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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聚会 ...

  •   百乐门坐落于静安寺一带,是上海最大的娱乐场所。

      白日关门闭客,直到下午两三点开始营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是纨绔公子的风月场,亦是地下交易的中心区。

      据我所知,在这个地方,曾有人一掷千金,只为赢得美人展颜一笑,成就一段佳话,也曾有人大打出手,青帮一言不合便火拼当场,留了几缕冤魂。

      但对我而言印象最深的记忆,这里是我学习交际舞的地方。

      三年前,有一个人请初到上海的我跳了第一支正式的舞蹈,就在二楼的舞池里,我漏洞百出,全程只在意自己的脚下,全然辜负了数个夜间,他一次次教习的动作。

      我记得那个隆冬,百乐门内的暖气开得很足,阻隔了外界的风雪。

      他的手很温暖,嘴角轻轻上翘,暧昧的灯光变幻着颜色打在他身上,朦胧又璀璨。

      他很熟悉那些舞步,把知道的动作通过一次次实践教给我,教习结束,他总会变魔术般变出一朵玫瑰花,安在我的鬓边,笑得柔软又明朗,有着少年般的诚挚与热切。

      那天我们一起走出百乐门时,已经是半夜,风雪依旧没有停止,反而愈来愈大,隐隐有一场暴雪的趋势。

      他站在台阶上,细致地将围巾系在我脖子上,又拉着我的手塞进他的口袋,我们不紧不慢地走上凄清无人的马路上,昏暗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拉得斜长。

      我曾听说过“风霜雪满头,也算是白首”这句话,却一直没有深切体会到是什么滋味,直到此刻我望向他的发顶落满霜雪,仿佛看到了我们的以后,执收一生的画面,我的眼圈莫名红了,迅速低下头,不由得祈盼这场雪不要停,这条路再长一点。

      走到某户人家的院落前,一支红梅俏生生地探出了头,在皑皑白雪中成为唯一亮丽的色彩。

      “南京的梅花也开了,总感觉有点想家。”

      “那下个月我陪你回去看看。”

      “好啊,我带你去看秦淮河,玄武湖,还要在城墙边走一走,对了,我们还要去吃南京特色汤包和馄饨,我知道有一家老店的味道特别正宗。”

      “还有一个地方一定要去。”

      “哪里?”

      “你家。”

      我喜欢这个笑起来顽劣又认真的少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能清晰感觉到内心的悸动,带给我前所未有的甜蜜与幸福。

      我记得他手心的温度,记得他上扬的嘴角,记得他清朗的声线。

      我记得他的无理取闹,也记得他的耐心体贴。

      我最后记得的,是他在岸边向我挥手,笑得冷静又刻意。

      “等你回来了,我再来这接你。”

      “好。”

      我背过身,向船舱里走,想让这场告别显得洒脱,但才走出一步,不舍与怀念打乱了我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我又转过身扑回船杆上,猎猎的风吹乱了两鬓的长发。

      我向岸上大喊:“如果我回来看见你敢和别人暧昧,就一刀两断吧。”

      我看见他的双眼一亮,然后追着游轮跑了过来。

      “这可是说不准的,所以你早点回来!”

      直到无路可走,他才停下,扶着路边的台阶,胸口一起一伏,向我挥了挥手,以示告别。

      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不确定他是何种心绪,但直到看不见他,我才捂着脸哭了出声,哭得撕心裂肺,装出来的淡然在这一刻被撕得粉碎。

      在德国的三年,我对于交际舞已经非常熟练,学会了他教的所有要领,却再没有和他跳舞的机会了。

      这些事,原本一直隐没在我的脑海里,但此刻,站在百乐门前,往事陡然涌入脑海,如汹涌的潮水般不可控制。

      “你怎么愣住了?马上就要见到我的朋友,别丢我的脸。”

      我从过往回到现实,已进了百乐门,马上就要进到三楼的旅店走廊,卫窈端着高贵姿态,叮嘱道:“我的朋友听说你刚从德国回来,都想着结交,你等会可要把持住了,别看见样貌不错的男人就眼巴巴望着。”

      我:“???”

      “还有,旗袍别弄脏了,回去后要还的。我可是看你没有拿得出手的衣服,才好心借给你一晚,别想占为己有。”

      “你还有脸说。”我愤愤不平地指责,“说好了今天陪我去逛上海的商场,结果早餐后人就消失了,去哪了?至于这场聚会,时间也太赶了吧,我时差还没调回来呢!”

      “如果你没长胖,我早就让裁缝照着你之前的尺寸订做了!”

      “我的腰围只有一尺六!”

      “你想让所有人都听到吗?”

      “卫窈腰围一尺六!”

      她冲引路的侍者优雅地笑了笑,旋即狠狠掐在我的腰上,虽然面目可亲,却对我威胁:“要不,你再好好想想?”

      “我觉得你说的……太有道理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吞下了酸楚的泪水,对她沉重点头表态。

      又在走廊中绕了一阵,侍者为我们推开一扇玻璃门,卫窈率先跨了进去,里面明亮的灯光引起我眼睛的不适,迅速调整了一下脸色,紧跟上她。

      百乐门的客房果然奢华,非一般人能够消费。

      其中装饰布置,都沿用了西方的建筑风格,我瞄了一眼,似乎还看见了钢琴的一角,更别提其中精美绝伦的装饰品,而卫窈她们竟然把这里设为每次聚会的场所,长租下来。

      还是有钱的。

      长沙发上围坐了几人,茶几上有一瓶只剩一半的红酒,想必是久等我们不来,聊到了兴头,便借酒助兴。

      卫窈将我与所有人做了介绍,其中一位相貌清丽婉约的女子递过来两杯红酒,我们一起碰了杯,然后便坐下来闲话家常。

      “我以前就很好奇,罗小姐你在德国学的是什么专业?”我身边一位烫着时髦卷发,衣着简约大气的女士好奇问道,引起一众附和。

      我微笑以对:“其实我学的专业没什么特别的,建筑而已,不过是借着学习的由头,在国外打发时间。”

      卫窈不动声色地瞥了我一眼,喝了一口红酒。

      “外国建筑大多因文化宗教形式而存,上海许多建筑就是仿造而建。”在场一位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士颔首作评。

      时髦女士打趣说:“在报社工作的就是不一样,说话文绉绉的,写起文章更是妙笔生花,我等俗人真是望尘莫及。”

      她的话引起一阵笑声,那位斯文的男士扶了扶眼镜,也温和地笑了。

      我原以为卫窈的朋友都是一帮狐朋狗友,酒肉之交,但现下看来并非如此。

      他们谈吐文雅不俗,衣饰整洁名贵,关系融洽,每个人都幽默健谈,我仔细观察,其中像是有一对情侣,相貌登对得很。

      真不知道卫窈是通过什么途径认识他们的。

      我的目光隔空与她相撞,我暗示地眨了眨眼,她却高冷地别过了脸,又喝了口红酒,并不理我。

      他们就着我的话题深入聊了下去,这本是我的领域,却因三年苦心读书,读的头晕脑胀,好歹回国,不想再触碰任何有关建筑的方面,见他们聊得投入,卫窈听得津津有味,我开始头脑发空。

      直到他们谈到了“九·一八”,我才从自己的思想中回过神,暗暗蹙眉,本能想回避这个话题,遂逃到露台上,拉开一层柔软纱帘,便能看见二楼的舞池全场,在这里既不受打扰,又饶有情调。

      真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地方。

      “自甲午一役,已逾四十多年,但敌人野心不灭,近年更是占我土地,奴我人民,而我们却是一味不作为,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好在如今两方合作,全国一致对外,可见距离真正开战的日子不会远了。”

      ”一旦开战,就会有更多妻离子散,颠沛流离……”

      “不知道这样的安生日子还能过多久,万一战火蔓延到这里,你们都要想好万全之策,是进是退,不负本心。”

      “我自然会留下,也希望你们不负初心,做出自己的选择。”

      我眼睛盯着二楼舞池,却仔细听着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心绪不定地晃着高脚杯,完全没注意到溅出几滴,落在我胸前的衣服上。

      “打住,这里不谈国事。”卫窈的声音淡淡响起,带有漠不关心的冷然,“该怎样各有命数,你们也别杞人忧天,南卿,麻烦你帮我们再拿一杯红酒好吗?”

  •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是奶狗
    很奶很奶很奶会撒娇的那种
    女主比男主大三岁
    这种设定真的是太有意思了!!!
    另外设定女主在德国学习建筑
    那个时候的建筑系收留学生要求应该非常高
    为什么这么设定是因为作者喜欢林徽因
    又和建筑业有些关系
    所以想强行和女主也扯些关系
    反正后期女主也不会亲自设计图纸,不会当一位建筑师,无法达到林徽因的建筑高度
    可以忽略不计当作一个没用的金手指
    问题解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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