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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刺客 ...

  •   上古。
      天气蒙鸿,萌芽兹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众神各司其职,然太阳神金乌强大暴虐,欲称万神之主。水君子津带领众神反抗。埋骨山一役,天地色变,生灵涂炭,阴煞之气孕育出鬼族。

      而后“灼金之战”中,金乌战死,水君得胜,遂成天界领袖。然此战少有记载。只知鬼王颇有贡献,却放弃成为阴界之主,自此仗剑游历三界。据传,他曾斩神兽,斗蛟龙,睥睨天下,令人闻风丧胆。水君掌天界,鬼王创轮回。千年之后,人间帝王建立朝代,虽有更迭,却生生不息。

      沈云轻又一次从噩梦惊醒,梦里有无数血迹斑斑的、因恐惧扭曲的脸望着她。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她转向窗外。今夜月色很好,银光倾泻,就着月光,能清楚地看到手臂上的伤痕。

      沈云轻是一个刺客,一个属于沉香谷的傀儡。
      她从七岁开始,生活便只有严酷二字。五更起来练剑两个时辰,之后有师父指导。但师父从不教什么成套的剑法,只教一点——怎么更快更准地杀人。到了傍晚,便是所谓同门之间的切磋。沈云轻不止一次地见到同门切磋过度变成相残,站的近了,甚至有血溅到自己脸上。

      这种乏善可陈而阴暗的生活里,只有秦姨能带来一点安慰。

      秦姨是一个半疯的老婆婆。据沉香谷老一辈人讲,沈云轻是她十年前逃难时带来的。秦姨在谷里任人欺压,做牛做马,却对沈云轻十二分上心。八九岁的小姑娘还没长开的时候,被谷里的小孩扔石头,秦姨总用干瘦的身躯护着她,偶尔还会从后厨偷来两块排骨,自己舍不得沾一口,看着沈云轻吃的不留汤底。过年的时候,秦姨还会带她去市集买两件首饰,这些便宜的劣质品,她都当宝贝似的藏在床下的木盒里。

      旁人眼里,沈云轻是个所谓的“好苗子”,但她过于沉闷,不被逼到极点从不伤人要害,在沉香谷显得太格格不入,但因为她确实有点本事,也没什么人来惹。

      十年就这么过去了。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比武大会了。
      说的好听。沈云轻心里想。她见过九年的“比武大会”,都是你死我活,唯有前三甲能出师,从此名列沉香谷刺客榜,能自己接些不那么体面的活儿赚银子。但她不想杀人。

      离五更也不远了,沈云轻便起来收拾好自己,提剑走出了屋子。
      为了便于携带和使出沉香谷的必杀技,她的剑偏短,但确实比许多师姐师妹惯用的匕首长很多。这剑是沈云轻从山中废弃之地捡回来的。她觉得此剑虽有些不伦不类,但用着顺手,就带了回去。秦姨见了,却难得露出了一丝喜色,给它取名“捕风”,也不知她哪里学来的文雅。而后几年,沈云轻武艺渐精,竟有些风言风语说她是得了一把“神剑”,但她从没花什么心思研究过这“废铁”上的纹路。

      她轻巧地爬上屋顶,然后看着天边一点一点露出鱼肚白。
      比武大会的号角响了起来。

      前几个人,沈云轻都是一招制胜,但留了几分余力,让他们下了擂台却不至于伤到要害。台下不时传来一阵阵叫好声,还有起哄的大喊。
      此时与她过招的是一个彪形大汉。她找准时机,反手拔出剑鞘砸向对手的头,趁他一晃之际一脚踢向腹部,那人便狼狈地从台上栽了下去。
      下一个,应该又是哪个让人厌恶的师兄吧,她抹了抹汗,回头却心里一惊。

      那是十二岁的小姑娘阿絮,算是惜字如金的她说话较多的人,因为小时候太过粘她,总是“姐姐”“姐姐”叫个不停,多少也有点情分。
      阿絮定然是打不过她的,小姑娘拿着匕首的双手都在颤抖,沈云轻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她缓步走过去,轻声说:“阿絮别怕,我和师父说你年龄还不够,你……嘶……”

      阿絮突然把匕首捅进了她的腹部!
      一阵钻心的痛袭来,她下意识的一掌推开了阿絮,忍不住跪在了地上。人群一片哗然。

      “不是,我不是,我……啊啊啊啊啊!”阿絮哭着跑下了台,突然一阵尖叫,沈云轻挣扎着抬起头,看到阿絮被一把剑穿透了心脏,小小的身体下面,血已经殷红一片。拿着剑的师兄挑弄地朝她看来,“呦,这不该死嘛,让我们沈美人儿等下怎么和我一决高下呢?”

      沈云轻忍不住撑起来喊了一声“阿絮”,又因为疼痛跪了下来。
      “云轻,云轻!”秦姨看起来被吓坏了,挤过人群蹒跚着上了擂台去扶她。
      “我没事……咳……我们走。”

      两人拖着步子回到了屋里。
      “怎么会这样呢,你怎么不防着呢?还好刺的不深,小姐这要是出了什么事,让老婆子我怎么办呢!”
      “阿絮没想杀我,她可能是有难言之隐。我没大碍的秦姨,嘶……轻点轻点……”
      秦姨急的泪都出来了,手忙脚乱地帮她止血。
      “我会带你走的。”沈云轻叹了口气,“我说过,迟早有一天,就快了。不过秦姨,你刚叫我什么,小姐?”
      “没有啊,傻孩子。”秦姨欲盖弥彰。

      沈云轻笑了一下,没多问,她对自己的身世不感兴趣。七岁前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每当她试着回想,便会一阵头痛,眼前飘过腥红的幻影。久而久之,她索性与过去一刀两断,只想着有一天能离开沉香谷,随便去哪里做个正经营生,和秦姨相依为命。她知道就快了。被阿絮伤了只是意外。阿絮……想到阿絮,她又难过了一下。但她克制惯了,在这种冷血的环境里,除了秦姨,她不允许自己对别人有感情可言。

      比武大会,杜仲拔得头筹,石头第二,沈云轻位列第三。
      如此,她就能自由出入沉香谷了。

      但事情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布榜完毕,沈云轻的师父——那头发花白,脸上带着一道长长的刀疤的老刺客,丝毫没有祝贺的意思,而是用一贯冷漠的神情说道:“谷主亲自派了一笔生意给你,期限一个月。”
      还没等沈云轻回答,他又加了一句:“谷主下达的命令,你我都无法违抗。你的秦姨已经服下了断魂散。你用猎物的人头来换解药。”接着便一甩手离开了。
      师父轻功极好,沈云轻一路追出了谷,还是跟丢了人,她怀着无从发泄的怒火和愤恨,竟然没发觉自己已经来到了南安城的天街上,还是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回过了神。天街是南安城的中心地段,四处张灯结彩,一派繁盛。

      “姑娘,买一个吗,不好吃不要钱!”小贩一边招呼,手也不闲着,包了两个烤红薯给旁边的客人。在沈云轻因为出门急身无分文的尴尬下,一只手伸过来,托着一个烤红薯递到她面前。手的主人必定是个娇生惯养的人,从袖口绣着的金丝来看,说不定还是个娇生惯养的贵族。
      “刚好多买了一个,送你。”那人开口说话了,声音温温柔柔的。

      沈云轻这才想起打量起这位“贵族”的正脸来。面前是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少年,眉清目秀,穿着考究,手足之间都写着“翩翩”二字,又因为一点留存的稚气显得有些可爱。
      古人说“君子如玉”,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了吧。

      “谢谢,不用了,我还有事……”
      少年笑了起来:“姑娘不必客气,今日初雪,我刚从家里出来就遇上你,也算是缘分了。”
      刚从家里出来……天街是南安城的主干街道,能在这里住的,难道是南安城第一世家连家?刺客的本能让她想远离世家子弟,她又道了声谢谢,便飞快地离开了。少年在身后喊道,“我叫澹京!”无奈街上人流攒动,他的声音淹没在一片嘈杂里,不知沈云轻有没有听到。

      已经初雪了啊。今天还是花灯节,怪不得这么热闹。近日总想着逃出沉香谷,都忘了最喜欢的节日了。
      沈云轻还穿着单衣,不由得打了寒颤。她想到了秦姨。
      秦姨……这么多年的任劳任怨,在谷中之人看来,也不过是用完便丢弃的工具,或是一笔筹码。她被深深的无力感折磨着,替秦姨委屈。也替自己委屈。她感到脸上有东西,一摸才发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哭了起来,接着便撞上了一个人。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刚才送红薯的少年站在她面前,手里多了一件厚实的棉披风。“姑娘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一点,一点心意,你先穿上,别着凉了,什么事都会过去的。要是……不介意可以和我说。”
      连澹京说完这么一长段话,不知紧张还是天气冷,脸上微微泛红。

      而对面的沈云轻也傻了眼,长了这么大,她并不知道怎么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好意。两人大眼瞪小眼,气氛顿时无比尴尬。还好连澹京身后的小公子开口解围道,“姑娘别见怪,我们小少爷就是日行一善,这南安城谁还没……不是,”他说到一半,被澹京用胳膊肘撞了一下,立即改口,“就是看姑娘一个人,心情不好,怕有什么危险,不如来我们府上坐坐?”
      沈云轻觉得更尴尬了,连声道谢,逃也似地离开了天街。

      “说什么要先表现的大方得体,一点用都没有,送温暖又吓着人家。”澹京转向连七,“小七,我是不是看起来特别像坏人?”
      连七噗嗤笑了出来,“少爷这是当真动心了?我以为你又是圣母心泛滥呢。”
      “就是她,我不会看错。”澹京皱起眉头,不理会连七的调侃。

      两年前,也是在天街的花灯节,他趁侍卫不注意偷跑出来,几个流浪汉看他衣着不凡,差点搜身夺财,幸而遇贵人相助。这贵人却是一个和他一样大的小姑娘和一个老婆婆。小姑娘三下五除二打得流浪汉满地找牙连连求饶,让这个锦衣玉食的小公子佩服的五体投地。侍卫找过来,姑娘和老婆婆便飞快地离开了,连名字都没有问到。

      十几岁的少年一天一个样,两年过去,澹京个头高了不少,也能学着和姐姐一起打理连家的大小事情了。母亲早逝,姐姐连红珏就像母亲一样尽心管教他,虽然有些严厉,澹京还是充满感激和依赖。

      “她一定是南安城本地人。”澹京自顾自地讲道,“为什么去年花灯节我也找遍了天街都没有看到呢。”
      连七已经习惯了自家主子像个思春少女一样来回纠结,自小一起长大,也习惯了不顾身份差距地怼他。“又不是谁都会像你一样这么喜欢花灯节,还年年都要捅出点事情。”

      去年这时候,连澹京大张旗鼓地找恩人,说是小姑娘对天街熟门熟路,连死胡同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一定是常来这一片,近百个侍卫守在各个路口,对着画像盘查过路的年轻人,简直像通缉犯人。还真让他猜对了,他的小恩人确实是对花灯节喜欢的打紧,但那天,沈云轻因为练剑扭伤了脚,一整天都在唉声叹气错过了花灯,躺在床上摆弄了她的旧首饰。

      今年,澹京已经不会做出那么幼稚的事情了,当然,连红珏罚他抄经文也起到了一些作用。他带着连七从傍晚就开始在天街来回走动,等到花灯万盏,居然真的等到了沈云轻。他又惊又喜,看到她魂不守舍的样子又有些好奇和心疼,但怎么样制造偶遇都显得不自然。

      对她来说只是萍水相逢吧。澹京一阵心酸。没想到这么一个锦衣玉食、无忧无虑长大的十六岁少年,第一次遇到心动的姑娘,是这种光景。但他很快乐观起来,对连七说,“没事,我相信我们会再遇见的。”接着一挥袖子,故作潇洒地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又忍不住回头多看了两眼。
      人潮拥挤,少女已经不见。雪还在淅淅零零地下着,落地即化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给大家鞠躬!希望能坚持写好这个故事ヾ(=?ω?=)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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