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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你以信仰之名赠我相思 ...

  •   是的,他不懂他对于“时光”们的意义,就像他不明白他对于她的意义。
      她十二岁时父母常常在家里吵得鸡犬不宁,每次她放学回家看到的都是满屋狼籍,玻璃和瓷片碎了一地,他们吵完还拉她出来发泄,
      “你看看你,学习成绩不好,就遗传了你爸那好吃懒做的德性。我当初怎么瞎了眼才嫁给你爸。”
      “我瞎了眼才看上你这么个泼妇,你生出的东西和你一样,贱!”
      然后又是一阵无休止的争吵,男人的粗吼和女人的尖叫混合着玻璃摔落地上的破裂声响彻整个屋子。
      终于有一次他们打架时不小心拿碗扔到余安然的额头,导致她晕倒在地上流了一地的血。
      后来小姨将她接到她家里,见余安然每天都在沉默和发呆,整个人像行尸走肉般郁郁寡欢,实在无奈的打开电视。
      画面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跳舞,随着五颜六色的聚光灯忽明忽暗,他不停的变幻动作,欢快的旋律与他优雅帅气的舞姿融合在一起,他的声音亦宛如山间的清泉撞击石头的清冽,轻轻开嗓唱歌就能做到直击人心的震憾。
      小姨摸着她的头,低声问她:“你知道他是谁吗?”
      镜头聚焦在他清俊的脸庞,从额前碎发滴下的汗落在轻轻颤动的睫毛上,那双澄澈干净,仿佛不染任何尘埃的桃花眼,多情又迷人,让你只稍稍看上一眼便足以沦陷其中。
      余安然淡漠的看了一眼又低下头,虽然长得好看但和她又没关系,不就是个明星嘛。
      小姨边拿出手机调出视频边对她说:“你再看看这个。”
      画面里的主角依旧是那个少年,只不过场景换成了练功房,他没有穿着像演出服那样精致的衣服,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件白色T裇和黑色休闲裤。屋内只开了一盏小小的灯,昏暗的光线洒下一片余晖,只照亮他在镜前不停练习动作的身影,舞姿快速流畅的变化,周围却一片漆黑。
      她听到小姨附在她耳边说:“他是我当时带的练习生之一,那时大家都不太看好他,因为没有舞蹈基础,身骨不柔软。唱歌虽好却也不是顶尖。每次舞蹈老师帮他压筋拉筋时,他总会咬住衣服不让自己叫出声,可旁人看见他面目扭曲的表情和流下的眼泪便知道他承受着多么巨大的痛苦。”
      指着屏幕又接着说:“我记得这是1月时发生的事,我们正筹备着一场小型的跨年演唱会。他半夜起床穿着单薄的T恤来练舞,因为怕惊扰到我们,就只开了一盏小灯,自己就在镜前一次次练习,从而纠正错误。却被我无意间发现了。”
      那个在明暗之间来回穿梭的身影仿佛沉浸在他的世界里,不被外界干扰。漆黑的练功房里他蔓延着寂寥的影子,神情哀伤。如同她一样拼尽全力磨平棱角,缝合伤口想融进这个世界,倔强又执着,如同她一样对未来和前方充满迷茫,被动又无措,如同她一样都是不被人期待的角色,孤独又沉默。
      而唯一不同的是,他眼底恍若有光,不曾放弃追求自我,始终如一。
      电视里的少年已经结束了一场表演,他微微弯下腰躹躬,十分真诚的说:“谢谢大家。”
      舞台下的粉丝挥舞着应援物,举起荧光棒,大声叫喊他的名字,情绪激动而泪流满面,他们的眼里只看得见那站在舞台中央的少年,眼神狂热执迷。
      那样的男孩理应被全世界的人温柔以待,理应接受欢呼和掌声,理应站在璀璨夺目的舞台获得属于他的辉煌。
      此后,他就是她踽踽独行的动力,是她仰慕膜拜的神祗,是信仰,是曙光,亦是救赎。
      他十六岁时登上春晚,与全国观众倒计时等待新的一年。
      年三十晚她守着电视将直播看完,又反复将重播看了几遍,整个春节小姨家只有她一人。
      她十四岁时与江知南买了一堆零食和饮料狂欢到凌晨。
      那年他身着正式的无半点褶皱的深蓝色西装,打着一条银黑色的领带,在西装翻领上别了一支红玫瑰,荣获年度最具影响力的人气偶像。
      他十八岁时在自己的家乡举办盛大的成人礼演唱会,过程长达两个多小时,此间被选为国际公益基金会大使,他说我只愿成为你的骄傲。
      那年她怀揣着一腔孤勇独自去他乡奔赴一场盛宴,却在散场后躲在楼道里泣不成声。
      她知道他年少成名背后的辛酸和痛苦,知道他年纪轻轻却有一身病痛,时常胃疼,因为长时间练舞落下了腰痛的毛病,有一次录综艺节目,因为低血糖从高空坠落。
      他也曾在舞台上慌忙紧张,引得众人哄笑,他也曾为了一次小小的采访把客观的答案背了不止一遍,他也曾在节目里尴尬的回答主持人的逗趣,惹得气氛冷场。而到现在无论什么节目或台秀,他都从容自如,淡定优雅,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付出了多少。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她喜欢的就是那个笨拙的孩子,他不聪明只懂得努力,不讨好他人不走捷径。幸好这世界也对他予以了肯定。
      他带动大家做公益,她二话不说就将自己辛苦积攒的钱捐赠给山区。直到后来,她也因为想帮助他人而做公益,一切都源始于他。
      她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闪闪发光,希望终有一日她也可以被众人瞩目,成为别人眼里的骄傲。
      她想等那么一天,有很多人和他们的朋友说起余安然时,他们的朋友会在身边惊喜的附和,我也喜欢她,她是一个很棒的人呢。
      眨眼七年过去,他早已成为刻在她骨里烙在她心底的朱砂痣,割舍不去。
      他叫宋时清。
      而十九岁的她在五月盛夏的阳光下邂逅他,此后唯愿青山不掩此间少年。
      你是我年少的欢喜。

  •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女主喜欢男主的前因后果,她喜欢的不是他披星戴月,光芒万丈。她喜欢的是一路雨雪风霜也不曾清减他的初心,始终善良,始终勇敢。本文男女主没有原型,他们是纯粹的个体。谢谢(*^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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