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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钰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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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到了一个小孩。在贫民窟里,穿的破破烂烂整个人脏兮兮的,一个人,小小的,蜷缩在角落。
我走到距离他一米左右的位置问他愿不愿意跟我走:“跟我走就不用衣不蔽体,不用饿肚子,不用被欺负。”我看见他从那脏乱的头发里露出脸来,一样的脏兮兮的,干裂的嘴唇轻轻的吐出一个字来。
我走上前,一把抱起这个孱弱的小孩。我把他抱进车里,开着车回了家。
我让人把他带下去清洗干净,让人在我的房间旁边给他清理一个房间出来,让人给他准备衣服,让人带他吃饱饭。
洗干净后长得也就那样吧,瘦瘦小小的。我问他几岁了,他说十一岁了,我惊呼真是了不起,看起来也就最多八岁的年龄,真是营养不良啊。看着他过长的头发,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让他坐在桌前等我。我拿了一把剪刀来,准备给他剪头发。我没有给人剪过头发,也不怎么喜欢剪头发,因为他自己就是留了一头长到腰的长发。
不过这不妨碍他一时兴起想给小孩剪头发。第一次给人剪头发,手轻抚过法丝,脸上挂着温和的笑,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真是一幅唯美的画作,除了那手下剪的狗啃一样的发型。
我看着手下的作品忍不住噗呲的笑出来了声,小孩盯着我看,不明白我为什么笑。我说不必在意。
小孩叫沈越,我说以后跟我姓,叫林越。
小孩住的时间长了,肉也长出来了,脸就变的圆一点了,好看多了。我好像热爱上了投喂小孩,每次吃饭都会给他夹很多菜,即使我吃饱了,也会继续给小孩夹菜看着他吃。小孩果然还是白白胖胖的比较好。
像在养孩子一样,很多事情我都亲力亲为,虽然我给他配了一个人来照顾他。不忙的时候会教他识字,虽然请了很多老师,教他礼仪,教他许多我曾经学过的东西。
我想有一个属于我的东西。
捡回林越后我好像越来越忙了,就就没有心思关注其他的人其他的事了。
我不会剪头发,但我去学了,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给林越剪一次头发,我会带他去买衣服,回家的时候给他买一些小孩爱吃的东西,我会带他参加宴会把他介绍给所有人认识。
看着他从不会到会,看着他慢慢长大样子。我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给了这个孩子。我想,这样的话,他是不是就会一直陪着我很久很久,一直陪着我,不会离开我,他需要我,我也需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