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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篮球场 ...

  •   球场上除了陈均俞和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个人,谢苇凡和付勇。
      我有点纳闷,谢苇凡虽然长得高度还可以,整个体型看起来也是比较大的一只,但我怎么也没想过这个宅男会喜欢打篮球呀。
      之所以说他宅,是因为他竟然在开学第一天班里的自我介绍的时候,当着全班54个同学的面,以及班主任的面,说出了“我兴趣是看□□”这么一句惊为天人的话。还记得那一瞬间全场有半秒中的错愕,然后男生堆里涌出了一阵爆笑,女生们则有的不说话,有的一脸疑惑在问他说的什么。
      看得出他上讲台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太紧张了,垂在大腿侧部的手在不停捏着校服裤的裤中线,正因此他才会这么不由自主的把心底里的最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从此以后他的人设就定了,好色,实诚,容易紧张,而且还带着一点猥琐的气质,真的是一个十足十的宅男形象。
      这形象在女生眼里可不怎么受欢迎,那个年纪还都是清纯懵懂的年纪,加上性知识教育的匮乏,往往这方面的事情会被误认为是肮胀的。而在男生眼里,则很吃得开,毕竟这档子事儿其实正常发育的男性到这时几乎都明白了,大家都藏着掖着的时候,谢苇凡这股坦诚的勇气也是颇令人佩服——虽然他是因为紧张说漏嘴的。

      看着付勇在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教着谢苇凡,才反应过来他应该是和我一样,被“诱拐”过来的。
      付勇估计是班里篮球最好的了,手臂上的肌肉虽说不如健美运动员那般隆起,但那柔美的肌肉线条还是可以明显看得见的。

      “你先过来,绕道我前面,反身上手把我扒拉开,然后把屁股撅起来,使劲挤我,这样就可以卡到有利的位置来准备抢篮板了。”
      谢苇凡听着付勇的话,一步一步跟着操作。他绕到付勇的身前,半伏下身子,摆出一副扎马步的模样,然后脸朝着篮筐,把屁股撅起来,顶着付勇的大腿。
      这一刻,冬日的阳光似乎调好了焦距,对焦在这两个亲密接触的年轻人身上,不远处田径场的女生们正脱下外套准备慢跑,鸟儿正停留在电线杆上四处张望。
      在这个美美丽而和谐的傍晚,谢苇凡冒了一句,“你不会有反应吧?”
      “靠!”付勇听到这话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个箭步弹开了。
      我也不禁有一股突然被喂了一口屎的感觉,而我瞥见陈均俞似乎打了个冷颤。

      “我对一条母猪有反应也不会对你有反应”付勇弹开后狠狠对着谢苇凡的屁股踢了一下。
      “好他妈恶心啊”陈均俞也做了个作呕的动作。
      谢苇凡怕是看着来来往往的女同学,整个脑子都是黄色的了。
      “来,我们说正事儿。”付勇缓过劲来,把大家围拢在一起说到。

      原来班里会打篮球的也就四五个人,除了付勇,陈均俞之外,还有李金宇,谢威。李金羽有身高,可以打内线。但剩下的付勇、陈均俞、谢威虽然很会打,但身高不够,在篮板上会有很大的劣势。所以才把我和谢苇凡拉过来。
      谢苇凡虽然没有特别高,但胜在一身肥肉,只要往内线一挤就可以把人卡住,然后再把球拿稳就好了。
      而我虽然瘦了点,但身高还是有的,使劲跳一跳还能摸到篮筐。

      !篮球场上每支队伍可以上五个人,那我们班加起来也才六个人参加,一想到自己还是有很多机会上场表现的,心里乐开了花。
      脑子里想着自己是怎样像NBA超级巨星一样,在99:100,球队落后一分的最后时刻,抢下防守篮板,快速推进到对方篮筐底下,然后一个假动作晃飞了对面三个防守球员,最后一个投篮绝杀比赛。而场下全班女生都在穿着啦啦队服,止不住地为我疯狂尖叫。
      自己一边想着,不禁笑出了声。
      “哎呀”,后背被什么东西撞到了。
      该死的陈均俞拿球砸了我一下,喊道,“快训练!”

      就这样,我以张木玲等一众女生的仰慕和尖叫为最终目标,开始了和他们三个的篮球训练。
      有时谢威和李金宇也会来,谢威擅长运球和投射,李金宇凭着自己的高度和强壮擅长在篮下肉搏。他俩并不常来,李金宇总是背着很酷炫的背包和球鞋,一天到晚陪着女朋友。女朋友吃饭他也跟着去,女朋友自习她也跟着去,总之除了女朋友外,对其他事情都没太上心。而谢威则似乎是对我和谢苇凡没什么期待,只是觉得我俩主要功能是把人数凑够,此外则没有什么其他作用。

      说起谢威,他也是对张木玲有意思的。他学习上一有问题,无论哪门,无论他旁边是否有其他可以帮助解决的人,他非得要找张木玲帮他解决才行。
      还记得一个月前在宿舍遇见谢威,那时我刚和室友从食堂吃完饭准备回来,他把我截住,要和我聊两句。大意是,他察觉到我的一些小心思,说要公平竞争之类的。我有点懵,他更具体的表述就没怎么记住了。
      这不免幼稚了点,我可不想弄得好像是一副要决斗的样子。他怕是活在自己的中二世界里了吧......一副自己是一百多年前的西部牛仔或是金庸笔下的情场剑客的模样。
      心里这么想着,想要借着嘲讽别人幼稚,一笑了之,却发现这事怎么也忘不了,像是成了一个疙瘩。
      自己不是那种希望缠上事的人。小时候遇到有人倒地上,妈妈都会拉着我的手快速走开;夜晚里看到有些染着头发的小年轻坐在摩托车上,也会拉着我绕另外一条路。
      而现在不知怎的,我只是遵从自己的感觉,喜欢上了一个人,就好像得罪了别人。这对我来说是件不得了的事情。从小到大成绩尚可,虽然比较顽皮但也没牵涉到什么比较大的事情里,这下突然卷进一个充满火药味的事情里了。
      后来才知道,这种反应和状态一个字就可以说明白,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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