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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刀锋一 “我从来不 ...
——“喂?”尚在睡梦中的孙南席随手打开身旁的手机,朦胧间接了电话。
“限时二十分钟,马上带着勘察箱和你的人到案发现场,地点骅前路36号别墅。”
没给孙南镜半秒钟说话的时间就已经匆忙的挂了电话,看样子是出了什么大案子。
说话的是孙南席的师傅,市局一级法医,同时也是最年轻的一级法医。
从她家到骅前路大概需要十五分钟,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包括洗漱换衣服换鞋都只有五分钟!
孙南镜甩开手机冲进厕所,水流声随即响起,就连洗面奶都没来的及用,简单的梳洗完就锁上门出了家门。
“嘿,孙法医,巧啊。”孙南镜走得急,要不是停在自己门口那部纯白色迪奥太过于抢眼,她或许都不会注意到。
“不巧。”孙南镜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沈逊,随后径直走开了。
沈逊将墨镜取下扣在衬衣上,靠着窗户朝孙南镜喊道:“我也去现场,孙法医要是不介意的话,我载你一程吧。”
“你们刑侦队都这么悠闲的吗?”
更何况这个沈逊还是市局刑侦大队一队队长,现在出了案子还有时间在这儿跟她废话。
“闲什么闲,我忙着呢。”他这不一听说有案子,就一直搁这儿等着了吗?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赶时间。”
沈逊低头看了眼手表,“打车得一分钟,刚才咱们俩聊天耽误两分钟,离法医到场规定时间还有十分钟,算上普通车辆堵红绿灯的时间……”
“开车。”孙南镜趁他说话的时候已经上了车,确实,留给她的时间仅有十分钟,加上普通车辆堵车时间,她无论如何也是赶不到案发现场的。
沈逊见孙南镜上了车,一手按下窗户,随即转动方向盘,车子直冲骅前路36号别墅。
两人在目的地下了车,待孙南席下了车后,沈逊随即帮孙南席提着勘察箱。
孙南席身子不太好,三天两头感冒发烧实属正常,沈逊与孙南席配合了好多年也知道些孙南镜的身体情况。
别墅的四周被警察拉起了警戒线,几辆警车停在不远处,其中有一个警察喊道:“法医!法医去哪儿了?”
沈逊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大清早的一听这大嗓门脑袋瓜子就痛,回道:“杨猪狗,你给我闭嘴,大清早的接到案子,我是来听你在这泼妇骂街的?”
正在帮忙检查现场的杨诸苟回了句,“我了个大草,谁他妈的是猪狗?!把我姓给我加上!”
沈逊正要多说,杨不如飞奔过来说:“沈队,孙法医,你们可算到了。”
杨不如是杨诸苟的弟弟,算是刑侦大队的新人。
至于这两兄弟的名字,父母比较封建迷信,猪狗比较好养,起名字也随性,不过怕猪狗这两个字不太好,就用诸苟两个字给代替了。
后来弟弟出生了,猪狗好养活,比猪狗更好养的,他们父母坚信就是猪狗不如了。
“被害人信息有了吗?”沈逊没有多加耽误,提着勘察箱直接走进案发现场,也就是这栋别墅。
杨不如在后面跟着,沈逊提出疑问后,杨不如立即打开笔记本电脑:“死者丁括,性别男,年纪三十六岁,籍贯A城。”
沈逊没有回答,别墅里面已经被警戒线封锁,只是刚一跨进别墅就传来了一阵令人作呕的臭味。在场的每个警察都带齐了装备,当然,口罩是人手一个的。
刑侦大队一队的七个成员已全部到齐,帮着鉴证科收集第一现场的物证,沈逊还没进去就被人拦住了,看拦住他的人正是杨似来。
杨似来算是刑侦科的老人了,做事一向雷厉风行,说不清今天为什么把沈逊拦在了警戒线外。
“沈队。”
沈逊皱眉思索,“说话语气迟疑,不像是刑侦队该有的做事风格。”
“不是。”杨似来垂下头,“这……这案件太邪乎了,我觉得不像是人能做出来的。”
方才孙南席一直跟在沈逊身后听受害人消息,心觉疑惑,一把接过沈逊手中的勘察箱,“这个世界上只有活人和死人。”说完就径直的走向了现场。
“听到了吗?”沈逊看了眼杨似来,脸色不是很好,像是收到了某种惊吓般。
杨似来心中的疑惑却并未因此解开,“可……”
“别可是了,我去看看。”沈逊抬首打在杨诸苟的胸膛上,“回去非让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抄个几百遍。”
杨似来跟在沈逊身后,一听要写字,整张脸比方才更可怕,“沈队,我这手来握枪打仗还行,你这让我写字,我觉得不成。”
“我觉得行。”
沈逊绕开围在警戒线边的警察,大致打量了片刻这座别墅,两层楼,有单独的泳池和花园,屋内的装饰随便拿一件,不说价值连城也能让一个穷人潇潇洒洒的过半辈子了。
“报案人在哪?”沈逊对站在一旁的杨不如发问。
杨不如手中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个笔记本,方才趁着沈逊还没到现场时他大致了解了一下报案人的信息,“报告沈队,受害人在二楼浴室口,报案的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叫余子佩。”
“小孩儿?”沈逊站在原地,似乎是在思索一些问题。
“诺。”杨不如指了指一旁的角落,“在哪儿呢。”沈逊顺眼望去,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儿,大冷天的身上却只穿了一件毛衣,屋内没看空调,室内温度很低,男孩儿此刻正蹲在墙角发抖,看样子是被吓坏了。
见沈逊有所怀疑,杨不如主动提出想法,“沈队,过去看看?”
沈逊摇头,“带回警局,录个口供就行。”
“就……就录个口供?”杨不如语气有些不可置信,毕竟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刚刚沈逊的表情也是在怀疑些什么。
“那不然呢?”沈逊眯着眼反驳杨不如,“你没看人家小孩子都怕成什么样子了,爸妈在家里肯定也急坏了,赶紧的录完口供就给我送回去。”
沈逊推开一旁的闲杂人等,赶到死者面前,蹲下身去查看。
孙南席一身白大褂,蹲在沈逊对面,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指向丁括的下身,“沈队,你检查死者的时候这么轻率吗?”
沈逊对着孙南席轻笑,又凑近了些,对上孙南席的眼神,这才神神秘秘的说道:“孙法医有何指教?”
孙南席推开沈逊,“没时间跟你多说。”说罢又指着丁括的裤子,示意沈逊仔细观察:“衣衫,沈队觉得一个人知道自己快要死了,还有心情整理自己的衣衫?”
站在一旁的杨不如放下笔,低头看了眼躺在地上的丁括,顺着沈逊和孙南席的思路走下去,“难道这个人有严重的洁癖?”
“不是没可能。”孙南席望向沈逊,见沈逊不语,估计也是有自己的想法。
沈逊点头默许,这种洁癖心理在现在社会也多有存在,不过还有一种情况,沈逊盯着丁括,“凶手注重仪式感。”
“仪式感?”估计是刚来刑侦大队,凶杀现场还没见多少,对这种杀人的变态心理不甚了解。
孙南席抬头望向杨不如,极有耐心的解释:“仪式感通常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的最直接方法。只要人的脑子还能思考,仪式感就无处不在。”
室内没开空调,温度有点低,所以她站起身,下意识的将双手插进裤兜,“杀人的时候,凶手所留下的仪式感,是最为敏感,也是最为致命的地方。”只要能摸透这种仪式感的来源,凶手自然就离浮出水面不远了。
“嗯。”按照孙南席的说法,杀人后将死者衣衫重归整齐,又何尝不是一种仪式感。
可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傲娇系女主角出场~
哈哈其实看到后面会有惊喜的~
谢谢支持
鞠躬以表敬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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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刀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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