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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位领唱的荣耀 ...

  •   主持人拿着歌曲演唱表格说:“接下来是高一(3)班演唱曲目《一二三四歌》,请高一(4)班做好准备。”
      是任海岚的班级,不知道他们班的表现会是什么样。他们上场了。可那畏畏缩缩的样子看着不太有气势,一点精神也没有,明明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女。想来是不太愿意站在大庭广众面前唱歌吧。这《一二三四歌》最需要活泼的青春感,可他们除了脸是稚嫩的,其他竟然一点也没有。站在最前头领唱的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看着可朝气了,一下子就把后边行列着的衰竭枯萎扫除了。
      音乐响起了。像只鸟儿雀跃一般的灵动。活泼,生动,兴奋。仿佛耳边就是军姿飒爽高唱鸿歌。可看那一张张丧着的脸,一下子陷入了阴霾。
      就光一个女孩子去好好唱歌,怎么可能带的动全班四五十人的随意张嘴。显然那四五十个人是不愿意唱歌的,看任海岚的嘴也只是张张,没用心。
      成杳杳看向三班的班主任,他插着腰,整张脸都铁青着,那肚子里的火苗恨不得冒上去,烧着那群不为班集体着想的学生们。
      随着歌曲最后一句的落幕,音乐也慢慢暂停了。他们一个个像在受刑罚的犯人,这刑罚受得差不多了,就赶紧放下心来。
      任海岚一副释然的样子,他是多讨厌唱歌啊,这军歌活泼得很,他倒好,整首歌的演唱都不在状态。这歌一完,像换了个人似的,脸色立马转晴。
      而成杳杳自己呢,爱歌,爱唱歌。军歌这样严肃的歌可怠慢不得,当然得好好唱。等下上台可千万不能像三班一样,希望同学们拿出吴教官训练时的积极,为班集体取得荣耀。
      “同学们,下一首就是你们了,千万不要紧张,好好表现!”班主任徐老师小声的在大家面前说。随后徐老师走到杳杳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好唱哦!”成杳杳点了点头,眼神里扬着为今天的比赛聚集已久的勇气:“好!”
      平时连说句话都不敢的生性胆小自卑的人,今天居然要在全体高一师生面前做唱歌了呢!这真是稀奇,如果爸爸妈妈知道的话,一定会意想不到的。
      “现在有请高一(5)班为我们演唱《黄河在咆哮》,请高一(6)班做好准备。”
      主持人报完幕后把话筒递给了成杳杳。话筒有些余温,就好像存在着一盏灵魂一样,或许它能够带给自己意想不到的力量。她站上台了,站在最前面,看着这一片人海,所有的目光都注视着自己。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她鼓足了勇气,只为了能够为班集体获得荣耀。
      杳杳班上的编排有些创意,等她清唱完歌的前几句后再放伴奏,让她那清澈的歌声,带着后来活跃的音乐走入佳境。她不知道怎么的,一点也不紧张了,唱着唱着便开始享受舞台带给自己的自信。好像一个明星?那么今天C位出道吧。
      杳杳是扬着笑容唱这首歌的。坐在台下的人都觉得她唱的好,而且笑的时候可自信了。她身后的同学们唱的也不赖。就是需要一个足够好的领唱和积极的同学们互相配合,才能带来好的演唱啊。
      任海岚看着那个在舞台上自信得不像的成杳杳,再一次为她心动。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为什么让自己如此着迷?明明平日里唯唯诺诺的,现在又是这般的神采飞扬。
      演唱结束了,杳杳把话筒还给了主持人。紧接着是所有师生们投来的目光。这样的目光,杳杳不会畏惧。因为不会带着恶意,不会带有恐惧。所有人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自己,那是友好的,善意的。这是杳杳第一次不反感他人的目光对自己的久驻。
      高一(5)班的演唱是目前为止最好的,也是到结束为止最好的。果不其然,得了华恒中学今年军歌评比的第一名。
      成杳杳他们班的照片被贴在学校校刊上,她站在最中间,那个最瞩目的位子。照片的上边赫然几个大字——“恭喜高一(5)班获得我校本届军歌评比第一名”。
      成杳杳站在校刊边上,看着自己的照片,那上边的模样比起平时的样子好看了不少,因为有自信了,有自信的样子真好看。
      江浔拍了拍成杳杳的肩膀:“杳杳,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正在创设的乐队?”
      杳杳楞了一下:“可是我不会演奏乐器。”
      江浔接着说:“我是让你当主唱,不是让你弹奏乐器的。”
      “啊?可是我没有学过唱歌,我应该胜任不了吧。”
      江浔用食指在杳杳额头上轻轻推了一下:“你没有专业学过唱歌都唱的那么好,我要是教你那些乐理知识,你肯定会唱的更好呗!”
      杳杳点了点头:“嗯,好啊,那我就是你乐队的主唱喽!”
      江浔笑着:“我真荣幸。”
      “我们的乐队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啊!你取吧!”
      “嗯......我也不知道。”
      “那不如就叫‘杳有音洵’吧?”
      “对耶!你居然可以想得到!”
      “那以后我们就叫杳有音浔了,怎么样?”
      “好啊,有你也有我的名字,真好。”
      成杳杳自从认识了江浔之后,世界便多了一抹亮色。他像一个大太阳一样照顾着自己,带给自己别样的明媚。她看着江浔的眼睛,心里格外的温暖。
      以后她就是杳无音洵乐队的主唱了。像做梦一样,现在的自己居然是一个在创设中的乐队预备主唱!到时候乐队创设成了会在哪里表演呢?会写属于自己的歌吗?她想了太多太多这样的问题。
      感谢你来到我的生命啊,江浔。我会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对待,我会永远记得是怎样的一个夏天,你降临了。
      知了的声音很嘹亮,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不会累,叫来叫去叫个不歇。人们早就疲惫了这样的倦态,想赶快清醒过来,任海岚也一样。他和安珊珊李宣琪坐在操场边的大树下,三句两句的讲些什么。
      任海岚说前几天被成杳杳拒绝了的事情,安珊珊笑的嘴都合不拢,“有点意思啊,那天我也看到了,我都替你尴尬死了。”
      任海岚马上埋下了脸:“无语。”
      “也许你并不是真正的喜欢她啊,可能只是好感。毕竟只和她说过几句话,没人像你一样看了几眼就爱的死去活来的。”李宣琪语重心长的娓娓道来。
      任海岚也纳闷,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一个只说过几句话的女生?对她根本算不上了解,连联系方式都没有,喜好性格什么的也不知道,怎么就喜欢她呢?可是她有一些好看,笑起来特别可爱,唱歌也特别好听。这样的人,根本就是自己的取向狙击。
      任海岚似乎知道自己的理想型女友该是什么样了。长相可爱乖巧一些,唱歌好听一些,说话声音轻轻柔柔,多可爱,多让人有保护欲啊。
      安珊珊接着说:“你要是还想追她,就主动跟她套近乎,熟了之后再追嘛。”
      任海岚想了想,确实有一点道理,比起现在彼此对彼此一概不知来说,先以朋友的关系熟悉了,了解彼此性格后交往也不迟。
      那么该怎么样才能让彼此成为朋友并熟悉起来呢?真是个伤脑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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