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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再醒来是上午九点三十三分。

      经过一夜雨水的洗礼,空气异常清新,纯白色轻薄的窗纱在微风中轻轻荡漾。

      冯景觅睡眼惺忪,盯着床脚地毯上花纹发愣,随后坐起来,顶着一头乌黑的,被弄得不怎么顺服的秀发又怔了两秒。

      当看到昨晚混乱之中,被扯下来扔到地上的珠光白浴袍,而身体又有些明显的,仿佛被掏空的疲倦。

      某些不太和谐的记忆逐渐回笼。

      她每次沉迷岑旭,放浪形骸之后,总会在第二天的清晨自我唾弃,不过又特别没骨气的不影响下一次继续沉迷。

      她下床,酒店卧室的床头柜上看见岑旭留下的便条,一个写字好看,自律到标点符号都不会省略的人。

      【十点跟保兰地产的总监有个小合作要谈,醒来给我打电话。你今天过去的话,代我买束花。】

      冯景觅放下字条,看见旁边连包装都没拆,一部完全崭新的手机。刚拿起手机盒,指尖停顿,脸色瞬间苍白。

      他还留下一张透支卡。

      不知怎么回事,脑子里自动浮现昨晚跟他讨价还价的那个玩笑话。

      出手还真慷慨。

      她是不是应该为自己奇货可居的能力骄傲一下?

      冯景觅被他这样言而有信的行为气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昏过去,她感觉自己在岑旭这里再一次受到侮辱,且被侮辱的彻彻底底。

      不过人穷志短,现在这么落魄的时候,她除了拿岑旭送的手机和透支卡,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冯景觅自认也不是那种原则性极强极清高的人,在跟岑旭纠缠不清的时候,她也没少得到物质上的满足。

      套用好闺蜜林文的评价,她就是那种外貌清纯,声音让人想入非非,但内心其实有点点心机的小绿茶。

      当然她自作聪明的那点心机,在岑旭看来很幼稚。

      岑旭比冯景觅大五岁,也就是说,在岑旭已经开始打酱油的时候,冯景觅才呱呱坠地。而两人地位上的悬殊,又注定他是个涉世很深的男人,而冯景觅不管怎么努力,都是个比他少五年阅历的菜鸟。

      事实上他们之间阅历上的差别远远不止五年。

      他觉得在他那个圈子里,女人要么浓妆艳抹,要么奔放大胆,更有甚者投怀送抱,他见多了见惯了,甚至很厌烦。

      单纯,干净。

      是曾经,有洁癖的岑旭难以抑制的想睡她的时候给与的高度评价,至少他是这么解释的。

      他说这话的那天冯景觅还清晰记得,那天峄市大幅度降温,而且下了一上午的小雨,寒风刺骨,天气出奇的冷。

      岑旭带冯景觅到翰富大厦参加饭局,她出门没看黄历,穿了一双浅紫色坡跟的羊皮底小靴子,出门没走几步路鞋子就湿透了,湿透还算了,关键是鞋子设计的时候完全没考虑防水功能,灌进好多雨水。

      灌水也还算了,那天还来着例假。

      岑旭,她,还有孙省得三人应酬完从翰富大厦出来,天上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孙省得和她都没喝酒,岑旭微醺。上车后岑旭看见车上的酒精湿巾空了,吩咐孙省得去附近的超市买。

      孙省得打着黑色手柄的雨伞走后,车里只有两个人,排坐在后座上。

      很安静,只有外面簌簌的雨声。

      冯景觅盯着岑旭手腕上名贵的手表正发呆。

      他忽然转过头,漆黑的,深邃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紧紧盯着她。

      “冯秘书,你知道我有洁癖。”

      他叫她的名字。因为酒精的作用,声线比往常更低沉更沙哑。

      接下来说了一句让人猝不及防的话:“我对你很有感觉,想要你,你看有没有同意的可能性?”

      他用商场上惯用的正经语气,表述出很低俗的内容。却异常的和谐。

      这样的话换一个人说,冯景觅一定抡包照着对方的脸甩过去,可破天荒的,她愣愣的看着对方,在对方颇有诚意,且丝毫没有亵渎的凝视之下,心脏竟然很不争气的紧缩了一下。四肢百骸随着那一下紧缩变得没力气。

      那一瞬间,耳边所有嘈杂的声音都听不见,眼睛能看到的,只有他那双态度诚恳的眉眼。

      她当时怎么回答的来着,哦,她说岑总你是不是喝醉了?

      岑旭眼神明朗,说他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并且三言两语很简洁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感情史。从侧面暗示她,他是个很洁身自好的人。至于这个洁身自好的人为什么那么突兀,那么肤浅的对一个女人有想做的念头,这点他倒是没有交代。

      如果换做现在冯景觅肯定会讽刺他,好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真是连个兔子都不如。

      不过那个时候冯景觅多腼腆,抿了唇,红着脸杵在那儿尴尬,再没说什么。

      他则很坦荡的继续凝视,等她回答。

      孙省得回来的很快,一头雾水的看着她推开车门落荒而逃。还以为她犯错惹怒了岑旭,被老板教训了,小姑娘脾气上来跑了。

      那天下午,冯景觅淋着雨打车,一路跑到家的时候袜子都已经湿到脚脖子,还在李若青探寻的目光下,一步一个湿湿的脚印,冻得哆哆嗦嗦的回了卧室。

      后果是那天晚上她例假痛到怀疑人生,还在随后的第二天清晨,激素最紊乱的时候,半梦半醒的梦到自己老板在耳边轻轻说话。

      他说:“考虑下。”

      ***

      冯景觅收拾东西退房。行李箱丢了也有好处,那就是去哪都一身轻。

      岑旭是这家酒店的黄金会员,办理手续不仅不需要等候,还有专人专待。

      从酒店出来,她在附近花店买了一束□□,坐了半个小时的车才到母亲的墓地。

      墓地坐落在以前的后八村附近的一个半山腰上,这几年南岭发展的很快,后八村相继被拆迁,原本位于郊区的位置,现在成为新的市中心,墓地附近光秃秃的,远远就能看见。

      冯景觅很小就离开南岭,除了每年回来祭拜母亲之外,没什么要紧事根本不会来这个城市。所以她对这个城市也没什么好感,更提不上有一丝半点的情感。

      她来的比较晚,墓碑上已经放了几束□□,除了冯家的人装模作样表示一下慰问,仅有几个母亲生前的旧友会专程过来祭拜。

      忙完正事,冯景觅到底还是拿了岑旭送的手机还有信用卡,开机第一件事先给林文打了个电话。

      林文很担心的语气:“东西都丢了你昨晚在南岭怎么住的?”

      冯景觅有些心虚,主要也怕她知道又跟岑旭纠缠不清被骂,支支吾吾说:“在这边有个朋友,在他家暂住了一晚上。”

      林文显然不信:“你在南岭能有什么朋友,你哪个朋友我不认识?男他女她?”

      “刚交的朋友。”她随口敷衍。

      林文追问:“男的女的?”

      “要不要安排你去派出所的户籍科上班?”

      林文被逗笑,这才没继续问。

      林文是冯景觅在峄市关系最好的朋友,友情的深厚程度很难用现有的人类词汇描述,当然也可能是冯景觅语文学的不好,别人看见个帅哥可能说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她则只能干巴巴赞叹一声:“哇塞。”

      也难怪岑旭讽刺他词汇贫乏,夸男人就只会夸“性感”。

      当初,冯景觅想和岑旭有进一步接触的时候,提出让岑旭和自己的闺蜜吃顿饭,岑旭欣然答应,那天中午林文还上班,冯景觅只好把吃饭的地方定在林文上班的那栋大厦的三楼,一家省内颇有名的连锁火锅店。

      也是事后冯景觅才知道,陌生人初次见面,一起吃火锅其实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尤其是像岑旭这种有洁癖的人,应该很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在一个锅里捞肉吃。

      不过那天他很是给面子,而且胃口看起来也很不错。

      林文的能力虽然不如岑旭,但毕竟二十岁就踏足社会,对什么人说什么话的本事还是有的,两个虚伪的人在饭桌上侃侃而谈,那叫一个投机。

      投机的冯景觅微微吃味,差点以为他们两个一见钟情,接下来会发生点什么,不过事后让她很惊讶的是,林文对岑旭的评价是老江湖,岑旭对林文的评价是老油条,且两人都嘱咐她离对方远一点,会被带坏。

      在冯景觅表示林文很单纯的时候,岑旭笑笑,“单纯的是你自己。”

      连续被喊了几声,她才回过神儿,“……啊?你说什么?”

      冯景觅一定是滚床单滚出后遗症,竟然多次情不自禁的回忆以前的事,就连在跟林文打着电话都能走神。

      “我问你什么时候回峄市,实在不想回李家就来我这住。”

      “今天就回去,回去再看。”冯景觅有些漫不经心。

      林文在最后还是问了句:“你回国岑总知道吗?”

      冯景觅彻底哽住,脸不红心不乱跳的撒谎:“我告诉他干什么,提起他就倒胃口。”

      “那就好。”
      林文松了口气,“不过我怎么有点信不过你?”

      “……”冯景觅沉默,瞬间羞耻的无处遁形。

  • 作者有话要说:  二非:本章一百个红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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