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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若离去,后会无期。(叶凌枫番外) ...

  •   如若,不曾重逢,我们便没有这落红般的凄凉的别离;如若,不曾遇见,我们便没有穿梭千年的羁绊;如若,不曾相守,我们便没有史书上记载的动人传说。
      我叫叶凌枫,三岁就会读唐诗,五岁就会背宋词,八岁就能读懂《史记》。于是长辈们都说我是天赋异禀,说我遗传了身为大学老师的父母的优良基因,可是我最喜欢读的却只有《史记·留侯世家》。
      据史记记载留侯张良的妻子不是人类而是一只修行千年的金色灵狐叫做申淑子,申淑子拥有倾国倾城的容颜。后来其妻为其诞下了两个儿子,再后来他的两个儿子都在汉武帝时期成了护国大将军,可是后来张良出殡的那天天上下着很大的雨,可淑子在他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从那以后,人们再也没见过淑子,包括其子张辟之和张不疑。有人说她追随夫君而去了,也有人说她回青丘国渡劫去了,更有甚者说她羽化登仙了,可是关于她真实的结局根本无人知晓。
      我16岁时因为获得了国际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一等奖而被保送到了Z大,在Z大我交到了许多志同道和的朋友,大二的时候身为理科生的我因为自己的人文情怀而辅修了中文。
      有一次我在某国家级获奖作文中看到了一篇名为《晓来谁染枫林醉》的文章,作者稚嫩青涩但不失文采的文笔引起了我的注意,作者名叫林诗语。后来因为我们都是少年作协成员的原因我和她成为了笔友,再后来她用她的超然的思想和隽秀的字迹深深地打动了我,然后我在我写给她信纸的背后附上了我的电话号码和□□号。
      通过近一步的接触,我发现她真的挺好的。在她的空间里我从来没看到过她传过自己照片,我也觉得人的内涵比外表重要太多。
      在那个木樨花开的夏季,我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问她愿不愿意和我谈一场“柏拉图式”恋爱。几个月后她的来信中只有一张巧笑嫣然的女孩子的照片,照片背后只有三个字“我愿意!”
      我们的“恋爱”就是隔空一起上自习,一起做题目而已。可不知为什么,心里竟有些许暖意,暖意通过冰冷的屏幕从N大图书馆传了过来,此刻的我真的很幸福。
      就这样两年很快就过去了,大四那年我终于申请到了加州大学的offer,并且是全额奖学金。于是我放弃了保研的机会,我问诗语愿不愿意跟我去美国,她果断地拒绝了。
      后来我只身去了美国念硕士,研二那年我和同学们去了加拿大看世界上最著名的红枫,在红枫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一下,我打开来看是诗语发的短信,她的短信显示这样一句话:“凌枫,如果你回来的话,我们去北京看香山红叶吧!”
      来了国外两年了,在异国他乡独自自习的我真的好孤独啊!于是我坚定了回国的信念,回学校之后我拼了命的学习,终于提前一年修满了学分。提前毕业后我拒绝了美国硅谷某公司开出的充满诱惑的条件孑然一身回国了。
      当飞机抵达杭州的那一刻,有一种别样的情绪涌上眼眶和心头。后来,我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西湖,不经意间看到了断桥上的诗语落寞的身影和凌乱的发丝,我走上断桥替她拨了拨额前的碎发,此刻的我想起了村上春树的那句经典名言,我相信她也想起了那句话。
      在断桥上,我第一次拥抱了她,我们一起约定十月份去北京看香山红叶。我回杭州之后就和同学们一起开起了公司,诗语每天都开给我送饭,在很长时间里我都觉得她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妻子的。
      时间匆匆流逝,转眼间就十月份了,我和诗语搭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只是我没想到深入学习过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我竟跌入了虫洞去了四维空间,并且遇到了留侯张良的妻子,不,应该是我的妻子。
      那年,我于枫树下吹箫,你粉衣素面而来,一袭超然,惊艳了少年时期的我的韶光;一眼凝眸,倾醉了我的心灵。或许,你两千年的等待,只为了我当年随口的一个承诺,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也许那年在奈何桥前,我不明真相地喝了孟婆端的汤,于是前尘尽忘,但我再次遇见你的时候,我一眼便察觉到了你的忧伤,所以这次换我等你。
      残阳如血的傍晚,余晖洒在红叶上,我看着你渐渐消失的模样,第一次发现身为天体物理硕士的我竟然完全不知如何留住你,第一次愿意相信长生不老不是神话。
      在回杭州的途中,我没说一句话,我考虑了很久后决定和诗语分手,我对不起她但是我更对不起淑子。淑子啊!沉淀在心底的,才是最真。
      下火车后,我约诗语去了湘湖,然后我暗示性地提了分手,在我们和平分手后我听从诗语的建议去了美国麻省理工进修天体物理。
      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我和多年后成为了我妻子的那个女孩选中了同一本书,她不仅长的很像淑子而且和和淑子一样的秀外慧中。更奇妙的是她也姓申,后来我在她的家里竟然发现了关于留侯张良的很多记载,我相信她就是淑子,于是我和她在一起了。
      一个学物理的博士相信前世今生,你觉得搞笑吗?我觉得在遇到淑子之前我只相信平行时空的理论,可遇到她以后我第一次相信人绝对有前世今生。
      后来我和女友博士毕业后就结婚了再然后我们搬去了加拿大,我和妻子的婚礼在红叶漫天的秋季举行。因为我没有发请帖给诗语,所以她并没有来,当然我并不希望她来,因为我根本就无法面对那么单纯温柔的她。
      加拿大的红叶总缺少了些许的韵味,月色阑珊,秋风卷起了小径上的红叶,吹残了一弯弦月。我若离去,后会无期,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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