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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国 她一恍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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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初心回国的消息只有舅舅程牧云知道。
那个男人西装革履,脱下了军装外套,背挺骨硬朗,眉目更具传神。高大的身子斜靠在车子上,手腕上带着一块新上市的劳力士手表,脚下的皮鞋噌亮有光泽,眼睛紧盯着机场出口。手上叼着根烟,鼻息间是呼进呼出的烟气。
即使是这副样子也引得机场上无数进进出出的女人频频回首的爱意目光,更有甚者拿出手机在拍照,脸上是双手都遮挡不住的羞涩和喜悦。
的确,这样的男人有资本能让女人为之倾倒。
那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在配上那一身不拘一格的黄金比例身材,再有他身后的那辆军车,也不难让人猜出他的身份。
铁定是个非富即贵的豪门人士。
而且,上了年纪的男人更有争议,也更加赤手火热。
梁初心提着行李刚走出机场的时候就看到了这副样子。这几年过去了,她除了身高一点都没变之外,其余都大变样了。
隔着老远的距离,她就踮起脚尖朝着程牧云所站的地方招了招手。奈何她人太矮,男人190的个子压根看不到她。
梁初心丧气又无力,只能耷拉着脑袋,自个儿勤奋的拉着行李箱往男人所在的方向走。
走到差不多距离了,程牧云刚抽完一支烟,脚尖捻灭了火红的烟头,才看清朝他走来的人儿,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及膝长裙。
程牧云眼里诧时划过流光溢彩。
直了直腰脊骨,两三步就跨到梁初心面前,二话不说的就拎过了行李。
“出了机场怎么不和我打个招呼,我好帮你拎行李。”男人话里有淡淡地责怪。
开了车子的后备箱就把行李放了进去。而后又给梁初心开了副驾驶的车门,示意她快上车,自己又溜了一圈坐进了驾驶位。
车子发动,梁初心看着动作一气呵成连气都不带喘一下的男人,心声佩服。
这么大年纪了干起这些事来居然还和以前一样,牛掰。
男人似乎知道了坐在旁边人儿流露出来的小心思,原本看着前方车辆情况的眼神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梁初心。
两人眼神汇聚,程牧云轻笑,伸手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发顶。
“我还没你想的那么不中用。”梁初心的耳边隐约荡来一阵笑意,她缩了缩脖子,交叉开视线,立马把头转向车子窗外的秋景。
唉,果然该认怂的时候就是要认怂。梁初心心里想,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在舅舅面前认怂了,她也没多大感受。眨巴了下眼睛,抿紧了嘴唇,一路上一言不发。
陆南郁开车的视线时不时的会朝梁初心看过来,他这方向看过去,梁初心整个头都靠在车窗上,整个人懒洋洋的,目光有点呆滞涣散,蠢模蠢样的。
他想,要不是知道她是美国哈佛本硕博连读生,他铁定会怀疑此时此刻坐在他车子里的,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傻瓜。
似是男人的视线太强烈,连梁初心这种反应能力比别人慢一拍的人都隐隐感到头顶传来一片火辣辣的灼热。
“舅舅,以后可别摸我头了,会长不高的!”梁初心随便扯了一个话题,又生气地撅了撅嘴,似乎是戳到软肋了不高兴。
“呵。”开车的男人一阵爽朗的笑,随即又打击梁初心,“我不摸你的头你也长不高了,你这年纪只长肉就好了。”
梁初心鄙夷,“直男癌,怪不得单身没女朋友。”最后一句话说的极小声。但梁初心还是低估了一个从小就在部队里生活,如今又是上将级别人物的程牧云了,即使在小声,还是一字不差的落进了男人的耳朵里。
梁初心还沾沾自喜,以为男人不知道。
“直男癌是什么意思?”男人投来疑问的目光和眼神,看着梁初心,似乎等着解答。
梁初心翻白眼,不愧是长期生活在部队里的,连直男癌是什么都不知道。算了算了,不能跟上了年纪的男人计较。
“就是物化女性言行,世界观,价值观,审美观异于大众女性的。 ”梁初心一边说一边还不忘比划,手势的大概意思就是说,像你刚才那样说我长不高一样,就是典型的标准的直男癌。
程牧云闻言笑,又和梁初心打趣,“真是被你吃的死死的啊,说个实话还要被你骂直男。我这舅舅当的一点威严都没有。”
梁初心:“……”
你能想到一个36岁从小就生活在部队的大老爷们说出这话的感受吗?
像撒娇又像是无言的控诉,梁初心怎么听都觉得变扭。心想程牧云这几年一定是受了什么刺激,她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好久都没消下去。
车子七拐八拐的在一家高档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停下。
男人拔了车钥匙,又看了一眼快要睡着的梁初心,拍醒了她。
“到了,下车吧。”说完就下车自顾自的去后备箱拿行李。
行李很轻,程牧云单手抗都没问题。
真不知道这小姑娘去了美国八年干什么去了,回国的时候居然行李也轻飘飘的。刚才接机的时候还没这种感觉,现在是怎么拎都觉得轻。
他还以为她会拎个三五个行李箱,里面装满她这八年所有的生活用品,顺带捎点美国特产。
哎,看来真的是他想多了。
于是身材魁梧高大,气势骇人的男人带着一个身高只有155厘米的小姑娘出现在高档公寓的时候,引来了很多不善的目光。
梁初心在美国这八年,保养的还算不错。她这个大老粗舅舅不知道为什么总会给她寄一些国内贵的要死的护肤品,明明她在美国也买的到这些护肤品,而且还比国内便宜好几千。可是无论她怎么劝他都会不间断的寄。
程牧云不同,他长年累月在部队里生活,整个人早已被晒得皮糙肉厚的,在加上经常出任务,身上疤痕不断都是家常便饭的事。
程牧云和梁初心一路上都无视这些目光,径直走着,在最顶楼的时候男人终于停下了步伐,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磁卡,刷了一下。
“进去吧。”程牧云侧了身,示意让梁初心先进去。
梁初心也没犹豫,她很少会跟程牧云客气,直来直往惯了。然而令她很尴尬的是,公寓门口的鞋柜里,似乎没有合适她尺码的拖鞋。
梁初心仔细一看,三双黑灰军绿色的男士拖鞋,再有就是一双大概十几岁小姑娘穿的毛绒粉色拖鞋,还竖着两只兔耳朵。梁初心觉得那双粉色拖鞋贼熟悉,脑子里想了一下才想到那是她第一次进苏家的时候程牧云亲自给她买的拖鞋。
这一晃都十多年过去了,那双鞋居然还完好无损的被她身后这个男人干净妥帖的放在鞋柜里。
梁初心内心着实震惊,震撼了一把。
程牧云还在纠结梁初心为何不进去,以为是自己房子的规格布置和装修风格不合小姑娘的意。
他拎着行李的手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这公寓是他上个星期刚买的,也是知道梁初心要回国了,怕她没地方住,这才选了一个比较好的黄金地段,把这套公寓买下了。
程牧云对房子装修和布置这方面没什么设计理念,这套公寓装修的时候还是请他部队里的一女性朋友设计的,他当时也只是说要二十岁小姑娘喜欢的那种风格。
他想,如果她实在不喜欢的话,那这公寓以后再让梁初心重新设计过好了。
反正以后这里会是她的家,她想怎么样都可以。
程牧云这样想着,嘴角也露出了笑,倾国撩人。
“唉,舅舅,没有我穿的拖鞋耶~”
话毕程牧云才想起来,好像确实没有梁初心穿的拖鞋,又侧了身,探出个脑袋往鞋柜瞟了一眼。
粉色拖鞋最显眼,他自然也看到了。
“先穿那双黑色拖鞋吧,新的还没穿过。”
梁初心点头,进了公寓,腾出空间让程牧云进来,自己也利落的换好拖鞋。
黑色拖鞋是男士的,大概有44码吧,穿在梁初心脚上很蹩脚,她要使劲力气拖着才不会让自己的小脚从大鞋子里跑出来。
程牧云把那双粉色拖鞋移到了一边,“等有时间再去买双拖鞋,时间太急我就忘了。”
梁初心点点头,“没关系啦,舅舅。”
程牧云给梁初心倒了一杯水,梁初心一边喝水一边打量着公寓。
面积足够大,地段也足够豪,装修小清新,家具也是别具风味,地板也是上好的大理石砖,还有独立的阳台和卧室。
葵花豆 2018/9/22 10:31:11
总之就一个字:壕!
“你的房间在那。”
程牧云指了指不远处的房间,门口处还挂着一串贝壳风铃。
梁初心走近的时候还戳了戳风铃,打趣道,“舅舅,你什么时候这么少女了啊!居然还在门口挂风铃!”
程牧云:“……”
少女这词压根不和他沾边好吗?
“喜欢吗?”
“喜欢。”梁初心狠狠地点点头,随即又说,“我在美国的宿舍寝室里,也在门口挂过一串风铃,不过后来嫌晚上睡觉太烦了,就给摘掉了。”
“喜欢就好。”
男人似乎不愿意在这一方面多说,帮女孩把行李箱拎进屋子里,才转身对看着风铃出神的梁初心说道,“喜欢吃什么,我去做一点填填肚子。”
“西红市炒鸡蛋,生牛肉炒金针菇,青椒肉丝,咸蛋南瓜,再加一个糖醋鸡肉。”
于是两人一个在自己房间整理东西,一个在厨房里“大作战。”
梁初心打开手机,里面红色显示消息的数字都变成了密密麻麻的省略号。
这八年她除了和程牧云一直保持联系着,其他人似乎都屏蔽了。
她只是害怕再次听到自己不想听到的消息。
她已经为自己年少轻狂的喜欢付出过惨烈的代价了。就算再喜欢,在忘不了,在刻骨,她也知道只能憋在心里。
不打扰,也打扰不起。
她点开相册,选了九张图。
八张图是她在美国哈佛的教室和实验室里做研究,做试剂,开题演讲,荣获奖杯,奖学金,课外活动和选题研究的照片,剩下一张是她这八年来的本硕连读的证书。
配文是一句很简单的话:以前觉得旧景老街过道里,那几个人的身影笑意最难忘,后来才知道,我们拥有和失去过后的物是人非才是人生宝藏。
一分钟后,梁初心摁灭了手机,眯着眼睛躺在床上。
才一会儿功夫手机就闪着绿光,梁初心没理,坐直起身,理了理褶皱的裙摆,起身打算去厨房帮忙。
她记得她这个舅舅一直都是厨房恐惧者,估计这会厨房也已经乱的一塌糊涂了。
事实证明她的话一点儿都没错。
连磕鸡蛋都能把蛋壳和蛋清蛋黄都不分开的人,你能期待他会做出一手好菜吗?
梁初心实在是看不下去的时候从程牧云手里把鸡蛋抢了过来,全然不顾男人惊诧的眼神,又拿了一根筷子,细致地开始挑蛋壳。
梁初心腾出手朝程牧云摆摆,示意他坐在客厅里等饭菜就好。
一个小时时间,厨房就像是大改造,程牧云眼巴巴地看着梁初心一碗又一碗的端出菜放在客厅的桌子上。
最后一碗菜是紫菜蛋花汤,梁初心盛了两碗饭。程牧云不知何时就站在了梁初心身后,还硬是一声不吭的从梁初心手里抢过了两碗饭。
程牧云也不客气,夹一大块菜就往嘴里送,嘴里还不忘赞叹之词。
“你在美国难道还休学了厨艺?”男人给梁初心夹了一块鸡肉。
“没有,和寝室的一朋友学的。”
“挺好的,比我做的好吃。”
“嗯,我也觉得。”然后又想到了什么,大着胆子开口,“舅舅你进厨房,厨房就跟爆炸了一样。”
男人吃饭的手一顿,瞥了一眼梁初心。
梁初心闷头吃着饭,夹菜的时候头也不抬一下,表情始终淡淡的。
“过几天许阳婚礼。”
“啊?”
程牧云看着面前女孩惊讶的样子,哑声咽下接下来要说的话,思考了一下才接着说,“和戈壁滩。”把那句伴郎是陆南郁生生吞下,和嘴里咀嚼的米饭一起吞咽进肚子里。
“他俩不是冤家嘛,上学的时候就经常合不来,怎么就结婚了?”少女用下巴抵着筷子沉思。
“不太清楚,只是收到了他们的婚礼请柬而已。”
“这样子啊~”
少女若有所思,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碗里的饭,也不吃,神情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什么。
陆南郁也一定结婚了吧,他那么浪的一个人,在大学的时候就发过誓要和繁若结婚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者也早已为人父了呢。
尽管只是心中猜测,梁初心却在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她在美国这几年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性。
心中苦涩,胸腔胀痛,比那几年所受过的苦都要来的激烈。
碗里的饭菜已索然无味,梁初心没在动过一口。
程牧云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就收拾了碗筷,把梁初心赶到了房间里。
她瞥见手机里的绿光,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消息屏幕,没解锁。
翻了一遍也没有陆南郁发过来的信息,心就仿若那八年,一点一点的沉下去。
她在期待什么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是真的太需要温暖了。
陆南郁啊,我就该承认,我忘不了你。
即使曾经隔着个太平洋,我也止不住想你。
每一个白天,每一个夜晚,刷牙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做实验的时候,睡觉的时候,脑子里都会一遍一遍的过滤,你此时此刻在做什么。
想知道你所有的消息,哪怕好的坏的。
甚至想做你的一颗牙齿,这样你痛我就可以陪着你痛,或者比你更痛。
眼角是未干的泪痕,梦里是止不住的呓语。
她看着窗外升起的一轮旭日。
她一恍惚,原来时间过得竟如此之快,仿佛那几年还历历在目。
她还是那个爱而不得,永不被疼爱,失去孤亲的少女。