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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86 ...


  •   在日出之前,佛晓赶到了乱葬街的街口。

      天蒙蒙亮,街道上只能模糊看到一些人影。

      佛晓一走近,就看到了倒在街道办墙边的小孩。
      他全身上下只穿着单薄的衣服,怀里抱着一把枪,身上还带着干涸的血迹,那衣服好像被什么东西刮破成了碎片,小孩半眯着眼睛,强撑着睡意,在墙角瑟瑟发抖。

      看见佛晓由远及近的身影,他似乎是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然后拿胳膊撑着地面,费力爬了起来。

      站直的身体在不住的发抖,街口处风刮来,像摇摆的玉米杆子似的,随时都好像要被折断。

      “小老师,我做到了!”

      等佛晓一走近,男孩的脸上就露出激动又兴奋的表情,寒冷都掩盖不住他的开心,眼睛亮晶晶的,跟之前佛晓见到的他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身上那种警惕和阴郁的气质消失了,像被注入了全新的活力,有了一个小孩该有的样子。

      佛晓见状,轻拍了一下危兆的脊背。

      摸上了他的后背才发现,这孩子瘦成人干了,而布满寒气的衣服更是冻得佛晓一哆嗦,他难以想象在这样萧瑟的秋天,危兆是怎么抗冻的。

      见佛晓不说话,只盯着他的衣服看,危兆一时之间也有些拘谨,刚刚那种兴奋劲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小老师,是我做得不好吗?”他忐忑望着佛晓,脸上写满了胆怯,“您是不是不要我了?”

      危兆的声音里带了一些哭腔:“是我太弱了吗?老师你别看我瘦,我杀人厉害着呢,那个畜生看见我时还叫人把我捆了起来。他都猜不到我有枪呢,当时我挣开他们,拿出枪打了子弹,那畜生和那两个小瘪三都吓傻了哈哈哈!我一枪就崩了他的头,我枪法可准了!”

      “老师,我还把爸爸的那个铺子给烧了,他占了我家的财产,就算我要走,也不能白白便宜了其他人。他还有很多的手下呢,那些人天亮了就会发现他死了,肯定就会打财产的主意。老师我聪不聪明?”

      “老师老师,你看,这是我从他家里拿出来的金条!我偷偷藏进裤兜里的,忘记给你了!”

      危兆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佛晓不说话,他就一直讲。

      一边讲还一遍观察着佛晓的脸色,生怕哪句话说的不对,引得佛晓生气。

      说着,他就从裤子里边翻出了一块小金条,讨好的递给了佛晓,像只给主人递自己心爱的肉骨头的小狗狗。

      见到金条,佛晓倒是惊讶看了危兆一眼,这小孩在杀了仇人以后,难得还有这种心眼,他是没有想到的。

      危兆见佛晓的脸上终于有了不一样的表情,心里总算舒了一口气。他急忙把金条塞进了老师的手里,这可是他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了。

      他希望老师能收下他的心意,只有收了东西,老师才会将他带在身边。

      乱葬街危兆是不可能待下去了,那些毛哥的手下要是查出来是他干的,肯定会找他报仇的。

      佛晓掂量了一下金条,还挺重,看起来起码有500克。

      这可能就是那个毛哥最值钱的积蓄了。

      金子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硬通货,在丧尸世界也不例外,这个金条换算成丧尸世界的联币,起码也有□□千联币,相当于他前世里的25万左右。

      □□千的联币在这个世界里只能买一把质量好一些的新枪。
      要是质量一般的二手枪械,能够买两到三把。

      佛晓在心中换算了一下这块金条的价值,他没有说些什么,看眼巴巴的小狗,想也知道危兆的心思,就差没有明晃晃写在脸上了。

      这是一只害怕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佛晓想了一下把金条放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知道小老师有异能,但看到金条凭空消失了,危兆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小老师他真的,好厉害呀。

      然后危兆就反应过来了,小老师收了自己的东西!
      他嘴角止不住的上翘,是不是意味着他可以跟在小老师身边了?

      佛晓看着乐不可支的小狗,内心也是有一点儿好笑。
      他看危兆总有一种奇怪的情绪,一方面知道他未来会是那个稳重的,全心全意保护自己的侠客。
      另一方面却看着只有小小个,看起来就像饥荒年代的小乞丐的危兆,又实在没办法将对方当成一个成年人。

      无论如何,他先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套保暖的衣服递给了危兆,语气也带了自己察觉不到的柔软。

      “老师说到做到,你既然有能力报仇,就不会丢下你!”佛晓伸出一只手捏了捏那皮包骨的凹陷小脸,“做我的小跟班,怎么能穿得这么寒碜,先去把衣服换上吧!我们还要再等一个人。”

      得到了佛晓确定要带他走的消息,危兆可别提有多开心了。

      他想也没想,就接过衣服抱着去墙角换了。还是有些担心老师不见,他没敢走太远,就在佛晓旁边的一个拐角,一抬头就能看见佛晓的背影。

      新衣服有保暖的一套内衣,还有毛绒绒的羊毛内里和防风的外套,裤子也是厚实的材质,外套有些大,裤子有些长,一看就是小老师的身高尺寸。

      危兆乐呵呵的把裤脚卷起来,又发现那外套竟然还有一个帽子,把暖呼呼的帽子带在了脑袋上,连风吹都感觉不怕了。
      他还从来没有穿过这么舒服又保暖的衣服呢,就算是以前爸爸和妈妈还在的时候,家里能买到的衣服也是商场里的打折款。
      那种衣服的布料粗糙又难受,可有衣服穿,他也已经是乱葬街上幸福的孩子了。

      感受到全身上下渐渐温暖起来的身体,危兆看着自己粗糙的手指和皮肤,又担心的觉得自己暴殄天物了。

      他现在这么脏,把好衣服都糟蹋了。

      想着,就看了一眼放在旁边被换下来的旧衣服,又想重新换回来。

      “好了吗?”佛晓听着身后没有了细碎的衣服声,就问了一嘴。

      危兆有些紧张,生怕耽误了佛晓的事情,连忙抱着自己的旧衣服从墙后出来。

      “小老师,我好了。”他有些手足无措,走到了佛晓的面前。

      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新衣服的危兆虽然说脸蛋还是看起来有些发黄,可给佛晓的感觉已经比之前好太多。厚实的衣服遮掩了他瘦弱的小身板,忽略脸蛋的话,看着也像是个发育正常的小孩子了。

      他又看了一眼还在打赤脚的小孩,在背包里翻了半天,只找出一双还算小码的帆布鞋。

      佛晓又拿出一双棉袜,让危兆给换上。

      “鞋子有些太大了,哥哥没有时间给你去商场再买一双了。”佛晓说着,也有些后悔自己思虑不够周全。大厦的下边就有一个卖服装的商店,刚刚也不是不能私自先撬开人家的锁拿个鞋子,再把联币丢人屋里。

      “先凑合着穿吧,想着,佛晓又拿出一双袜子,你要不多穿两双袜子试试呢?看能不能起到个鞋垫的作用?”

      危兆是点了点头,他接过鞋子,其实心底已经乐开了花。

      他好多年没有穿过鞋子了呢,作为最容易消耗也比较贵的衣物用品,乱葬街的小孩可都是光着脚跑来跑去的。

      他把袜子套在了细细的脚腕上,就算穿了两双袜子,那纤细的脚腕依旧显得比同龄正常小孩要脆弱。
      他不敢坐在地上弄脏了新衣服,就只能一边扶墙,一边使劲套鞋子。
      可危兆从来没有穿过鞋口这样小的鞋子,他使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蹬进去一个脚尖,小脸都涨红了,帽子也被大力给挣掉了,可鞋子就是穿不进去。

      这大幅度的动作吸引了佛晓的注意力,佛晓一看危兆这小孩,好家伙,鞋子是那样穿的吗?不把鞋带解开,你就是把全身力气使上了,那鞋子也穿不进去呀。

      佛晓都看笑了,他走到危兆面前,蹲下了身子,从危兆手上拿过了鞋子,开始认真教小孩。

      “呐,有鞋带的鞋子,是不能像你这么穿的。”佛晓嘴上说着,手上动作极快地拆开了鞋带,一边还给危兆演示。“像这样,把两边的鞋带给扯松,拉开鞋舌和鞋口,你的脚就可以轻松伸进来了。”

      他说着,一只手拿着鞋,一只手轻轻握住了危兆的脚腕,轻轻引导着对方将脚伸入鞋子里。

      佛晓又扯紧两边的鞋带,教了危兆一遍怎么把鞋带给系上。

      穿好了一只脚,佛晓也没有起身,直接拿了另一只鞋子,又细心给小孩穿上。

      危兆一边听佛晓说话,一边点头,一边认真看着蹲在面前为自己穿鞋的小老师,感觉到胸口处闷闷的。

      他一开始跟小老师见面,只觉得对方看着就像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孩,怎么会出现在乱葬街呢?还一上来就搂了自己的肩膀,对着他乱说一通。

      傻子也知道,他是被对方给当作工具人了。

      肯定是那小子干了坏事情,而危兆也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仇富是肯定的,凭什么一出生他就要和爸爸妈妈受苦,而那些有钱人就吃不完也穿不完,住在漂亮的大房子里呢?

      危兆可讨厌佛晓了,他故意抢了他的衣服,他朝他吐口水,想欺负他,好像这样他就比他更加厉害。

      再见到小老师,他站在讲台上,变成了吴主任口中那个很厉害,需要他们都听话的老师。
      危兆心里很是不服气,还有些尴尬。
      可那个他以为不比自己厉害的小子变成了一个他打不过,而且不得不听对方话的老子,还被对方当众教训,危兆对佛晓的情感就变得十分复杂。

      他看不起他,他不服气他,他觉得他很厉害,他又很讨厌他。

      危兆也想不通,怎么才两天的时间,佛晓就在乱葬街成为了一个红人。

      “异能者”这种存在,现实里真的会有吗?

      于是他在现场亲眼目睹了佛晓使用异能的样子,他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已经能够领着乱葬街的居民们作战。敌人还是在12区呼风唤雨的天王帮,那个任谁看见都要绕着走的黑/帮。

      那天的佛晓威风凛凛,他的出现在乱葬街点亮了一道光。许多人嘴上虽然没有说,心底却都极为羡慕崇拜这样一个人的,尤其是他们这帮出生在乱葬街,被人嫌弃的小老鼠。

      危兆有点儿想靠近小老师,又知道老师不喜欢自己。
      他看得出来老师喜欢谁,那些课堂上听话的,一学就会的小孩,佛晓对他们总是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和微笑。

      要是他也有机会接近老师就好了,他在心底偷偷想。

      他想看看佛晓是怎么使用异能的,站在发光的人身边,自己也能被光照耀到吧?

      他又一次被毛哥抓住,他被毛哥脱光了衣服抽了鞭子,那个变态的老男人,总是喜欢抓小孩来玩。
      毛哥这个变态的癖好在乱葬街都是出了名的,家里有小孩的都不让往东街那边跑。

      他被扔出东街已经伤痕累累,他趴在地上看着行人从他身边匆匆走过,没有一个人会停下来问一句他怎么了。
      乱葬街的人是没有善良和同情这种东西的。

      然后他就听到了人们的笑声,他看见几个男人拿着枪从街上走过,谈着以后可以靠枪赚多少钱。

      鬼使神差的,危兆心里涌上来一个奇异的想法。
      乱葬街的人没有同情,可是那个老师有啊。

      他是乱葬街唯一一个还拥有善良和同情这种东西的人。
      危兆就忍着痛,他得趁着他还满身的伤痕,还流着鲜血去找那个人。他知道老师不喜欢他,可他这样可怜,命都要没有了,只要他把自己的遭遇跟老师讲一讲,对方多少会心疼他吧。

      藏在心底阴暗的念头一旦萌芽,就怎么也止不住念头。

      他心里无比清楚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唯一的机会。
      他找人打听了他的行踪,知道他还在红袖医馆里。

      医馆里的病人那么多,如果他过去了,就显不出他的可怜了。为此,危兆又扛着痛,已经干涸的血口被他用玻璃片划破,他躲在出街的必经之路上,他知道佛晓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他一定要好好等着,等着见到他,等着以最惨最可怜的面貌博取他的同情。
      他还要学会用眼泪引起他的注意,虽然父母死后危兆就很少流泪了。

      他不得不这样做。

      等了不知道多久,也许是两个小时,也许更久……

      危兆在巷角看见了那个人的身影,他仓皇扑了出来,他涕泗横流半真半假演着戏,诉着苦。说着说着,竟真的将那些埋藏多年的委屈发泄了出来。

      他终于得到了他的垂怜,他的帮助,他许下了承诺,会让他做他的仆人。

      危兆想过很多次自己靠近佛晓身边的场景,可没有一次想象出来的场景是现在这样的。

      小老师就像他逝去的父母,正温柔低腰为自己穿鞋子。

      他真的好温柔啊,这好像就是一场梦,真怕梦醒了以后,小老师就消失了。

      危兆希望自己能够一辈子陪在小老师的身边,他十分贪恋这种温暖。

      穿好了鞋子,那小孩的话倒是少了很多,乖乖地跟在自己身边,偶尔佛晓说什么,问什么,他就点点头。

      这么一会儿闲聊,佛晓倒是知道了危兆的不少信息,他原来已经12岁了呀。
      那和他这具身体也差不了多少,同样的年纪,佛晓就长得比危兆高出许多。他已经是同龄男孩中偏瘦的体格了,可与危兆比,他可以说长得还挺壮实。

      “老师,我们还不走吗?”

      太阳还没有出来,佛晓和危兆一直在街口的避风口处站着,两个人站了许久,可老师怎么还不带自己离开呢?

      危兆实在忍不住了,就开口问了出来。

      “不急。”佛晓轻笑,“等太阳出来了,我们就走。”

      他还想再试试等红袖,红袖的医术很好,异化区外应该也有很多人类,带一个医生可比带一个猎人要更有用。

      听佛晓这么说,危兆就不再焦急,而是耐心地陪佛晓在这儿站着。

      其实他也看出来了,佛晓老师好像在等什么人。

      是谁呢?危兆心里有了猜测,除了他,小老师还要带别人在身边吗?

      很快,危兆就已经知道答案了,当一缕金光撒向乱葬街的牌坊时,佛晓叹了一口气,对危兆扬扬手,告诉他两人可以离开了。

      他们刚迈出脚步,就听到隔了好远的距离,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哟,不是说等我吗?你这也不守信用呀,这么快就走了?”

      那声音明媚又张扬,危兆停了,惊讶回头看,果然就是红袖医馆里的红袖医生。

      原来是她吗?想到医馆里贵的离谱的诊费,危兆垂下了眼帘,情绪就变得有些低落。

      比起他来说,红袖医生显然是一个更有用的人。红袖能放着那么赚钱的医馆不要,愿意跟小老师离开12区,也是因为崇拜老师的能力吗?

      佛晓看到了红袖的身影,倒是也笑了。

      “你不是一直在观察我的诚意吗?”佛晓淡然揭穿了红袖,“最近风很大,天气也转凉了,冻得厉害吧?”

      他早就发现了巷子里多出来的影子,这种反侦察的能力,正是从平会领与齐云萍记忆中影响的习惯。

      对于跟踪自己的视线,军人十分敏锐。

      他虽然不清楚为什么红袖一直躲在那里不出现,还以为对方在犹豫呢。但是现在人已经出来了,就说明红袖只是在考量他而已。

      对于佛晓看穿了自己的行踪,红袖没有半分尴尬。

      相反,她对佛晓流露出更加欣赏的神态来:“你小子不错,能力可以,这样我去异化区也放心多了。”

      “红袖医生只背这一个包去吗?”佛晓看着红袖的行囊,不免皱了皱眉头。“我雇佣您去冒险,可是要治病救人的,万一有个伤痛什么的……”

      佛晓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红袖打断了。

      “这些你不用担心,你不是有那什么隔空取物的手段吗?到时候不能从我医馆里直接取用东西?”红袖似笑非笑,用含有深意的眼神看着佛晓,似乎在试探他的能力。

      佛晓也笑了,他没有想到红袖如此有趣。

      “我不是神明,我只是一个异能者。”毕竟两人要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共处,佛晓也就摊牌了。

      “我的确拥有隔空取物的能力,前提是你的物品和距离不能太过遥远,唔,也就百米内吧。”

      “但是我有一个储存的无限空间,我们可以考虑一下,现在要不要回去装点你的家伙什?”

      佛晓等着红袖的回应,而红袖也望着他,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行,我跟你走定了!”她此时才是真正下了决定,“你可别诳我呀,我那医疗物资可有整整好几大车!”红袖打了一个响指,“对了,凡是消耗的医用品,都得报销啊,我可不是什么大善人,会浪费我的钱去救人!”

      佛晓跟红袖摊了牌,而红袖此时也才跟佛晓暴露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竟然直到刚刚那一刻,对方还在考量他,还没有决定要不要跟着佛晓去异化区。

      “什么物资?”佛晓问红袖。

      既然两个人已经决定合作,红袖现在就坦诚多了。

      “我红袖医馆进的货呀,一直积压在12区的边防光卡那里,我想着说不定要离开12区,就让送货的司机留在外边了。”红袖说完又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老娘我可真是太聪明了!”

      “行吧!”佛晓缓缓吐出一口气,“聪明的红袖小姐,那我们现在是确定可以出发了吧?您也知道,我在12区现在已经成为了政府和军方的通缉犯。”

      红袖嫣然一笑,带了一丝幸灾乐祸:“当然!走起吧!小罪犯!”

      说罢,三人的身影坐上了佛晓的卡车,离开了乱葬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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