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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1 ...

  •   1938年4月,抗日战争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激战正酣。
      经过一个白天的血战,陈钦与手下的士兵一起在战壕中休息。4月的天气,寒意尚未完全退去,空气中浓烈的血腥味更是在士兵们的心中增了几分凉意。陈钦手中拿着笔,手却微微颤抖,不知是因为天气寒凉还是心中不忍。他思索半晌,终是再度提笔,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慢慢的写了一封家书。这是他留给自己妻子的,留给他的新婚妻子。这是他成亲的第三日。
      陈钦和商岚认识很久了,两人是青梅竹马。
      当年,商岚因为父亲的工作搬家,第一次闯入了陈钦的世界,两人成了邻居。陈钦一直忘不掉,一个小姑娘拿着一朵不知从哪采来的野花,飞快地冲他跑过来。那姑娘笑吟吟的,伸手把花递到他的面前。他想说自己不需要,却看到姑娘眼中的一抹执着,于是由于一刹,伸手将花接了过来。那姑娘的笑一下子绽开了,嗓音脆如银铃,对陈钦说,以后我们就是邻居啦,要互相照顾啊。还有,我叫商岚,你要记住哦。
      这是两人的第一次相遇,当时两人都还年幼。彼时陈钦并不懂自己的心思,他只觉得那姑娘的笑颜好像烙在了自己心中,他想守护住这美好。那年,他九岁,她五岁。
      商岚的父亲是个商人,他很忙,也时常不在家。于是,他经常将商岚拜托给邻家的陈家照顾。陈钦的母亲,或者说陈钦一家人都是十分和善的,他们很快就接纳了商岚,把她看作家中的一分子。
      元宵节到了,乡里洋溢着幸福的味道,家家户户都挂起了红灯笼。陈钦带商岚去看灯会。晚上的灯会尤其热闹,人山人海,一不留神便会走失。陈钦担心商岚,便牵着她的手,让她抓紧自己,千万别走丢了。陈钦的话没有得到回应,他便回头一看。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在商岚的脸上身上,因为热闹,商岚白净的小脸红扑扑的,与那灯光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整个人流光溢彩。陈钦突发奇想,如果此时商岚穿了一身白色的长裙,那她会不会像九天玄女下凡一样呢。不,应该会更美吧。
      小贩的叫卖声让陈钦从自己的思绪中挣脱出来,他看到了商岚爱吃的糖葫芦。糖葫芦酸酸甜甜的,是个孩子多少都会喜欢。更何况,他们那里的糖葫芦甜而不腻,酸口却不酸牙,个中带着香甜的气息,一下便将人的馋虫勾了出来。陈钦家并不富裕,陈钦没有什么零花钱,他身上仅有的一点还是他自己攒了很久的。
      陈钦咬咬牙,买了一串糖葫芦。他将糖葫芦递过去,看到了商岚惊喜的眼神,心中对钱的念头便淡去了。他想着,别说是自己的零钱了,要是能让商岚高兴,自己即使是把毕生的积蓄都给了商岚也是没关系的。
      “钦哥,你也吃啊。”
      陈钦本是想把糖葫芦全都留给商岚吃的,但看到商岚亮晶晶的眼神,鬼使神差地,便张嘴咬了上去。
      “这才对嘛。”
      两人就这样一人一口地咬着糖葫芦。甜味从嘴中漫延开来,渗透五脏六腑,一直穿透到心中。
      “钦哥带我这么好,我以后一定是要嫁给钦哥的。”商岚嘴角还留着一点糖葫芦的残渣,天真无邪地对着陈钦。
      “好啊,那就嫁给我吧。”陈钦轻柔地替商岚擦干净嘴角,心化成了一滩水,轻轻答应着。
      那年,她七岁,他十一。
      两人就这样,度过了几度春秋。
      “钦哥,你看我这字写得好看吗?敢说不好看你就死定咯。”商岚下了学堂,将写好的字拿给陈钦看。
      陈钦没上过学,他十岁后就开始帮着家里干活。他不识几个字,只能勉强写出几个常用字,还有他和商岚的名字。
      “阿岚的字,自然是最好看的。”他虽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但看那字迹清秀大方,看着很舒服,便知道这是一手好字。
      “嘿,还是钦哥好。你看,这是句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简单来说就是青梅竹马,就像我们俩啦。”商岚比起以前长大了不少,已然是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女大十八变,商岚比以前更加漂亮了,但不变的是,那微微眯起的双眼,弯弯的眼角,以及笑起来时两个讨人喜欢的梨涡。商岚算不上绝色,是那种清秀的类型,但看久了不会厌烦,反而会觉得很舒服。
      “钦哥不上学,那我以后教钦哥吧,以后我们俩一起学。”说完,就握着陈钦的手,一笔一画地写起字来,看起来,还真是像模像样的。
      那年,她九岁,他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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