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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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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也是最好的结局。
背负着恶名的他们绝对不是英雄,但是,崇拜恶魔又有什么不可以?
“不,他不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不是这样的。”绝望的单亲妈妈,拒绝认领他走散十年的儿子。
十年,已从八岁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少年”的孩子,也在绝望地哭。他从求着妈妈再看自己一眼,到最后麻木地接受了自己已经被抛弃的事实。
而那个神经病警察却没有接受,还在强迫可怜的妈妈和可怜的孩子——强迫他们和好:“他就是你的孩子,他在外面受了很多苦,现在他需要的爱。”方石磊劝完妈妈又在劝孩子,“你不要自暴自弃,你妈妈会接受你的。”
其他人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其实已经习惯了。
那些被拐人的家属哭着喊着想要找到自己的孩子,但是,有时候,很多很多年后,警方终于废了很大的功夫把被拐卖的受害人成功解救并送回到家属身边时……
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那些家属,不再接受自己的孩子了。
或许是因为那些孩子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样子了。
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伤,眼神里全是对世界的怀疑……总之,就是不再是那个丢掉的孩子了。
“方队长也太认真了。何必呢,那个妈妈一看就是不想要这个儿子了。”
“很好理解的,走失之前,那么可爱的一个孩子,现在在外面被折磨成了这个样子……当妈妈的不接受很好理解的。哎,我早就和方队长说过了,这种都走失十年以上的案子了,他没有必要再那么拼命去查了,早就没有人在乎了。他偏偏不听我的,现在好了吧。”
“这当妈的也真狠心啊。”
……
凌晓峯觉得这个世界疯了。
后来,证明,疯狂的不是世界,只是凌晓峯他自己而已。他居然觉得那个执着的疯狂的极端的方石磊,太帅了。他居然也想成为他。
“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好警察!”那时,凌晓峯把夜宵递给方石磊时说,他安慰方石磊,“方队,你不用消沉,他们说错了。我觉得你做的都是对的。”
“你觉得我做的对么?”方石磊却苦笑着问他,“全局上下只有你一个人这么想是么?”
“不……”凌晓峯想否定他,可是凌晓峯确实想不起来还有第二个人会支持方石磊了。连管档案的同事都在抱怨方队长就会给他找麻烦,耽误了他回家做饭的时间。
“所以,只有你一个人这么想。那我做的就是错的了。”方石磊这一次开心地笑了起来,“但是怎么办呢?反正我就一个疯子。”
……
当那个被找回来的孩子跳楼的消息传来时,方石磊彻底疯了。
他开始把办公室当家,整日整日对着白板思考。
终于,他越过了那条线。他杀了人。他根据那个孩子生前的口供中的细枝末节,抓到了那个骗他喝下馋了安眠药的人。那个犯人承认了他多次搭讪看起来落单的孩子诱骗他们喝下安眠药……但是他……早就记不清所有受害人的脸了。他当然也记不住所有受害人的姓名。也有很多受害人他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姓什么叫什么。
犯人之所以交代地这么爽快,是因为表现的配合的话,会成为减刑的理由。可是,方石磊,对着他,扣动了扳机。
没有人可以去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自以为自己是正义的私刑执行者,也只是个杀人犯罢了。方石磊当然也都是明白的。那就这样吧。如果只有恶能制裁恶,那他不介意成为罪大恶极之人。
——会有这样想法的人,当然就离成为恶魔不远了。
“你怎么想呢?还觉得我是对的么?”方石磊摇着头问凌晓峯,“你看,我俩,都成这个德行了。哎……”
“当然是对的。我们现在已经下地狱了,我们可以罪大恶极的恶魔了,那普世价值所认为的错,我们当然可以把它认为是‘对’的吧?”凌晓峯回答得倒是大方。
方石磊愣住了。
想不到吧,想不到啊,自己的后辈——这也太有潜质了!
光明,在黑暗中孕育。于是想要找到最纯粹的光明,一不小心就走进了黑暗的最深处。
仅此而已。
死后,方石磊成为了恶魔。他可以回到人间,祸害人间,被他注视的人都会倒霉……那他自然,就去祸害他生前在调查的犯罪团伙去了。
可是,让他不能接受的是:那个过于有朝气的凌晓峯,接了他的班,也在调查这个犯罪团伙。方石磊不想看到凌晓峯,不想他倒霉,不想他堕落,不想他走自己走过的老路。
可是,恶魔的本能,是看到更多的人一起堕落。
方石磊知道再这样下去,凌晓峯会不幸。可是,成为恶魔的方石磊,同时也觉得,不幸才是幸福。
“啊对了,其实我之前说谎了。”方石磊笑着说,“其实我,很高兴能在地狱里和你重逢。”
“其实,我也是。”凌晓峯如是说。
---END---
作者有话要说: 一开始是卡文抽风作,第一次写了个开头后,第二天突然被抓去加班了,遂没有写下去。加班一段时间后终于有空回来填这个坑时,我却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评价我“总是关注负面的东西”一时间消沉了,写不下去了,因为这篇文,也很负面。真的挺负面的。但,我以为我能从负面中传达出“希望”一类的正面的东西来着。然鹅,好像,我以为的“正面”,在大多数人眼里看来,就是“负面”。
这篇文的灵感来自于美剧《真探》。执着于伸张正义的人,却往往走向另一个极端,从而成为了大多数人口中“不正常”的人,甚至有可能成为比恶更恶的人。但是,我觉得这种极端也帅爆了嘿,这是我喜欢的“恶”。
最后还是想说点免责的东西:再次重申,希望各位读者明白,擅自执行死刑、私自伸张正义绝对不会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