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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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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一圈逛下来,吴霁基本上是在各大门店混了个熟脸,用陆归临的话来说,以后想散散心,把这圈当“后花园”就可以了——散心后花钱的园子。
陆归临一直觉得吴霁的金钱观太狭窄了,或者毫无经济意识,并没有形成金钱只是一种工具的观念,在他以前的生活里,即使他妈妈把他教得很好,甚至可以说多才多艺,知识面很广阔,但曾经被金钱限制的经历对他还是有影响。
况且,陆归临虽然并不想让他和陆家扯上关系,明面上请徐家收养他,但至少在暗地里,吴霁实打实是陆归临的“家人”。既然是他的人,身在这样的阶层,以后的生活、学习,都会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同,所以,从现在开始,富养他是必然的。
陆归临对于这些外在的装饰,得体、精致、舒适是基本要求;而吴霁,粉紫色、雾蓝色之类的淡雅颜色是基本色系。
回家的路上,吴霁看着车窗外若隐若现浮上的星子,没有说话。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八月底,孟予怀提前离开了,甚至没有和吴霁正式道别,上完那节课,和往常一样带走了自己的书,第二天没有再来。
吴霁早上等他的时候,还以为他只是来迟了,一分一秒地过去,吴霁做完手头的试卷,眼睛里渐渐泛起泪光。
他环视这间面朝大海的书房,干干净净,没有留下孟予怀的任何痕迹,哪怕只是一支笔,一张纸。
连空气都是空白的,闻不到他的气息,好像从来没有这个人来过。
吴霁收拾好自己的书,安静地关上了书房的门。
他没有向陆归临问起孟予怀是否真的离开了,是否还会回来。这些幼稚的问题,孟予怀已经给过答案了。
陆归临和吴霁的生活风平浪静,早起,赖床,看书,拉提琴……陆归临能感觉到他心情低落,倒也没强迫他立即开始晨跑。九月初的时候,陆归临开始准备吴霁上学要用的装备:书包、笔记本、笔盒……杂七杂八的东西也上了他的心。
吴霁自己倒是不在意这些,他更在意另一件事。
最近没什么课,大提琴也已经慢慢脱离了锯木头的行列,能拉出基本的音阶,如果耳朵要求不高的话,也勉强能拉一两首简单的乐曲。陆归临还是比较欣慰的,毕竟不是从小学乐器,吴霁的乐感已经算很好了,两个多月,可以拉成这样,甚至可以说有些天赋。
陆归临也经常隔三差五提早回家,带他去江市各地转,除了繁华的商业区,也有空山鸟语的静林。吴霁也算是对这个城市,有了大概的印象,和他以前居住的棚户区,完全不同的印象。他并不是全然平淡地接受融入的,但也没有矫情地觉得自卑,只是发生过一件事,让他上了心。
那天,陆归临带他去商场,两人一起去洗手间,陆归临先解决好出去了,吴霁正洗手的时候,后头突然冒出了一个男孩子,惊讶地看着他,问他到底是个女孩子还是个男孩子,女孩子怎么进男厕,男孩子怎么会留长发。还问他记不记得自己,就是几个月前徐家的宴会上见过的徐明桦的儿子徐风至。
吴霁匆匆地回了句不记得了,慌忙跑出了洗手间,徐风至问的头一个问题却一直盘旋在自己的脑海里。男孩子怎么会留长发?
男孩子,他是男孩子,陆归临告诉过他,也一直带着他穿男孩子的衣服,去男孩子的洗手间……但十几年形成的性别意识,几个月能改变吗?他的潜意识其实一直回避这个问题。
终于到了入学考试的那天,陆归临要求吴霁轻装上阵,除了脑子和笔什么都别带,不要在其他事情上分心。
吴霁算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考试,近日来低落的情绪,不仅有些高涨,还有些紧张。他自以为藏得很好,陆归临却早已感觉到了。但他什么也没说。
送他进考场的时候,陆归临问他:“你还记得我在花园里拉过的那首曲子吗?”
圣桑的《动物狂欢节》里有十四首乐曲之一,《天鹅》。
吴霁的耳畔似乎已经响起了那支曲子,轻柔,舒缓。心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