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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罗曼尼尔城 ...

  •   白潇不知不觉在罗曼尼尔城里待了快两个月了。

      时间过得很快,在他的“辛勤”付出下,他的财产增长得也很快。

      当初来罗曼尼尔城,他就只有一箱子金币,却才发现,在这个时代贵族日常的装点门面是要花大价钱的。

      吃穿住行都要花钱,而且为了配上他贵族的身份,哪样儿都不能省啊!

      然后,从来都走“狂霸拽邪魅”路线的白潇硬生生拐个弯朝着某个奇怪的方向狂奔而去,他现在走上了骚、包、花、美、男、之、路。

      每次出门前,白潇都被华丽的衣服和首饰折腾得够呛,当他终于找到最符合装逼的打扮时,他差点给自己的衣橱跪了。

      ……这只花孔雀一定不是他。

      白潇要打入这个城里的上流社圈,首先靠的是他那一身金光闪闪的行头,然后才是他的脸。

      有点身份还有张俊美的脸,这是加分项,可以让他在上流社圈里更受欢迎。

      但是,如果没有他那个男爵的身份,估计他就是一盘菜了,分分钟能被某些如饥似渴的贵妇派人打晕扛回去关起来,一想起那个画面,白潇脑子里的囚。禁系paly根本停不下来。

      别小看了这个时代贵族们的嚣张跋扈,他们那种优越感刻在骨子里,不论对平民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都会被视做是理所当然。

      白潇一开始并没有立刻去“认亲”,毕竟他知道一个词叫做——打秋风,那个小领主的姐姐伯爵夫人是个什么德行他还不是很清楚,要是被人轰出来,他以后在在罗曼尼尔城里就真的混不下去了。

      这话是字面上的意思。

      在罗曼尼尔城,那位伯爵和他的夫人挺有名的,认识的贵族不少,如果她对这个“弟弟”没有什么好态度,那么所有贵族们一定就会群起而效之了。

      白潇沉住气,在城里转了几天后,果断表示要做生意了。

      罗曼尼尔城里繁华,大大小小的贵族又多,要想生意赚钱那就一定要迎合那些贵族的喜好。

      白潇也是拼了。

      他不觉得他这个从文明时代过来饱受几千年文化底蕴熏陶的现代人会玩不过一群土著,这些土著很凶残是真的,但是很好骗也是真的。

      白潇前期的投资很有风险,花大把的金币租房子买奴隶买衣服,调。教,不,洗脑什么的他亲自上阵,然后很快他开的很独具一格的角斗场就开门做生意了。

      为了开张,白潇相当破廉耻度的去街上游行,他穿着华美的衣服,亲自坐在四五个半裸的奴隶拉的车上在各异的眼光下在城里溜了一圈。

      他戴着面具,一方面是保持神秘感,另一方面是怕人看到自己抽搐的嘴角,挥着手里的小皮鞭,他觉得自己有点像变。态。

      拉车的奴隶他故意选了极具“美感”的肌肉男,这种像牛一样壮的体格是这个时代人们最喜欢的。

      不过,恰好是这种强壮的体格就表明了他们奴隶的身份。

      贵族们不会干粗活,平日里都是养尊处优,拎起来最重的东西可能就是腰间那把装饰的长剑,所以不可能有那种夸张的肌肉,而白潇这种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体格冒充一下贵族就刚刚好了。

      在白潇的努力下,他的角斗场开始赚钱了,每次的新花样儿把那群蛀虫一样的贵族迷得不要不要的。

      同样是角斗场,也可以玩出不同的花样嘛!

      白潇的角斗场不仅卖力气卖脸,关键还凶残的卖萌啊,可能这个时代的贵族不知道什么叫“萌”,但是他们也喜欢看娇俏可爱的少年或者是少女穿着漂亮就那么站在台上,会不会打不好说,但是的确是比一群衣衫褴褛跟野狗一样的男人打起来有看头多了。

      而且,不觉得漂亮的少女含情脉脉的抚摸暴怒的雄狮也很好吗?

      实在想看点带劲儿的,一个漂亮的少年强势打趴下十个壮汉够不够刺激?

      还有,不同风情的两个美人儿互殴起来,划破衣服后半露不露的模样迷人不迷人?

      白潇眼见生意不错,笑得合不拢嘴的时候,顺便给那些贵族一点不一样的刺激,觉得有兴趣了,贵族们可以亲自下场比试一下,赢了就能把漂亮的奴隶带回家,限时活动大家快来踊跃参加哦!

      白潇把角色把握得不错,戴着面具的就是角斗场的老板,摘下面具的就是慢慢走进上流贵族圈子的男爵阁下。

      他相貌俊美,谈吐和礼仪都很优雅,一举一动简直都像是在撩拨那些贵妇和少女的心,偏偏因为身份不高,那些女人都是爱和他搞些暧昧,倒不会真为了他做出什么争风吃醋的事情来。

      然后,在白潇快忘了“认亲”那回事的时候,他名义上的“姐姐”却亲自来找他了。

      第一眼见到,白潇就觉得这位伯爵夫人相当的不简单,当他突然见到这个美艳的女人,俩人愉快的吃了一顿豪华午餐后,白潇竟然摸不清这个女人的目的。

      和这个伯爵夫人说话觉得很轻松,俩人先是说起了他们可怜的短命鬼父亲,然后又三言两语的怀念了一下过往的美好生活,姐姐带着弟弟经常一起玩耍什么的,伯爵夫人还感叹弟弟长得太快了,当年她出嫁的时候,弟弟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转眼就这么高大英俊了。

      白潇伸手抓着她的手,深情又温柔的望着她,伯爵夫人很应景的流下几颗眼泪,她红唇如玫瑰娇艳,这样流泪的柔弱模样能让男人疯狂。

      伯爵夫人也握着他的手,娇嫩的手指抚过他手上的那个戒指,宝石的戒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是一个纹章的图案。

      当然,伯爵夫人对这个纹章并不陌生。

      美丽的伯爵夫人确认了他的身份,之后就三天两头的约他,不是出去游玩就是去各种宴会,因为贵族们的生活实在是太奢靡了,简单的说就是吃喝玩乐。

      那个场面那个奢靡程度那才叫一个大制作,本以为自己已经见过大世面的白潇狠狠抽着嘴角,主动把自己贴上“土包子”的标签。

      为了在那个圈子混得下去,白潇被迫走上了装逼无极限的那条路。

      而花美男的形象也是要随之升级的,现在,白潇每天顶着一头修得完美的半长发,每件衣服上都点缀着蕾丝花边还有各种宝石,居然丧心病狂的连手指头都没放过。

      罗曼尼尔城里现在贵族们的时尚是用一种植物的汁液涂抹指甲,那种植物有点像芦荟,汁液也是透明的,但是涂在指甲上干了之后,指甲光洁粉嫩透着健康的色泽,在烛光下还会有点反光,深受贵族男士们的喜爱。

      白潇被雷得囧囧有神,涂指甲油什么的,他真是敬谢不敏啊!

      还有,为了展现“不俗”的品味,他还买了一把镶满了宝石的长剑,宝石能把眼睛闪瞎的那种。

      从讲究实用的普通长剑换成了装饰作用大于实用作用的昂贵长剑,某种意义上来说,白潇的品味从清新脱俗已经降到了低级的行列了。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今天,精致男孩白潇也在愉快的吐槽呢,心好累……

      “阁下,新买回来的二十个奴隶送过来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当然。”

      这些奴隶是他的赚钱工具,他当然要好好的把关了。

      从拉玛西亚带来的奴隶,白潇全部都放在身边当忠心的仆人培养,给他们吃好喝好,就是为了让他们更卖力的做事情。

      这同样也是就近圈养着他们,要是把他们放到外面,他怕有心人打探自己的消息,那他的假身份就露馅了。

      好在一切都很顺利,白潇开始存下钱来了,他有了自己专属的金库了,听说贵族们都喜欢建小金库的。

      白潇每天就是赚钱还有花钱,穿最漂亮(骚包)的衣服吃最昂贵(难吃)的食物骑最彪悍的骏马,这也算是走上人生巅峰了。

      这天,白潇结束了对奴隶们的临时的上岗培训,刚洗完澡,就见到仆人给他拿来了一封信。

      打开一看,这里面是一张制作精美的邀请函。

      大概意思是邀请他去参加某个宴会,落款处是他那位姐姐的名字“埃琳娜”,右下角也印着一个纹章图案。

      这纹章图案算是种防伪标识了,即表明了身份,又因为无法轻易模仿,所以一般在往来的书信里都会印上。

      白潇提起羽毛笔写了回信,算是答应了,最后取下手上的戒指,涂抹了点像是印泥的东西,在他的签名下也印上属于他的标识。

      对于那位伯爵夫人,白潇觉得那个女人虽然对自己很热情,但是他总会下意识的防备那个女人,每次都是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应付。

      两天后,白潇盛装打扮后坐着马车出发了,去了伯爵的城堡。

      那真是城堡,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除了宏伟的建筑,中间花园里还栽种着很多的红玫瑰,庄严大气的同时又不失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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