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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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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桉此人,一概奉行能买贵的别买对的,最贵的就是最好的。价廉物美?你蒙谁呢?要不是我工资还没到可以私人定制的阶段,我卫生纸都让别人给我私人定制你信不信?人送外号,冤大头。郑桉听见了并不生气,我看你们才是冤大头。天天趁着便宜打折囤货,囤来的货你们用了吗?花了钱买了东西不用,就是变相的浪费。你看看我,所有的都是我承受范围内最贵的,但是我利用率高啊。名下最贵资产是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买了三年,直接翻了两番。看看我这投资眼光,你们有吗?还有我投资的这家公司,别看现在不盈利,不出五年,绝对赚得盆满钵满。于是,在对自己独特眼光的自我称赞中,郑桉飘飘然了。我就是十年以后的世界首富!到时候,我应该走霸道总裁路线,还是温文尔雅路线呢?真是纠结。纠结着纠结着,就到了晚饭时间。拿出解冻好的牛肉,一边畅想着未来一边开火,自己做饭自己吃的感觉真的超美好!郑大少爷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他十八岁郑老爷美名其曰锻炼他自我生活能力,一脚踹出郑家大门,郑大少爷临走之前郑老爷良心发现,当然也可能是抵挡不住郑老夫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攻势,往他卡上打了一年的学费。于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就此变成生活费都要靠自己打工挣的郑小弟。没成想,郑小弟在家耳濡目染,经商之道那是一套一套的,投资什么什么赚钱,小日子过得特滋润。到了大三,嫌弃住在宿舍不自由,自己出去租了房子,做饭洗衣服搞卫生,小日子过得像模像样。顺便还练出了一手的好厨艺,把自己的胃养刁了,除了固定的几家饭店,其他的饭菜统统不和他口味。郑老夫人来探监,阿不,探视他的时候,看着他又白又胖明显比出郑家之前大了一圈的脸,哭得比小白菜还惨:“我的儿啊,你受委屈了啊!你看看这儿,这么小,连花园也没有,佣人也没有,洗衣做饭都要自己来,你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郑大少爷翻了个白眼,我觉得这儿比那大宅院好太多了。大少爷招呼老夫人吃了一顿自己做的饭,老夫人一边夸奖一边流眼泪:“我可怜的儿啊,住在这儿,这么小,连花园也没有,佣人也没有,洗衣做饭都要自己来,你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郑桉对自己老妈的套路烂熟于心,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达目标不罢休。就靠这一招,把自己老爸吃得死死的。奈何自己对付老妈是装傻装到底,你说啥我都没听见。气得他妈经常骂他是个白眼狼,想想自己就这个宝贝疙瘩,自己婆婆更是对这唯一的孙子看得重之又重,一回头又去哄着了。郑老爷对老太太溺爱儿子的行为十分看不惯,这也是他把儿子丢出郑家的重要原因,慈母多败儿,郑桉到现在没去吃喝嫖赌抽,甚至于还知道尊老爱幼爱护小动物,他觉得简直是个奇迹,而出现这个奇迹的原因,毫无疑问就是自己。他想想,自己就是红楼梦里那个贾政贾老爷啊,在自己亲妈和自己老婆的双重压力下,坚持把儿子培养成了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四有青年。尤其是在郑桉刚刚毕业的时候,自己还不顾阻力,给了儿子一笔启动资金,让他自主创业,想想就觉得自己散发着光辉。所以说,郑桉这个自恋的性格,其实是有据可循的。
“那个,王总他们还约了我去签合同,我就先走了,晚饭不要等了。”说完不顾眼前哭哭啼啼的老婆和对他怒目而视的亲妈,叱咤商场的郑老板,脚底抹油,开溜了。到地方,他口中的王总他们连个影儿都没有,三缺一的架势倒摆好了。
“哎呀老郑你终于来了啊,等你半天了,来来来,麻将麻将。”
于是郑桉过来“体验生活”的第一天,就碰上了他爹和他未来房东砌长城,俩人大眼瞪小眼,假装谁也不认识谁。还是房东老爷子喊了一声小郑,郑桉说了一个嗯算作回应。老郑心里火气蹭蹭往上冒,这小兔崽子,长辈和他说话都不理了?于是打麻将心不在焉连着点了几个炮,火气更大了,暗暗发誓找机会好好教训一下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
郑桉为啥放着好好的房子住,跑过来体验生活?因为他要“助人为乐”。公司里那个顾尘不是穷的饭都吃不起吗?他本来想请人家吃饭,但是总不能天天请啊,别人也有自尊心的。万一他请了,人家说要回请,不是还让对方费心吗?经过多方打听,他发现顾尘就租在这里,于是他屁颠颠跑来,找了房东老大爷说要租房子。老大爷说房子就那么一套,你要是不介意合租你就住。郑桉说不介意不介意,就怕现在租的那个介意,心想我就是为了减轻他的负担才来的,怎么可能介意呢。老大爷说你就放心吧,人小伙子搬进来时候就和我说了,这房子太大他一个人住着有点空,问我有没有人愿意合租的。这也就是我这儿太偏才空了一段时间,你来了正好。
郑桉哼着小曲儿进了房间,正好看见顾尘在泡方便面。于是他的眉头就皱起来了,对郑桉来说,这玩意儿根本不该被发明出来,全是防腐剂。他也就在刚刚上大学没找到工作手头没钱的时候吃过几次,然后他发誓此生再也不碰这玩意儿,真的难吃到爆。不仅方便面,麻辣烫火锅奶茶烧烤小龙虾之类都不在他的食谱里面,他舍友曾经群嘲过他,吃得比孕妇还细致,完全失去了人生的乐趣。他不为所动,我可是要做世界首富的人,必须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所以在作风懒散的大学里,他完全是一股清流,每天六点半准时起床,操场跑步,从不逃课,每一门成绩都是优秀,十一点准时上床睡觉。这也是他大三搬出宿舍的主要原因,他六点半起床会吵醒熬夜打游戏的舍友,而舍友半夜打游戏会影响他的睡眠。大三才搬完全是因为之前赚到的钱还不够付房租--他看中的地段非常好,所以租金也是贵得离谱。
忍住把对方手里的方便面直接扔掉的冲动,直接上手总是不好的,他要给人家留下一个美好的第一印象--他完全忘记他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冲他扬了扬手里的排骨:
“我们中饭做糖醋排骨怎么样?”
正在刷着手机专心等泡面的顾尘被吓了一跳,回过头看到一袋排骨时候眼睛都亮了。郑桉确认在他眼睛里看到了闪闪发亮的星星。当然,如果这个闪闪发亮是对着自己而不是排骨就更好了。
顾尘对突然冒出来的这个人(主要是突然冒出来的排骨),有着非同一般的好感,于是也没管对方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这哲学三问,很自觉的接过人家手里的排骨就去洗了。洗完把排骨往人手里一扔:“你做。”
没成想,得到了对方一脸嫌弃。
“一个人住竟然不会做饭?不会做饭也就算了,竟然连排骨都洗不干净?”
不干净?顾尘围着排骨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左三圈右三圈,就差脖子扭扭屁股扭扭了,没看出来哪儿没洗干净。
就看那男人一手拎着排骨往水龙头那边走,每一块排骨都仔仔细细又洗了三遍。洗得顾尘手里的泡面都烂掉了。顾尘心里在滴血,这么个洗法,这个月的水费看来要蹭蹭往上涨啊。为了不让自己心疼得这么明显,顾尘开始转移自己注意力。面前这男人好像长得还挺面熟,在哪儿见过?三秒钟后没结果,顾尘自己下了结论,嗯,对方是大众脸,大街上到处都是的那种。
有了结论就不用纠结了,顾尘去淘米煮饭。正好这时候郑桉也洗好了,热锅,倒油,烧肉。二十分钟后,肉香满溢。看着顾尘连手都没洗就坐等开饭,郑桉更嫌弃了。这人有常识不?饭前要洗手,这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吧?
“那个,顾尘,我这儿还要一会儿才好。要不你先去洗个手?”
“哦,好好,我这就去这就去。”顾尘是个糙汉子,对这种细节很不注意,洗好手才发现一个问题。
“诶,你怎么知道我是谁?不对,我应该先问你是谁?来这儿干什么?”
郑桉不知道应该笑还是应该哭:“我说顾尘,你妈小时候是不是一直担心你被一根棒棒糖就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