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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听说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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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也许是最好的光景。19岁的你我。
那个夏天,听说爱情来过。
我并没有把他送上爱情的神坛,也没有用时间的刻刀,把他身上的缺点一一剔除,幻想着记忆中的完美。
我们不合适。我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如果合适,我们不用迁就,不会分开。一件东西一个人,既然已经失去,也就说明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属于过我,所以失去,也不必惋惜。倘若时间倒转,一切重新来过,我想,我还是会在意,还是会坚持,即使爱情来过,也无法妥协。
只是心动却那么珍贵,在以后的日子里,再难得到,这才是引得我流连忘返的原因,我想。在人群中遇见,彼此的眼神可以越过周遭的一切,在空气中交会。一眼就能明白,一生都要牵绊。
说来也怪,有些人只需一眼,就有感觉,可以预感到,与他总会有故事发生。或长或短并不重要,在你的生命里,他终于出现,仿若黑暗的海上,突然燃起的光亮。
听说,爱情,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