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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沃尔库斯街4号 ...

  •   第二章 沃尔库斯街4号
      沃尔库斯,就是希腊神话主管冥府的哈得斯,拉丁语称之为沃尔库斯。他象征着死亡,不管是哪个地方的人们,都惧怕死亡。朋友的死亡,亲人的死亡,甚至,自己的死亡。我也是个人,我也怕死亡。只是,这一次经历,让我终身难忘。
      我的这一世来到了一个魔法世界,而且居然继承了上一世的记忆!我承认,这很疯狂,但是这又不是我想的!我能有什么办法?啊!
      我的上一世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残忍暗杀手,被世界各地通缉,让警察们束手无策的罪人,效力于一个强大的神秘组织。我的上一世的确是一个通过暗杀变成超级大富翁的女人,但是在生活上不总是太完整。上一世的我名唤木槿,没有父母,是他们抛弃了我,让我在无天无日的孤儿院里度过了童年。我感谢这个组织的老大,是他把我从黑暗带向了更黑暗处。他教会我许多武功,我每杀了一个人,他就给我很多钱。我有一个男朋友,但是我好像怎么也摸不透他的心。终于,在我正要暗杀一个逃犯(因为他欠了组织老大很多钱迟迟没还,貌似他也不准备还了)时,被一个不知面的家伙给杀了,这很让人气恼。要是我在这个世界碰上他,定让他生不如死!算了,反正就是让他死。
      这一世,我出生在一个纯血魔法家族中——沙菲克家族。我的名字似乎和木槿有脱不开的关系——莎伦,莎伦·沙菲克。我的曾祖父曾经灭过一个还算强大,但是数量很多的种族;我的曾祖母曾经把一群反对她提出“把那些与麻瓜结合的巫师使用每日五小时钻心剜骨且麻瓜出身的巫师(父亲说到这里时用的是非纯血巫师)没有资格上学”的政策反对的巫师们一同用了钻心剜骨导致他们彻底残废。我听到这里总是觉得这倒是有点像上一世的自己——不对!我怎么可以这么说自己!然后我的祖父和祖母都是食死徒,在阿兹卡班中莫名其妙的被杀害。那个时候的魔法部部长金斯莱·沙克尔没有多在意,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那时父亲还没成年,除了我们一家人谁都不会相信祖父母会被杀死,父亲曾到魔法部起诉过,但是由于证据不足从而祖父母落得一个死因不明的结果。
      再说说我父亲这一代。父亲娶了格温德玲(gwendolyn)·博克——博金博克商店最后一位老板的女儿为妻,有了我——莎伦·沙菲克,他和母亲在魔法部的神秘事务所工作。我父亲还有一双弟妹,弟弟居长。他就是我的(Alston)奥斯顿叔叔,娶了娜塔莉·麦克唐纳——一个格兰芬多为妻,又为社会做出了许多贡献,被公认是沙菲克家族的一股清流。兰瑞莎(larissa)·沙菲克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今年在霍格沃茨上五年级;接着就是艾米(amy)(今年上三年级)和安德鲁(andrew)(比我小一岁),但是我父亲似乎不怎么喜欢他以及他的妻儿,说是因为他娶了一个格兰芬多。在父亲眼里,娶了一个格兰芬多就是一个巨大的耻辱。再后来就是我姑姑维奥拉·奥利凡德,嫁给了魔杖店主人的孙子——安东尼·奥利凡德,有了查理斯——他们唯一的孩子。我姑姑在魔法界的名声有时好有时坏,只因为她很喜欢创造出新型魔药,有时会爆炸。我很喜欢我的姑姑和叔叔,但是父亲似乎不太喜欢。
      诶诶,我似乎有点偏离主题了?啊啊啊啊作为一个上一世语文作文满分的丫头怎么可以介个样子!
      好吧好吧,整个沃尔库斯街都是我们沙菲克家的。现在的话也常常被那些麻瓜们说是什么死神居住的地方。4,是死亡的数字。我们一家(当然就是我的父母再加上我)就住在这个庞大却几乎没有人住。我也不是天天指望有一些巫师来这个庄园做客,反正也不会有什么巫师会来这儿。这是我父亲说的。他比较孤僻,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他一定比我上一世的父亲好的许多。最起码没有把我就扔在孤儿院门口。
      基本上就是这样。
      不过我是比较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干的,也不过就是随便翻翻几本书。现在还在下雨,我最喜欢下雨天,在这种时刻喝喝咖啡,看看《魔法史》。
      这种日子也挺无聊的,是吧。
      无论是对于以前的木槿,还是对于现在的莎伦·沙菲克,孤独,已经是一种习惯了。谁说我就一定要有一个朋友的。
      啊哈,又有猫头鹰来了。看来父亲又在外面与一些精明狡猾得如狐狸一般的巫师们做一些交易买卖。父亲很看重家族的利益,也不愿意让我们家族的人吃一点点亏。好吧好吧,我承认我又偏题了。
      只是,这信封上用了血红血红的墨水写了——沃尔库斯街4号,莎伦·沙菲克收。
      怎么会有人给我寄信?即使是父亲母亲,也不会用血红色的墨水给我写信啊。只是,第一个字就吓到了我——木槿,那个名字,又出现了。绝对不会错的,是木槿,木槿·诺曼,我前世的名字。(以下是信的内容)
      亲爱的莎伦·格温德玲·沙菲克(不,应该是木槿·雪莉·诺曼)
      你不知道,你走了之后我有多想你。那个混蛋杀了你,是的,这个组织已经被那个混蛋毁了。现在大家都死了。你还记得你以前最爱看书的木槿树下吗?现在它已经枯了,慌了。
      木槿,你还记得我吗?
      算了,反正你记不记得我都无所谓。只是,我是一直爱你的人——唯一一直爱你的人。我知道,你爱的是他,不是我。但是他从未真心爱过你。很多人都一直以为自己爱这个人,却从未看到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你走后,他娶了另外一个女人。他也是唯一没有收到谴责的人。至于那个女人,你是知道她是谁的,没错,就是珍妮弗。
      你一定很吃惊吧?
      我一直在死亡与新生的交界处等你,我亲爱的木槿。
      也不知道能在这样唤几遍你的名字了。
      你挚爱的
      神明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被吓到了。
      原来,他也有喜欢的人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兴许死了,兴许又在外面醉酒深夜未归,又兴许在某个地方偷偷与别的女人瞎折腾。只是,这个写信的神明,我似乎已经知道他是谁,但又不敢就这样下言论。如果是他的话,也罢了。我不清楚他是不是真的知道,还是瞎猜的。毕竟。我是有一种前世的气息,但是我没有见过任何外人,他又是如何知道我是木槿的,还是,他和我一样来到了这个世界?
      若是他来了,我也不想见到他。
      他曾爱过我吗?
      我不知道,也害怕知道。我不想让他喜欢上我,不过以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似乎已经到了非我不爱的境界了,还真是一代人才。我在前世也没有见到除他以外这么痴心妄想的人了,恐怕这一世也不会见到。
      那便最好。
      我起身,准备到客厅的火炉旁暖一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沃尔库斯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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