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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金丝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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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尽从黑暗中醒过来后,过了两天才意识到自己回到了三年前。
印记忆里确实有这么一件事,三年前他出了个小车祸昏迷了两天。
在医院待了几天,他想了很多事情,出院后找到林夏,直接就在大马路上单膝下跪求婚了。
然后人就这样被他吓跑了。
杜如笙不懂,觉得喜欢一个人包/养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梁尽也不懂,在他这种不懂情爱的人眼里,喜欢就应该许下承诺。
——虽然他并不喜欢林夏。
至于原因,他觉得杜如笙在林夏的事情上有些疯魔了,为了以后那些糟心的事情再发生一次,他又再死一次,他觉得还是让他和林夏在一起算了吧。
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他想杜如笙总该是懂的。
他不是没想过改变杜如笙的想法,让他好好对人家,起码从谈恋爱开始,但莫名的潜意识告诉他,没用的。
而且反正他也没有喜欢的人,和谁在一起都行,和林夏在一起的话,那些乱七八糟的悲剧也就不会出现了。
梁尽一直派人盯着林夏,所以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
隔了一天,两人就“第二次”见面了。
林夏对他可谓是印象深刻。
这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虽然他确实是那种好看到能让人印象深刻甚至是辗转反侧夜不成眠的类型,但让林夏记住他的,归根结底是前天那突如其来且十足莫名其妙的求婚。
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突然旁边停下一辆豪车,豪车上还下来一个大帅哥,帅哥还单膝下跪一脸冷漠地说:“嫁给我吧。”
就那张脸,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哥寻仇呢,而且重点是,林夏万分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她真的不认识这个人。
于是第二次见面,林夏没抗住,又落荒而逃了。
可没多久,她就发现这个人简直就跟病毒入侵似的,侵占了她所有的世界。
早上在楼下快餐店买早餐的时候,肩膀被拍了一下,回头一看,一张冷漠的脸。
中午坐公交车,累得打瞌睡,刹车的时候没注意不小心撞到别人身上,回头一看,还是他。
到最后收购了公司的新老板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林夏抬头一看,又是那个人,瞬间就崩溃了。
午休,公司楼下,咖啡厅。
“你到底想怎么样?”林夏看上去神色真的有些崩溃。
“我说了,我喜欢你了,想和你结婚。”梁尽非常坦然地撒谎。
想结婚是真的,喜欢是假的。
梁尽这个人的脑回路其实一直都挺与众不同的。
要是不想让林夏和杜如笙遇到,换作其他人,会有无数种办法,比如送林夏出国出省,给她整容,甚至极端点把人收拾了都有可能,偏偏梁尽是个强迫症。
他总会觉得,出国出省依旧是有可能遇上的,整容的话,林夏那张脸本来就不是很好看,整好看了万一杜如笙更喜欢了怎么办,整丑了那要是杜如笙还是喜欢岂不是更容易惹闲话。
哪怕是在别人看来更合适的、让杜如笙做出改变的方法,在他看来也不够安全。
他不相信自己以外的人。
就好比以前家里的佣人一再强调门已经锁好了,煤气也关好了,他始终也是要自己下去检查个两三遍才能放下心来。
这并不单单是性格问题,从小培养的东西造就了他这种有点烦人的强迫症思维。
而且某种程度上,梁尽不信命但又很信命,他有种近乎自恋的盲目,觉得只有自己才能解决掉因果线上注定的事情。
而且他这个办法虽然粗暴简单但绝对有用。
杜如笙再怎么也不可能抢兄弟的老婆吧。
而此时此刻,听到他说“喜欢”的林夏真的被吓到了,赶紧喝了一口咖啡压压惊。
“你喜欢我?”她声音和神色一样的古怪,“你喜欢我哪一点?你认识我吗了解我吗?就说喜欢我了?”
家世普通,长得一般,化完妆是个小美人,但和这种从头发丝到脚趾都散发出奢侈品气息的极品怎么看怎么不搭。
而玄幻的是,这种级别的大帅哥说他喜欢自己。
梁尽摇了摇头,林夏松了一口气,以为他要否定说其实并没有喜欢她了,结果气都还没喘完,就听到他说:“我确实不太了解你,但我对你是一见钟情。”
……
林夏……诡异地沉默了。
过了一会,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梁尽,指着自己的脸,一言难尽地说:“你……对我,一见钟情?”你是不是瞎啊……她默默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虽然是事实但还是不要这样贬低自己了。
如果不是旁边就是玻璃窗,刚好倒映出她的脸,她都要以为自己是不是突然变了一张绝世美人脸出来,而且还是那种传说中一见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级别的。
要么就是有人给他下了什么情蛊之类的东西,再要么就是他得了什么重病,已经神志不清了。
但看了看对方衣冠楚楚的样子,她默默把这个选项排除了,想了想,忽然又想到了一个,她紧张地看着梁尽,问道。
“你……不会是gay想骗婚吧?”
一般来说,这要是言情小说,这时候梁尽就应该邪魅一笑,勾着她的下巴来一句“我是不是gay你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吗?”
但很可惜,这是现实。
所以梁尽只是平静地喝了一口咖啡,“如果我是gay想骗婚的话,我就不会非你不可了。”
“……谁知道呢,也许你就是看我这种平头老百姓好拿捏而已。”林夏小声嘀咕了一句,但她还是为那句“非你不可”稍微脸红了一下 。
“如果我们结婚的话,我名下的财产除了公司股份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动之外其余的会转移一半给你。”梁尽平静地扔下一个深水炸弹。
不过和他结婚的话,这辈子林夏都别想离婚了,不离婚这钱在谁手上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玩心眼林夏肯定比不得他脏,真有什么事情,他怎么给出去的还可以怎么拿回来。
不过林夏她还真不缺钱,不是说她有钱,而是她没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爱好简单,房子老家有一套也不需要买房,她是想着工作到五十岁左右回乡下种田养老的,虽然很没有志向,但是这是她一直向往的生活。
所以即使对面的人平静地说出一堆天文数字,她也相当淡定。
“顾先生……”林夏停顿了一下,组织了会语言,“你说你喜欢我所以想和我在一起,而我不喜欢你,你是怎么会觉得我会因为钱而和你在一起呢?”
梁尽被不轻不重地怼了一下,面色却毫无变化,“我并没有你说的那个意思,只是觉得,我喜欢你,我有的东西我都想和你分享,就像小孩子总是喜欢给朋友分糖一样,这只是我还不太成熟的、喜欢一个人的方式而已。”
林夏沉默了:“……”
不愧是骗子,高啊。
她始终觉得这个人是对她有所图谋的,骗财不可能,骗色也不可能,但就算两个人表面看起来差距这么大,大到好像比起有所图谋一见钟情的可信度更高,她依旧觉得他不是真的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