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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一张小脸涨的通红,一句话说的结结巴巴:“我没有,你别、别胡说。”
简博尧垂了眼,眼尾微微上挑,低低的笑了下。
明明轻佻的不得了,南浔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给挠了一下。
傅明榆一边敲着键盘,迅速白了简博尧一眼,“你老逗她干什么,缺心眼呢?”
南浔脸上烫烫的,视线看着自己的脚尖,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简博尧盯着她头顶白白的旋儿看了几秒,喉头滚过一声低笑,男人突然曲起食指轻轻挠了挠南浔的下巴。
漫不经心的,逗小猫似的手法,南浔甚至都来不及躲。
他的指腹有薄薄的一层茧,惹的南浔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有点儿痒。
男人勾勾嘴角,轻轻笑了下,“仔细看看好像又有那么点可爱。”
南浔:我刀呢?还仔细看看……
简博尧这句话如同一盆冷水兜头而下,南浔心里那头小鹿还没开始乱撞腿就被掰瘸了。
狗男人,果然男人狗不狗跟年纪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二十多岁的人了还不是一样狗,南浔心想这可真是难为你了,你怎么没瞎了呢。
南浔气鼓鼓的抬起头,视线不期然撞进简博尧笑意深深的眼,男人烟灰色的眸子里似有星河鹭起。
到嘴边的话生生被咽了下去,对着这张脸真的没法儿生气。
啊,不甘心。
简博尧显然并没有注意到南浔这一刻的白浪滔天,漫不经心的收回手,对傅明榆道:“那我先带她回去了。”
傅明榆嗯了一声,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傅女士也是相当洒脱,并不留他俩一起吃晚饭。
南浔还生气呢,腿短也不影响她走在简博尧的前面,马尾一晃一晃的,男人一双手插在裤兜里,不徐不疾的跟着她,嘴角微微上扬。
身后跟着简博尧这么个功率高达几百瓦的大灯泡,走哪儿都能成为焦点,偏偏这人还一副不自知的样子,招蜂引蝶的,南浔真想帮他把领口缝起来。
“理我一下?”简博尧抬腿两步追上她,伸出食指戳了戳南浔的头顶。
南浔扁了扁嘴,默默的扭过头去不看他。
小屁孩儿,还挺记仇,简博尧眼底笑意更甚,商量道:“要不,请你吃烧烤?”
啊,现在回头是不是有点没面子,但她想吃烧烤,非常想,南浔还是拿后脑勺对着他,但明显态度没那么坚定了。
过了会儿,南浔自己默默的把脸转了回来,脸上明显有点儿挂不住,声音软绵绵的,“去哪儿吃呀。”
小姑娘一双眼睛水汽濛濛的,眼圈还隐隐有点儿红,眼巴巴的,又怂又可爱,看的简博尧不自觉的咧了咧嘴角。
南浔跟着简博尧七拐八拐拐进了一条小巷子,这种隐匿在闹市里的狭窄弄堂就如同人体的血管,错综复杂,毫无规律,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就有如血管里的血液,流向该去的分支。
南浔回头看了一眼,她已经完全不记得刚刚怎么走过来的了,都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往里走了没两步就闻到了浓浓的烟火气息,夹杂着食物的香气。
几张木质桌椅,一个小小的门面,三三两两坐着几个食客,南浔吸了吸鼻子,是夏天的味道。
老板是个年轻小伙子,正站在烟熏火燎的烧烤架后面烤着两串茄子,看见简博尧,冲他爽朗一笑。
两人挑了张空着的桌子坐下,老板娘挺着个肚子过来点单,圆圆的脸上满是甜蜜的微笑。
简博尧显然不是头一次来,他也已经差不多掌握了南浔的口味,迅速点好了单,临了又加了一瓶冰啤酒。
南浔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坐在街边吃烧烤了,很小的时候,她父亲那会儿还在S市,男人偶尔会把她架在脖子上,带着她去散步,然后在回家的路上随便挑一个小摊吃上一顿烧烤。
但名门出身的母亲并不喜欢他这样,尽管她从来不会下厨,这是个连碗都不知道怎么洗的娇女。
现在想一想,她的母亲有很多习惯都和她父亲不同,她的母亲精致,从小被娇养着,即便是有了南浔身上也没有什么烟火气息,而她做刑警的父亲却是见惯了真实,也并非名门出身,他身上有着任何一个市井男人都有的随性。
两人原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在想什么?”
南浔的思绪被打断,她略略回过神来,对上简博尧玩味的视线,男人的衬衣袖口被卷到了小臂,神情散漫不羁。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错觉,南浔总是能在简博尧的身上找到那个男人的影子,同样的散漫,同样的不羁,看着对方的时候眼睛里的那一点儿倦,淡淡的,南浔却很熟悉。
南浔收回视线,喃喃道:“小时候他下班早的话,就会带我出去玩,他也从来不会和我说要守规矩,总是带着我做我妈妈不喜欢的事情,然后回家一起被骂。”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连对象都没指明,简博尧却只是顿了几秒,立刻就明白了,他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问她:“你父亲吗?”
“嗯,”南浔点点头,浅浅的笑了下,唇边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
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男人留下来的稀薄回忆也还是温暖的。
简博尧单手托着下巴,视线落在她唇边小小的梨涡上,“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南浔愣了愣,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评价她的父亲。
记忆里他总是很忙很忙,母亲总说他对别人家的事比对她们母女俩还要上心。
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他显然是不怎么合格的,但这是世俗的眼光,对南浔来说,尽管他给的陪伴并不多,也从来不会教南浔去守规矩,但他教会了南浔怎么做人,譬如她身上的坚韧性格。
南浔三岁那年,母亲终于和他提了离婚,但她提出只要他愿意换一份工作,就可以不离婚,她想要的只是丈夫的陪伴。
男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天一夜,他说他放不下,南浔现在都还记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猩红的眼。
到岗以来从来没缺勤过的男人破天荒的请了一天假,两人带着南浔平静的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然而刚准备回家就接到了局里来的电话。
市里发生了一起特大命案,一家五口在家被害,命案现场的照片流出,被媒体登了报,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上面给了压力必须尽快破案,她父亲是局里的精英,不能不到场。
男人挂了电话,左右为难,南浔被她母亲牵着,她记得她母亲当时只是笑了笑,说没关系,人命关天,转身却泪如雨下。
现在想来,即便是不在一起了,她母亲当时也还是爱她父亲的,她走的时候只带了一只小小的行李箱,把女儿和家都留给了他。
两人离婚一年以后,她父亲被调动去了外地,期间只回来过一次,对自己在做什么也绝口不提,直到数年后他的遗骨被送回S市。
那时候外公也已经去世了,南浔已经懂得了生离死别的意味,她活生生的父亲变成了一座冰凉的石碑,连姓名都没有写上去。
来她家慰问的警察告诉南浔,她的父亲是个英雄,但却告诉她,不要和不熟悉的人提起她父亲的名字。
沈丹萍不喜欢南浔,也不喜欢南浔的母亲,但她却很心疼她的这个弟弟,她觉得南浔母女俩是使他不幸的根源,所以这些年也一直讳莫如深,从来不在人前提起。
南浔现在想起来这些都已经不会再觉得难过了,她想了想,道:“他做了他自己想做的事情,这辈子没有遗憾就好,人这一辈子,只要做成一件事就很了不起了。”
简博尧垂了眼,脸上是南浔看不懂的情绪,末了,抬手揉了揉南浔的头发,似是叹息道:“小屁孩儿,这么点年纪这么透彻,小心没有小男生敢追你啊。”
南浔在心里白了他一眼,心想你还好意思说我呢,自己一大把年纪了不也还是个单身狗。
说话的间隙点的菜已经都烤好端上来了,热腾腾的往外冒着香气,南浔吸了吸鼻子,不觉胃口大开。
和这人在一起待了没几天,不知不觉她的胃口都好了许多。
简博尧倒了杯啤酒,杯子外面很快聚起一层水雾,啤酒在杯子里冒着泡泡,看起来......好像有点好喝。
南浔啃着一串鸡脆骨,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简博尧手里的那杯啤酒,男人似是察觉到了小姑娘殷切的视线,抬头看了眼,很快就明白了她的那点儿心思。
简博尧挑了挑眉,似笑非笑道:“想尝尝?”
南浔点头如捣蒜。
小姑娘一双眼睛眼巴巴的看着他,简博尧啧了一声,用筷子沾了一点让她尝了尝,南浔砸吧了一下嘴,没尝到味道,有点不满。
简博尧哼笑一声,“谁准许你没成年就喝酒了?要造反呢?”
不喝就不喝,南浔气鼓鼓的别开视线,把一串鸡脆骨咬的嘎嘣脆。
老古董,你不准我喝我自己偷偷去买。
南浔在心里悄咪咪打着如意算盘,却忘记这人向来就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她只要一有坏心思他就知道了。
男人似笑非笑的瞥她两眼,不咸不淡道:“小孩,要是被我抓到你偷偷喝酒,可别怪我简家家法伺候。”
“什么家法?”
男人薄唇轻启,一字一句道:“打、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