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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三面之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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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此刻林月的心神,还停留在眼见事故发生的最后那一刻上。
因为刚才她和李云帆,都与出事地点离得并不远。眼尖的她,清楚地看见那道跟随着飞窜入洞穴的深蓝色身影,赫然正是那个今天总是离吴邪身边不远,一整天都冷着脸、不怎么搭理人的年青人。
没想到那个人,虽然一整天都闷不吭声的,但他的身手会这么好。刹那间的行动,让人见了有如鬼魅一般,远还在别人没反应过来时候,就已经快如闪电一般,一下子就飞扑进了石洞中。
可如今这山石和地面已经全部倒塌,洞口更是被严密地封堵住了。进入洞口的两个人,还能够侥幸存活下来吗?
“生同衾,死同穴”!
这是林月心底冒出的第一个反应和感慨。
对于眼前这两个一同被埋进地底深处的人,林月无比明确的深切感受,就是这个名叫张起灵的年青人,对吴邪所怀抱的,绝对是一种超越生死、非比寻常的深厚感情。林月非常地肯定!
在这种完全崩塌的紧急情况下,张起灵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和吴邪同进洞穴,这无异于就是“生死同穴”了吧。他们两个人之间,到底该是有着怎样的牵绊,才让那个年青人能够这样近乎本能地,第一时间就做出这样勇于赴难、甘愿同生共死的坚决行为啊。
这份感情,人间难觅,世间难寻。唯有缘人,才能够相遇、相知!
这一刻,林月的内心,除了巨大的惊惶担忧外,竟然油然而生出一丝羡慕。
“只羡鸳鸯,不羡仙”,人活世间,本就多方纠缠,生存几多艰难,这两个人之间能够拥有这么一份深厚的情感,怀有这么一份坚定的执念,实在是可遇不可求,难能可贵得让人艳羡。
士为知己者死,有情人相拥着携手离开,远比现实人世间那么多同枕异梦的夫妻强胜百倍!行尸走肉般活着的人,应该是多么地羡慕吴邪和张起灵之间的这份情谊啊。我们该要到哪里才能够寻觅得到,独属于我们自己的这份人间真情呢?
“林,林月,是吧?大妹子,你还是跟大伙儿一起先去前厅坐坐吧。我们这里,得马上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挖掘,现场比较混乱,你再心疼吴邪,也不能待在这里。快,快出去吧。”胖子嘶哑的催促声音,打搅了林月的发呆。
林月醒过神来,自己还在事故发生地待着呢。
陡然间发生这样巨大的变故,自己一个陌生的弱女子确实帮不上忙,也不应该再他们添乱。听了王胖子的驱赶,林月只得应了。目前的情况,想来王胖子也只是尽力而为,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了。
但愿好人有好报,一切都能逢凶化吉。林月内心默默祈求祝愿着,转身同其他人一起,向花园门外走去。
“林小姐,请等等。你和李明星,是刚才我们吴总出事现场的第一见证人,我们得向你详细了解一下当时的真实情形,还请你先不要离开游龙山庄。”
才出园门,林月就被人生硬地拦了下来,开口阻止的,正是美丽的吴氏集团总助Marry。此刻她面上冷若冰霜,俏眉紧锁,显然也很是焦虑。
Marry原来匆匆赶过来是要进行现场紧急公关处理的,没想到却亲眼看到了李云帆救护林月的全过程。
为了林月,李云帆竟然会甘愿把自己置身到如此危险的境地,竟会这么拼命地用身体替她阻挡碎石,这个场景让Marry很是震惊和疑惑。此刻,见到林月一人独自出来,她忍不住公事公办地拦下了她。
只是,眼下场面混乱,Marry还得驱散和劝走其他无关紧要的闲杂人等,还得通知游龙山庄保安和宣传部门,在最后结果明确之前,一定要严厉防止小道消息外传。作为总助理,她必须要及时做好这些必要的相关工作,暂时无法分身。“林月小姐,要不,还是请你跟我们公司的秘书小杜,先去华云轩坐坐吧。请先喝杯茶,等我一下。”
“好的,我不会离开的。如果有吴邪被救出的好消息,还请第一时间告诉我一下。”林月完全理解Marry眼下的忙乱,顺从地跟在小杜身后,被单独带向了游龙山庄的另一个别墅区。
林月边默默地行走着,边耳边边回响着刚才临走时候Marry 最后的问话“林小姐,你之前就认识李云帆李明星是吗?你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为什么为了你他会这么地拼命?”
Marry的问话里,有点好奇和探究,更多的却是一份隐隐的醋意和不忿。
为什么?其实,林月自己心底也是一片茫然啊。、、、、、、或许,只是为了一份很久之前的“救命”之恩吧!
要说林月到与李云帆的认识,那都应该是三年前的老事了。至少有三面之缘吧、、、、、、
最早林月见到李云帆,是在三年前她陪10岁儿子前去的追星会上。
人生是场有时间限制的旅程,每一个阶段都有各自不同风景,最难能可贵的就是当时的快乐体验。想要参加一次大明星李云帆的追星会,这是儿子乐乐十周岁生日时提出的唯一想要的礼物。作为母亲,林月觉得必须遵从他当时的喜好,努力陪他去圆梦。
追星会现场当时有那么多的影迷和粉丝,都排着如蛇般的长队。经过漫长的等待,在李云帆本人终于出场时,全场一阵阵的尖叫和呼喊,声振九霄震耳欲聋。
林月本能地先护着儿子,捂住了他的耳朵。她自己也恨不得赶紧把耳朵捂起来。林月是真心的不明白,只是看见到一个影视明星,当真需要这么地激动吗
乐乐也激动得小脸庞红彤彤的,身躯扭动着,很想跟着人群往前挤去。但当时人潮实在汹涌,个个都争先恐后地想靠明星近一点,更近一点。瘦弱的林月,要带着这么小的孩子挤到T台跟前,向李云帆索要到签名,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这种场合里,林月的内心里,就很有了点失落和懊恼了。
或许,当初自己不应该逞强离婚的;或许,她确实应该赶紧再找一个高大强壮点的男人,把自己尽快给嫁了。这样,乐乐此时就会被一个强壮的男人扛在肩上,陪伴保护着安然挤过人流,成功达成心愿了。
但,现下此刻的人潮中,终究只有身形单薄的单亲妈妈,独自带着一个才满10岁的小男孩。现在就算她真要去找一个男人也来不及了,最后估计只能到新华书店去给孩子买一套李云帆的明信片集,安抚一下他小小的受伤心灵了。
一番纷乱混杂后,等林月终于站稳身子,有空缓过神来抬头观看时,只见明晃晃的大型T台上,聚光灯正打在站立在T台中央,衣着精美发型酷帅的大明星身上。乍远远一看之下,李云帆的整个人,尤如能发光一般,周身的气场赫赫逼人,俊逸潇洒灿烂光华得,让见者都心生仰望和爱慕。
再一次遇见李云帆,大概应该都是大半年之后了。
当时正临近年底,难得林月所在的上海明伦贸易公司老板突然慷慨,破费在上海著名的五星级酒店-洋华饭店举办庆功酒会。
一场丰盛大餐之后,同事们都还不肯歇,就又簇拥着到来到饭店的另一个休闲娱区域,继续KTV唱歌。
林月为了避酒,也嫌包厢内太吵,就想在外面躲会儿。
她边放松着消食,边不知不觉沿着弯曲的走廊,一直走到洋华饭店一个僻静的拐角,这才停下来拿出手机,快乐地给儿子乐乐打个睡前安慰电话。
打完电话后,正当林月打算往回走时,才刚转身,在明净月光的照射下,她看到就在走廊的拐角处,有一个瘫软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的身影。
一阵惊吓后,她发现那只是一个醉酒的男人。于是,她就大着胆子,故意装作没看见一般,快步侧身走过,想要快速离开此地。作为一个单身女人,林月并不想给自己招惹麻烦。
只是没想到,就在林月才要路过时,那个人竟突然摇摇晃晃着站立了起来。可是到底四肢乏力,他好不容易才立起,就又扒在旁边的栏杆上,大声地干呕起来。那个人的胃中明显已经吐无可吐了,竟然当场难受得浑身颤抖痉挛起来。情形煞是吓人。
这是洋华饭店很偏僻的角落,一般是不会有人轻易经过此地。所以,如果真有人在此出了啥事,也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和救治。毕竟是人命大事,已经走过去了的林月,暗暗深叹了一口气,内心挣扎犹豫着到底不忍心,还是最后走回到了那个人的身边,看看自己是否能帮到他一点。
那个人当时的神志,似乎还比较清明。在林月蹲下身子探问时候,他醉眼迷离地瞅了好一会儿,似乎本能地感受到了她的善意。强撑着振作起精神,有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一把拉住林月就低哑着道:“快,快带我走。快离开这里。快,快!”那个人口齿含糊,但意图明确,神情很是焦急地催促林月扶着他离开。
于是,在还没完全弄明白的情况下,林月半扶半架着那个醉酒的男子,踉跄着走出了洋华饭店,并一起坐上了一辆出租车。
直到坐上出租车,那名男子才似乎终于安心下来。他才对林月坚定清晰说了一句“不能去医院”,就放松了神经,倚靠着坐椅直接昏睡了过去。任凭林月如何呼喊、推搡都再没有一丝清醒和反应。
这下子,林月傻了眼,她还根本不知道该把这个男人送往哪里送啊。
不能送医院,又舍不得自掏腰包花冤枉钱给那个男子住酒店,万般无奈之下,林月最后只得决定,带他先回自己的家里。反正这个男人已经醉得睡死了过去,也不怕他有其他伤人举止。
幸亏林月家就住在一楼,又因为要参加公司酒会可能会晚归,那晚她正好把儿子乐乐送到邻居家睡去了,孩子的房间也正好空着。她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最终把那个人安置在儿子乐乐的小房间里睡下。
林月有照顾醉酒前夫的经验,给那人灌了些解酒的药物,直到看见他睡觉气息平稳,这才放心离开。
劳累了一天,等林月自己洗换完毕,紧锁好房门躺在床上,林月才得空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事。
出租车上,时明时暗的马路灯光照映下,林月其实根本看不真切那个人的脸面。只见那个人眉头紧锁,额发披垂,下巴削瘦,衬衫衣领下微露的锁骨瘦削,脸色疲倦苍白得让人心内生怜。
看得出这应该还是一个挺年青的小伙子。这个男子竟然让林月有点依稀脸熟的感觉,很是俊朗无害。估计这也正是林月最后敢鬼使神差,与他一同坐上出租车,并下决心带他回家的最主要原因吧。
林月闭眼朦胧临睡之前,突然想起那个现在正躺在她儿子房间的醉酒男人的脸,似乎跟她儿子房间墙上挂的明星李云帆长得很有几分相似。一时间,她有点脑洞大开地想,那个人会不会有可能恰好是李云帆演戏时所用的替身?
如果真是这样的放,明天等他醒来或许自己可以求肯他一下,借他的脸来骗骗儿子,让乐乐也满足一把成功的追星梦。恍惚中,林月自己也觉着有点异想天开,暗自嘲笑出声来。
实在太累了,转眼她就沉沉地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