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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   写给我爱过的,我深爱的和我将爱的。
      ——题记
      她坐在驾驶座上,不停地回忆起那些人扭曲而狰狞的模样。
      “你这个废物凭什么和我们争家产?我们可是和老头子拼过天下的,你?你不过就只会卖几句乖而已!”
      他们在她面前把老头子的遗嘱撕成碎片,丢进壁炉里,烤暖过她的火焰转眼间把老头子最后留下的东西吞成灰烬。而她心里却有着不啻火焰掠过的痛感。
      “你不过是个续弦带来的拖油瓶而已。”
      拖着行李走出那座像城堡一样辉煌的庭院时几乎已身无分文,她也动过在地下室放一把火把那些人的可恶嘴脸永远定格在那一秒的疯狂念头。但是她只选择了把身份证和鞋子放在海滩旁边,借此制造出苏氏长女既已自杀身亡的假象。
      后来,她因身无分文而沦落到成为公关店里的侍应生,她没有钱,没有背景,也没有女人引以为傲的姿色,她便一直逃脱不掉被冷嘲热讽的命运。
      老头子告诉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全心全意相信的就只有钱。
      于是她像一具死尸一样在那间虚伪而纸醉金迷的地方存活着,磨掉了身上所有的棱角,也开始学会假装微笑。直到她发现那个总是光临这家店的一位客人。其实店的规模并不小,熟客也不少,但她记忆中的熟客总是一来到就大呼小叫着开最贵的酒挑最漂亮的姑娘陪他聊天,而那个人,却只是静静地坐在角落,偶尔喊她要她帮忙续一杯Martini,然后便继续静坐,目光游移不定。但她却总有种他在有意无意间偷瞄她的感觉。她倒也没想着要问他或是接近他什么的,好奇心本来就不是像她这种人该拥有的东西。
      那是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他穿着素白色衬衫像个王子一样坐在角落,仍然是在她路过的时候叫住了她。
      “Samantha。”她的胸牌上写着的英文名,他从一开始便这么叫她,像是他们间有着熟悉而亲昵的关系。
      “是。”职业养成的条件反射使她快步走到他面前,鞠躬,微笑,一气呵成,“请问先生是续一杯Martini吗?”
      “你叫什么名字?”
      他的答案与她脑中的程序相悖。于是愣住。
      “我叫纪凛,我已经把名字告诉你了,作为交换,你也得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你这不是强买强卖吗,谁稀罕知道你的名字:“我叫吕挹风。”

      后来她和纪凛一起的时候,她曾经用力地拍着纪凛的肩膀狂笑说:“你啊,你也不知道那时你装无赖的样子有多蠢,有你这样和女人搭讪的吗?还好我那时笨得要命,不然你这辈子都追不到我!”
      她的纪凛,是有名的地下帝国头目“狼蛛”,而他会选择风雨不改地光顾一间名不见经传的公关店完全是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既没钞票又没姿色的侍应生。在那时,只有他的挚友齐颜知道了这件事,而且这个情圣还疯狂地鼓动他直接上门抢人,还说凭他老大纪凛的魅力这个小妞一定被迷死不在话下。
      谁知道他喝了近五百杯Martini,人家小姑娘还是照样当她的侍应生,还是照样当他不存在。直到后来他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把这个女人追到手。她才知道,看上去是万人迷的纪凛其实根本没有谈过恋爱,而且更可贵的是他不近女色到了连他自己开的公关店里每一位女性都以为他是HOMO。她答应他的那一天,他对她说:“我会用我的命来保护你。”她狠狠地捶了他一下:“你给我好好活着就对了,我对肉麻话免疫。就冲着那几百杯Martini,你要是敢死老娘下辈子都不放过你。”
      即使她这么撂下狠话,他也还是一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她放到一个最安全的位置上。他知道吕挹风不是她的真实身份,他知道过去的苏慧盈被那伙只懂得敛财享乐的老爷太太逼到过什么绝境。她后来看见苏氏土崩瓦解的消息也不再震惊,只是翻了个身窝到他怀里紧紧把这个人抱住,她从来没有说出口,但心里早已认定,这个人一辈子都非你莫属。
      “纪凛,我们结婚。”
      “结婚?不是吧?结了婚还要离婚,很麻烦的。”
      “你这臭男人想对我始乱终弃?”
      “我错了老婆大人,我们明天就去登记吧!”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以为纪凛就是整个世界。说过要在夏至日那天牵着手和阳光一起穿越阿布辛拜勒神庙的幽深隧道,说过要在杜拉斯墓碑上那个不起眼的“M•D”前拥吻,说过要到芬兰看麋鹿拉着圣诞老人飞过夜色中蓦然闪现的极光,说过要在洞庭湖畔泛舟重演太白当年的“将船买酒白云边”,他从不曾遗忘。在他的帝国面前她是不可一世的帝王,在她身边他是个甜蜜的爱人。
      她不信三生石,她不信永生永世的轮回传说,她却相信他给她的永远。

      纪凛的承诺,在四年前的夜晚与他的生命一起半途而废。
      “大嫂,大嫂你在发什么呆?已经绿灯了!”坐在车后的齐颜忍不住伸手拍拍坐在驾驶座上的她,她恍然如梦初醒,如临大敌:“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红灯变绿灯了,算不算发生了什么事?”齐颜哀叹着那抹正在夜空里闪烁的绿色,“大嫂,都四年了,你……”
      “把你要说的话给我咽回去。”她的声音并不大,却让齐颜感觉到一股骇人的杀气,“纪凛没有离开我,纪凛不会离开我。”
      自从纪凛为她挡下了那颗子弹后,吕挹风像是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开始变得独当一面,在江湖上她外号“吸血蝠”与当年“狼蛛”纪凛齐名。她不再外露神色,她收敛了一切孩子气的举动,唯一的雷区,只是“纪凛”这两个字。
      “大嫂,对不起。”
      她不说话,齐颜从倒后镜中看见她紧抿的嘴唇,咬得已经开始发白,路灯照进车窗,齐颜注视着她的侧脸,突然感觉到浓重的悲怆。
      他记得当时纪凛带着一身酒气回来,手足无措地说他喜欢上一个人了。
      后来那一段时间,纪凛天天都去喝酒,回来之后带着几分醉意在他耳边像个老人家一样絮叨那个女人今天不开心不知道是不是被上司骂了,她的每一个细节他都描述得清清楚楚。
      他知道这个叱咤风云的男人已经不可自拔地陷入情网。但是当他第一眼看到吕挹风,准确点来说,他的感觉是震惊。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死党会爱上一个不美,没有玲珑浮凸的身材,而且看起来还很凶的女人。但是纪凛会为她生气,为她开心,为她心痛,为她铲除堪称庞大的苏氏集团,他几乎为她做尽了一切。
      纪凛爱上的,不是一只麻雀,而是一只被丢在养鸡场的凤凰。
      在她站在枪口前扬声说:“纪凛的江山由我来守,你们要玩什么花样我吕挹风奉陪到底!”的时候,齐颜突然间明白,为什么老大会非她莫娶了。
      换作是他,他也会为她不顾一切的。

      有人曾说,爱是我们唯一能够带走的东西,它使死亡变得如此从容。

      城市的中心总有那么几个角落,没有绚彩斑斓的霓虹,也没有华丽张扬的装潢,却有着大隐隐于市的桃源之意。
      “桑”就是这样的地方,就算一日路过它三次也不会对它有任何印象,最多不过认为这是间供人无聊时消磨时间的小酒吧罢了。
      十点整,放在角落里的古董大笨钟准时敲响了一成不变的节奏。
      郑庭希下意识地看了看大门,那个人又一次准时地推开门走进来,那并不是一位美艳的女子,但却有着让人挪不开目光的能力。
      她第六次来这里的时候,比平常多喝了两杯Gintonic,少有地流露出几分醉意,酒品倒是很好,只是趴在吧台上睡着了。他不知从何生出一股不忍,便早早打烊,让她横躺在“桑”角落里那张大沙发里睡个好觉。
      他并不是没见过酗酒的女人,比她还要爱酒如命的女人他见得不少,但女人酗酒永远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为了逃避伤害而麻醉自己,二是单纯因为酒精上瘾而喝酒。而她,总是只喝一杯Martini,恰到好处地多一些微醺。
      那天他打盹时突然惊醒,发现躺在他对面的她双目无神地看着天花板陈旧的吊灯,眼泪一直往下淌。他下意识想继续闭上眼睛装睡,但是她转过头看向他。
      “纪凛。”
      她分明看着他,目光却毫无焦距。
      “纪凛你说话。”
      我不是纪凛,我是郑庭希。
      “纪凛你不要不理我。”
      郑庭希肯定会理你。
      “纪凛。”
      他还是看着她。
      “纪凛纪凛纪凛纪凛……”
      他像失去了所有控制一样冲上去把她抱进怀里,她倏地回过神,然后反抱住他,怕再次将怀中的人遗失。
      寂寞当真如此可怕。它蚕食人的理智蚕食人的认知,把人变成只懂得向温暖火焰靠近的飞蛾。

      这是她第十五次光顾这里。
      “桑”里客人一向不多,他这个做老板的也一向很闲,偶尔来几个平时来惯了的客人,喜恶鲜明,安静得有几分纯良的味道,亦非难伺候的主。他轻声唤了一句“Samantha”作为问候,她也不说话,坐到她习惯坐的位置上,摆出一副“得了吧你”的样子。
      他看她不说话,于是就从酒架里拿出那支剩下一半的酒,下一个动作就被她两个字堵在了那里。
      “慢着。”慵懒而嚣张,很是她清醒时一贯以来的作风,“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喝酒?”
      “你也没说过你不喝酒。”郑庭希从小就觉得抬杠是人生乐趣之一。
      “我怎么讲也光顾你这么多次了,你好歹得有点表示不是?”揶揄,且无赖。
      “行。”我不请你倒像是我错了,“Godfather?”
      “固所愿也。”奸计得逞了,喜形于色。
      “行了吧你高兴个什么劲?”调酒的时候他斜着眼瞥了她一下,发现她一脸尽是孩子气的得胜后的表情,“都奔三的人了。”
      “其实要奔四了。”她自嘲地朝他的背影笑笑,“我老了,跑不快了,也操不动心了。”
      连在齐颜面前也仔细掩饰着的疲态,却在这个人面前一览无遗。
      “我过去想要得到的,我现在统统都得到了。而我所视为至宝的东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她抓过放在桌边那杯他喝过一半的波根地啜了一口。
      突然间就不说话了,空荡荡的酒吧里只剩下两个人投在地上的影子和液体流动的声音。
      “是纪凛吗?”他斟酌了很久,晃动在杯子里深色泽的Godfather像极了他的忐忑。
      “那晚……不好意思,是我失态了。希望没有给你带来太大的困扰。”
      “其实是我失态。”他把调好的酒放在她面前,“像商纣看见苏妲己一样,情不自禁。”
      “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她说:“拜托你了郑庭希,就一个劫色不如劫财的女人你有必要情不自禁吗?你的借口很逊噢。”
      这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似乎从来没有过。也许有过,却也在长年的勾心斗角和一次又一次的背叛中消磨殆尽。她怕是真的已经老了,若她依旧在那间公关店里做个小侍应生,说不定也比今天要自在许多。
      早已旁观人间冷暖,又何苦耗尽心机沽名钓誉。更何况,钓得只是远扬的臭名。
      只为纪凛二字,即便赴汤蹈火她都愿意。

      两小时后。
      “喂,郑庭希。”吕挹风难得又变成酒意熏心的样子,“你有喜欢过女人的吧?”
      “有过。”转瞬又笑了起来,漂亮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但是她不喜欢我。”
      这家伙也难得地醉了一回。她看见过他的冷笑、偷笑、奸笑、嘲笑,独独没见过他真正出自内心的笑。尽管她不知道这种语境下的笑是否真正出自内心。
      “你笑个屁啊,那个女人不喜欢你你还很光荣是不是?”
      “哈哈,如果她喜欢上我的话,”他的脸颊泛着醉红,“那我不是要被她抢去做压寨夫人?”
      她顿时拍案而起:“你不是说你本事大着嘛,去勾引那山头的老大啊!”
      “可惜她早就有了纪凛了,哈哈。”他又灌了满满一大口,抬头,醉眼迷离,“那你说,我要怎么勾引才能得手呢?”
      “用得着勾引吗?”她欺身上前,温热的呼吸喷在他的脸上,“美人,你已经达到你的目标了。”
      他闻到她身上的气味,CK ELECTRIC的前调,带着莱姆酒特有的辛辣,像电流一样随着一条道路四通八达地在他身体每一个角落里发出疯狂的喧嚣。
      他只是靠前了两厘米咬上她的唇。
      果真有什么在这一刻喷薄而出,寻找着它应该到达的终点。
      是从未说出口过的爱,还是隐匿数年之久的追求,这已经不再重要。
      她闭上眼睛,修长的手指插进他浓密的短发中。
      其实做一只为感官所支配的飞蛾也不错。

      那一日,仿佛就是她命途的转折点。
      纵欲的后果就是她肚子里那一对双胞胎,她本来只想瞒着所有人待有空的时候偷偷把孩子拿掉,但是那个老男人竟然找上门来一脸愧疚地对她说他会对她和孩子负责。
      她自然是烦他的,也不知被他堵在医院门口多少次,眼看着肚子一天一天地大起来。心想着瞒不过去了也好,便把纪凛的江山让给齐颜就此图个清静。她曾经无所不能,也曾经为所欲为,但是看着既已隆起的腹部,她生平第一次感觉到迷茫。
      她还是会偶尔到“桑”去找郑庭希抬杠,他因为她肚子里有他的小孩的缘故拒绝了她一切关于烟和酒的请求。有时亲自下厨做一些美味且滋补的私方菜端到她面前,让她吃的时候把头埋低一点,免得招人妒忌到时候出去的时候被打。她会用力抽他的头一下,骂一句“你小子再给我贫嘴试试看”。
      关于求婚的话,他不是没说过。
      她也不是没动心过。
      不过是想着,这辈子不会和纪凛以外的男人共度余生了。
      纪凛,是她为之燃尽了一生情爱的男人。
      齐颜,是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会守护着她的蓝颜知己。
      而郑庭希,是超越了知己的存在。
      她并不介意为郑庭希孕育他们的骨血,就当是走过那段每个人在旅程中都必须踏过的征程。反而她为那个人是郑庭希而窃喜。
      在被撕裂般的剧痛袭击之前,她握住他的手沉入梦乡。
      今夜星辰漫天,恒河沙数。

      一须臾已是千年。

      离 于2008-10-2 23: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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