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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不是因为母胎solo的体质而决定到大城市独立呢! 真正的兄弟 ...

  •   方举尘跟大部分来自小破烂地方的毕业大学生一样,踏出象牙塔的那一年,意气风发的决定不回家乡那个小破烂地方。
      他脑海里的自己如同一只雄伟的孤枭,只身到大城市去打拼,将在三五年内衣锦还乡荣归故里,让老家人瞧瞧,方举尘他个子不高,但是格调不输人。
      虽然前第一周的残酷现实就让他的自尊降到了谷底,大城里,中等水平的好公寓,要的是高等水平的租金。
      更残酷的现实是,处于竞争剧烈的大环境下,本科毕业生的工资总能令人男默女泪。
      不过我们方举尘是什么人,轻易可不会被击败,边投简历边往城市外延观望,渐渐的三环四环五环,直到坐公车一个小时加坐地铁一个小时才能到市中心的郊区,也都去看了。
      正值毕业生旺季,所有新鲜人都在找房子,方少没抢到相对好的房子,住那么远又破烂的房子他倔强的不接受,毕竟一签就是一年太委屈了,万一产生感情了也不好。
      这么高不成低不就的过了一个月,存下来的零花钱去了三分之一,他仍然住在有人洗衣铺床打扫提供免费矿泉水的酒店公寓,过得如同一个清贫而懒惰的少爷。

      今天方少爷走在吃过午饭的路上。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专业对口工资还行的工作,不过一开始的试用期,两个月没工资,他正在懊恼要怎么熬过这段艰难岁月。
      冷不防头上被敲了一击。
      方举尘回头,比他高了一个头的男生站在他身后,从外貌看来与他年纪相当。
      方少讪讪的叫了一声,牧峰。
      牧峰黑着脸接过他手上的塑料袋,问他为什么找不到房子不跟自己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叫我先过去跟你住,我也知道我搬进去的话,就没动力再去找房了嘛——”
      方少嘿嘿笑着说了一句很不要脸的话,说得牧峰脸又黑了三分。
      心理活动又是另一种场面:巴不得剧情按这个方向发展的牧峰觉得,方少刚刚的讪笑可爱到犯规,但是又不能表现得太明显,知道方少很反感被人说可爱。
      出身中产阶级家庭,受限于阶级的思考方式,做事情总是瞻前顾后的牧峰,没胆量提出同居的建议,只好摆冷脸。
      “晚上又做咖喱?”牧峰看了一眼袋子里的东西,转身往自己住处走去,“走吧,我刚好晚上也要自己做饭,做一个人两个人也没差。”
      东西被提走,方少诶诶诶着也心甘情愿的跟过去蹭饭,逮到可以偷懒机会的时候,方少是个很努力偷懒的人。

      打完边炉剔着牙,方举尘在牧峰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检查有没有他以前没听过的CD。
      牧峰对音乐的欣赏方式比较老派,他的手机就是拿来社交,如若要听音乐,必须正版CD,德国进口音响,一张舒适的沙发,以及巴西咖啡豆现磨现泡的咖啡。
      “你好像也没回家哦?”毕业后方举尘直接来到城里找工作,隔天就听牧峰说他也在城里了,他都没想到除了他之外还有人找工作这么积极。
      “我妈过来看过。”牧峰在水池边准备水果盘,此人的生活态度优雅端正到方举尘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跟自己成为朋友,牧峰切完一颗柳橙,正打算以分摊租金为由提出合租建议,就听到方举尘说要接个电话,走去了阳台。
      牧峰于是将水果都切好,端到茶几上,顺手开了电视看新闻。
      “牧峰,中介说有个房子价格很不错,叫我去看看,我先走了啊!”从阳台冲进来后一路往外跑的方举尘,就在话音未落之前已经奔出了门,牧峰瞪大了眼,没来得及张口阻止他的消失。
      一个人将四颗柳橙吃掉,应该这一周都不会感冒了。

      “同学你进来看一下,这间房间呢就是采光比较一般,但是租金是我们店里最便宜的,这个地段好搭车,晚上呢又很安静。”中介小哥之前刚成功下了一单,此刻正值意气风发,满脸红光的引领他走遍房间角落。
      走遍房间角落也不需要十秒,毕竟这就是个单间,但是地段跟价格已经成功赢取了方举尘的心,这房间估摸着也就二十来平方,但是洗手间和迷你厨房一应俱全,算得上很良心了。
      他心里盘算了一下,又问:“这个,租金没得商量?”
      “同学你去问问附近的房子,这里随便一套比这间还小的都要一倍的租金,跟那些比起来这套真的性价比超高的。”说完这句话中介转身到门外又去接电话了,留下方举尘一个人在房间里四处张望。
      开窗往外看,外头是封起来的不锈钢凸窗,晾晒衣服是没问题了,男生衣服本来就少。
      他往左右探,似乎两边都住了人,灯光都是亮着。
      待到中介再进来,也就拍板付定金把房间定下了,握手告别后,方举尘也踏实了些。
      毕竟,租到房子,才算跟一座城市正式开始交往。

      方举尘住进去当晚,就邀请牧峰过来做搬迁饭给他吃,吃完两条单身狗碗也不洗,就坐在那边开始打游戏。
      住在隔壁的布闻青那晚也刚好晚下班,一到家,爱干净的帅哥立马跑进浴室冲凉。
      洗过澡,抽了条毛巾边擦头发边在椅子上坐定,擦到一半似乎听到什么,布闻青停下手上的动作竖起耳朵一听。
      隔壁有人在说话。
      没想到还没到一周,那间不见天居然又租出去了。
      这里的墙很薄,之前住在隔壁的小情侣没日没夜的上演不害臊的节目的时候,布闻青乐得听了大半年的免费情趣频道。
      他们刚搬走那段时间他可舍不得了,少了睡前固定的娱乐节目,布闻青感觉他赞赏自己身体的过程都变得很枯燥,连着好几天没睡好。
      这次住隔壁的似乎是两男生,都晚上十二点多了,还开着音频吃鸡,也不怕网上的队友听不清对话。
      隔壁房间的格局他是看过的,小小的房间只放了一张双人床,俩男生一起租,就代表他们是睡一起的。
      布闻青边擦头发边猜测,会不会是基佬,如果听到奇怪声响他要如何是好,如果这对基佬哪天看他长得帅,半夜撬门对他劫色,他又要何去何从。
      徒增烦恼半天,隔壁也渐渐安静了,布闻青将毛巾丢到脏衣篮,进洗手间吹干头发。

      打玩游戏已快十一点,公车已经停运,牧峰起身说要去叫辆的士。
      方举尘觉得这个厨师很见外。
      “你晚上就住下来好了,明天从这里过去上班,诶衣服快点脱掉挂起来,不然要皱了。”
      方少打着呵欠跟牧峰交代完这些话,就起身进了浴室,不一会儿传来花洒的哗哗声,应该是顺便洗澡了。
      虽然不是头一次被方少留宿,之前大家都是住宿舍,夏天几个大男人开着空调挤在房中间打地铺,冬天还跟方少盖一床被子躺同一张床。
      人一多杂念反而就不多。
      这样两人独处一室,倒是头一次。
      他坐在凳子上,手掌不自觉的开始摩挲膝盖,这有点紧张。
      “喂牧峰!拿一条内裤给我!”浴室里如是说。
      牧峰差点没把膝盖的布给磨出个洞洞。
      再三催促后,硬着头皮在方举尘指导下翻出一条干净内裤递进了浴室。
      牧峰感觉太阳穴突突突的跳动着。
      牧峰的中学女友是肉系的,年轻气盛的两人少不了高频率的肢体互动,在一起六年下来两人的技术都长进了不少,所以大家不能称他为未经世事的处男。
      高考后两人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女友在另一个城市迅速找到了床伴,他们自然也就分开了。
      虽然兄弟们为他打抱不平,牧峰当时并不觉得自己被戴了绿帽子,对他来说,对方只是床伴。
      在大学时期,作为经验丰富的前辈,他私下开了很多令人脸红心跳的辅导课,对着那些蠢蠢欲动的男人绘声绘色的描述动作频率和角度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太阳穴突突突的跳动。
      喜欢的人随便说一句无意撩拨的话,都能让人听者有心,流连忘返,食髓知味。

      沈良与是个洁身自好的人,所以前妻走后,这么多年毫无绯闻的走了下来。
      虽是这么说,主要还是因为在他眼里,没人比得上前妻留给他的那个伶牙俐齿的小公主。
      沈心媛对于爹地对象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主要表现在,每个靠近沈良与并且在她在场时试图讨好她的女人,她全部这里不满意,或者那里不满意。
      对沈良与来说,女儿重要过全世界,所以如果哪天有人能哄得沈心媛开心,那个人就是沈良与的命定。
      加之医院的工作事情众多,这些年又步入高危职业之列,其实也没那么多老人家来说媒了,沈医师也乐得清闲,上班下班。

      上班下班,挤公交挤地铁,吃早中午餐,醒来然后睡着,人所谓的活着就是这些琐碎事情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无知是一种恩赐,智慧让人懂得,如果没有爱情,这样的生活与其说它单调,不如说是一种慢性谋杀,还是社会强制给予的。
      于是普罗大众的平台上的各种琳琅满目的广告就显得很刺眼,运动塑形是为了更好的自己,健康饮食是为了更好的自己,报班进修是为了更好的自己。
      不知你想过没有:现在的你是有多糟糕,全网都在提醒你做更好的自己?
      以上废话,是方举尘在连续三个晚上吃鸡输给牧峰之后心情郁闷发到围脖的长文章,意在嘲讽只能夜里凑在一起打游戏的两个单身狗冤冤相报何时了。
      白天看完这篇长文章的牧峰,当夜面不改色的一枪打爆了方少的三级头盔。
      “苍天啊你睁开眼看一看!牧峰你这人是不是心理变态?”
      “开不开?”
      “开开开。”

      “方少!方少!!”
      大老远听到有人在亲切的呼唤他,方举尘眯着眼回头。
      “哟,范种央!” 这称呼一吼出来,周遭无数人的眼光立刻聚焦到方举尘身上,并迫切等待着古人的出场。
      古人范种央开着辆一看就知道很贵的跑车,戴着一看就知道很贵的墨镜,咧开嘴笑着跟方举尘招手:“你小子,怎么来了也不跟我说!要不是我老远认出你背影!”
      “这不是怕你大老板忙吗,怎么样啊,你去哪,顺路不,载我一程!”
      “什么顺不顺路,上车啦!”
      方少钻进车里,一溜烟尾气,跑车飚出去。

      到达住处楼下,已经在路边等了快半小时的牧峰本来心情还可以,远远地看到跑车开过来靠边停,再一看车上下来的人,心中有万马在奔腾。
      “他是谁?”目睹方举尘从Vanquish里爬出来,这类场面对中产阶级出身的牧峰来说有一种冲击到其男性自尊心的杀伤力。
      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把这种情绪隐藏得很不好,还不能干脆的爆发出来,于是步伐稳重的走到方少身后,故作轻松也压抑不住愤慨的沉声询问跑车主人的来历。
      “喝!”好不容易爬出来的小短腿方少刚刚站直身子,身后就传来说话声,吓了一跳立马回头。
      “阿牧啊,人吓人吓死人,每晚都是你赢我,用不着这样阴我吧。”
      路人听到方少说“每晚什么什么” 的敏感内容而频频回头观察二人的举动,突然又令牧峰产生了一种不可言说的愉悦感。
      他把袋子举到他面前,说晚上他做饭。
      “他叫范种央,我以前的同学,为人比较缺心眼,做生意倒是很上手,你公司以后要买办公设备文具什么跟我说,我让他给你们打折。”
      方少跟在牧峰身后上楼,他在包里倒腾来倒腾去,终于掏出一盒笔芯递给牧峰,很豪爽的说就送给他了。
      “这名字很特别。”牧峰接过笔芯放进大衣口袋,站开一些等方少开门,眼角瞥了隔壁刚巧开门拿外卖的人一眼。
      忙着进门上厕所的方少头也不回的冲了进去,牧峰扭头看了隔壁一眼。
      邻居接过外卖后,也不示弱的回瞪他。
      两个世纪大帅哥在不超过一秒的眼神交换之间,迅速给对方打了个分数。
      都觉得比自己弱鸡了那么一些,但还是可以下 海做生意的。
      两扇门啪嗒一声同时关上了。

      这么多年来被拿来跟诗人相提并论,读书不是很好的范种央也莫名衍生出了自豪感,直接导致他对“诗”这个字产生了一份诡异的坚持。
      买车一定要阿仕顿马丁,抽烟只抽阿诗玛。
      他不喝酒,不过他合计着要是哪天决定开始喝酒,他会钟情轩尼诗,决无二心。
      有人问过范爸爸为什么要给他取这个名字。
      范爸爸说是当年有恩于他们家的贵人给取的,他觉得很满意,郎朗上口又好记,跟名人还谐音,他觉得很满意。
      说了两次的“很满意”,这还是透露出了范爸爸的一丝敢怒不敢言的小情绪。
      他儿子倒是很享受这种调侃,毕竟从本质上来说,一旦摆脱了经济压力,旁人话说得再难听都是浮云,所以有时候情商高的富二代比情商高的普通青少年来得抗压。
      此刻范爸爸正在电话里交代范种央晚上忙完早点回家。
      “李太难得过来吃顿晚饭,你不出现这个很不合适。”
      “爸,晚上是李太跟我们吃饭,还是李太的朋友跟我们吃饭?”
      “知道就好,穿得精神点。”
      挂掉电话的范种央揉了揉眉头,最近生意做得不错,相对的睡眠时间也少,此刻的他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躲在车里先睡一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谁不是因为母胎solo的体质而决定到大城市独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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