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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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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一个比我大10岁的女人。
她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四周闪烁得是耀眼的光芒。她很美,尤其是微笑的时候,温馨动人,任他是谁都无法拒绝。
记忆里,她喜欢读张爱玲的小说,特别是《倾城之恋》,看后总有段时间会莫名的伤感。她是个娴静含蓄的女人,这使得许多人很难接爱她是个研究空间导弹的军人,但我认为正是这别人不易理解的地方让她更个有那股美质。
14岁那年便与她相识,她是我父亲的学生,最得力的助手。我们很熟,可我讨厌这种亲密,因为时间没有让我们站在同一条线上,无形中我们之间的路更加坎坷。
军校毕业后,我进了她的研究组,追随她搞空间导弹,原以为这时可以以一种平等的身份去爱她,去感动她,促使她正视我的存在,是值得相爱,值得将双手托付的男人,我希望时间能容纳下我的爱恋。但是我还没来得及表白,她已嫁为人妻,她的丈夫是名空军军官,很优秀。
那年她刚好30。我喝了他们的喜酒,记不得是苦是甜,看着他将戒指戴上她的手。我却无能为力。
这才意识到,10年,对我们来说,结果有着很大的差异。
我在想,假如当初我就毫不顾忌地追求表达,假如我不是傻地固执地认为只有与她相当,只有超过她,才能爱她,才能被她爱,或许今天的局面就大不一样,或者心里会好受很多,人世就是有太多的不确定,才会有太多的遗憾。我一直无法释怀。
我选择了调离,我并不伟大,这次的离开,不是因为爱她,而为了我自已。
父亲向来沉默寡言,只是点点头,母亲要是还活着,一定不会赞同。可这毕竟是我自已要走的路,从一开始就决定好了的。
我报到的部队离海很近,我常坐在沙滩上感受海的气息,在这里心总能得到平静,让我觉得她还在我身边。
我认识了Sunny,她在离海不远的地方盖了座小木屋。那天,我看见她在屋顶刷漆,站的很高,那身半旧的工装裤消溶在深蓝的天空和海的交融处,一头卷发顺风飞扬,俏皮地笑着,用深遂地眸子直盯我,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从此到海边我总爱造访小木屋,我喜欢它的格调,也比较习惯叫她的中文名字小丽,她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我们成了朋友,她的笑容灿烂、张扬,极有魅力,极吸引人,可再激不起我的半点激情。
后来我调回研究组,再次与她共事,已过了10年,她的军衔是上校,还是我长官。她离婚不久,听她母亲说,这是段不幸的婚姻,彼此纠葛了7年都得到了解脱。
这时,我30,正经历她早度过的阶段。
她清瘦了很多,也有了皱纹,笑得有些感伤,依旧迷人。我听见自己的心跳,也知道自己在守候,守候一种永恒。
我找到了那个休假的空军军官,迎面就狠狠地一拳,同时我的左颊也重重挨了一下,火辣的,有少许血腥味,我们打了起来,最后打不动了,谁也没爬起,他费力地从嘴里蹦出一句:“这10年,我又得到了什么?””
这事惊动了不少人,首长和她都赶了来,我们没机会再说什么,也再没见过面,这是我军人生涯唯一的污点。
躺在她怀里,感触她轻微地擦拭,听她温柔地埋怨,看她流下的泪,我觉得一切都无所谓,有幸福的味道,如同人到老年的平和心态。她的笑容是我最大的满足。本可以拥有她,我不想乘人之危。清楚地意识到,也许是我这生中最后与她偕老的机会,还是眼睁睁看着它流走。
父亲颇显老态,身子骨不再硬朗,只是催我找个对象,其他的一概不闻不问,他老人家是心如明镜。
她打破了平衡。
真没想到她第一次约我喝咖啡,谈得是小丽,她居然游说我娶小丽为妻。我开始不安起来,这次说什么我也不会轻易放手,死就死吧。
我道:“耗了18年,我还能等,你呢?”
她的脸涮白,勺落入杯中,溅起咖啡。
我努力使自己视而不见,可口中的咖啡苦得半天没咽下。
“42岁,对女人来说太迟了,我老了,经不起折腾,可你还年轻,前途无量,何必呢?”
她喝了口咖啡,声音还是沙哑的:“记得《倾城之恋》里,柳原曾这样对流苏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死离别,都是大事,由不得我们支配。我们人是多么小,比起外界的力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其实我和你也是这样。”
她提起包走了,很坚决。
我的手一颤,杯子翻了,咖啡洒了一桌,沿着桌布一珠珠滴下,像一把钝锯,一锯一锯地割着我的神经,身体空了似的,周围的世界变得虚幻。
我恍然大悟,我和她的距离,不是10年,而是一辈子,正好等于永不分离的誓言。
香港的沦陷,成全了柳原和流苏,谁又来成全我?
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活得这么累,也不知道,老了的时候,她还会介意这一切吗?我找不到答案,也没人为我解答。
于是,我结了婚,有了孩子。
她还是一个人,孤单地活着。
新型导弹研制成功,在应用的军事演习里,由于事故,我即将死于我们共同研制的导弹之下。导弹爆炸的光芒很耀眼,我仿佛又看见她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的情景,她笑如春风,宁静安祥,真得很美。我最深的爱恋。这一刻,从容而安闲,我知道,来世一定会比她大好几岁。
可我一直忘了问她爱不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