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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荣禄荣华 “嘿嘿,原 ...

  •   何逊伸手抓住穆闻笛,第一反应便是骂娘。

      怎么会那么冷。

      他好像已经冻僵了,这手摸起来,比冰箱冷冻室里的冻猪肉都要硬啊。何逊咬牙使出吃奶的劲儿,将那人猛地一拉。

      穆闻笛在被拖出灵域的瞬间,身上冰消雪融,手中的长刀自动化为流光钻进了腰间的匣子,除了浑身湿透的衣服,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没了长刀的支持,他直挺挺地朝着何逊倒了过来,把何逊压在了身下。

      “你……”何逊心中不禁感叹好人难当,还好这个灵域的边界是在小巷里的墙上,不然他该被多少路人围观啊。他艰难地撑起身子,推开穆闻笛,自己爬了起来。

      何逊看了看昏迷的穆闻笛,又朝四周看了看,确认附近没有闲杂人等之后,一圈圈波纹以他为中心不断泛起,接着他的手中突然多出一支毛笔。他没有丝毫犹豫,右手飞快地在墙面上书写起来。流畅的线条从他的笔尖流淌而出,化成繁复的阵法,阵法的中心,隐约可辨一个硕大的“封”字。

      正当何逊打算结束收笔,点上封字最后一点的时候,墙里突然伸出了一只手。

      这是一只女人的手,青白的皮肤上隐约可见细蛇般的血管,一圈光虹缓缓围绕着她的窄腕,冒着森森寒气。它紧紧抓住何逊的笔不放,仿佛下一秒它的主人就要穿过灵域的边界,来到何逊面前。

      何逊用力一挣,发现对方力气极大,自己竟然拔不出笔来。他只能无奈地耸耸肩,不退反进,催动灵力将那笔尖化为尖刺,猛地朝对方的手腕刺去。那杆紫竹毛笔这时仿佛化为一杆战枪,倏忽穿过光虹,点在那对方的手腕之上。

      “啊——”何逊仿佛隔着灵域听到了对方的惨叫声。他连忙趁着对方吃痛的一瞬间,抽回了毛笔,接着又行云流水地点上了封字的最后一点。一阵刺目的金光过后,何逊彻底闭合了这面墙上的灵域界限。

      “要不是她把手伸出了灵域,我还伤不了她,力气那么大,是个狠人呐。”何逊甩了甩手,仿佛对自己的战绩并不满意。他迈步走到如死猪般瘫倒在地的穆闻笛面前,轻轻踢了踢,看他并无任何反应,才半蹲下来,开始仔细端详起他救下的这个人。

      何逊本人自觉长得不赖,不过看到眼前这个男生的样貌,不得不承认对方的样子同样十分出众。他留着一头短发,皮肤呈现出均匀的蜜色,湿透的衣服之下隐约可见紧致的肌肉。他五官的线条极为利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虽然少了几分精致,但却十分干净,显出一种独特的美感。即便那高耸的鼻梁与微抿的薄唇,让他看上去有些凌厉,但此刻微微皱起的眉头和一直在轻轻颤动的紧闭的双眼,却使他看起来莫名惹人怜爱。

      他是在做梦吗?哈,不会梦到自己被那个疯女人大卸八块吧?何逊有些恶趣味地想到。不过不管他在想什么,这人他反正是救了,还是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比较好。何逊试着想把穆闻笛扶起来,但是没想到,穆闻笛虽然看起来只比他高出一些,但此刻昏迷不醒的他实在是沉得不行,光靠何逊的力量,根本无法将他扶起来。

      “对不起了啊,大兄弟,这一掌也是为了你自己啊。”何逊眼看自己无法扶起穆闻笛,又怕追兵从附近的灵域边界追过来,只能使出全身力气,一巴掌呼在了穆闻笛的俊脸上。

      “啊——”穆闻笛被何逊这狠狠甩出的一巴掌打得开口惨叫,猛地醒了过来。八月刺目的阳光让他有些睁不开眼。这已经是灵域之外了,穆闻笛的第一个念头如是想到。我竟然没有被闻人樱抓回去?对了,那只手。是灵域外伸出的那只手救了我,而随着眼睛渐渐适应了阳光,他慢慢看清楚了那只手的主人。

      真白呀。穆闻笛不禁感叹。何逊因为不爱运动,长年待在室内,所以皮肤较一般男生还要白,此刻在艳阳的照耀下,如同最上等的白瓷,散发着温润的光芒。一头乌黑的中长发,被随意地扎成了一根小辫子,垂在脑后。五官精致而和谐,还带着一股淡淡的书卷气,给人一种很无害的感觉,让人不由地想要靠近。可在穆闻笛看了半晌之后,脑中却不知为什么想到了狐狸。或许是对方微微眯起的眼睛里,那股淡淡的矜持和狡黠?他不由地看着何逊出了神。

      “Hello?”何逊看着眼前的男人怔怔地看着自己,莫不是刚才在灵域里被吓丢了魂吧?何逊张开手掌在他面前晃了晃。“能自己走吧?能走就快起来,不然追兵要来咯,到时候我可打不过他们。”说罢,便转身就走。

      “哎?能走能走。”穆闻笛立马蹦了起来,跟上何逊的脚步,“恩公,这次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可能就要栽在那疯婆娘手里了。你不知道,那女人多凶,脸比鬼还白,力气比牛大,打起来真费力。”穆闻笛跟在何逊身后,不停絮絮叨叨地说着闻人樱的坏话。

      眼看走到了巷子口,突然,眼前的人停了下来,转过身,面朝着穆闻笛,说道:“好了,这些话你留着和她下次碰面的时候再说吧。我不知道你和追你的人有什么过节,也没有兴趣知道。这次救你只是偶然,要不是碰巧看到追你的人想下死手,我是不会出手的。那片灵域界限我已经帮你封住了,他们要找你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你快跑路吧,我们就此别过。”说着,他让开身子,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穆闻笛看看何逊,又看看他身后熙熙攘攘的街道,委屈地说道:“可是我也没有地方去啊。恩公,你就行行好,收留小人吧。”说完便作势朝何逊倚过去。

      “别,大家都是男人,我可没有特殊癖好,留不起,留不起。再说,你那么大个人,哪儿不能去,我救你都已经冒了很大风险了,你别连累你的恩公行不行?”未等穆闻笛回答,何逊便快步跑进了人群。他依靠自己对地形的熟悉,很快就让自己融入了人流之中,然后在附近转了几圈,估摸着身后已经没有人追踪以后,便插着裤兜,施施然回了店里。

      “回来了?你还知道回来啊。叫你好好看店,结果门都不锁,就自己出去了,要是遭了贼,我这一屋子的宝贝丢了,一百个你都换不来!”何逊一进门就被他的爷爷逮住,大骂了一顿。只见这个老者满头银发,留着雪白的山羊须,一身佛青色的长衫妥帖地穿在身上,还颇有点出尘的意思。要不是他那细长的眼里,偶尔闪过的狡猾,可能真的会将他视为一个和蔼的长者。

      “爷爷,你今天不是有事出去了吗?怎么那么早就回来了啊,嘿嘿。”何逊讪笑两声。

      “哼,我要是回来晚了,这店里的东西指不定都被毛贼搬空了。”老者一翻白眼,好像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似的,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反而转过身,朝着一个架子说道:“荣禄、荣华,过来见见你们的师兄。”

      这时何逊才发现,店里除了他们祖孙两人外,那堆积古籍的架子背后居然多了两个人。

      被他爷爷唤作荣禄和荣华的两个小伙子从架子后面出来,朝着何逊就作揖,异口同声道:“师兄好。”

      “好好好,你们也好。”何逊看着眼前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男孩,假笑着回应,转身就小声问道:“这对双胞胎你哪里拐来的?听这口音,广东来的吗?”

      “呵,什么叫作拐?是他们的爷爷千求万求,求了我好久,我才收了他们当徒弟的。要不是看在早年那个老东西帮过我一点小忙,你以为谁都能当我何自在的徒弟吗?哦,对了,他们俩是香港人,刚来上海,有空你带他们逛逛,熟悉一下附近的环境。”说完就打开保温杯,喝了一口菊花茶,靠在太师椅上看着自己的孙子。

      何逊看自己的爷爷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心中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但此时也唯有对着双胞胎做起了自我介绍:“你们好,我是这个老头子的孙子,我叫何逊。”

      “师兄好,我是荣禄。”那个穿着黑色T恤的,白色牛仔裤的少年先指了指自己, “这是我弟弟荣华。” 又指了指自己的弟弟,对何逊说道。

      “师兄好。”荣华穿着白色的T恤,黑色的牛仔裤,刚好与他哥哥相反,站在他哥哥的背后,有些害羞地向何逊打招呼。

      “你们几岁了啊?看着年纪很小呀。不好好在香港读书,怎么跑上海来了。”何逊走到两人身前,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可别被那个老东西骗了。他能教你们什么?”说着一脸鄙夷地看着自己的爷爷。

      “你这个臭小子,天天吃我的喝我的,居然还在我徒弟面前诋毁我?我怎么就不能教他们了?在这上海滩,这御灵师说多不多,说少也绝对不少,我何自在不敢自称第一,但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就不能教他们了?”何自在被何逊嘲讽了一句,立马直起身子,朝着何逊吼道。

      何逊翻了一个白眼,都懒得回头,对着荣禄和荣华问道:“你们俩身上的灵力觉醒了是不是?”

      两人听到御灵师、灵力等字眼,眼睛里仿佛放射出万丈光芒,忙朝何逊使劲点点头。荣禄道:“师兄,我们俩是双胞胎,我是哥哥,今年我们都十五岁了。之前因为一次意外,我和弟弟都感觉身上有些不一样,去了医院检查,医生也检查不出来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身体里,好像有一股力量在缓缓流动,这种感觉很奇妙!”

      “是的!我也感觉到了!我和爷爷说起这件事,他好像没有太大意外,就安排我们转学来了上海。还说要给我们介绍一个师傅,说师傅特别厉害,就像《哈利波特》里的邓布利多一样!”荣华同样兴奋地说道。

      虽然不知道邓布利多是谁,但是对于这种显然是恭维的赞美,何自在仍旧十分受用,挑衅地看了何逊一眼,捋了捋自己的银须,一脸我本人就是如此厉害的表情。

      何逊没有理会自己那个一脸小人得志的爷爷,继续与两人聊天。荣禄和荣华两人虽然长得几乎完全一样,但是在一番交谈之后,何逊却发现两人极好分辨。除去两人衣着不同,哥哥比起弟弟更加自信,讲话逻辑也更有条理一些。弟弟虽然有些害羞,但是非常有礼貌,一看便是家教极好。

      何逊感叹两只天真的小肥羊竟不知道自己入了狼窝,甚至还天真地有些沾沾自喜,便开口问道:“那你们师傅和你讲过多少有关御灵师的事情了?”

      荣禄、荣华同时摇摇头,并一脸期待地看着何逊。

      何逊先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继而正色道:“御灵师不像你们想象中那么酷炫,和电影小说里描绘的魔法师,也并不完全一样。”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视线转向何自在,对方朝他微微一笑,递给了他一个继续说的鼓励表情。何逊心中虽然觉得自己好像并没有义务来向这两个小孩普及知识,但仍开口说道:“御灵这种能力,极为古老。最早究竟可以追溯到何时,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但是起码现今的御灵师,都认为早在中国周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可以掌控灵力的人。”

      他示意两人坐下,自己也搬了一张黄花梨靠椅,坐在两人身前,继续说道:“灵力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现在也仍没有答案。但是御灵师们普遍认为,它的产生和灵路刻印息息相关。”

      “万物有灵,这是作为御灵师,要知道的第一件事。每个人,不,甚至是每一件物,都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灵路刻印。所以事实上,你们和店外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花坛里的花花草草,甚至是黄浦江底的一块石头相比较,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你们的灵路刻印更加强大,让你们自己能够发现它的存在。”何逊面对着两人,徐徐说道。

      “那个……师兄,那什么是灵路刻印呢?”荣华怯怯地说道。

      “灵路刻印具体是什么,现今仍旧莫衷一是,它仿佛就是树叶的叶脉一样,遍布在我们身体的角角落落,但是却无法被现代科技所探知。不过有一件事是十分肯定的,那就是更加完整的灵路刻印,意味着更加强大的灵力。”何逊回答道。

      “所以,简而言之,能发现自己的灵路刻印并可以运使由之产生的灵力的人,就被称为御灵师。虽然,知道有御灵师存在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这是为什么?掌控了灵力不就能做到很多现在无法做到的事情吗?为什么不把它广而告之呢?”荣华又开口问道。

      “可能运使灵力有什么限制吧?再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能力,过多的人知道恐怕会造成没有灵力的人的恐慌吧。”荣禄猜测道。

      何逊给了荣禄一个我看好你的表情,点了点头,说道:“不错。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较为强大的灵路刻印可以产生灵力,但是灵力的使用是有绝对限制的。这就涉及到御灵师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只能在灵域附近使用灵力,且绝对不能在非御灵师面前使用灵力,否则可能会被‘规则’所抹杀。这个你们必须记住。”

      两人见何逊的表情极为严肃,不禁下意识地跟着点点头。

      何逊见两兄弟没有把自己的话当作耳边风,显然十分满意。他正要开口继续说,店里的玻璃门却突然被一把拉开了。

      店里原本正聚精会神交谈的四人都下意识把视线转向了门口,只见一道黑色的身影杵在门口。

      “嘿嘿,原来恩公你在这里啊。”穆闻笛一脸笑意地看着冷下脸来的何逊,开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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