕,就能让我赞叹、研究上半天。而娘则是除了在赶集的时候才见过这样盛大的场面,她瞅着来往的那些个俏佳人们身上穿的又轻盈有亮眼的衣料移不开眼,再回头看看她自己身上那身土衣灰衫,我听见娘用一种极低的声音叹了口气。我转过身去看爹,爹的眼中并没有象我和娘那样的惊奇之色,似乎他早就习惯了京城如此的繁华。

      等二哥从皇宫里回来,我早就在大屋的门口守着,拉住他问他那什么紫襟什么大夫的是什么样的一个官,二哥说是谏臣,然后让我自己在屋子里看书就去给爹娘请安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发愣,“奸臣???”我迷糊了,乖乖,敢情现在的皇上是个傻冒吧~养个奸臣在身边,是为了提醒自己身边有个奸臣所以要好好当皇帝?!可我怎么看我的二哥,我那聪慧俊秀的二哥也不象个奸臣啊!看来真是个傻冒儿皇帝。我原来对他的看法也因此有了大大的改变~~~~~

      那傻冒儿皇帝赐给二哥的府邸不大,房间不多,但有个空旷的后花园,娘在那里开辟出了一个菜园子。府中的佣人加上我们一家子人总共也不过二十个人,比起那些其他的官来,咱们家显得有些‘凄凉’。渔民本色,总是喜欢事事亲力亲为,那些侍女和家丁们看见主人家都这样的勤劳自然也不敢偷懒,何况爹和娘对下人又不差,所以家里其乐融融的。后花园变成的菜园子在一家人的努力之下变得整整齐齐,特别的好看。

      本来我是没有侍女服侍的,爹和娘都说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所以不给我配侍女。但是我从街上‘买’来了一个侍女,也不能叫侍女,只能说是姐妹,她只比我大了一岁。我还记得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上那繁华的大街,改不了我爱看热闹的性子看见人堆子我就喜欢往里扎进去,就这么一扎就碰见了她,瘦瘦的身子,低着头不住的垂着泪,旁边竖了一块牌子----卖身葬父。我看了看我身边的那些人,他们只是在那里指指点点却没有任何举动,让我特别注意的是一个穿嫩绿色华服的公子,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却吝啬于放下几锭银子,让我甚是不耻。我走向女孩,拉起她的手不露痕迹的放下一锭官银,大概有十两多的样子吧,那是我两个月的零用,我想用来给她的父亲买个好点的棺木应该够了吧。我退出人群的时候碰了一下那穿嫩绿色华服的小子马上头也不回的溜了,顺道在路上买了串冰糖葫芦,找了个角落打开钱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几张银票乖乖的躺在我的手上。还真是个有钱的公子啊!我咂吧着我美味的冰糖葫芦正想往家里走,听到后面有一声“灰衣小子,别跑!”我一慌,赶忙撒腿就跑,别跑~哼!当我无衣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啊!小巧的身子虽然说钻人堆很容易,可毕竟年弱,气短,哪里是那个华服小子的对手,这不,没一会就被追上,肩头一重,那华服小子用不低不高的声音说了句:“跑得挺快啊,臭小子。”

      臭小子?呵,也是啊。我穿的是从小渔村带来的衣服,难怪这家伙会认为我是小子啊。是小子就是小子好了,干嘛加个‘臭’字,我明明带着香味呢,狗眼看人低了不是!我拿起手中的冰糖葫芦转身往那华服小子的身上扔,他显然没料到我还有这一手,明显的一楞,我趁着这个空挡甩开了他的手,继续跑。唉~~技不如人还真惨啊。虽然他是楞了会神,可时间短的不够我跑上十步,我再次的落入他的魔爪``不甘心的冲他龇牙咧嘴的作怪脸,他也只是钳着我不将我怎么样,待我所有的鬼脸都做完了他就笑了“原来不是小子,是女子啊。哈哈哈哈!”这会儿轮到我一楞了,这家伙怎么知道的,我如此完美的化装术,我的小脸一下子就垂了下来。

      “好啊,涂昊雷!你又将你那可恶的魔爪伸向哪一家的姐妹呢!还不快松开。”一个女子悦耳的声音在上空响起,穿着蓝色的短上装、黑色的裤子,我是第一次看见这样打扮的女子。她的手里还拿着一只竹笛,上一秒钟还站在巷子一边的高墙上,下一秒钟就来到了我们身边,手中的竹笛也向那只按在我肩上的手袭去。我知道此时不溜更待何时啊,撇下正在火热开战的男女扬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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