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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25 ...

  •   VR发达的今天,意识的快慢成了所有人的武器,因为使用VR而产生的各种事故已经数不胜数。
      只是VR设备仍在生产,庞大的客户群体仍然没有减少,反而日益增多。
      VR上面的游戏,场景电影,图画,仍是大多数公司所盈利的手段之一。
      大脑神经元连接VR网络,登录游戏,已经是所有青少年,乃至中青年的主要消遣娱乐方式之一。
      而与之相对的AR,仍在进行大面积场景搬运的阶段。
      将虚拟照进显示,问题不大,但最难突破的一关是与当地政府的协商,哪些地区可以用,哪些地区不能用。
      曾经所有人都以为AR必然快过VR,VR已经开始寻找志愿者开始做实验,支持AR的人也不愿相信。直到VR设备开始批量生产,尝试发行的时候,直到VR设备成为游戏主流的时候,AR还停留在某房间内的虚拟改变。
      VR游戏种类多样,但战斗游戏却十分少,只有某些非法厂商在做。
      战斗游戏因为其安全问题难以过审。
      第一起VR事故就是战斗游戏引发的。
      当时神经元VR刚流入市场不久,富家子弟先行购买,游戏也不多,只有几家大厂子做出的游戏在售卖,大多是偏暴力向。
      最初神经元连接VR的时候,大家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意识,脑子中一瞬间闪过的想法会直接说出来。
      比如,组队进行活动,A做了一件蠢事,B觉得他蠢,随后人物角色可能就是满脸鄙夷:“你是傻逼吗?”
      结果是A动手打自己的队友。
      这是小打小闹,说不上什么。
      直到某游戏开放阵营战,一个实际年龄只有十三岁的小孩在战场反复死亡,导致心情糟糕,战斗消极,在后续的战斗中彻底死亡。
      人物角色复活后站在复活点一动不动,大家都忙着战斗,直到阵营战输了,直到朋友来打招呼,才意识到事情不对。
      当确定是脑死亡的时候,孩子的家长找上VR公司,企图讨个公道,但公司推给游戏厂商,游戏厂商推说是孩子自己意志不坚定。
      这件事还没完,就又出现了几起事故,都是游戏中受伤过重,潜意识认为无法恢复,映射到现实中,留下行动不便的毛病。
      VR公司和游戏厂商纷纷被告上法庭。
      随后国家开始重视VR产业,相关法规在未来十几年里陆续出台,不断修改完善。
      VR法彻底出台的时候,VR平台上能进行的游戏已经丰富起来,但战斗游戏实在是少的可怜,而且这些游戏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打打闹闹。
      只有一些非法厂商,通过某些地下连接进行售卖,高价与精良是主题,但想要获得此类连接,首先要保证二十岁以上,有两个推荐人才行。
      非法归非法,但该收敛的地方必须要收敛,万一再闹出人命,倒霉的是所有相关人员。
      AR借此疯狂diss VR,VR不甘示弱,AR只能加速和政府的协商,但效果一直不大。
      将AR搬入现实并不难,很多AR店生意也是火爆,神经意识完全沉浸于虚拟和在现实中体验虚拟是不同的,就好像你去找你女朋友和你女朋友来找你的微妙区别。
      那自然是女朋友来找自己更值得开心。
      而VR甚至已经有专门针对意识快慢所做的一些产品,但好像某种机制出了问题,有些人下游戏后发现,时间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长。
      然而发现问题的同时却无法解决问题,这并不是VR公司或者游戏厂商的错,是玩家意识过快导致的。
      开始有些人打算就此针对开发意识流游戏,但更多的人持反对意见,时间的积累产生了阅历与经验,如果有些人意识成长太快,会导致外界发展不平衡。
      然而谁也没想到,VR和AR还没争论出结果,三战爆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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