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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入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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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大雅·韩奕》里写道:“韩候娶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候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候顾之,烂其盈门。”讲的是韩候以上百辆的彩车组成一个浩浩荡荡的豪华车队,直奔岳家而去,而这样的车队规模,足够在当时打上一场中型战争了。
黑色的车辕,车顶刷上了贵族才能用的黑色,周边用丝幔围起来,人们看不清楚里面的新嫁娘,只能从偶尔被风吹起来的缝隙里看到若玉石般晶莹的手指。
黄昏下,百余辆迎亲的彩车缓缓驶过崇城的主街道,虽是迎亲,大喜,但这是一场没人祝贺,也没有人看好的献祭。
对象,是魔尊。
宁阙静静的站在街边,车上坐的,是洛小四。不,他给他取了个新的名字,洛青衫。一袭青衫,两袖清风。不入尘世,独立云端。
刺杀魔尊本来是宁阙的任务,这次来魔界就是为了得到魔界攻入人界的战略计划,如果可以,顺便杀了魔尊,没了主心骨的魔界,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
但重重守卫,就算进去了,也没有机会再杀了魔尊。
这个时候,洛青衫就站出来了。
他说:我本来就没有朋友,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帮你是应该的。
真是狗屁,什么应该的,我们很熟吗?笨蛋。
他说:在世上也没几个人对我好过,除了我爹,你就是对我最好的人。
那都是你自己以为的,你以为我对你好,你以为我帮你对付溁肆乘,你以为的,都是假的!
他说:我以前就在想,要是我满了二十岁,离开了崇城,我要去做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找到你,为你做一切,什么都可以。
因为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啊!
如果某一天我突然消失了,也有一个人记得我,这是我最幸运的事了。
“可真是,傻瓜。”宁阙看着车辇从他眼前经过,眼里透露着一丝决绝。凭什么他的事要洛青衫买账,他那么蠢,只适合待在他身后,心情好的时候就拉着他去放风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陪着他在最高的树上坐一天,什么时候想走远点,看看世界别的样子,那就陪他一起!
这些阴的阳的真是该死的不适合他。
运起灵力,脚下生风,越过护送车辇的守卫,停在洛青衫车前,问道“跟我走,我带你去看雪山上的雪狼,南海最大的明珠。这些事都不需要你来管!”
洛青衫隔着帷幕,目光淡淡的,“你走吧,小阙。”
手却不自主的捏紧。手中的金属盒子咯的有些疼。
守卫回过神来,把宁阙包围起来,手里的长戟毫不犹豫的刺向他,无奈宁阙向外撤了一点,但只是守卫的话,还是影响不到宁阙的,再怎么说他也是正道第一人。
大概还从未听宁阙说过他的身份,但洛青衫看着宁阙受困,也难免担忧,一直拿在手里的盒子冲宁阙掷去。
“你的东西,还给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和你之间,没有之前,也不会有往后。”
多好啊,小傻子多会说话,瞧瞧,还什么没有之前,没有往后。这是你一个人就能决定的吗?
用灵力隔出一个范围,宁阙再次出现在洛青衫面前,左手拿着之前洛青衫扔给他的东西,看着洛青衫,恶狠狠地说道“小傻子,你现在还敢忤逆我,可以啊,之后再教训你。”
说着,抓住洛青衫的左手,越过追过来的守卫,向街道旁的酒楼掠去,也不去理会洛青衫惊愕的表情。街道两旁的路人早就不知道躲哪儿去了,宁阙就带着洛青衫越过一间间屋子,黄昏映在两人身上,如遗世独立,乘风欲去。
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绣金线的黑袍,繁杂的花纹,阳光照在上面,反射出阵阵晕圈,腰带上佩戴的兰花与白芷编制的穗子,高雅又纯洁。
两人逃了很久才停下来,彼此都有些累了,毕竟洛青衫是个不会任何法力的普通人,而宁缺强行在魔界使用灵力,即便他身世不凡也没什么用。现在的宁阙还不是使用言灵一类的咒法,而是和一般修士一般,取天地灵力淬炼己身。
宁阙看向洛青衫,微乱的发丝调皮的贴在脸颊上,因为奔跑越加红润的脸,嗯,蛮可爱的。
“喂,小傻子,歇会吧,那群虾兵蟹将现在还追不过来。”松开抓了一路的手,似乎有什么怪异的感觉一闪而过。
“哼,还说我傻,你才是最笨的那个人吧,马上就能办到的事,全被你毁了。”
“哎,你不懂。”宁阙伸手揉了揉洛青衫毛茸茸的脑袋,还挺舒服的,复又再次揉了揉。这是宁阙第一次如此全心全意的对一个人,感觉还不错。
所以,他不想他有事。
“你还记得你以前说你想去人间看看吗?”宁阙看着洛青衫的眼睛说道。
如琉璃一般的瞳孔瞬间光彩四溢,都快闪瞎了对面宁阙的眼。
“小阙要带我去吗,那这里怎么办?”眼里的光芒随之散去。
“没关系,等这边的事完结了,我就带你去。”
“对了,这个是什么?”宁阙扬了扬手里的菱形盒子。
“这就是我爹交给我的,我打不开,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这就是溁肆乘一直觊觎的那个?”
“嗯,以前一直放在溁城主那里,前些日子三少爷拿给我的。”洛青衫回道。
连溁肆乘那个老狐狸都搞不定的宝物,还真是怪的很,宁阙想到。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