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与正文无关,只是有感而发,没兴趣的可以直接跳过。
嗯,对,没错,公主对奥尔本就是德国骨科,只是奥尔本对公主温柔真的单单只是出于兄妹之情!
其实在写这文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德国骨科这回事儿。
网上有些新闻说道过,有些失散多年的兄妹并不知道对方是自己的亲属,但却在相处的时候因对方的性格而坠入爱河,然而在后来发现有血缘关系后,由于法律不允许所以无法结婚,双方都非常崩溃。
只是我后来就开始在想,为什么这是不被允许的呢?
并不是说我同意,这只是一个疑问。
这么说吧,同性婚姻一向都有争议,只是我们总挂在口边说的是,爱情是无分国界的,无论种族,肤色,性别,男男还是女女,任何人都有争取爱的权利,但事实上真的是这样么?至少在德国骨科这事儿上,我看不出来是真的任何人都有争取所爱的权利。
那又是为什么呢?是因为近亲繁殖的孩子会有缺陷么?生理上不允许?但与此同理,同性相恋甚至无法诞下后代,但为什么我们能把任何人都有争取爱的权利这定律套在同性恋的身上,却甚少套在德国骨科上呢?
有些事儿,只用想的是不行的,好奇就要去搜。
于是我就知道了别人的观点,主要分为两派,一是不可逆的关系,二是恋爱至上。
所谓不可逆的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比如君臣之间的关系,师生之间的关系,亲属之间的关系是不可打破的。只是说实在话,随着时代的转变,人们的观念会有所改变。一件事是否道德,除了用伦理工具判断外,很多时候,不过是取决于人们的观念。比如以前,在封建的时代,对于人们而言,同性恋也是一件不道德的事,随着人们思想逐渐开放,观念有所改变,同性恋也逐渐被现代社会所接受。谁又知道将来人们观念的走向?
说不定到了以后,自认为思想开放的我们,会被下一代指责思想封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