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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大雄一样坚强的菲楠 突如其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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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菲楠算是半个文青,从小她就抱着一部哥哥用剩的傻瓜相机去没人的荒山,拍些大人看了发笑的照片。大了点她又背着哥哥的小破包,装几本从哥哥家偷的小破书,跑到废弃的旧旅游区,在溪涧边就着流水看书。画面倒是不错,但怎么听都像个野孩子。
她也确实就是个野孩子,不知多大起,家里头就只剩了个会咳嗽的姥姥。她知道哥哥对她最好,天天往哥哥家里跑,哥哥家有大床,有大电视,有一群会游泳的鱼,还有一只叫豆豆的狗。她家里就只有姥姥,和一堆别人的旧衣服,还有八岁时哥哥送她的小霸王,里面有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大鼻子,还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天天抬着枪的帅哥哥。
她虽然喜欢哥哥,但每天都惦记着姥姥的药。她知道八点档的多啦a梦掏出一个宝贝之后她就得回去给姥姥烧水,所以每次都希望大雄能坚强点,多撑一会儿。
十二岁她就走了,离开了那个镇子,因为姥姥死了,她得去大城市找爸爸。她画了一张画,画了满纸的乌云,然后写了个标题,叫做太阳。她送了哥哥那张画,和装了一个傻瓜的世界的傻瓜相机,还有她最珍贵的一箱破书。其实那都是哥哥的东西,也是她最美好的回忆。她把回忆送给了哥哥,留给了自己那个已经坏掉的小霸王。
说实在话,林菲楠实在算不上有什么朋友。初来s市那段时间,在那个家里,她好像一个不受待见的客人。所有人都对她很好,但她觉得她不属于这里,她想回那个属于她的破房子。不久爸爸给她办了入学手续,她上学了,开学第一天就选了一个最角落的位子,也不说话,就看着窗口那颗开了花的树发呆。
她突然想用力嗅嗅那些花,因为有只鸟停在上面好久了。午间,她就溜到了教学楼后面,但她发现有一道栅栏把那朵花跟她隔在了两头。感知了一下高度,她就开始翻栅栏了,栅栏倒是不难翻,她翻了栅栏以后又飞快地爬了树。那朵花其实有点臭,但树上的她突然觉得很轻松,忍了很久的眼泪也没忍住地往下掉。
后来的事有点残忍,她被保安的一声长看給吓得从树上滚了下来,摔折了一条腿。新学期的第二周,她就不得不拄着拐杖上学。
她的后妈没怎么絮叨,倒是她爸被吓了一跳。"这实在不是什么好的爱好,不然你学点安全系数高的吧。"她爸给她报了几个班,画画钢琴芭蕾书法,"先报着,学烦了慢慢退。"她爸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觉得小时候对她的忽视,从她到新家以来时不时就来她房间说说他和她老妈的锦年情事,末了加上一句"你妈年轻时候长得好看,又会念书,还很会画画。"然后再扫视一眼他的女儿,默默地带上了门。
铁打的心也接受不了至亲三番五次排比式的人身攻击,几次之后她还是决定乖乖去学好画画,跟随她妈妈艺术的脚步。倒不是因为她被她恶劣的爸爸给刺激着了,而是相比较之下,画画好像没那么累。
菲楠的画画班里很多都是一二年级的小孩子,初一的菲楠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连学了几周的握笔姿势,菲楠突然觉得达芬奇真是幸福,老师居然肯让他画鸡蛋。四周都是聒噪的小孩子,菲楠的心情实在没法美丽起来。
到了第六次上课的时候,来了一个叫刘凌云的插班生,看样子好像有五六年级那么大了。菲楠实在不堪寂寞,拿着新买的6B去贿赂新同学。
"给!"菲楠举了一会儿,发现新同学抬头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像小鹿受惊一样,菲楠眨了眨眼睛想起了什么,又"咚咚咚"跑回头拿了削笔刀认真地打磨起了她友谊的敲门砖。
"给!”小心地剔掉最后一根木茬,她再次举起了她的6B。
小鹿再一次受惊,新同学的大眼睛睁得更大了。王老师隐约觉得西南方位气场不对,回头扫视了一圈,看见菲楠同学张牙舞爪“欺负”新同学的画面。
“林菲楠!你在干什么!”菲楠被这突如其来的河东狮吼吓得一激灵,窜回了自己的位子上。
菲楠终于可以摒弃一根一根没意思的线条,开始画石膏做的正方体了。她破天荒早早到了画室,准备和石膏决一死战。她没想到新同学居然比她更早,新同学的画板上已经有了一个漂亮的正方体,正捧着一本射雕英雄传看得入迷。
“这是什么?”新同学猛地抬头,显然被吓得不轻。
菲楠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
新同学也没回应她,继续低头看书。
尴尬的菲楠小朋友只好回到位子上开始对付她的石膏。“哈哈哈”菲楠听见了对面传来的轻笑,心中忿忿不平,“小屁孩!”哼!竟然无视她这么多次!柿子忍了李子都不忍了。她颇有气势地走过去一把夺走了那本写鸟的书,“吵死了!”
天呐!她居然落了泪,并且越来越凶,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这个人!菲楠发誓今天一定得教教他做人的道理。她气定神闲地搬了把椅子,用对付小表弟那招,“你哭得真好看!”再配上一脸坏笑。
不久,“我错了,小姑奶奶!”菲楠发现人与人之间实在有点不同,比如小表弟和眼前这位。“你叫什么凌云,叫淋雨算了!”凌云好像也哭得没什么泪了,开始委屈巴巴地看着菲楠。菲楠败下阵来,还了她书,还给她深深鞠了一个躬。
菲楠被凌云同学的泪水逼着退了画画的班,声泪俱下地恳求她亲爱的爸爸给她买了一个相机,回到了野孩子的生活。
她照片的主人公有杂货店胖叔叔的金毛,七楼张阿姨的美美。
美美是一只萨摩,又蠢又可爱。她有时候拍大壮(她给金毛取的小名),有时候拍美美,有时候让他们俩一起来。不过有一次她发现大壮好像对美美有意思之后,她就很少逗大壮了。大壮好像很不开心,每天早上都来小区门口等美美。
她有一次在小区口捡了一只脏兮兮的小白狗,乖巧得讨喜,她把它抱回了家,冲得干干净净,然后被后妈看见,尖叫声冲破了屋顶,小白狗送走了之后,卫生间还被消毒了整整三遍。
她很忧伤,在地下室摆了个狗盆子,供起了小白狗,取了个名字,叫丑丑(菲楠觉得后妈嫌小白狗丑)。
菲楠一有时间就接来美美和丑丑,在天台摆一小盆狗饼干狗粮和给狗狗吃的小火腿,给美美和丑丑来一顿狗自助,再给它们拍照。学校里很清静,没什么人搭理她,她也就一个人缩在位子上。
初中生活其实很算美满,小时候菲楠看了不少哥哥的旧书,到了城里她发现有比镇里大的多的书店,不过她更喜欢去学校旁边二手的书屋,又便宜,老板又很热情。是个吹烟斗的老爷爷,胡子拉碴,夹白夹青的,很喜欢吐烟圈,吐完了吧唧嘴,看得菲楠笑个不停。“哼!”老爷爷很喜欢哼哼,菲楠觉得也很是可爱。
旧书屋里她看了很多很多的书,有的书她会攒钱买,但想看的书多的很,也不可能一本一本买,她就找了个小角落,趁爷爷打瞌睡的时候偷偷看一个中午,然后偷偷溜出去。她不知道爷爷每次都会睁开眼睛,笑一笑,然后吐一个烟圈。
在学校她也很用功,老师也挺喜欢她这样安静的女孩,三年也很快就平平淡淡地过去了,她上了市一中,爸爸给她买了一个新款相机。她摆在陈列架上,在脖子上挂上了她从二手市场淘的傻瓜相机,很真诚质朴的傻瓜相机。
暑假的时候她去了读书会,一个满是上了年纪的老爷爷老奶奶养老的地方。每次去的时候她都带一小束花,放到那里的花瓶里,然后把旧的扔了。
暑假几乎要结束的时候,她在读书会遇到了和她爸爸差不多大的男人。他在读书会小小的舞台上弹着吉他,弹着一剪梅。其实很难想象出那是一种什么感觉,菲楠看见他弹着弹着就落泪了,然后也不自觉跟着落泪。他开始弹奏没有词的曲子,她拿出飞鸟集缓缓读着。
“小姑娘。”他笑了,从一开始林菲楠就认定他是一个好人,很有意思的好人。
他邀请她去他家做客,她也没什么防备意识地跟着他走了,现在想起来真是冷汗直冒。
走进他家的时候,她被震撼了。菲楠是很少用琼瑶式的震撼这类词语的,但她也想不出别的话。他家是很美式的装潢,他的女儿在屋里弹着钢琴,小儿子在地上搭积木。客厅摆放至少十几把吉他,看上去都像不是便宜货。还有萨克斯,大提琴,小提琴,菲楠为数不多认得的几个乐器,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周围环绕着节奏轻快的布鲁斯,像是立体环绕的音响效果。
他像献宝一样挑选了一个吉他,翻开线谱叫菲楠坐着听,菲楠靠着沙发听。菲楠从来没想过,六七十年代的老歌,用吉他弹着也很好听。她扭头看向这个可爱的老艺术家,一瞬间爱上了吉他。
二十多岁的吉他弹的是青春,四十多岁的吉他弹的是岁月啊。
这是很值得收藏的一天,菲楠懊恼自己没有带她的傻瓜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