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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也正是在这一日,程县令点卯后,带着几个亲近下属去天风阁吃了顿饭,叙了叙感情,天色已暗,才脚步沉沉回了府。

      这两年桥林县的县务处理得不错,百姓的日子在整个永乐郡也算得上数一数二,一来二去的,他的名声也传到了朔阳郡大人物的耳朵里,程县令心里美滋滋,深感春风得意。

      进入正厅后,望见去年寻回来的长子正等着他,心里一暖,笑道:“束之怎的还不去休息,我这个做父亲的难道还不识回家的路吗?”

      程叡抬头,只怔怔盯着程县令,半晌不发一言。

      程县令似乎感觉到他要说什么,缓缓挺直背脊,脸色忽而变得严肃,哼了一声:“该谢过的,我也谢过了,就连女儿我也一并继续养着,还让她时不时多回去看看,还不算仁厚吗?这件事,我们程家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程叡抿唇不言。

      他们都以为自己是个狼心狗肺之徒,攀高踩低,所以那么潇洒地离开了秦家。

      其实他回家,根本不图能从父亲这里得到什么,只是愧疚于自己为人子女,却没有一刻孝敬过父母。

      他并非不肯回去见养父母,只是眼前的亲生父亲见到亲儿以后 ,生出了一层独占欲,受不了他对着别人叫爹娘,叫他想起多年来竟不曾与自己的亲生孩子朝夕相处过。

      因这一层嫉恨,遂不许他回去,还命人监视着他。

      自己的父亲为官多年,在桥林县的权势数一数二,捏死一对平民夫妻和捏死蚂蚁一样轻易。他虽未在他面前放过狠话,但几次相谈时眼神中透出的光亮与不屑,已是让他无比清楚这一点。

      程叡回神,淡淡地道:“父亲说的什么?我只是怕你今晚又喝醉了酒,才等在这儿。”

      程县令摸摸胡须,对这话很受用,满意点了点头。

      没想到啊,不仅寻回了亲儿子,还是个一表人才的好儿郎,虽然出身贫家,学问一点不比那些贵儿差,果真身体里流着他程家的血液。

      程县令想到此处,笑得越发灿烂,心里又冒出一件事来,遂问:“听说,东山侯近日于几大郡县博求人才,尤其礼待了你们天瑞书馆的孙先生,看来会极重视他举荐过去的人了。”

      程叡略一皱眉,仔细思索后,确认没听过此事,“有这等事?我未曾听孙博士说过,同窗之间也并未交谈过此事。”

      程县令只一愣,复尔哈哈大笑,“许是还未说与你们。不过照为父看来,你倒是有极大机会。毕竟,你在这天瑞书馆也待了不少年,比你更有才德的或许有,但都行踪不定,在子明先生心里留不下印象。子明先生向来喜爱你,或许会举你去朔阳郡。”

      程叡一愣,他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心绪也很快纷飞起来。

      程县令观察程叡的神情,见他有所触动,笑着道:“罢了,去看看你母亲吧。自从知道了你这件事,虽说母子如愿团聚,到底惊了这一口气,也不知还要缠绵病榻到几时。”

      **

      次日上午,沈慈去博轩坊转了一圈,帮张老板抄了几个字,挑了些字画。

      张老板赞赏道:“这年头,男子尚且荒草作坟,求个安生日子已是不易,像沈小娘子这样能识文断字的女子,我更是没见过几个。听说小娘子是承德郡人士?不知家中是做什么的,想来也是好人家——”

      话未说完,被沈慈打断道:“张老板听谁说的?听错了罢。我是永乐郡旁边安平郡的人,承德郡在哪里啊?”

      张老板闻言,摸了摸鼻子,一脸搞不清状况的无辜状。

      沈慈神色淡然接过报酬,就回了家,当没听到这段话似的。

      绕过秦大勇夫妇的主屋,再走过后院的两条小道,有两间稍显独立的小屋。

      左边一间,住的是沈慈十二岁的弟弟沈京,右边则是母女二人的房间。在桥林县这两年,多亏秦家拨了两个小房间,他们才有了落脚处。

      沈慈听着左边房里不时传出高亢的朗读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几不可见地笑了笑,转身进了右边的屋子。

      里面端坐着一位脸圆额阔的妇人,约莫近四十岁,眼角已有了岁月的痕迹。衣服料子十分陈旧,都脱了色,但她神态十分安然,正埋着头,借着窗外的光亮缝制衣服。

      沈慈看得出了神,一时忘了走过去。

      那妇人没抬头,却突然轻笑了一声,悠悠道:“做什么一直看着我?莫不是我又长了条皱纹了?”

      她抬头,放下手中的活计,看着女儿笑着走过来。

      沈慈娇声道:“母亲这么美,皱纹怎敢来扰您?都去找别人去了。”

      她伸手抱了抱母亲孙氏,头搁在孙氏颈后,正好压下眼中和心头的酸意。

      孙氏淡淡笑着,知道女儿这是在宽慰自己,在外这么多年,也只在桥林县过了两年好日子。

      这几年,她与儿子接连生病,难以谋生,若不是这个女儿任劳任怨,外加秦家夫妇的倾囊相助,早成了孤魂野鬼了。

      原本也是个娇滴滴的小丫头,跟自己一同流落到清河乡时才不过十岁,只会哭鼻子,这才短短几年,竟成了三人的顶梁柱了。

      母女二人都沉浸在各自的思绪里,直到沈京更浑厚的朗诵声穿墙而过,才猛地惊醒,回了神来。

      孙氏道:“你弟弟这般好学,我心里极是欣慰,之前老怕着我一人带不好他,成了市井的二流子,对不起你父亲。只是你兄长在他这个年纪,已经可以做出让你父亲称赞不已的文章了,他,似乎还差了点……”说着,朝墙那头努了努嘴。

      沈慈笑道:“母亲,你也不能老拿阿兄作对比,兄长可是父亲亲手教导的,现在哪有这个条件,能让弟弟读书认字已是很不容易了。”

      孙氏抚了抚女儿乌黑的头发,道:“尽人事听天命,至少咱们得努力做好能做的事。听说那天瑞书馆的孙博士学富五车,且不看学生出身,何不让你弟弟跟着他学学?”

      沈慈一惊,没想到母亲为此事已做了充足考虑。

      “倒可以试试,但弟弟还小,人家未必肯收……”沈慈道。

      孙氏点点头,“这倒是有可能,但试一试总是无妨。”

      她定睛看向沈慈,半晌后慢慢地道:“若是你弟弟有幸跟着孙博士学习,也得继续用沈京这个化名吗?”

      不止沈慈,就连沈京的名字也是被这个阿姐所改,原名叫沈景佑。

      孙氏有些恍惚,沈景佑和沈央这两个名字自己都快忘记了 ,心里一想,总觉得对不起丈夫,他好好为儿女取的名字都被自己这个做母亲的应允后抛弃了,似乎也断掉了与他的最后一丝牵连。

      沈慈忽然有些生气,不知母亲为何又提起了名字的事,声音大了些:“母亲!父亲是那位身边的人。你以为他不会找我们吗?恐怕他也不敢大张旗鼓的找。若是先找到我们的不是父亲怎么办?”

      孙氏忽然耸了脖子,不发一言。

      沈慈叹气,语调缓了下来,“您老说尽人事听天命,咱们如今不正在这样做么?除此以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孙氏愧疚点了点头,隔了一会儿,继续问天瑞书馆的问题:“若是想入天瑞书馆,恐怕找程县令那位大公子打听最方便吧?”说着,又低低叹气,“他原本多好的孩子,怎么就……哎,你不知道,你去博轩坊这段时间,秦家大嫂又犯病了,做噩梦似的,双手双脚挥个不停,力气大得不得了!还是你秦大叔,加上两个孩子,三个人合力才将她制服住。”

      沈慈一惊,急急问:“又发病了?这才不过三日,照以往,怎么也得七日才发一次。”

      孙氏“哎”了一声,无奈道:“病得更重了,发病也更快了。大夫说情况不乐观,你秦大叔眼眶都红了,原本多坚强的汉子,这给逼的……那显娃儿还说要去找他拼命呢,也不知你弟弟劝住他没有。”

      沈慈闻言,慌忙跑向西屋,打开门,看见一柄生锈的铁锹还规矩躺在稻草堆前,这才松了口气。

      那小子说了好几次要拿铁锹去揍他,她是真怕闹出人命来。

      但话又说回来,秦大娘这病确实也耽误不得了,若是心病,就是要心药医,若不是,至少也能全了她的念想。

      沈慈边叹气边转身,眸子刚一动,看见铁锹旁有根长长的绳子,原本是来捆稻草的。

      她呆了呆,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只是觉得太过疯狂,摇了摇头就朝外走,刚走没两步,还是犹豫着转了身,弯腰将那绳子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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