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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春风拂面, ...

  •   春风拂面,绿柳飘摇。正是一年中最快意最喜人的暮春。街上行人虽然不多,但就着春光明媚,也都能从脸上看出几许怡然的神气。
      只可惜这么愉快美好的日子,却还是有一个人眉头紧锁,郁郁不乐。清风楼二楼靠窗的位置,那人正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酒,眼中几乎都看不到除了酒坛之外的东西,直喝得脖颈通红,甚至眼睛都红了,还是愣愣地看着酒坛,木木地倒酒。
      常来清风楼喝酒的人都不会不认得,这人正是邢州城中一大门派——广平门的二弟子于永哲。可是那于二少平时总是一派潇洒倜傥的样子,哪有过像今天这样的醉鬼模样?
      于永哲闷着头喝了许久,一边的小二终于看不下去了,有点小心地站在桌子边,躬下身子问:“于公子,您今儿个喝不少了,还是起来醒醒酒,不然让老门主看见可就……”那正喝闷酒的于公子刚刚还醉眼朦胧,突然脸色一变吼道:“滚!”小二好心劝他,反被吼了一下,气得直撇嘴,回头气愤地看向柜台前悠悠然看景的老板。
      “你下去招呼别人吧。”老板微微一笑,冲小二挥挥手。自己又拎了一壶酒,径直走到于永哲的桌前坐了下来。
      “你带了多少银子来?我叶翔飞做的可是赚钱的生意,概不赊欠!”叶老板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容,语气可坚决。于永哲是广平门里出名的慷慨大方的主,挥金如土,常常花到身上一个子儿都不剩,说没银子也不是没可能。
      “嘿,叶老板哪能这么小气。”于永哲苦笑一下,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抛起来又接在手里,摇摇晃晃地伸到叶老板眼前让他看。
      叶老板也不客气,伸手去拿,不料于永哲手往后一缩,嘿嘿一笑。叶老板变招奇快,顺势去拍于永哲的肩膀。于永哲侧身一躲,将银子交到左手。叶老板手不收回从于永哲胸前划过,还是戳在于永哲的右肩上。
      “你还来真的!要不是我喝多了,哪能让你得着便宜!”于永哲扭曲着脸说,把银锭放在桌子上。刚才叶老板的一戳用上了七成的指力,要不是自己一身功夫恐怕肩膀都能让他戳个透明窟窿。
      叶老板神色不变,伸出两手用力一捏将那银锭夹成两半,自己收起来一半,又把另一半塞到于永哲衣服里,淡淡地说:“没那么多,一半就够,另一半你留着给你师兄交差好了。”
      听到“师兄”,于永哲突然脸色一黑,二话不说抬腿就走。叶老板也不阻拦,看了几眼愤然而又踉跄离开的于永哲,然后回到柜台前去算账。

      打烊时分,叶老板意外地发现几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走进店里来。这几个人都是广平门的。说熟悉因为广平门的大弟子张皓和三弟子张强是邢州城中的知名人物,这么多年也算混个脸熟;说陌生是因为这几个人平时也算严于律己,从不会踏足与赌馆酒肆这样的地方。乍然见这几个人来访,叶老板不可谓不惊讶。
      说起广平门,可有一番来头的。广平门张老门主出身华山剑派,在剑术上的造诣已臻化境,这些年在家乡广收弟子,其中以“广平三少”最是出色。张老门主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张皓,次子张强,这些年跟随在父亲身边,也已经将几路华山剑法发扬光大。张老门主有一个姓于的老友,酷爱游山玩水,因此从小便将儿子交付给张老门主管教,自己乐得清闲。张老门主对这于永哲也十分看重,视如己出,三个人从小一起生活玩耍练武。由于广平门在江湖上的声望,三个人长大之后也渐渐有了点名气,号称“广平三少”。

      这几个人中为首的正是广平门老门主的大儿子,也是广平门的大师兄张皓。张皓虽然年纪轻轻,在江湖上名气却比两个师弟高,绰号“白无常”。只因他虽然相貌英俊剑法超群,性格却冷漠严肃,因此得了这个有点刺耳的名号。相比之下他弟弟张强倒是为人和气,加上相貌与哥哥同样俊美,武功又好,在师兄弟中反而更有人缘。
      “于永哲来这里了?”张皓的声音冷冷的,并非不礼貌,只是他的习惯。张老门主经常告诫门下弟子,对清风楼的叶老板一定要客气。因此张皓已经极力在表现“礼貌”。
      “他哪天不来这里?”叶老板站在柜台后面,懒懒地支着头。
      “他现在还在?”张皓皱了皱眉,继续用毫无起伏的声音问。
      “真好笑,”叶老板说着从柜台后走了出来,站在张皓面前,“喝完了酒,当然就回去睡觉了,你们广平门又没有买下我这里给他当客栈。”
      “他去哪里了?”张皓表情几乎没有变化,音调也没有变化,语速却快了点。
      “不知道。”叶老板眼睛从一行人脸上扫过,不耐烦地说:“小店要打烊了,各位要么回去,要么请出双倍的银子包夜场。”叶老板说完转过身,又顿了顿,“问我有什么用,还不如问你自己弟弟。”
      张皓转过头去看张强,张强两眼飘忽,根本就不知道在看哪。张皓这才发现这个机灵多话的弟弟今天似乎一句话都没说。
      “哼!”张皓哼了一声,掉过头就走。张强低着头跟在后面,突然偷偷从袖子里射出几颗石子,疾速飞向背冲着他的叶老板。
      叶老板依旧慢悠悠地走回柜台。直到所有人都出了大门,仍然一点声音都没有。张强最终也没听到自己丢出去那几个石子究竟去了哪。

      迷龙山地处中原以西,附近都是丘陵地貌,因此官府修了一条相对平坦些的官道。来往客商,行走江湖的人大都选择这条道,也都是图个方便安全。因此尽管周围都是荒山野岭,这条路却每天都热热闹闹。
      于永哲就和这条宽阔的官道上其他行色匆匆的其他人一样,茫茫然向前走着。
      离开广平门的时候本来是带了银子,还顺出来一匹马。无奈自己大手大脚惯了,不出两个月就花光了所有的银子,好在一路上走的都是水草茂盛的地方,倒把马养肥了,卖了个好价钱,这才能支撑到现在。说起来,自己还算有点经商头脑的。于永哲自顾自想着,不由得露出个微笑。
      “闪开闪开!”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两骑快马疾驰而来。路上行人纷纷闪到一旁,偏偏这时有人行李笨重,站在路中来不及躲闪。那两匹马却根本没有停脚的意思,眼看就要从那行人头上踏过去。
      见状于永哲来不及多想,双脚用力一点,纵身跳到前面一匹马上用力提拉缰绳,同时右手一扬打出几枚银蒺藜打在另一匹马上,那马吃痛偏了方向,同时自己□□的马也嘶叫着停了下来。
      “你是什么人?敢拦住老娘的马?!”突然听到自己怀里一声怒叱,于永哲才意识到自己拦马的时候还顺手抱住了马上的人。而听声音,这人显然是个女的。
      “啊,对不住对不住!”于永哲慌忙松开手溜下马来,吓得一颗心砰砰乱跳。刚才只顾着救人拉马,却没意识到唐突了马上的姑娘,现在生怕那女孩子计较起来,自己可没有银子赔了。
      “对不住?坏了老娘的兴致,你一句对不住?!”马上的黄衫姑娘一马鞭挥下来,于永哲赶紧去挡,却发现马鞭被人拉住了,正是刚刚挡路的人。
      “这位姑娘,人家是好心救我,你也别太过分了……”听声音这拿行李的是个年轻人,于永哲转头一看,见这青年浓眉大眼,模样倒挺英俊,心里生出不少好感。
      黄衣女郎见自己马鞭被人家拉住,又羞又恼,用力拉却拉不回来,气得红了脸,那青年也没有要松手还鞭的意思,三个人僵持在当地。
      “姐姐!姐姐!”刚刚被于永哲用蒺藜打跑的另一匹马刚从野地里回来,马上是一个绿衣服的少女,显然也对于永哲的作为十分不满,瞪着一双杏目就要过来骂人,待奔近了看清于永哲的真容之后,又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广平门的于……于……”
      于永哲看清这绿衣少女的相貌也是一惊,当年在张老门主的寿宴上曾经见过这少女一面,知道是远城裴家的姑娘,名字叫裴莹,是个爽快任性的小姑娘。于永哲是偷偷从广平门溜出来的,这时被熟人认出来可是大大的不妙,于是赶紧含含糊糊地摆手:“不是不是,认错了认错了……”
      “和这种人啰嗦什么!我们走!”黄衣女郎叫道。正好那青年刚刚放开马鞭,便赶紧叫上同伴,生怕再耽搁一会还要吃亏。
      “姐姐……”裴莹还想说什么,被黄衣女郎一牵缰绳带走了。
      青年不住地向于永哲道谢。于永哲连连还礼,心里却暗叫惭愧,刚才看这青年拉马鞭的身手显然也不弱,自己强出头反而差点给自己惹来麻烦。
      告别青年又往前走了一刻,于永哲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条是官道,来来往往行人不少,自己虽然年轻,却也有点名头,被人认出的机会绝对不会少……思来想去,于永哲干脆信步一拐,走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上。至于这条路通向哪里,自己可就不得而知了。

      走了一天已到晚上,于永哲只觉得又饿又渴。幸好路边还有一些野果树,此时正是初夏,果子还未熟,但也足够充饥了。吃够了就在树上睡上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晌午时分。
      一觉醒来精神了不少,虽然仍旧有点饿,不过于永哲已经远远地看到了隐约有房子的形状,干脆忍着饥饿继续向前走。
      没走一会眼界就开阔起来,有一片宽敞的空地,一个简陋的大门,上书“清风寨”三个大字。虽然材料都是木材树枝藤蔓一类,远不及广平门的大门来得富丽堂皇,却也因为依山而建,别有一番空旷大气的意境。
      于永哲心里暗笑,城里的叶老板自以为风雅,起了了“清风楼”的名字,殊不知这种山野粗鄙的地方,大家也都知道用“清风”为名。只是虽然看起来是个山寨,却又冷冷清清,非常诡异。
      于永哲屏住呼吸向里面走去,几乎全身都绷紧了,只待有异常状况便出手反击。相信以自己的功夫,从这个山寨全身而退不成问题。
      走了大半个山坡,依然一个人影也没有,于永哲几乎要松懈下来时,突然看见不远处一个人蹲在地上,看样子显然也没注意到陌生人的到来。于永哲赶紧俯下身子,偷偷窥视着那个人的动静。那人一身农夫打扮,长相老实忠厚,一点看不出来像是山里的土匪。于永哲暗暗纳闷,不知道这人究竟是被山贼掳来的还是真人不露相。
      那人在地上蹲了半天,不知道在地上抠弄什么东西。正是晌午,于永哲弯着身子十分别扭,又热又饿,却又不敢稍动,生怕那人发现自己。
      想想一个月前自己还是赫赫有名的广平门于二少,锦衣玉食,呼风唤雨;现在,却只能饿着肚子,弯着身子,在这样一个肮脏粗陋的地方,看一个农民抠地。

      那农夫在地上抠了半天,终于弄出一个黑乎乎圆滚滚的东西,于永哲大为好奇,要不是顾及被人发现早就奔过去了。现在只能瞪大了眼睛盯着农夫,看他还有什么花样。
      农夫站起身来,忽然笑了笑,突然伸脚一拨,那黑乎乎的东西直冲于永哲飞了过来。力道并不大,不像有恶意。于永哲只得伸手接住,站了起来,心里暗叫惭愧,自己还以为藏得挺隐蔽,谁知道人家早就发现了。突然感觉手中发烫,又是一惊,心想原来这农夫果然深藏不露,内力之强足以烫熟这个——于永哲仔细端详一下,看起来是个土豆。
      “请你吃土豆。”农夫嘿嘿一笑,“我刚刚烤好,你就来了。”
      原来不是内力……于永哲松了口气,还是将信将疑,手中的土豆飘来诱人的香味,他发现肚子已经在抗议了。
      “够不够?要不进去再吃点?”农夫诚恳地问。于永哲看他也不像心怀歹意的人,何况现在的确饿的不行,只好尴尬着点了点头,冲农夫一拱手:“在下于永哲,叨扰了。”
      “刘宁。”农夫也冲他拱拱手,自报名号。于永哲听他语气坦然,放了一大半心,赶紧作揖还礼“幸会幸会!”
      刘宁带着于永哲穿过一片菜地。于永哲四处张望,看见菜地边还有鸡舍,另有牛棚马棚,收拾得十分规整。哪里像是山贼的据点,分明就是一户干净整洁的农家小院。于永哲现在甚至怀疑起刚才看到那“清风寨”三个字是不是幻觉了。
      “刘大哥真是……”于永哲想夸赞一下却找不到合适的词,最后还是嗫嚅着哼出来:“……操持有道啊……”刘宁笑笑,也不回答,带着于永哲走到一个宽敞高大的大厅前,冲于永哲点点头,突然吼了一嗓子:“大寨主!有客人来!”
      于永哲吓了一跳,定下神来听到里面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带进来~”
      于永哲永远都不会知道,那天那一句“带进来”,却把自己带入了从未想过的麻烦世界中。

      于永哲已经吃完了土豆,在厅外整了整衣衫才走进大厅。
      进了大厅就看见正座上坐着一个像是土豪乡绅的人在吃鸡腿,想必就是所说的“大寨主”了。那人其实五官端正,身形也高大,但于永哲不知道为什么却把这个人和矮胖的地主联系起来,也许最像的就是眼中的贪婪吧。大寨主吃得正香,两只手都是油,看了一眼于永哲,边吃边含糊不清地问:“哪来的?”
      “在下碰巧路过这里,仰慕大寨主威名,便来拜山,不知道大寨主方不方便?”于永哲随口胡乱说了几句理由,当然不能说来吃东西的。
      “嗯,老五,你给安排一下吧,好容易有客人,住两晚。”大寨主仍然抓着手中的鸡,又漫不经心地问:“会赌色子不?”
      “略懂。”于永哲表面上从容镇定心里却狂喜不止,想不到自己不经意竟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虽然未必会常住,但两个月来居无定所的生活也着实不好受,总算能好好休养生息一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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