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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章 小吵更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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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晚上七点,晚饭都上桌马上要开饭的时候,程晏才上楼去叫相宛。
她这两天着实累着了,他想让她好好休息。程晏和靳家太熟,不用和他们讲虚礼。
相宛被叫醒,想到不是在自己家里,一分钟床都没有赖立刻起床,飞快的冲进洗手间洗了把脸又擦完护肤品,妆是来不及化了,不是说菜都上桌了就等她一个么?
挽了程晏精神抖擞地下楼,一家人都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两个男人下午看出来的事情,回去自然是要和老婆汇报一下的。
相宛脸色不变,她不知道就算她没出声,她和她男人在房里做的好事还是被人发现了。冲所有人笑了笑当打招呼,安然入座。
到该睡觉的时候,程晏是真困了,晚上他还喝了酒,没力气再折腾相宛,灯都还开着倒头就睡过去了。
下午睡饱了的相宛,这会儿却精神正好。据说这个房间是程晏住过的,他上小学的时候这片还没建成。应该是读警校时候住过,而且一直给他留着的房间。
距离现在也有些年代,房间被人整理的很干净,书桌上甚至还放着一摞明显是程晏才会看的书。
相宛对刑侦书籍并不感兴趣,平常在家从来不会去动程晏的书。这会儿无聊,又好奇程晏大学时期的事,就坐到书桌前去,随便抽出一本书翻了两页。
打开书,扉页是程晏写的自己名字,专业和学号。
字迹不怎么美观,龙飞凤舞草地要命。
再往下看,却是另外一个人的字迹,明显娟秀很多,也新很多。
这个字迹把程晏的名字在扉页上写了整整五遍,五遍的字迹不完全相同,不像是同一时间写的。
相宛心头警铃大作,只有喜欢对方,才会时时念着对方的名字,想去写对方的名字。
但程晏交代过,他只有一个前女友,而且他从未带前女友来过靳家,因为靳老爷子说了,她是程晏头一回带过来的女人。
还会有谁,既能接触到程晏的房间,也不是程晏带回来的人,还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表白呢?
她心里几乎有了答案。
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福尔摩斯。相宛合上手上的书,又去翻别的书。果然,每本书上都有这个字迹,有的留在扉页,有的留在书里,不一而足,没有规律。
相宛冷静下来,把书摆回去,又在房间里四处翻了翻,发现床头柜里落下一根扎头发的橡皮筋,床底下她用手机照了一下,发现了一枚小小的耳钉。
呵,这下物证也有了,看你怎么解释。
***
相宛毫不客气地摇醒程晏。
“起来,有话问你。”
“什么事?”程晏睡的昏沉,但被相宛叫醒,他还是强打着精神坐起来。
“我问你,靳老爷子的小女儿,是不是喜欢过你?”
相宛问得直白。
程晏甩甩头,没理清相宛的问题:“靳蓉蓉?她以前……”
相宛板起脸,小嘴抿得紧紧的。
程晏被她脸色吓清醒,下意识反问:“你怎么知道她喜欢过我?”
相宛把找到的证据往他面前一扔:“你自己看,你的房间里,竟然有女人的东西?你又没带别人回来过,是不是她睡过你房间?”
“也许是靳老爷子家客人多,房间不够就安排哪个女客睡这个房间也不是不可能……”
无论如何还是要遮掩一下。要是直接承认,恐怕相宛连夜就得从靳家离开。到时候闹得靳老爷子脸上太不好看。
还不承认?
相宛火上浇油一般把她刚刚看过的书都翻开,指着被写了无数遍的“程晏”问他:“那你解释一下,这些字也是女客人在你书上随便写的?”
程晏无言以对,但还想再挣扎一下,伸手要抱相宛:“宛宛,你听我说。”
“你说,说完我们就走。”
程晏:“……”
见他不说话,相宛接着说:“你不想走也行,我自己走,反正我又不是没来过成都,离开你活不了。”
冷场几分钟,程晏再次开口:“宛宛,你冷静些听我说完,再决定走不走。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你要走我肯定陪你。”
程晏开始说他和靳家的故事。
程晏父母还在的时候,靳老爷子一直是他父亲最亲密的下属,并肩战斗许多年。后来靳老爷子转来成都,为了上学把程晏托付给靳老爷子。他们全家都对程晏很好,比亲生的还好。
简而言之就是程晏小时候和靳斩涛打架或者闯祸,挨揍的从来都只有靳斩涛一个。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让靳斩涛不喜欢军人绝对服从的作风,后来拒绝父亲从军的提议,坚决地从文了。
靳蓉蓉比他们小三岁,小时候一直是小跟屁虫,后来程晏回北京了就没再见过。直到程晏再度回成都读警校,九年未见,正直青春期的小姑娘一下子就迷上了高大英俊的程晏,但因为羞涩一直没敢表现出来。
等到小姑娘上大学的时候,终于鼓起勇气来给程晏告白,可程晏从来只拿他当妹妹,一点别的心思都没有。但靳蓉蓉从小是被宠着长大的,没有要不到手的东西,开始死缠烂打撒娇卖痴非要程晏从了她,害得程晏中间有一年完全没敢来靳家。
直到后来靳斩涛察觉了妹妹的心思,告状告的父亲面前去,靳老爷子发了火把靳蓉蓉骂了一顿——
其实一开始也不是骂的,靳老爷子乐于亲上加亲,两个人又是青梅竹马,要是成了也是美事一桩啊。
可关键程晏不喜欢靳蓉蓉,他为了避开靳蓉蓉三番两次拒绝靳老爷子让他回靳家小住的邀请,说不想让靳蓉蓉困扰,老爷子才发了狠把靳蓉蓉批评一顿。
后面每次程晏回来靳家,都专挑靳蓉蓉不在的时候。她前年也结婚了,所以程晏就没想那么多,直接带相宛过来了。
说起来程晏原本也没打算住在靳家,可他一个电话打给靳斩涛,问他们是否都在家,靳教授立刻知道他要过来,非要去接他,不然几十年兄弟情都不要了。
又说靳老爷子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天天念他之类的话,程晏最后才同意来的。
也不是要瞒着相宛,相宛从早上起床一直到进靳家房子,人都没清醒过。几次想和她说,她都哈欠连天闭着眼不理人。
***
听完前因后果,相宛挑着眉问程晏:“你的意思是,你不告知我就把我带到这儿来,还怪我太困导致你没说话的机会?”
程晏连连摇头:“没有这个意思。我也好几年没来了,本来打算临走再过来看一眼的,靳斩涛他非要我带你过来给老人看看……”
也确实怪不着程晏。包括靳蓉蓉的事情,程晏也没做错什么。
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但是控制不了别人的。靳蓉蓉喜欢他是她的事情。
只是想到靳蓉蓉竟然迷恋程晏到进来程晏的房间,甚至睡过程晏的床,相宛就觉得格外的别扭。这比知道程晏睡过别的女人别扭多少倍。
而且靳蓉蓉和程晏确实可以算青梅竹马。
相宛觉得自己要疯。要是直接走,程晏不好和长辈交代,不走她又膈应地慌。
背对着程晏在床上躺下,睡又睡不着,气也消不了,恨不得再啃他几口才好。
程晏要抱着她睡,被她用胳膊肘打开。身后那个男人一声也不吭,又来搂她。
相宛生了气,转身来用力推他一把:“你烦不烦?不睡觉现在就收拾东西走人!”
程晏不敢再动作,躺下不动。没过几分钟就呼吸平稳绵长,又睡着了。
相宛更气了。他安慰她她也生气,不安慰她她更生气,连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要怎样。可这个男人竟然毫不在乎自己的委屈似得,还睡得安稳?
翻来覆去睡不着,转身去一脚把程晏踢醒:“睡个屁,起来嗨!”
程晏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却还是努力醒来:“好,你要玩什么?”
“玩个毛线,我要回家。你一个人在这边玩吧!”
程晏再度被吓清醒,拉住她的手:“宛宛……”
怎么办?走还是不走?
程晏想了一会,觉得确实没立场要求相宛一定要在靳家住,打定了主意,才开口:“那我们收拾东西,去酒店住。”
又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住着相宛也不自在,何必要她委委屈屈的陪自己撑面子?面子是和半生不熟的朋友讲的,和亲近的人讲什么面子。
哪知相宛楞了半晌,转身往床上一倒:“睡觉。”
***
程晏原本打算安排她去武侯祠草堂逛一逛,中午去春熙路吃个饭,然后去宽窄巷子走一走,晚上玉林路喝个小酒,也算来过成都了。
早上洗漱的时候,程晏和相宛说着安排,相宛还开开心心的应了。一下楼,就发现气氛不对。
定睛一看,客厅里比昨天多了一个女人,比白悠悠年纪看起来小些,五官有几分像靳老爷子,穿了一件紧身针织衫搭配一条长裙,颇有书卷气。
毫无疑问,就是曾经喜欢过程晏很多年的,靳老爷子的小女儿,靳蓉蓉。
相宛本来立刻要甩脸色走人的。依她的脾气,不止要甩脸走人,回去还要找哥哥找爸爸告状,想尽一切办法找关系给靳蓉蓉使绊子,害她跌个大跟头她才顺气。
可是一来这里不是北京她没法胡作非为,二来靳老爷子算是程晏除了爷爷之外在这世上最亲的人了,不好去伤害别人女儿……
亭亭说得对,她是变了,变得心慈手软,竟然会为别人考虑了。
一口气压了三次,才压下去。和程晏十指相扣走过去沙发边上坐下,厨房那边已经在叫吃早饭。
靳蓉蓉毫不遮掩地盯着程晏看,看完程晏又去看相宛,眼里情绪从温柔变成凌厉,又从凌厉变成嫉妒。
相宛也不说话,开启神游模式,拿出手机后玩游戏刷微博谁都不理。任程晏帮她把早饭放在她面前,摆好筷子,才动手吃。
不饿,气都气饱了,只吃了小半碗面条就放下筷子。程晏三口两口吃完,给剩下人说了句“慢慢吃”,就牵了相宛离开了餐桌。
相宛从来不屑和别的女人争风吃醋。在北京的时候曾经有个二世祖想追她,把自己原来的女朋友甩了。
结果人原来的女朋友找到相宛,当众泼了相宛一杯酒。相宛冤得很:我又没答应你前男友的追求,你就来泼我酒,关我什么事啊?
她叫薛西西把人押在酒吧,打电话把那个二世祖叫过来,让他亲自泼了他前女友三瓶拉菲,最后还让人买了单。
生平最讨厌为难女人的女人。
何况靳蓉蓉都已经结了婚,好好经营自己家庭不行?
靳蓉蓉是一个人回来的,她没带她丈夫一块。靳老爷子脸色很不好看。靳斩涛已经说过白悠悠,白悠悠反口呛他:“难道我要为了程晏一个外人,去和小姑子作对吗?”
靳斩涛越发生气:“你不能帮亲不帮理。程晏因为蓉蓉几年不来,这才和女朋友过来,你就把消息卖给蓉蓉,到时候老爷子发火,谁都别想过好这个年。”
白悠悠昨天晚上告诉靳蓉蓉程晏来了,也就是吐槽程晏女朋友脾气大,喝口水都要程晏给她拿。没想过靳蓉蓉会直接过来,也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真惹得老爷子不高兴,那就真的别过年了。
老爷子恨铁不成钢,在饭桌上瞪了靳蓉蓉好几次。
重庆过来开车要三四个小时,而靳蓉蓉这个时间本该在他丈夫老家重庆永川,早上八点她就到了成都,这不是四五点她就出门了?让她丈夫爸妈怎么看?
吃过早饭,程晏向靳老爷子告别,说住在靳家打扰了,来去不方便,找靳斩涛借了车,等临走还车时再来拜别。
靳老爷子没话可说,又嘱咐了几句,拿了两个红包出来要塞给相宛,被相宛推了。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让他们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