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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我先去了那个叫作沐希的明星常去的录音棚,希望能遇见她,更希望路凯会在那里,我到里的时候,有人在录音,可是却不是沐希,而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那里的人告诉我沐希今天下午要来。
      于是,我坐在角落里看那个少年录音,我虽然听不到他的声音,但看得出他唱得很用心,曲终,他的眼里竟湿润了,看到这一幕,我不由得想听一听他的歌声,正想去认识他一下,而他却急忙忙的背着一个帆布包就走了。
      我从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他叫朴巫启,并不是艺人,只是因为唱歌好听,所以每周会在这里录一首歌放在电台上,以赚点外快。
      听到这里,我赶紧追了上去,因为下次可能就见不到他了,我是真的很想听一听他的歌声。
      于是,我追了上去,可是,他走的太快,而我又多背了个吉他,因此只看见他进了一个酒吧。不久,我也到了,正当我寻思着找他的时候,却在发现,他原来是这里的驻唱歌手,我心中一喜,心想可以听他的歌了。
      不出我所料,他唱得真的很好听。
      突然,唱到一半时伴奏的吉他手停走了,就连吉他也落下了,于是,其他伴奏也停了,然而,朴巫启却没有停下,酒吧里的人突然停了下来,不再喧闹,整个酒吧,就只有他一个人的歌声,那么冷清那么空荡,于是,我把背包放下,拿着吉他,走上了吉他手的位置,照着曲谱,拿下颈上项链的吉他拨片,开始弹奏,于是,其他伴奏也开始了演奏。
      曲终,是一片掌声,我们下台,我将拨片再次置于颈上,朴巫启对我笑道,“你弹的还行啊!”
      “那是,我可是PAT乐队的王牌,哦!我忘了,现在不是了。不过,你的歌声真的好听!”
      “你是说那个以一首《FOREVER》成名的PAT乐队?你是主唱吧?”
      “不久前确实是的,而现在,不是了,你不要谈那事了好吗?这会让我心情糟透了!”
      “好吧,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还能咋办,只有再找工作了!”
      “那你要不在这里工作吧,这酒吧是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开的,而他这段时间去了外地。”
      “真的吗?我可以吗?”
      “不过恐怕没有你以前赚得钱多。”
      “没关系,够养活我自己即可!还有啊,你能不能帮我租一个房子,我没地方住。”
      “你不早说,我朋友让我照看一栋房子,他很少回来,现在嘛,交给你了。”说着,把背包里的钥匙给了我。
      我感动道:“呜呜呜,你太好了,太好了!”
      “你先别激动,这房子你还没看看呢,万一不喜欢怎么办?再说,我觉得你肯定不喜欢。”
      “怎么可能呢,我还没看到,你就敢肯定?”
      “呃,因为那房子有点玄乎……”
      “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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