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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1 ...

  •   我的邻居,是个杀手。

      我们生活在塞纳河畔的一栋破楼上,听起来住在河边,景色一定非常旖丽,实际上我的屋子从来都不见阳光。

      这栋破楼还非常难找,从第八街道拐进去,还要穿过两个狭窄的街道,然后你会见到一扇爬满藤蔓的白色锈门,这扇锈门里囚禁着紧紧相依的几幢楼房,最矮的那一栋,就是我们的住处。

      我住在这里只有一个原因,便宜。

      我是一个业余悬疑小说家,职业混子。其实在很久以前我并不是这样混日子,我毕业于高等师范学院,是个学霸,并且励志要做一名大学教授。毕业后母亲病倒了,父亲早逝,我把家里的积蓄给母亲治病,不过最后也没有挽回什么。

      母亲病逝之后,我就拿着遗产回到邬尔姆路,可是我错过了应届毕业生最好的找工作时期。于是我拿着不多的钱到了这个终日昏暗的地方。

      我不想出门面对阳光,那使人头脑昏胀、瞳孔发痛。所以我想到一个足不出户也能赚钱的好办法——写小说。

      作家这个职业说出去很好听,实际上是个稿费不多的苦工,而我一做就是五六年,却一直浑浑噩噩没有起色。刚开始我跟随潮流,写过许多情感文学,后来又转为现实主义文学、批评文学、搞笑文学,甚至情.色小说我都涉足过,也可能就是领域的摇摆,所以我没有什么大成就。

      大概是两年前,具体我记不清了,我读到一本美国作家写的悬疑书——《天才雷普利》,我被跌宕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当时的悬疑小说在法国并不是非常盛行,我嗅到了可以成名的气息,于是我开始了悬疑小说的创作。

      只是我对案件的把控和逻辑的连贯不是很在行,多多少少会出现致命性错误。我虽然开始悬疑小说的创作已有两年,但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温不火,稿费和存款也越来越少,为了能维持生计,我把我家唯一体面的阳台租了出去给别人种花,虽然租金不多,但可以帮我交一部分房租。

      房东太太史密斯夫人是个好人,她知道我生活拮据,把邻居的家钥匙也给了我。不过那时候这一层只有我一人住(虽然也就两个房间),我对门的房间还没有住人,她说让我用那里的阳台晾衣服,因为我是住在这里为数不多还算爱干净的人了。

      我感激涕零地接下了门房钥匙,只是好景不长,那天我买完面包回家,推开生锈的铁门,走过狭长的小道后,史密斯夫人在前台叫住了我。

      “嘿,罗伯特先生,最近怎么样?”她用黑人特有的腔调和我打招呼,我一直觉得这样的语气非常亲切。

      我夹着法棍对她笑了笑:“还是老样子。”

      她点点头,看了看我的法棍,继续说:“这法棍是街口那家吗?我一直觉得他家黄油不好,但是也没办法,这是附近最便宜的了——对了,您隔壁房间的钥匙在身上吗?我找不到备用钥匙了。”

      史密斯夫人说话喜欢最后给出关键讯息,这总让我觉得和她说故时抓不住重点。我心领神会地从钥匙扣上取下一把铜制的钥匙,递给她以后问道:“是有新房客要住了吗?”

      史密斯夫人笑了笑,用下巴往室内点了点,说:“是啊,就是这位先生。”

      她侧了侧身,于是我便看到前台的房间里坐着一名英俊的男子。他头发金黄,脸部线条十分立体,身材应该也很高大,看上去不像是会住到这里的人。我略感诧异地收回目光,然后对史密斯夫人说:“我的邻居?”

      史密斯夫人点了点头,于是我又说道:“那我带他上去吧,正好邻里之间熟悉熟悉。”

      史密斯夫人听闻她不用爬六楼了,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开开心心地把钥匙又递还给我。

      英俊男应该听到了我们的对话,立马站起身来准备和我一同上楼,我才发现他的行李很少,只有一个黑色的手提箱。我伸手想帮他拎,结果他警惕地把箱子往身后一护,我尴尬地收回手,握了握我的法棍。

      他对我抱歉地笑笑:“对不起,先生,我不习惯麻烦别人。”

      他的法语带有浓烈的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我无所谓地耸耸肩:“没关系,我只是习惯性的帮助人。”

      他没有再说话,我便带着他走上楼。楼道非常狭窄,两个人并排走都会很拥挤,所以他一言不发地拎着箱子跟在我后面。

      “请问,阁下怎么称呼?”我砸了咂舌,觉得需要一些话来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反而思考片刻才说:“威尔,威尔·布朗尼。”

      我对他的迟疑并没有在意过多,默默重复了一遍:“威尔·布朗尼……”

      之后又陷入沉默,只有交替的脚步声回荡在昏暗僻静的楼道中,我深觉和这位邻居聊不上什么了,也没有再寻找话题的想法。很快,我们就走到六楼。

      钥匙插入锁孔,发出清脆的开锁声响。我把门打开,然后对他大方地比了“请”的手势:“布朗尼先生,请进吧。”

      他抿嘴笑了笑,拎着箱子走进了屋。

      屋内只有简单的家具,而且也积灰了,我本想提醒他记得清扫一下,但话到嘴边又变了:“钥匙在门锁上,我先回去咯。”

      威尔很快回过头,对我深深鞠了一躬说:“谢谢您,罗伯特先生。”

      我挑了挑眉,没有再做过多表示,转身回了屋。

      我打开家门,把法棍放到餐桌上,这是我今天的晚饭。又到厨房拿剩余的食材煮了一锅杂食粥,食物丰裕的香气弥漫了整间屋子,我边熬着粥,边思考着下一章的构思。

      客厅内的立钟敲了七下,这立钟是我父亲留下的东西,可能是这间屋子里第二贵的东西,第一贵的东西是我用第一笔稿费买的电视机。

      我连忙把电视打开,又连忙跑回厨房看着粥。自从开始写悬疑小说以后,我便养成了看新闻的好习惯,对于足不出户的我来说,这都是不可多得的素材。

      “……下面播报一条新闻。”我在厨房中聚精会神地听着,“今日上午在百福力珠宝店中发现一具男尸,经调查为该店店长杰克·维尔德,可珠宝店中并未出现偷盗情况,警方正在全力调查中,后续案情请持续关注……”

      男尸?我将火一把关闭,盛出热粥,坐到餐桌前开始享用晚餐。今天的法棍依旧硬的可以,我就着菜粥嚼了一口,又继续将目光投向电视。

      “从医检报告得知,杰克·维尔德死亡时间距被发现时间已有10小时以上,额头有被钝物砸伤的痕迹,在尸体旁发现一块砖头,店员口供为防止门关闭的砖头,砖上有死者的血迹,但这是不是凶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我费力地咬下一块法棍,皱着眉想,一块砖头就把人砸死了?

      “笃笃笃……”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起身去开门,视线还停留在电视机上。

      我心不在焉地打开门,并没有注意门外的人是谁,而声音先拉回了我的注意力:“罗伯特先生?”

      我立马转头去看,只见威尔正拿着几件衣服站在门外,其中还有我最喜欢的奶牛纹理的平角裤。

      “这是您的东西吗?晾在我家阳台上的。”他有些尴尬地对我说道。

      我更加尴尬地一把拿下,窘迫地笑了笑:“谢……谢谢,是我的。”

      他很有礼貌地笑了笑,也许是杂食粥的香气太过馥郁,我听到他的肚子以不小的声音叫了叫。

      “……”我思考了片刻,“您……介不介意与我,共进晚餐?”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这怎么好意思。”

      我不以为然地说:“我不希望第一天就出现邻居饿死的情况,史密斯夫人会怪我的。”

      于是他跟着我进了屋,我盛了一碗粥给他,又掰了一半我没吃过的法棍给他。他道了谢坐到我的对面,眼神瞟到电视上放的新闻。

      “先生,您对这个感兴趣?”

      我没想到他这么问,随口答道:“随便看看的,反正无聊。”

      他见我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看,淡淡地开口:“他们调查错方向了。”

      “啊?”我诧异地收回目光看着他,他与我对视了会,耸了耸肩说道:“我猜的。”

      才进来看了这么一会就这么猜测?我狐疑地看着他。

      于是我直接开门见山问:“看来你之前也了解过这个案件咯,有什么想法吗?”

      他抬起碗喝了口粥,然后两眼发光地对我说:“Bravo!”

      “我问你话呢。”

      “也许有吧。”他侧头看向电视,侧脸是雕琢完美的弧度,“毕竟我不觉得一块砖头能把人砸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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