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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 2 ...

  •   泛黄的大理石墙面,人头浮雕美丽古朴。西装笔挺的男人们和妆容精致的女人们匆忙而姿态优雅地在门口进进出出,眼角余光打量过台阶上的青年,判断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后便直接无视,风姿翩翩地走过。

      一张报纸不知被风从哪吹到台阶上,摊开的一面一行鲜红醒目的标题,“黎市惊现连环杀人案,凶手仍在逃”,下面一行黑色的小字,“究竟是道德的缺失还是人性的沦丧”云云。

      台阶上的青年四仰八叉地坐着,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与环境相合。且不说皱巴巴的衬衫和脚上那双廉价罗马凉鞋,头发还很不服气似地翘起一撮,让人很有捋下去的冲动。然而他自己却一无所觉,手里拿块干面包,啃一口,看着广场上的鸽子发会呆,回过神来又啃上一口。

      这副脱线模样还没被人赶走全是托了那张脸的福,也说不上多英俊,就是让人很难生出恶感,如果年纪再小一点应该会有大把的人想上去亲一口。

      在青年咬下最后一口面包的时候,终于有人出来认领了。这个人的出现引起了在场众人的强势围观,相比于台阶上青年低调的邋遢,此人穿得就是高调的……辣眼睛了。一身燕子纹粉色小西装配绿色领结,明黄色紧身裤露出一截脚踝,只有一双白色牛津皮鞋是正常的,看着质量很不错。

      台阶上的青年看见他顿时笑了,“查尔斯,你穿得真好看”。

      别误会,青年一点嘲讽的意思都没有,他是真心的。他从前生活的地方只有清一色的白和不多的淡色,以致于他把第一次看见集这么多色彩于一身的心理冲击当作了心动的感觉。

      名唤查尔斯的男人潇洒地一甩头,连拽过青年的动作都温柔了许多,当然语气也是温柔的,“拉斐尔,你怎么在这里,不是说好正门集合的吗?”。名唤拉斐尔的青年迷茫地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门,“这不是正门吗?”,摸着头呵呵一笑,“对不起,我以为这里就是正门呢,怪不得等了好久还没人”。

      查尔斯欲言又止地看了门口硕大的‘正门往左’几个字一眼,拉斐尔的笑容太晃眼,他什么苛责的话也说不出来,只好自认倒霉地叹口气把人领走了。

      两人上了停在正门广场旁的一辆黑色宾利,里面已经坐了四个人,除去司机外,一个是面容俊美苍白而气质阴郁的年轻男人,一个是身材娇小的东方少女,还有一个表情老成的黑发少年。

      上车后,查尔斯高冷地往椅子上一坐就不说话了。拉斐尔好像完全没感觉到几个人之间气氛的微妙,亲切地和每个人都打了招呼。

      面容苍白的男人朝他一点头,黑发少年转身向他鞠了个躬,在狭小的空间里做出这么标准的鞠躬姿势也是难为他了,一看就是经常练习的结果。东方少女是最热情的一个,或者说,有点过度热情了。

      她直接搂过拉斐尔的脑袋在他脸上揉了揉,白嫩的手掌还不安分地在他头发上搓了一搓,眼神就像猫奴看到了猫那般饥渴。托她的福,拉斐尔本就不甚齐整的头发现在更乱了。他也不生气,笑呵呵地坐到了仅剩的空位上。

      汽车绝尘而去,停在了郊区的一个庄园里。庄园很大,每一处都有精心打理过,可见主人是个富有而讲究的人。在这个时间,他本应该在打完高尔夫球后坐在院子里享受一顿精致的下午茶,然而现在,他却静静地待在卧室的床上。或者说他的一部分被放在了那儿,只有一个头。

      房间的角落里,英俊苍白的男人嫌恶地看着满床的血迹,默默地又后退了一步,他抚摸着墙角玻璃瓶里插着的玫瑰,吟道,“同样是/鲜红的颜色/为何/血液如此肮脏/而你/纯洁如斯”。

      已经习惯的其他人没什么反应,东方少女却皱起了眉头,“你不是吸血的吗?”,和玫瑰花深情对望的男人没有理会少女。黑发少年难得开口解释道,“你刚被调来不久,可能不清楚,夏尔是个混血,很多习惯还是不一样的”。

      少女还是皱眉看了被称作夏尔的男人一会,那苍白的脸色,眼下的青黑,浓重的死气,让她的手指蠢蠢欲动,很想把包里的定尸符拿在他身上试一试,不知道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对西洋粽子有没有用。

      查尔斯从粉色西装口袋里抽出一条紫色丝帕,在空气中挥了挥,一股诡异的香味在房间内蔓延开来,甚至盖住了浓郁的血腥味,只是这香味也不甚好闻,屋内的几人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

      查尔斯现在好似换了一个人,忽略那一身过分鲜艳的装扮,几乎可以称得上专业了。他仔细嗅了嗅,收起帕子塞回口袋,说道,“是非人干的”。得出结论后,东方少女飞速跑去窗边打开窗户,新鲜空气涌入房内,如获新生。

      少女看着窗户“咦”了一声,黑发少年第一个走过来,“马小姐,怎么了?”。少女瞪他一眼,“不要叫我马小姐,叫我灵玉就好”,黑发少年思考了一阵,然后镇重点点头,“好,灵玉,有什么发现吗?”

      马灵玉从包里掏出一张空白黄符纸,小心地包起窗框上钩到的东西。众人又在房间内搜索了一圈,没有发现别的线索,便移步到了旁边的小客厅。

      马灵玉将黄符纸包的东西小心放在桌上,整个过程都没有用手碰到,这可能是凶手留下的东西,他们要通过这个来寻人,尽量避免沾染其他人的气息。

      众人定睛看去,黄纸上躺着一块黑糊糊的东西,有可能是人体组织,马灵玉恶心地搓了搓手,她对黑发少年道,“直人,还是你来吧”。山本直人点点头,从袖子里掏出一只折好的千纸鹤,右手结印,口中念了句咒语,在纸鹤的身上一点,轻喝一声“去吧”,纸鹤居然就从他掌心飞起,在那团黑色不明物上盘旋一周后朝外飞去了。

      黑色宾利上,山本之人双手结印,双目紧闭,每到一个路口就会给司机一句指示,车子牢牢跟在飞行的纸鹤后面,最后在十五公里外的一座森林停了下来。森林附近没有任何标识物,也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纸鹤在林中弯弯绕绕,众人也跟在后边弯弯绕绕,在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在强行被溜圈时,纸鹤终于停在了一处毫不起眼的平地上,‘啪’地一下掉在地上不动了。山本直人掏出白色棉帕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应该就是这里了”。

      几人盯着纸鹤停留的那块地面,眼神仿佛要盯出一个洞,但是都不动手。笑话,他们一向干的都是有技术含量的活,挖地的事谁愿意干啊,何况下面还有不明物体。

      拉斐尔在包里翻翻找找,最后翻出了一把小铲子,他也不看别人,拿起铲子就往外铲土,一会儿就在地面上刨出了一个大坑,速度堪比人形挖掘机。

      尸体很快被刨了出来,果然没有头,交给法医部门鉴定过后就能确定是不是同一个人的了,只可惜挂在窗口的不是凶手的东西。

      查尔斯的手机震动了下,一条语音信息通过扬声器放了出来,“你们干得不错,这么多起割头案件以来第一次找到身体,我已经通知法医部门,你们可以暂时回去了”。

      即便已经见识过许多次,拉斐尔仍旧很惊奇,“是弥赛亚吗?”,查尔斯脸色不太好,但还是点点头。被人一直监视着,换谁脸色都不会太好。

      弥赛亚实他们部门名义上的老大,说名义上,是因为此人从未出现过,也从来不插手案件调查,但却对他们的行动了如指掌,就如刚刚那般,他们刚挖出尸体就收到了弥赛亚的信息,还居然连法医都联系好了。

      几个人沉默着走出树林,每个人都在想自己的心事,只有拉斐尔少根筋似的乐呵呵,看着树上的鸟也能傻笑半天。黑色宾利将一行人拉回了市区,放在一栋别墅前就开走了。拉斐尔欢乐地叫到,“终于回家啦,我快饿死了,你们呢?”

      众人神情复杂地看着他,怎么有人在挖了一天尸体后还能吃得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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