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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兄弟会与咸猪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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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棣之华”又名“兄弟会”。古书有云,棠棣,比喻兄弟。然而,此“兄弟”非彼“兄弟”。两者之间可谓相差甚远。简而言之,就是一群奈何身为女儿身,实际却是男儿心的“兄弟”们聚在一起组成的兴趣小组。
严格意义上来说,“棠棣之华”并非社团。前文提到过,学校规定了学年晚会上每个社团都必须参与其中。对于话剧社这般小众的社团而言,自然需要全体动员倾巢而出。然而,换做一个大一点儿的社团,就并非如此了。毕竟全校一两千人,并非人人都能登台表演的。
聚在一起无事可做的兄弟会成员们,便干脆打算联合话剧社,二者共同出演一台节目。
比起话剧社里面半吊子的诸位,兄弟会的成员可谓是仪容出众,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眼波流转间,自信飞扬,对于任何事都几乎是信手拈来。毕竟这年头,只有自身足够优秀自信,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加入兄弟会了。
对于他们,有人佩服,有人欣赏,有人不解,有人厌恶。无论如何,兄弟们对此都不屑一顾,因为未来的路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又非旁人的评价与议论。
话剧社里女孩本来就不多,大部分在听到要和兄弟会合作之后,都纷纷报名,自愿加入歌舞剧小组去了。孟泷湍并不歧视跨性别者,然而,从心底上来说,她还是更愿意选择于自身而言挑战难度更大的歌舞剧。毕竟,她以后的梦想可是有朝一日能够有幸进入“流光之羽”剧团啊。在那里,最出色的话剧演员,还是歌舞剧演员!
尽管不知道家里人究竟会不会同意。
况且,在此之上,滕光还特意找到了她,要她给商晋一点颜色看看。尤其在听说话剧社将要同兄弟会进行合作的消息之后,他便兴奋地要求孟泷湍把商晋调到话剧组去。
孟泷湍喜欢滕光,这几乎是个人尽皆知的事实。所以,她不会违抗他这次的要求。要知道,为了迎合那个自己喜欢的人,她甚至狠心去把自己留了多年、自为富有艺术气息的长发剪短,仅仅为了模仿心上人的意中人——翡达亲王殿下华之清,好博君一笑,哪怕为此吸引到他多一分钟的注目,也是好的。
可惜滕光还是不喜欢她,甚至因此暗中嘲笑她画虎不成反类犬。孟泷湍难过之余,也心知肚明,自己定然是比不上亲王殿下的。可是,她就是放不下。感情这回事,要是如账本一样一清二楚,能为人心所控制,那就不是感情了,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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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象岛。
今天是冯信的生日,冯信因此邀请乔奈去自己家中吃饭。
“我哥还给我从网上订了好大一个奶油蛋糕,据说还是双层的,采用荷国进口奶油做的,你一定要去看看!”好不容易挨到放学,冯信急忙背上书包,趁机一把拽住乔奈的胳膊,一边比划一边大声叫嚷道。
看着眼前之人急于炫耀的夸张姿态,乔奈冷眼旁观之余,心中嗤笑不已。
真是粗鲁,上辈子自己见过的好东西可多了去了,也没像他这样迫不及待地一一炫耀。不过双层而已,想当年,自己同华之清订婚之时,别说十层蛋糕,宴会厅到处都是美轮美奂的装饰性翻糖蛋糕……
“今天是你生日啊,冯信?”前方正收拾书包,也准备放学回家的李进闻言转过头好奇问道。
乔奈心知冯信一向嫌弃这个浑身肌肉的大个子前桌,决心膈应他一下,于是嘴角一勾,抢先回答道:“对啊,今天是他生日。”又侧过头,故作无意地提议道:“不然邀请体委一起去好了?反正蛋糕这么多,我们几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
冯信顿时支吾道:“不,不行。怎么能让女孩子随便去我家呢,要是被我爸妈知道了,还有我哥,不得说死我……”
李进咧嘴一笑,一手把书包提到肩头上,摆手道:“我还要回家做作业呢,晚了做不完。先走了。”说罢,站起身来,大腿一跨,抢先一步离开了教室。
“哎呀,你明明知道我现在看到她就尴尬得不行,怎么还要提起这个话茬呢!”等人走了,冯信不由跺了跺脚,又捶了下他胳膊,懊恼地冲乔奈小声埋怨道。
“她刚才都问到了,而且人家上次还帮了你。你要是小声同我说就好了,偏偏你又不避讳,还在教室里大声嚷嚷。”乔奈无奈反驳道。
冯信一时找不到理由来辩解,便嘟囔了几句。俩人往码头走去,冯信接着道:“你好久都没去我家了,今天难得我生日,就去一下嘛。”
“我没准备礼物。”乔奈直接道。
“没关系,礼物以后可以补嘛。”冯信挥挥手道。
乔奈还在犹豫,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他其实之所以不太想去,还有一个更加真实、更加切身的原因,那就是上次撞见冯信他嫂嫂的场景实在太尴尬了。
女人花钱一向大手大脚,冯信之前从她那里讨到了不少好处,故而哪怕和他哥还没有领结婚证,他也嘴巴甜甜地喊她嫂嫂。左一个嫂嫂,右一个嫂嫂,张手钱就来。
冯信缠人缠得紧,乔奈最终还是被他拉到了家里坐下。
切完蛋糕,大伙儿坐下吃饭。乔奈看了看坐在桌旁的人。有冯信,冯仁,冯仁他女人,还有冯信父母。一行人围着桌子坐,显得有点挤。冯信此时正巧站起身来,闹闹喳喳地举起胳膊要倒饮料,他今天显然开心极了,脸蛋儿都兴奋得微微发红。冯家父母看着任性的儿子,不由在一旁慈爱地笑着,顺手递给他饮料瓶子。冯仁则忙着给女人夹菜。几人乱成一团,乔奈不由挪了挪臀下的凳子,稍微往冯仁那边坐了坐,想要避开冯信嚣张伸展的胳膊肘。
混乱之中,他忽然感到底下有只手故作不经意地蹭了蹭他的大腿。象岛天气一年到头多是高温,哪怕如今归亚大部分地区已经进入秋天,象岛的居民仍是夏装打扮。今天他难得穿了条短裤,谁知竟然亏在这里?他不由瞪大了眼睛,反射性“噌”地一下站起身来。
重生之后,乔奈添了一项毛病,那就是厌恶一切女人的触碰。凡是有女人故意或不经意地碰到他,他便会感到一阵说不出来的恶心,浑身寒毛直竖,想要逃避开来。他下意识站起来后,一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们都盯着他看。
他的眼睛飞快地扫视了一下桌上的所有人,逆时针从左到右,冯信,冯信他父母,冯仁他女人,冯仁……他知道是谁,他心里知道。那女人估计以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不敢有所表现,只能吃个哑巴亏。况且,只一下而已,哪怕再多几下,寻常人纳闷之余,都会以为这只是不小心发生的触碰。
然而,他知道的。她一定是故意的。身为男人,他天生就有这种敏感的直觉,这是上天赐予他为数不多的礼物。或许,从第一次楼梯间不经意的触碰开始,她便没安好心。只是她惯于伪装,因为在这方面,她是娴熟的猎人。她走了许多路,花了许多钱,买到过一个道理:若想诱使猎物入陷,便要做到不动声色。
乔奈扯了扯嘴角,脸色谈不上好看。他很想马上扇那女人一巴掌,如果是上辈子的他,一定会不假思索地这样做,就像当初扇华之清的那巴掌一样果断。然而……最终,他放下筷子,朝桌上众人解释道:“我忽然觉得身体不太舒服,就先回去了。”
回家的路上,带着潮气的晚风不断拂动脸颊的发丝,紫色晚霞里,是一轮深沉的太阳。他看向大海的方向,目之所及,所有的一切都化作了丛丛黑色剪影,模糊不清。乔奈心想,人都是要变的。他也是。从浑身是刺,到隐忍不发,这是他通过一次失败的人生、一次活生生的死亡所买来的深刻教训。
如果他天生高贵,便不会被迫忍受今日的耻辱,承受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如果他天生高贵,他大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顾虑旁人任何的眼光。他就可以高傲肆意地活着,而非如今卑微小心的模样。
没错,一定是这样的。所以,他要、也会成长到那一天,直到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羞辱自己,强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