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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薛府快要变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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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兰身子一缩,拉住乔宁的衣服,瑟瑟道:“小姐,我们还是迟点来吧。”
乔宁转头,握住知兰的手,温婉一笑:“我又不是元凶,怕什么?这会儿要是不敢进去,岂不是心虚了?”
“可是?”知兰探头往里一看,还是不放心道,“听说这位四小姐,性格古怪得很,我们见了她,通常都是绕道走。”
乔宁含笑着摇摇头,自信道:“知兰,你别担心,此一时彼一时,我自有分寸。”
知兰望着乔宁的自信沉稳的笑容,先前的担忧莫名松懈下来。
乔宁转身走了进去,刚走到大门口,里面的碎裂声戛然而止。薛晚宁握着一个琉璃杯盏,举在半空,一双眼瞪着薛乔宁。
曹氏和薛朝宁倏地转头,顺着薛晚宁的目光望去,只见薛乔宁穿着碧蓝色的丝罗裙,缓缓走来。夕阳的光芒披撒在她的肩上,宛若仙子从天而降,脚下步步生莲。
有那么一瞬间,曹氏以为是大崔氏回来了。
“二婶,朝宁妹妹,晚宁妹妹。”乔宁朝她们打招呼,清脆温婉的声音如玉珠落下,将屋里的三人瞬间惊醒。
“你还有脸来?”薛晚宁手一挥,琉璃杯盏应声而碎。
“哎呀,造孽啊,你摔了这么多宝贝,你爹回来可要鞭打你了。”曹氏哭着腔调道。
薛朝宁朝乔宁欠了一个身,无奈道:“乔宁姐,你……还是先回吧,晚宁妹妹这样让你见笑了。”
“都是自家人,没有什么见不见笑的。”乔宁走到薛朝宁的跟前,拉起她的手,好声劝道,“晚宁妹妹无端受这般遭遇,如今发些脾气,也是可以理解。”
“少在这装好人,要不是你回来,我怎么会烫伤?”薛晚宁冲过来推开乔宁,恶狠狠道。
“晚宁,不得无礼。”曹氏喝道。
“晚宁,你干什么?”薛朝宁拉住薛晚宁,斥责道,“你烫伤又不是乔宁姐的错。”
“怎么不是她做的?”薛晚宁扯开薛朝宁的手,大声道,“她要是没回来,就不会和常宁姐起冲突,常宁姐就不会失手烫到我。”
乔宁听着薛晚宁的谬论,轻蔑一笑。她身量比薛晚宁高半个头,目光居高临下一睇,透着犀利的光芒。
薛晚宁忽然被乔宁的目光镇住,身子像是被定格一般,一瞬不瞬站定。
“看来晚宁妹妹也知道,是薛常宁把你烫伤的。”乔宁眸色沉沉,抬步逼近薛晚宁道,“你不去怪薛常宁,而辱骂我,是不是觉得薛常宁不好欺负,而我好欺负?”
薛晚宁说到底只是十三岁的少女,在年长的薛乔宁气势之下,不管是心理,还是身高都矮了一大截,她吓得后退了一步。
对付虚张声势的人,就得比她更有声势。乔宁当女狗仔这些年,风里雨里,什么样的情形没有遇到过,什么样的人没有碰见过。她若是没有能耐,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拿到娱乐圈的一手信息。
薛晚宁虽然刁蛮古怪,到底还太嫩。乔宁俯视着心虚的薛晚宁,继续步步逼近。
“我在襁褓中时,父亲因为相士的一个的谬论,就将我送到乡下,这十六年来我在乡下过着清贫的生活,如今我得以回家,却要在继母继妹的的淫威下,仓皇度日。在这薛府之中,我是弱者。”
知兰拿着药瓶,站在薛乔宁身后不远处,微微白了一眼。她家小姐是弱者,只有鬼才相信。
“而你,包括二房三房。”乔宁扬起嘴角,诡异一笑,“这十几年不也是在小崔氏的阴影下过活?薛常宁穿着最华贵的衣衫,穿梭在京城贵女中,而你薛晚宁,只能捡她挑剩的衣服,遭受着贵女们的嘲笑。”
“你和我一样都是薛府的弱者,有道是弱者何苦为难弱者,你不选择和我站在一起,却辱骂我,去跪舔薛常宁。你觉得薛常宁就会高看你一眼吗?”乔宁注视着薛晚宁道,“我想她最多把你当做走狗,赏你一点好处罢了。”
“嘭”的一声,薛晚宁屁股撞到了桌角。薛乔宁的话字字诛心,刺痛了她。
“本小姐跪舔谁要你管,我跪舔谁都不会跪舔你这个乡巴佬。”薛晚宁面目狰狞吼道。
薛晚宁左脸因为烫伤起了水泡,水泡随着愤怒的肌肉不停抖动,似乎随时要爆开来。
“晚宁,你怎么这么说话?”曹氏恨铁不成钢,她怎么就生了这个傻女儿,薛乔宁不管是不是乡巴佬,她是未来的靖王妃,如今薛晚宁得罪了她,真是蠢透了。
“娘亲,把她赶走,我不想见到她。她这时候来,能安什么好心,还不是来看我笑话的。”薛晚宁张牙舞爪道。
“晚宁,你冷静点好不好,你烫伤了,皮肤变成这样,我们都理解,可你不能迁怒无辜的人啊?”薛朝宁按住薛晚宁的肩膀摇晃着。
薛晚宁正在疯头上,哪里能冷静的了,她忽的挣开薛朝宁,抓起身边的东西,又开始乱砸,口中还大嚷道:“我变成这样,这辈子完了,完了,我恨你们,恨你们所有人。”
曹氏见薛晚宁发疯的模样,已经没有气力再劝阻,只是握着手帕低头垂泪。
薛朝宁无奈地摇了摇头,对薛乔宁抱歉道:“乔宁姐,你也看到了,晚宁妹妹现在这个样子,说什么都是听不下去的,你的心意我们领了,你还是先回去吧。”
乔宁望着薛晚宁又哭又闹又摔,也不再说什么。她这趟来,对薛晚宁说的话,其实是故意说给曹氏和薛朝宁听的。
她要让她们明白,要对付小崔氏,她们二房不能退缩一旁隔岸观火,只有站到一个阵营才有更大的胜算。
乔宁可不希望,她在前方杀敌,背后却被人捅一刀。
“知兰,把我准备的药膏拿过来。”乔宁朝知兰挥手。
知兰上前,乔宁拿过知兰手里的药膏,放到薛朝宁手上,嘱咐道,“这是玉肌膏,是我们乡下的土方,虽然便宜,却是对烫伤很有效果。”
“小时候,我贪玩,玩柴火被烫伤,留了一个疤,三年前偶遇一个游医,她送了我一瓶玉肌膏。我没当时没抱希望,只是涂着试试,没想过了一段时间,我陈年的伤疤居然消失了。”
“真的吗?”曹氏擦了擦眼泪,凑过来拿过玉肌膏研究。
“你让晚宁妹妹试试便知,正常过三天,疤痕就会变紫,七天后疤痕就会慢慢变淡,一个月疤痕就会彻底消退了。”乔宁微笑道,“药膏送到,我就不打搅了,乔宁告辞了。”
乔宁说完,便带着知兰走出了二房的南厢房。
曹氏和薛朝宁目送着乔宁远去的背影,直到背影在转角消失,才堪堪收回目光。
“薛府恐怕要变天了。”曹氏喃喃着,嘴角不自觉勾起莫名的笑。变吧变吧,小崔氏垮台那才好。
乔宁从二房出来,往潇竹苑的方向走。
知兰一个劲地在身后叽叽喳喳。“我说四小姐也真是太不识抬举了,你送她玉肌膏,她还辱骂你。”
“小姐,你人真是太好了,对付这种人,根本没必要这么上心,让她一辈子留着疤最好了。”
乔宁走了一段路,忽然停了下来。整天待在府里,面对着一些人,烦透了,不如出去散散心。
“哎哟,小姐,你怎么不走了?”知兰猝不及防,一下撞到乔宁的后背。
乔宁望望天,倏地转身,回头对知兰挤挤眼:“走,我们出去溜溜吧。”
“啊?小姐想去逛街?”知兰摸着头问道。
“嗯,老实说,这么久,大秦的京城还没好好逛过呢。”乔宁朝知兰眨了眨眼,就往薛府的门口的方向走。
“小姐,小姐等等我。”知兰快步跟上,实在搞不懂小姐的步伐怎么这么快,走两步就跟不上。
出了府,乔宁漫无目的在街上走。她衣着华丽,容貌又出挑,在人群中时不时引来路人侧目。
她最近一直烦恼一件事情。
她想重操旧业,挖掘达官权贵的绯闻并传播,就必须有传播的载体。在这个不通网络的古代,通过电台、电视、手机传播新闻,简直是痴心妄想。
唯一能传播的途径就是创办纸媒。纸倒是好说,价格倒不贵,可这时候还没有印刷术,复制全靠手抄。一个人一天不吃不喝,能抄多少份,四肢手脚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报纸要形成影响力,靠的就是发行量,几张几十张,根本就是石沉大海。
如果她一夜之间要发行1万份娱乐报,那她一天至少要找2000人抄写。光靠报纸的销量和前期的广告费,这人工费根本划不过来。
看来要当女狗仔,前提还是先发明印刷术。印刷术,乔宁想想就脑壳疼!!!
乔宁一边走一边想,忽然前面似乎有人在吵架,旁边还有一群人围观。
“小姐,小姐,有人在吵架。”知兰啃着一串山楂,在前面引路,“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不要错过看热闹。”
乔宁斜了知兰一眼,一脸鄙视,从人群旁飘过。“不看。”
看热闹,万一引火上身,不就是让自己没事找事吗?在古代,人生地不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喂,小姐。”知兰吐掉山楂核追了上来。
“你敢把老娘儿子卖了,老娘就跟你没完!”乔宁身后响起妇人的啼哭声。
乔宁顿住脚步。卖孩子,太过分了!当记者这么多年,一看到拐卖儿童这种新闻,就揪心。如今亲眼见到,怎么能袖手旁观。
“无知妇人,我不是说了,这都是暂时的。我用卖孩子的钱,做印刷术研究,等研究出来,我们就发财了,到时候把孩子赎回来,不就好了?!”人群中响起男人的声音。
等等,他说什么印刷术?乔宁脑中一道闪电划过,倏地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