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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现在原始社会的特种兵 ...


  •   何清欢问:“又饿了?”

      安冬摇头,晚饭已经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了,怎么还能再要吃的。

      吃不饱是正常的,饿肚子已经是习惯了,就是闻着鲜甜的鸡汤味道太馋了。

      何清欢把刚才的鸡血洒上一点点的盐,盐已经凝固了,小心的滑到肉汤里,用刀花开小块。

      一会儿就从鲜红色变成了暗红色,用自己的不锈钢小勺一块一块的盛出来,鲜嫩软滑的鸡血哆嗦着来到安冬面前,“尝尝。”

      安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吃食,动物的血他们一般都是在捕猎的当时扑上去喝鲜的,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变成块状的东西。

      安冬小心的拿起一块,嫩的竟然拿不起来,何清欢说:“你等着。”

      拿起一块树枝,用军刀咔咔几下就削出一个类似他手里的所谓勺子一样的东西。

      只是前面的原型是个平板,没有凹下去而已。

      不过这样已经非常好用了,可以用那头的圆板挖着吃了。

      安冬尝了一口:“真好吃。”

      何清欢趁着他吃的时候,把剩余的鸡血盛到另一个石碗里,也递给他了。

      安冬不好意思了;“我不吃了。”

      “吃啥补啥,你流了那么多血,一只鸡的血也没又多少,吃吧。”

      安冬又学到了新的知识:吃啥补啥。

      看着坚持在面前的石碗,还有碗里滑嫩鲜美的鸡血,安冬接过石碗,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说实话,刚才那小半碗根本不够,只是把馋虫勾引的更馋了而已。

      吃完了鸡血,二人躺下睡觉,一觉到天明。

      巫医和族长早被满帐篷的三七吨野鸡的香味刺激醒了,看着帐篷角落里吉吉咯咯的一群鸡,睁大了眼睛,交换了一个眼神:“神使昨晚真的去抓鸡了,而且都是活的!”

      他们从来没有抓到过活物,因为用的武器是长木棒和短木棒,只能上去一阵狂砸,基本上除了逃跑的,留下的都被砸死了。

      经过一晚上的炖煮,鸡肉几乎是一碰就烂,汤汁浓郁到粘稠,散发着诱人的浓香。

      族长顾不得洗漱,轻轻呼唤:“神使大人,神使大人,”

      何清欢嗯了一声。

      族长神使大人白白净净的脸庞,懵懂的睁开眼睛,暗叹:‘神使大人真的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都漂亮啊。’这是绝对不敢冒犯,说出来的,

      “我们可以吃鸡了吗?”

      “可以,吃吧,别忘了撒点盐再吃。”炖肉的时候盐放早了会让肉永远都炖不烂的。

      兰州有一道著名的水煮羊肉就是白水煮等到出锅的时候才撒盐,无比鲜美。

      族长和巫医还有少年安冬三个人和昨晚一样,两个碗,一个锅,不过还算又良心,给何清欢的不锈钢小锅里盛了一锅,然后才开始吃的。

      “阿娘,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呢。”

      巫医点头:“神使大人果然是来拯救我们部落的。”

      三七吨野鸡在现代也是极受追捧的一道养生菜,何况在荒蛮时代。

      三人吃完都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呢。

      族长吃完饭心满意足的出去布置今天的任务去了。

      部落里一般都吃两顿,早餐出门之前一顿,好有力气进行一天的活动,晚上就吃当天打到的猎物。

      早餐一般是女人和孩子采集捕猎到的食物,很少有剩下的。

      中午的时候,饿了就随手采摘一些野菜野果果腹,现在是春天只能吃些野菜,只是那些野菜生吃,各种味道,苦的,涩的,酸的,麻的,很少有清新爽口的,有的还很邪恶的长着刺。

      族长站在营地中央的空地上,环视四周,观察有没有异常。

      东南角的树林里有青烟冒出来,顿时,族长皱起眉头

      “春天,春水,春树,岩石!”

      听见族长的大嗓门的几个人纷纷来到跟前。

      族长一指远处的青烟:“去哪里看看怎么回事,不要被人发现,被人发现不要起冲突。”

      昨天族里受伤严重,如果来个大一点的部落,高山部落肯定要吃亏的。

      “小心为上。”

      四人答应了,拿着木棒,飞速离开。

      看着他们离去,族长低头看到地上的昨夜杀鸡的一点血渍,虽然大部分被何清欢收集到石碗里,黑夜里难免有滴到外面的,族长伸出脚丫子巴拉些土掩埋上。

      正在洗漱的何清欢见状,立刻明白了,这里的野兽嗅觉灵敏,是人类的上百倍,一点的血迹就足以引来野兽的袭击。

      “对不起。”

      族长说:“再杀鸡让我来就行。”一边把长的鸡毛收集起来,可以给女人和孩子做装饰品,哄他们开心。

      小的零碎的准备掩埋或者扔掉。

      何清欢说:“别扔别扔,这些小的,等冬天天冷的时候,可以缝在衣服里面保暖。”

      族长看看细小的鸡毛,他们用整张的兽皮围在身上保暖,可是细碎的鸡毛怎么弄在身上?

      不过既然神使大人吩咐了,就收集起来好了。

      何清欢端着不锈钢锅,蹲在帐篷口看族长布置今天的任务。

      清点了勇士的数量,一共只有四十个人,除去昨天死掉的一个人,受伤的八个人。

      今天有两个健壮的女人参加,女人只是比男人在胸部多围了一块兽皮。

      还挺进步的啊。

      要知道现在的非洲,所谓人类的起源地,当地土著的女人也是光着生活的。

      何清欢想多了,只是因为早春天气冷,等到夏天,才发现,大家都只围了一小块皮子。

      那时逼得何清欢发明布料。

      族长因为刚刚发现青烟有人类的活动痕迹,不知是敌是友,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族里没有可以吃的食物,不出去打猎,晚上就要饿肚子。

      女人和孩子吃完饭都去附近的树林里采摘和下陷阱了。

      族长吩咐他们不要走远,以可以看到营地为界。女人们带着孩子走了,老人留下看守营地。

      何清欢吃完早饭的时候,四勇士回来了,并且带回了一个壮汉。

      何清欢端着空了的不锈钢锅,想去下面的小河洗刷,迎面就看到了那个披着阳光走来的男人。

      一件皮毛一体的坎肩,下面也是皮裙,剑齿虎的毛色。

      古铜色的四肢裸露在外,充分展示了主人的肌肉。

      脖子上的皮绳上拴着一颗巨大的虎牙。

      阳光在他身上涂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何清欢觉得头晕,自我暗示:我是低血糖,刚一站起来血液供应不良造成的。

      晕晕乎乎的那个人走近了,斧劈刀削一般硬朗的五官,立体深邃,如同希腊美神大卫。

      何清欢的美神。别人的美神是维纳斯。

      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白伏城看着山坡上端着小锅傻傻看着自己的“神使大人”漂亮可爱又呆萌,

      白净的脸上只有两个字:“好帅。”典型的花痴脸。

      白伏城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走近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何清欢被他漆黑深邃的眼睛看着就已经腿软了,再听到这首诗,天呀。

      小锅掉在地上,咕噜滚开,话也说不利索了:“你,你”

      你也是穿来的?穿来几年了?怎么穿来的?。。。。

      巨大的惊喜,他乡遇故知,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白伏城熊抱,热情的给了一个响亮的吻,并且是吻在嘴唇上。

      何清欢连惊带吓的,还没挣脱,那边就已经离开了。

      急忙摸一把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强劲有力的吻擦掉,可是那种霸道凌冽男人费洛蒙深刻的印在骨子里。

      我靠,他妈的,老子的初吻!怎么能这么随便快捷?

      白伏城哈哈大笑,看着怒目而视的何清欢:“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何清欢的自尊心也上来了:“老子凭什么告诉你!”就算你长的是老子的菜,也不能这么随便!

      “你不告诉我也没关系,因为在这个世界只有你和我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

      说罢眉毛一挑,要多坏有多坏。

      何清欢气的弯腰捡起自己的小锅,去小河边洗刷了。

      身后传来白伏城的大笑。

      四勇士带领白伏城来到族长面前:“这是我们的族长,大山。”

      白伏城伸出右手,表明自己的手中没有武器,大山也伸出右手,互相握住。

      握手礼就是这样发展而来的,给对方看自己的右手,表示没有武器,是安全的。

      达成临时和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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