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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番外——离乱 ...
胡不归说,这次有助于看清我的命格,如若我安全回来,他便亲自教授我兵法谋略、升仙岐黄之术。所谓的升仙之术,不是世人向往的长生不老而是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去的道术。他开始向我解释时,我乐翻了天,直叹这是一个好方法。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我将死去,我便能提前打点好一切好安心离开,如此才能没有其他因生离死别所带来的不舍与哀怨。胡不归说这一点倒是与我母亲确为相像,我颇为赞同。蓝颖说我与他忘记的少年挺像,我摇头直说不像,抓起一直在墙角蠕动的潮虫捣碎抹在自己的伤口上,此类潮虫可治风湿。蓝颖问我在干嘛,我不便回答。他日日陪我聊天解闷,趁他叔父不注意悄悄偷饭给我,这种恩情我已万分难忘,更不能让他为我冒险偷药。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我便说:“蓝颖给我讲个故事吧。”他犹豫片刻,说好。
“从前有一大鸟,通体蓝光羽毛,人们便叫它蓝凤凰。蓝凤凰日行三百里,飞九万两千丈,每飞一处,蓝光咋泄,鸣声震天,人观之啧啧称奇,更有甚者,立于蓝凤凰栖身树下,日日捡其掉落的羽毛,羽毛攒到一万支的时候……”
“就可找到心爱的姑娘,从此以后双宿双飞,将蓝凤凰没有找到伴侣的夙愿完成,间接地成就一段佳话。”我接过蓝颖的话,道,“这个故事从我来这儿的第五天,你就开始讲了。”
墙外传来蓝颖爽朗一声笑,道:“这次的结局改了。”他又道,“等羽毛收集到一万支的时候,蓝凤凰就会重新飞起,掉一嘴里所含的金铃留给收集羽毛的人。”
我又狐疑:“那如果别人收集不了一万支羽毛,难道蓝凤凰就不飞了?”
“呃……”
“还有还有,你不是说蓝凤凰日行三百里,那就是说即使没人捡它依旧还是会飞走的。”
“呃……无名,你只当它是一个故事吧,不要与它这么较真。”
“哦。”我倒吸一口凉气,压住伤口的痛。蓝颖只当我对他的故事不屑、无奈接受。
其实我曾经听过关于蓝凤凰的传说,还问过胡不归,胡不归问我:“你可曾与你爹爹提起过?”
我说提起过,爹爹只道蓝凤凰是西阔都的图腾。
胡不归摇头:“你何不当蓝颖为蓝凤凰?”
我淡淡看他一眼,只道他是因为我母亲的离开,伤心欲绝,难免神志不清,带着同情的眼神,当他说胡话。他说:“蓝颖有那样的命格,按蓝家的作风早就杀了他,断不会留到现在,让蓝家以后的一世英名断在一个以后靠脸混的子弟手中。”我身子一僵,靠脸混,就是以后会沦为面首的意思。他慢悠悠继续说:“之所以有那样的命格还能极尽呵护无非是他与蓝凤凰的命运一样罢了,即使是传言,也要留一道命符给蓝家。蓝凤凰初为人时也是因貌美而遭祸,后为保家族甘愿膝下为奴,后不堪绝望跳入火中,浴火之后化身蓝鸟,日日飞行,鸣声凄厉。有一日一人心生怜悯,藏在蓝凤凰栖身的树下收集羽毛,一天一支,共收集一万支。一万天以后她对蓝凤凰产生情愫,遂用蓝色羽毛编制嫁衣,无奈等她与蓝凤凰共结连理时,她的命时已到,从此两地相隔,独留蓝凤凰一人悲戚。”
“你是在说你与我母亲的事吗?”我忽眨着眼睛问,“蓝颖不是蓝凤凰,即使是,也不会如此凄惨。”
“哦?这么说你有解救的办法?”
我嗯嗯点头:“因为我会救他,不会像你一般懦弱。”
他呵呵一笑,沉静眼中眸光:“不似我最好。”
我问蓝颖:“你想成为蓝凤凰吗?”
那时我刚好能从小窗口看到外面繁星点点,他说:“想。”
我说:“蓝颖,听无名一句话,不要成为蓝凤凰,它一点也不好,好好做你的蓝颖,等一个人来接你。”
他说:“蓝凤凰有自由,如若真有一个人来接我,何不我先飞向她。”
我沉默些许,淡淡道:“我怕那时你又选择忘记。”
今日是第二十九日,平时这个时候蓝颖早就过来和我说话,现在却迟迟不来,莫不是被他叔父发现将他锁起来了吗?应该不会,蓝毗又不是傻子,他侄儿夜夜与我相会,他一定早有觉察,如此纵容我们无非是希望我能告诉一些“机密”于他侄儿,可惜蓝颖不会那么做,即使那样做,也不是我该纵容他的时候。唉……墙角的老鼠为何不是我养的呢,要是我养的该多好,这样我便可以派它打探一番蓝颖现在的情况。
墙外传来缓慢的脚步声,是蓝颖的。
“怎么现在才来?”我问,我可以想象到他此刻一定不顾地上寒冷,坐在地上、背靠墙壁的情景。
“无名,你快离开了,对吧?”
墙外传来他略显苍凉的声音,我“嗯”一声,“你怎么知道的?”
“不知道,就是知道。”他咳嗽几声。
“看来我们心有灵犀,”我呵呵一笑,道,“只可惜我是个男子,不然真想嫁与你,与你找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共度一生,不问世事。”
他没说话,良久才道:“你年纪尚小,为何有这般老成的思想?”
那是因为见的多了,虽然未曾体验人生分毫,但已明白人生之苦。比如我抢了妹妹入主庄家的位置,害的她不曾见过母亲父亲,等以后,我一定要见妹妹一面,不告诉她我就是她姐姐的真相,安排好她以后的生活。不过胡不归说我妹妹的命不坏,不像我一样将选择权交与他人手中,她的命格全是自己选择的,而且也会有一个人无怨无悔地跟在她身边,将所有的一切等她选择,不论如何,两人都是能够共度一生的。“宁宁真幸福。”这是我当初说的话,“不过,我也觉得自己很幸福,这世间总得有一个人甘愿放手。”胡不归长眼细睨,大约是赞许神色又或者是超出他的意料,总之他那万年不变的表情微微抽动了一下。于是我又再接再厉,说:“胡不归其实你并不喜欢我母亲,你只是以放弃我母亲为假象,实则是喜欢我父亲,才假装情痴好留在我爹爹身边,不要觉得难为情,你看西阔都国君养男宠从来都是光明正大的。”胡不归身子一震,像是吐血,我高兴被我言中,没成想那糟老头居然拿起鸡毛掸子将我一顿好打,边追边骂:“你个小兔崽子,可以侮辱我但不能侮辱我的爱情。”呸,去他妈的爱情,懦弱的行为还有个爱情,屁!结果那老东西托病半月没有见我。
“呵呵……”
“你笑什么?”蓝颖问,“刚才问你不曾言语,现在反倒开心的笑了。”
“没什么,我忽然想起我家老东西。”
“哦,喜欢你母亲的人。”
“嗯。”我不敢告诉蓝颖他叫胡不归,既然他已忘记,何必再让他想起。“那老东西留在我爹爹的身边就是为了替他出谋划策,好让我爹爹事事平安,与我母亲白头偕老。”
“那你为什么笑?”他又问。
我翻白眼,白痴的孩子,理由都说了他还问,便道:“刚才舌头不小心抽筋。”
“哦,呵呵……”这次反倒轮他笑了,我忽的高兴,又忽的难过。长这么大,我从未当面见他笑过,上次笑还是隔着墙,如今笑了,我却看不到,真正是天意。
“无名,明日我来送你。”
我不言语。
“无名……”
“嗯?”
他说:“我该走了。”
“这么快,今日为何没有给我带馒头?”
他沉默一会儿,道:“馒头没有了。”
“那你今日为何不让我给你暖手?”
“因为……因为……”他支支吾吾,好吧,我不逼问了。
“你走吧。”
他没再说话,踉踉跄跄起身,墙上的土灰跌落几许,还是那熟悉的脚步,只不过是离开的,还有……他受伤了。
明天的月光一定很好吧,希望不是满天星。我想走的时候,可以仔细地记下他的面容,也希望他真切地记下我。
第二天,照例有人给我送饭,但是我不会吃的。来人看我一眼,骂:“妈的,这么长时间怎么不见死呢。”
我瞥他一眼,心想:你他妈倒是给我先吃一个看看,你吃完没事你看我吃不吃?还有一个我不吃的原因就是自己脖子上的死玉,可以过滤一切毒素,就是怕我吃了万一没死,他们一定会千方百计的研究我,到时更可怕,尤其是翻出我是女儿身,还不如蓝颖日日给我送饭好糊弄得过去,我不死,他叔父也会心知肚明。
只待子时,一切成定局。
是夜,没有我预期的漂亮月光,却是满天繁星。我数着时辰,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果真,传来了预定的信号。门一开,是我们的人。
“主人,快走。”
我睨他一眼,道:“铁链不开,我如何走?”
侍卫停一停,低头:“主上说主人身上的一切羁绊皆须自己打开,吾等不敢违命。”
真是忠心,像我爹爹对东阔都的国君一般,没办法我以后也得这样的忠心。用力挣开手中铁链,慢慢起身,瞪他一眼:“还不过来扶我?”
“是。”
我扶着他的手,慢慢踱出。不晓得蓝颖今日没来是不想与我告别,还是……
“还是发生了其他事情。”我停住脚步,思忖。
侍卫大概是因为我停住的脚步不动,提醒道:“主人如果犹豫不决,主上下令吾等可以直接杀之。”
“哦?”我笑笑,“我父亲倒是敢下血本。放心,我一定会顺利回去,完成换位大业,哼哼。”
小小的蓝毗狱牢,只是一向以狠毒闻名,底下的防守哪里抵得上庄家。
“来了多少人?”我问。
侍卫颔首:“三十人,马车已备,车内有胡先生等候。”
“胡不归也来了,好家伙。”我倒吸一口气,事态这么严重,三十人,如果救不出我,他们就是我的陪葬。怪不得刚才他事事提醒我,而且胡不归亲自压阵……切不可让他们为我丢了性命。我不敢逗留,遂加快脚步。
繁星点点,冷凝肃杀。我上了马车,胡不归泰然地坐在车内,见我只是笑。
“胡不归,多谢你。”
“哈哈,小妮子三十日不见,长大许多。”
“呸,我不想让各位弟兄为我陪葬。”
胡不归眯眯眼,道:“这几个人不错吧,我亲自教导,可做你忠实手下。”
“确实不错。”马车颠颠行驶,我扶住旁边木杆,看着他阴险的笑,道,“其实我父亲并没有放弃我,他只派三十人救我,他知道你胡不归一定会亲自前来,故用最小的力获最大的益。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你已经替我慢慢笼络他身边的人,虎毒不食子,子会噬父势。”
胡不归淡淡一笑:“果然有庄家的风范,你的心比你爹爹的狠但又比他的软。”
“那是后话,庄家历任继承都得以大局为重,最后一关即使是杀父,后人也不会说什么。”见他悠闲,我道,“胡不归你不是说你已没有命格,不如我给你指一条,如何?”
“哦?”胡不归敛了笑,正襟危坐,“愿闻其详。”
“胡不归偷庄夫人尸骸,被庄家主人发现,故派兵杀之。庄家主人庄素素念其感情真挚,遂下令与其母合葬在一起,向天下昭示胡不归与庄夫人的爱情,人们感念其情,原谅之。多年后,后人分析胡不归被杀是因其太过聪明、事事想在庄家之前,还参与庄家继承换位大业,庄家不能留如此危险之人,故杀之。”
“哈哈……”胡不归爽朗一笑,“小东西果然够味,可是你如何帮我让你母亲和我葬在一起、如何昭示天下我与你母亲的爱情?”
“这个不用你管,我说得出,自会做得到。”
他捋捋胡须,笑:“那你父亲呢?”
“他?”我笑笑不语。庄家历来不会留所爱之物,即使我母亲不自然死,也得由我父亲的手亲手杀死。只有除掉自己的所爱,别人就不会以此为要挟,所以庄家才能延续这么久。既然生不能在一起,死在一起又有何用。
马车忽然一停,外头传来侍卫声音:“主人,有一少年拦路。”
少年?难道是蓝颖。我撩开车帘,看到站在满天繁星下的白衣少年,暗淡的光线下,我只得奋力仔细看他,乌发高束,略显苍白的容颜,还是一副仙人的样子。等将来,我找回他,一定将其养的白白胖胖、红光满面。急急跳下车,问:“蓝颖,可是要和我走?”
他摇摇头,我虽知道结果,但还是心生失望,他道:“来送你一程。”
“蓝颖,跟我走吧。”我伸出手递向他。
他微微一笑,道:“无名,你我缘分到此,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记得你。”他抬手搁在我的手掌中,虽不真切,但那手中道道暗痕,想必是为我所受下的伤,他本就瘦弱,如今的手更是冰凉。他说忘记我,但我不怪他,倘若他叔父问起我,他只会摇头称说忘记,本身他所要忘记的,使什么方法都不会想起。无行中保护了我,却也终身遗忘了我。不过没关系,就像我曾下过的决心一般:你记不记得我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记得你。
我紧了紧他的手道:“保重!”头也不回地上了马车,撩开车帘,他依旧站在原地,一身的白衣,一身的清冷。我对着他大喊:“蓝颖,我喜欢你穿红色的衣服。”只见他身子僵在原地,良久才抬起手与我挥别。
蓝颖,你穿大红的衣服,等我来接你,我同你成亲,你可要等我。
“你与他成不了亲了。”胡不归悠悠道,“他已选择,你有命格,今生今世便已注定你与他只能天人永隔。”
我反驳:“你胡说!”
胡不归摇摇头,道:“如若他刚才选择跟你走,那么你们便双宿双飞、永得白头。你庄素素自然老死,和他幸福安康。可惜他选择留下,继承蓝凤凰的宿命,那么注定你辗转多年同他般情路坎坷,在你捡到一万支羽毛的时候命时已到,无力回天。他会守着你为他栽种的樱花与碧青的面具老死……”
我手指紧握,指骨发白,尽力平复心境,终于,叹一口气,问:“那他此后的命运呢?”
“此后他会随他叔父进宫,被西阔都老国君看中成为宫中禁脔,夜夜凌辱,因倍受国君喜爱,遂赐名影玉人,影同人影,其中的道理你自会比我明白……”
“我不要他成为蓝凤凰。”我握紧拳头,冲前方喊,“停车!停车!”我要将他抢回。
马车哒哒,根本不予理睬。胡不归长叹一声:“迟了……你现在应该担心的是当朝国师,他见到你时必定知晓你的命格,到时候知道庄家的下一任主人有这么致命的弱点,东阔都万般留不得,更别提接你的心上人。”
我沉了眼眸:“我会杀了他。”
“哦?”
“大业将成时,我绝不会刻意隐瞒我的女儿身份,我要让阔都国君明白,我庄素素虽有这样弱点,但依旧会护好他的江山。”
至于蓝颖……我对他的誓言绝不会改变。
“蓝颖再也不会记起你,他只会记得那个杀伐决断、冷酷无情的庄素素,在你此后叫他‘颖’的岁月中,他会怀着谦卑的心以为你在叫他老国君曾经叫过的名字----影,在你面前永远都不敢踏出爱你的界限……”
“如若真是那样的凄惨不堪……”我握紧拳头,眼露凶光。
“你会如何?”
“我会在这之前先踏平西阔都、烧光西阔都国都,千万人人,只留蓝颖一个。”
胡不归眼眯精光,薄唇轻挑,微笑:“孺子可教。”
------全文完
文是我早以前就写好的,偶尔会翻翻电脑看看,更多的是束之高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虽然很少有人能喜欢,不过已经无所谓,反正是自己的兴趣么,孤芳自赏了。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番外——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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